國外內部控制研究現狀綜述范文
時間:2023-12-15 17:28:0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國外內部控制研究現狀綜述,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摘要】本文對國內外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關文獻進行了梳理,發(fā)現國外主要從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內部控制報告自愿性披露與強制性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內部控制實質性缺陷披露等方面進行了研究;國內主要是從內部控制披露現狀、有用性、影響因素與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披露的評價與審核等方面進行了研究;我國今后需要從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格式和內容規(guī)范、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內部控制質量評價體系等方面做深入研究。
【關鍵詞】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文獻綜述
本文首先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國外相關文獻進行梳理和研究,其次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國內相關文獻進行整理和研究,最后對國內外關于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關文獻進行綜述,對我國未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方向提出展望。
一、國外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文獻綜述
國外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文獻比較豐富,但比較零散,其成果主要體現在對外披露內部控制報告的影響因素,是自愿性披露還是強制性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與效益、與內部控制實質性缺陷的披露對公司的影響等方面。
(一)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研究
McMullen,Dorothy和Ragahunandank(1996)對1993年2221家公司的年報的研究表明,有742家提供了內部控制報告,占 33.4%,他們還對 1989―1993年的4154家公司進行研究,發(fā)現平均有 26.5%的公司提供內部控制報告,而財務報告有問題的公司中,僅有10.5%的公司提供內部控制報告。小公司內部控制報告與財務報告問題的相關關系更為明確,他們認為財務報告有問題的公司不大可能提供內部控制報告。
(二)內部控制報告需求與自愿性還是強制性披露研究
Hermanson(2000)通過對9種財務報告的使用者(363份有效問卷)的調查研究表明,內部控制報告改進了內部控制,提供了額外的與決策有用的信息。調查顯示被調查者非常認可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并且認為內部控制能為公司的長遠發(fā)展提供更好的保證。調查對象認為自愿披露和強制披露內部控制報告都能促進披露公司的內部控制,但自愿披露比強制披露在決策方面更有作用。
(三)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研究
Stigler(1964)和 Benston(1973)從成本效益分析角度,認為美國證券法對投資者的平均保護獲利的程度比花費的成本要高得多。信息披露的成本非常高昂,包括:直接成本(公司制作并交付信息及保存資料、聘請會計師查核等各項支出),間接成本(公司職員、政府人員及投資者為符合信息公開所耗費的時間),機會成本(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有些資料因不能立即公開所導致的成本)。既然強制信息披露的成本要遠遠大于收益,應取消信息披露制度。
二、國內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文獻綜述
(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現狀研究
吳水澎等(2000)和饒盛華(2001)分別對曾經轟動一時、蜚聲全國,爾后面臨著破產境地的鄭百文和亞細亞兩家上市公司所作的分析表明,這兩家公司之所以經營失敗,主要原因之一是其內部控制不健全、內部監(jiān)督缺乏。由此他們都提出:所有上市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其內部控制體系,建立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機制,加強外部監(jiān)管力量。
(二)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有用性研究
為了了解我國各界對內部控制信息的認識與需求,陳關亭(2003)在2003年2月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財務主管、注冊會計師、監(jiān)管機構及高校學者進行了專項問卷調查。經過分析后得出:回答者強烈肯定內部控制信息對企業(yè)管理的促進作用,比較肯定其對財務報告的保證作用以及提供附加信息的作用;肯定強制性內部控制信息對于企業(yè)管理和財務報告的積極作用:在提供對投資者有效信息方面,回答者認為強制性報告略優(yōu)于自愿性報告。同時,回答者強烈同意應該強制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內部控制信息,并比較認可該報告應由外部審計師進行審核。楊雄勝等(2007)對我國內部控制的社會認同度進行研究,通過我國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認同度進行研究后認為,公司治理在我國仍缺乏應有的認同。
(三)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研究
蔡吉甫(2005)以2003年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研究發(fā)現經營業(yè)績越好、財務報告質量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傾向于披露內部控制信息,而財務狀況異常(即股票交易被特別處理)的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動力明顯不足。方紅星、孫G(2008)以上海證券交易所2006年的《上證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為契機,利用2006年年報資料,對滬市非金融業(yè)上市公司炔靠刂菩畔⑴露行為及其動因進行實證研究。研究發(fā)現,絕大多數滬市上市公司未按照《指引》的要求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監(jiān)事會報告、重大事項和公司治理中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上市公司較多,詳細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公司較少;在海外上市、上市公司總資產規(guī)模較大、外部審計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控制人為國有和規(guī)模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有較強的動機披露內部控制情況的信息
(四)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披露的評價與審核研究
仇瑩(2005)提出了內部控制評價模型。何鳳平、吳軍(2005)認為上市公司應加強對內部控制的評價和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兩者缺一不可,不能孰輕孰重。張剛、周云鵬(2004)提出為了滿足投資者需求,減少信息不對稱風險,企業(yè)應委托注冊會計師出具針對其內部控制整體框架的期間性內部控制審核報告。陳關亭、張少華(2003)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及其審核問題,經問卷調查和分析論證,認為我國應當強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披露內部控制報告,并要求注冊會計師對該報告發(fā)表審核意見。
三、國內外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文獻述評及未來研究展望
綜上可見,國外學者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開始于20世紀90年代,文獻的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1.業(yè)績好的公司愿意選擇自愿性披露內部控制信息。2.內部控制報告的使用者非常認可內部控制報告,認為內部控制報告的自愿性披露對決策更有作用。3.薩班斯法案的頒布使得公司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更具有強制性的要求,并對財務報告的舞弊有抑制作用,但是可能成本很高,管理層會質疑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效益。4.2002年薩班斯法案頒布后,學者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披露內部控制實質性缺陷方面的研究。
國內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局限于對國外有關法律和學術成果的引入和介紹及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現狀的描述性統計及其影響因素的分析,研究的范圍較窄,并且缺乏深度。目標、披露框架、披露內容及可操作性指導規(guī)范方面缺乏相關研究。
參考文獻:
[1]蔡吉甫.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實證研究[J].山東經濟.2005,(04):3135
篇2
[關鍵詞] 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實證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2008年6月,我國財政部、審計署、證監(jiān)會、銀監(jiān)會和保監(jiān)會五部門聯合印發(fā)了《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財會[2008]7號)。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證監(jiān)會、審計署、銀監(jiān)會、保監(jiān)會聯合了《企業(yè)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內部控制在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業(yè)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以及防止舞弊欺詐行為、實現經營管理目標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日益受到國家和社會的重視。
關于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國外的文獻較多,主要原因是美國和英國的內部控制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體系,且研究較早、較深入。而國內的文獻較少,特別是實證研究的文獻。本文對國內外的實證研究文獻進行梳理和綜述。
二、內控信息披露國外文獻
raghunandan和rama(1994)對財富(fortune)100家公司的年報進行檢驗發(fā)現,有80家提供了某種形式的涉及內部控制的管理報告。
dorothy a. mcmullen和ragahunandan (1996)對1993年2 221家公司年報的研究表明,有742家提供了內部控制報告,占33.4%,其包含的內容有審計委員會的活動(665家),合理保證概念(concept of reasonable assurance,653家),資產的安全防護(600家),內部審計問題(566家),交易的授權與記錄(452家),內部控制的成本與效益考慮(304家),員工培訓與錄用政策(298家)等。
mcmullen、dorothy和ragahunandan(1996)的實證研究表明,在選取的1989-1993年的樣本公司中,平均有26.5%的公司提供了內部控制報告,而那些有財務報告問題的公司中,僅有10.5%提供了內部控制報告,對小公司而言,內部控制報告與財務報告問題的相關關系更為明顯,從而得出結論,財務報告有問題的公司不大可能會提供內部控制報告。
margaret和jaenieke(1997)通過問卷調查研究發(fā)現,所有關于內部控制的審計師報告會嚴重影響投資者對財務報表的可靠性及內部控制效果的理解;但是管理層關于內部控制的自我評估報告不影響投資者的理解,結果還表明管理層報告和審計師報告均不影響投資者對買賣還是持有公司股票的信用風險的理解。
hermanson(2000)以9種財務報表使用者(共363份有效問卷)為調查對象,分析他們對內控報告的需求。結果發(fā)現,調查對象認為自愿披露和強制披露內控報告都能促進披露公司的內部控制,但自愿披露比強制披露在決策方面更有作用。
doyle,ge和mcvay(2006)選取了2002年8月至2005年8月披露有內部控制實質性缺陷的779個樣本公司,并對這些樣本公司的內部控制實質性缺陷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分析。證實了那些規(guī)模小、成立時間短、業(yè)務復雜、成長速度快、財務狀況不佳的公司更有可能存在重大缺陷。通過調查盈余質量與內部控制之間的關系,發(fā)現內部控制實質性缺陷與沒有實現現金流的盈余估計有關。
三、內控信息披露國內文獻
劉秋明(2002)對2001年核準制下實施配股的34家a股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狀況進行分析,認為由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內容缺乏統一要求,導致上市公司盡可能披露對其有利的信息,披露形式也不統一,導致信息使用者的成本增加。
李明輝、何海、馬夕奎(2003)對我國2001年上市公司年報中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狀況進行了分析,認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沒有實質性內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動機也不夠強。因此他們建議需要對有關規(guī)定進行改進,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做出具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規(guī)定,并加強注冊會計師對披露的審核,以促進內部控制信息披露。
張立民、錢華、李敏儀(2003) 對我國st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進行了數據分析,以我國4家上市銀行對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作為分析框架,對2001年和2002年a股的st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作了統計分析,結果表明:st公司2002年的披露狀況比2001年有所改善,但是不少公司年報當中披露前后矛盾,且以說“好話”為主。建議對st公司必須強制披露標準的內部控制報告,同時需要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外部審核,有關監(jiān)管部門也應該加強對內部控制報告的外部監(jiān)督和管理。
蔡吉甫(2005)以2003年1 251家a股上市公司的截面數據為研究對象,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進行回歸分析,認為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受到公司盈利能力、財務報告質量及財務狀況是否異常的顯著影響,即經營業(yè)績好、財務報告質量高的上市公司傾向于披露內部控制信息;而財務狀況存在異常的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動力明顯不足。
方紅星、孫翯(2007) 以上海證券交易所2006年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為契機,利用2006年年報資料,對滬市非金融業(yè)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行為及其動因進行實證研究。研究發(fā)現,絕大多數滬市上市公司未按照《指引》的要求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監(jiān)事會報告、重大事項和公司治理中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上市公司較多,詳細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公司較少;在海外上市、上市公司總資產規(guī)模較大、外部審計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控制人為國有和規(guī)模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有較強的動機披露內部控制信息。
楊玉鳳、王火欣、曹瓊(2010)以2008年6月財政部會同證監(jiān)會、審計署、銀監(jiān)會、保監(jiān)會頒發(fā)的《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為依據,設計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質量的評價指標體系,構建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數(icidi),并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數和成本之間的相關性進行了檢驗,結果表明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數與顯性成本呈不顯著負相關關系,與隱性成本變量總資產周轉率呈顯著正相關關系,與作為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可觀測的財務績效變量roa和roe均顯著正相關,即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對顯性成本抑制作用不顯著,對隱性成本有明顯抑制作用,對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具有綜合抑制作用。
四、文獻綜述分析
根據以上國內外文獻,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研究進展:
1.國外文獻
(1)國外早期的實證研究,主要是對年報和內部控制的管理報告進行簡單的統計性加總和比例分析,尋找規(guī)律性結論。研究范圍是年報和內部控制的管理報告的相關科目。
(2)國外20世紀90年代末期主要采取調查問卷的方式,運用計量經濟學的統計辦法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研究范圍是財務報表的可靠性、內部控制效果的理解以及自愿披露和強制披露對內部控制的影響。
(3)近10年來,國外研究主要涉及內部控制實質性缺陷的影響因素、盈余質量與內部控制之間關系等內容。
2.國內文獻
國內研究起步較晚,主要是在2000年以后對內控開始重視和研究。
(1)2000年初期,主要研究方向是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體系、機制和有效性。研究起點往往是從體制機制的缺欠入手。
(2)2005年以后,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開始轉向上市公司,研究方法轉變?yōu)橐源髽颖镜姆绞竭M行回歸分析。主要研究方向為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意愿、行為及其動因,并引入了外部審計的因素。
(3)近期,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逐漸量化,特別是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數等指標的提出具有新意。
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證監(jiān)會、審計署、銀監(jiān)會、保監(jiān)會聯合了《企業(yè)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相信會有新的研究亮點和方向等待我們研究。
主要參考文獻
[1]k raghunandan,d v rama.management reports after 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n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j].internal auditor,august,1994.
[2]d a mcmullen,k reghunandan,and d v rama.internal control reports and financial reporting problems[j]. accounting horizons,1996,10(4):67-75.
[3]heather m hermanson.an analysis of the demand for reporting on internal control[j]. accounting horizons,2000,14(3):325-341.
[4]李明輝,何海,馬夕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狀況的分析[j].審計研究,2003(1): 38-43.
[5]張立民,錢華,李敏儀.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現狀與改進——來自我國st上市公司的數據分析[j].審計研究,2003(5).
[6]蔡吉甫.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實證研究[j],審計與經濟研究,2005(2): 85-88.
篇3
【關鍵詞】內部控制;報告;上市公司
0.導論
內部控制制度與質量是保證公司運營的基礎。內部控制報告是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載體,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據內部控制報告對企業(yè)的經營狀況作出判斷。2001財政部頒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guī)范—基本規(guī)范》,企業(yè)自愿披露內部控制情況。2008年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制定了《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到2010年出臺的《企業(yè)內部控制評價指引》,要求企業(yè)根據指引,強制性披露內部控制情況。
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仍然存在信息披露不完全、不具體、內容與格式不規(guī)范等問題,使得披露的信息質量不高,有效性差[1]。本文擬用2013年上海證券交易所已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和內部控制報告為研究樣本,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現狀進行分析,探討存在的問題,研究提高公司內部控制信息質量的對策。
1.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1.1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現狀
本文收集了2013年上海證券交易所已公布的994家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和內部控制報告共1053份,研究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現狀。自2010年以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數量迅速增加。
2013年的內部控制報告按照《企業(yè)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的要求,披露的范圍主要涉及了董事會對內部控制報告真實性的聲明、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總體情況、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披露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內部控制缺陷及其整改情況和內部控制有效性結論八方面的內容。
1.2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同時,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暴露出許多問題:(1)內部控制報告的數量少。2013年內部控制報告數量占上市公司總數的79.8%,仍存在20%的企業(yè)沒有披露內部控制報告。(2)內部控制缺陷確認標準披露不足。《企業(yè)內部控制應用指引》列出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定義。由于缺少內控缺陷的認定標準,存在企業(yè)可能利用報告掩蓋缺陷的情況。另外,缺少標準導致企業(yè)之間無法進行比較。(3)關于外部監(jiān)督情況的披露不足。2013年已的三類外部審計監(jiān)督報告數僅占內部控制報告總數的61.73%。這表明上市公司沒有利用外部審計部門對內部控制進行監(jiān)督。
2.提高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質量對策
針對目前我國內部控制報告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提高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要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2.1強制要求企業(yè)披露內部控制報告
內部控制是對經營業(yè)績和財務報告質量的合理保證,通過內部控制報告,投資者可以了解公司的內部控制設計是否完善、執(zhí)行是否有效,進而判斷經營業(yè)績和財務報告是否可靠[2]。披露企業(yè)內部控制報告,有利于降低因信息不對稱帶來的成本。Heather M.Hermanson關于會計信息使用者對內控自我評價報告的需求的研究發(fā)現:對于信息使用者,內部控制報告為其做出投資等決策增加了可用的信息,并且,內部控制報告有助于改善企業(yè)的內部控制并增強對內部控制的監(jiān)督[3]。
2.2鼓勵企業(yè)披露內部控制缺陷判斷標準
企業(yè)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對于會計信息使用者有較大的影響,相關研究證明:當企業(yè)存在內部控制缺陷時,銀行等機構在審查企業(yè)的財務報告時會采取不同的態(tài)度和方法[4]。由于《企業(yè)內部控制應用指引》要求企業(yè)內部控制評價部門結合自身情況制定企業(yè)的內部控制缺陷判定標準,所以內部控制缺陷判斷并不存在統一的標準。因而,企業(yè)是否存在內部控制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內部缺陷判斷標準。這一現象導致各個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報告之間缺乏可比性。披露內部控制缺陷判斷標準可以彌補這方面存在的問題,有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對企業(yè)是否存在內部控制缺陷進行判斷。
2.3強調內部控制外部評價情況的披露
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yè)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工作,其目的是為了提高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質量。考慮到內部控制報告的實際情況,建議在內部控制報告中增加關于是否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內部控制核實評價工作的內容,并將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報告作為內部控制報告的附件,一同對外出具。《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要求會計公司對其客戶的內部控制的過程和有效性進行評價并與對財務報告的評價同時出具評價報告(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 (ICOFR))。
3.結論
本文以2013年滬市、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描述了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現狀,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總結,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提高內部控制報告質量的對策建議。國內學者已有的研究主要是評價模型的研究:如基于熵模型計量[5]、Pearson相關分析[6]等等。目前國外理論界和實務界對內部控制報告的研究形成了相對成熟的評價體系,如國際財務分析中心的(CIFAR)指數、美國投資管理和研究協會的(AIMR)評級等。我國相關監(jiān)管部門應盡快建立內部控制報告的評價機制,以幫助會計信息使用者判斷企業(yè)內部控制信息的質量,促使企業(yè)提高內部控制報告的質量,同時促進企業(yè)重視內部控制建設,實現內部控制的目標。 [科]
【參考文獻】
[1]李越冬,劉偉偉.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基于國內外文獻綜述[J].會計之友,2012(8):82-87.
[2]陳關亭,張少華.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披露及審核[J].審計研究,2003(6):34-38.
[3]Heather M.Hermanson.An Analysis of the Demand for Reporting on Internal Control[J].Accounting Horizons,2000(9):325-341.
[4]AnnaM.Costello,Regina Wittenberg-Moerman.TheImpact of Financial Reporting Quality on Debt Contracting:Evidence from Internal Control Weakness Report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11(3):97-136.
篇4
【關鍵詞】中小企業(yè) 內部控制 風險管理 內部控制體系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
我國中小企業(yè)存在著經營規(guī)模小和技術含量比較低的一系列短板,直接導致了企業(yè)的管理制度不規(guī)范、不透明,內部控制制度不全面且執(zhí)行力度弱。我國的內部控制規(guī)范體系己經基本建立,但是該套體系主要適用于大中型企業(yè)或上市公司。研究中小企業(yè)內部控制的現狀及問題,并尋求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對癥下藥完善內控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Y公司是一家民營中小企業(yè),成立于2004年,處于穩(wěn)定上升的發(fā)展階段。本文從Y公司內部控制的現狀入手,分析了該公司內部控制的優(yōu)劣勢并提出相關建議。
二、文獻綜述
2009年,COSO在《內部控制系統監(jiān)控指南》(Guidance on Monitoring InternalControl Systems)中,構建了一個有效的監(jiān)控模型,為保障企業(yè)決策信息的可靠性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手段。
2013年5月14日,COSO更新了《內部控制――整體框架》(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一起的還有《評估內部控制系統和對外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說明性工具――方法和范例匯編》,以幫助使用者評估其內部控制系統是否符合新版框架的要求。
2006年7月,企業(yè)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成立,此后一直致力于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的編寫,直到2008年6月,《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得以。
2010年4月6日,《企業(yè)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問世,至此我國企業(yè)內部控制規(guī)范體系得以基本建立。
綜上所述,大批國內外的專家學者對企業(yè)內部控制進行了大量的研究,政府也出臺了很多政策。這些理論研宄和政策幾乎都借鑒了 COSO的《內部控制――整體框架》,以“三個目標”和“五個要素”為框架。雖然自1992年以來,COSO對《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做過多次修訂,但從來不曾改變內部控制的內核,五個要素貫穿于整個內部控制體系之中。本文正是以內部控制的五個要素為基本框架,對Y公司的內部控制進行分析研究,并試圖針對該公司存在的內控問題提出合理建議。
三、案例分析
(一)Y公司簡介
Y公司是位于重慶市偏北的一家小型工業(yè)企業(yè),于2004年注冊成立,注冊資本為4712萬元,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光電材料等光學光電產品的研發(fā)、生產、銷售。到2013年12月31日為止,公司的總資產達到5170萬元,營業(yè)收入約為4910萬元,營業(yè)利潤約為1718萬元,企業(yè)現有職工約為79人。
(二)Y戰(zhàn)略定位
Y公司清晰了戰(zhàn)略定位。經過市場調研,公司將產品定位為銷量較好的電子產品(如相機、攝影器材),將銷售對象定位為國內外知名生產商,對市場占有率較高。但是生產互補戰(zhàn)略是一把雙刃劍,它同時也給Y公司帶來了一定的風險,當出現金融危機或全球經濟下滑的時候(如2008年金融危機),終端產品市場就會因此受牽連,因此生存互補戰(zhàn)略下的“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效應依然不容小覷。
(三)風險點與控制點分析
Y公司屬于技術密集型企業(yè),主導客戶為國外、境外企業(yè),系統性風險較大 ,因此,Y公司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予以應對,具體表現為
1.產量的制定依據為市場
2.開拓市場,分散系統性風險
(四) 公司內部控制管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具體包括:
第一,財務管理水平較低。根據定性財務風險指標評價體系表分析,Y公司在專門財務機構的設置、內部審計制度方面不夠完善。
第二,資金管理存在巨大風險,應收賬款的監(jiān)管還不完善。Y公司沒有對應收賬款實施壞賬準備計提管理。Y公司認為其應收贓款一般能于40天內收回,故沒有計提壞賬準備的計劃,因此筆者認為該公司存在巨大的內部控制隱患。因此,筆者的建議是:企業(yè)應取壞賬管理措施,認真執(zhí)行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對延期的款項計提壞賬準備。
第四,在經營風險管理方面,治理結構和機構設置存在不合理之處。雖然實施了內部控制管理,但Y公司的“一人主導模式”仍然比較明顯,從而導致了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高度集中,治理結構不完善,因此筆者建議:通過引進職業(yè)經理人,有效激活企業(yè)的管理模式,充分發(fā)揮中層管理人員的主動性,在職能機構設置上,分散供銷菅業(yè)部和人事財務部的權責,明確分工,嚴格遵循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從而有效地改善內部控制。
四 總結
企業(yè)需通過對自身發(fā)展情況和生產經營面臨的具體風險的識別和分析,建立對風險點有針對性管理作用的內部控制制度。中小企業(yè)在構建基于風險管理的內部控制體系的過程中應該注意如下幾個方面:
(1)內部控制的構建應與企業(yè)實踐緊密結合
(2)管理者應對企業(yè)內部控制保持足夠的重視
(3)企業(yè)應重視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驗證
當前,國內外對中小企業(yè)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結合研究還很不足,因此對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中小企業(yè)內部控制體系的研究是學者和企業(yè)實踐者們未來需要長期努力的方向。
參考文獻:
[1]COSO.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 Guidance on Monitoring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R],2009.
[2] COSO. 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 [R],2013.
篇5
內部控制是實現企業(yè)目標的手段,建立并維持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是管理當局的責任。由于內部控制的重要性,投資者逐漸要求了解公司內部控制的狀況,在此情況下,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應運而生。
我國對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要求始于2000年。2006年上交所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要求一般上市公司披露董事會編制的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核實評價意見,同時《指引》對自我評價報告的內容及在注冊會計師對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表示異議時,董事會、監(jiān)事會針對涉及事項所作說明的內容做出了要求。《指引》的目的是通過信息披露監(jiān)管來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內部控制,它與前期的政策法規(guī)注重防范市場風險而沒有強調內部控制本身的完善相比有很大的進步。
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有利于促進管理當局發(fā)現內部控制缺陷,改進內部控制,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特別是現代公司控制權基本上已經掌握在經營者手中,如何保證經營者對股東忠誠和盡力,決定著現代公司制度的成敗,并成為建立公司治理制度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公司實踐表明,經營權的正確行使只有通過嚴格的內部控制才能實現,因此,內部控制已成為現代公司治理的基礎,研究公司治理也不能忽視內部控制這一基本層面。但遺憾的是,就所掌握的文獻來看,既有的公司治理研究恰恰對這一問題未能予以足夠的重視,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治理尤其是公司內部治理研究的縱深發(fā)展。
二、文獻綜述與研究假設
從國外的研究來看,J.Efrim、Boritz和Ping Zhang(2006)運用博弈理論模型分析了內部控制報告和管理者薪酬之間的關系,認為管理層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較為關注。Leone(2007)研究了年報中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發(fā)現影響內控信息披露的因素包括組織結構的復雜性、重要的組織變化以及公司在內控系統方面的投資。
從國內的研究來看,蔡吉甫(2005)以2003年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研究發(fā)現,經營業(yè)績越好、財務報告質量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傾向于披露內部控制信息,而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動力明顯不足。袁敏(2008)認為在2006年以前,我國監(jiān)管部門對內部控制審計缺乏強制性的規(guī)定。因此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披露較少,大量的研究集中在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上。
可見,國內外學者對內部控制的研究局限于以下方面:一是內部控制的概念的探討;二是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的關系;三是在應用研究方面,主要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而很少對內部控制的社會認同度進行研究。在我國目前的文獻中,只有南京大學楊雄勝、李翔、邱冠華等2007年對中國內部控制的社會認同度進行了相關研究。
本文在之前學者研究的基礎上,以我國2006~2008年深滬兩市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作為依據,考察我國公司對內部控制的認知程度。
本文研究基于以下四個假設:
假設一:不管信息含量如何,只要公司在年報中提到了“內部控制”或“內控”字眼,就算該上市公司披露了內控信息。當然,考慮到內部控制的內容不一定會直接用“內部控制”或“內控”來表述,故在統計過程中對類似內控信息披露情況也給予了應有關注,計入披露內控信息的公司范疇。
假設二:在年報中披露內控信息的上市公司比沒有披露內控信息的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高。由于是大樣本研究,并且在年報中披露內控信息屬于上市公司的自愿行為,故該假定可以成立。由此可推論,披露內控信息的上市公司越多,中國公司總體上對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越高。
假設三:在非規(guī)定位置披露內控信息的上市公司比在規(guī)定位置披露內控信息的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高。顯然,在規(guī)定位置披露內控信息屬于被動披露行為,而在非規(guī)定位置披露則屬于主動披露行為。根據證監(jiān)會有關文件,監(jiān)事會報告屬于披露內控信息的規(guī)定位置。
假設四:內控信息披露詳細的上市公司比披露簡略的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高。年報信息是報告期內公司日常經營運作和管理的集中反映,內控信息披露得越詳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在日常的經營運作當中對內部控制越關注。
三、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現狀分析
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現狀可以作如下分析:
其一,研究思路。首先統計深滬兩市(2006~2008年)上市公司(含A股和B股)披露內控信息以及披露位置的公司數量,然后在數量基礎上考察內控信息披露行為所體現的公司內控意識的強弱,逐年的趨勢分析貫穿其中,形成靜態(tài)和動態(tài)相結合的分析視角――靜態(tài)揭示現狀,動態(tài)反映趨勢。
其二,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本文以在年報中披露內控信息的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選取2006~2008年在巨潮資訊網公布年報的上市公司作為樣本總體,統計得到以下數據。從披露內控信息的公司數量、內控信息披露的位置和內控信息披露的內容及其詳細程度三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情況。
(1)披露內控信息的公司數量。根據假設一要求,從深滬兩市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統計得到表1所示。表1數據表明,與楊雄盛等人的研究結果比較,中國上市公司在2006~200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內控信息的傾向(用“內控披露百分比”表示)更高,三年均超過80%,2008年甚至達到89.61%。根據假定二,表明我國上市公司較之以前更為重視內部控制,而且從各年的變化可見,上市公司的內控披露傾向正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從2006年的83.93%升至2008年的89.61%,升幅接近7個百分點,形勢較為樂觀。
此外,與之前的研究結果比較,上市公司的內控披露傾向在不同證券交易所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但是差異程度不大,這表現在:縱向看(同一交易所逐年比較),深滬兩市上市公司的內控披露傾向逐年提高,但深市公司的上升趨勢較大;橫向看(不同交易所同年比較),前兩年深滬兩市公司內控披露傾向幾乎相同,但到了2008年,深市披露線已經壓過滬市披露線,表明深市的披露傾向較高。
(2)內控信息披露的位置。研究表明,上市公司通常選擇在年報中的“公司治理結構”、“股東大會簡介”、“董事會報告”、“監(jiān)事會報告”、“重大事項”、“報表附注”等部分披露內控信息,少數公司也會在年報附件中單獨披露企業(yè)內部制“三性”說明書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控信息的具體披露位置及其公司數量如表2所示:
從表2數據顯示,上市公司選擇在“監(jiān)事會報告”披露內控信息的情況仍然居多,其次是“董事會報告”,“公司治理結構”、“股東大會簡介”披露的情況較少,通過“重大事項”、“報表附注”披露的情況更少。不同的是,從各年情況看,上市公司在 “董事會報告”和“公司治理結構”披露的情況逐年增加,相反,在“監(jiān)事會報告”、“股東大會簡介”披露的情況不斷下降,而在“重大事項”、“報表附注”披露的情形變化不大。
總的來說,我國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主要還是公司監(jiān)事會,只有10%左右的公司董事會對內部控制信息進行披露。內控信息披露主要依靠于監(jiān)事會報告,但是監(jiān)事會并不是內部控制的責任主體,他們發(fā)表意見僅僅是對董事會和經理是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的一種監(jiān)督,而建立并維持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應該是董事會和治理當局的責任,因此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主體出現了問題。
與楊雄盛等人的研究結果比較,上市公司披露內控信息的位置主要還集中于“規(guī)定位置”,即集中于“監(jiān)管會報告”中,在“非規(guī)定位置”披露的情況仍較少。從內控信息披露位置這個角度看,公司的內控意識仍然不高,
(3)內控信息披露的內容及其詳細程度。在統計過程中發(fā)現,各上市公司在上述位置中披露內控信息的內容變化不大,但總體而言,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在披露內控信息時均籠統帶過,信息含量較低,大多數只披露了“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或類似的話,而沒有關于內部控制具體制度等內容。由此可見,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基本上僅僅是一種形式,導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規(guī)范,而且使得一些上市公司應付了事,不披露具體的信息。
此外,從滬市公司2006~2008年年報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情況統計可見表3,披露內控評估報告的公司2006年只有30家,2007年只有144家,占的比重非常小。2008年雖達到了353家,也是因為上交所了《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及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緣故,該通知強制要求公司治理板塊、境外上市及金融類上市公司(共258家)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四、研究結論與建議
綜上所述,從披露內控信息的公司數量層面看,我國上市公司內控披露的傾向性較高,形勢可觀,似乎對內控的重視程度較高,但是從內控信息披露位置和內容及其詳細程度看,我國上市公司內控披露的傾向性卻不如人意。由于“披露內控信息公司數量”的研究是建立在假設一上的,即只要上市公司在報表中提到“內部控制”和“內控”等字眼,就算做有披露內控信息。但是,通過綜合衡量內控信息披露條件,后兩者更加重要,因此可以認定我國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重視程度較低,即對內部控制的認同度仍然較低。
一方面原因,是各管理部門頒布的這些與內控信息披露相關的法規(guī),其執(zhí)行范圍相互交叉,而法規(guī)的內容相互聯系但又不完全相同,同一個公司可能同時適用不只一個內部控制規(guī)范,因此各個公司在對內部控制進行評價時缺乏統一的評價依據。所以我國應該盡快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實際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內部控制的評價指標體系,讓治理層根據自身狀況定期開展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
另一方面,從內部控制的制度環(huán)境來看,我國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披露仍是以鼓勵為主,并不是強制性的要求。這也是導致上市公司對內控的認同度較低的原因。監(jiān)管部門嚴格監(jiān)管對提高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有促進作用。監(jiān)管部門進一步制定披露的細化規(guī)則,參照SOX法案,強化和明確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如明確為董事會和管理層,對披露的具體內容作出詳細規(guī)定,同時采取措施鼓勵管理當局進行自愿性信息披露,是進一步改善的方向。
同時,問題的解決還需從企業(yè)自身出發(fā),加強對現代內部控制整體觀念的理解,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人員的總體業(yè)務素質,強化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重要意義的認識,同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和質量。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計量 文獻綜述
1931年美國厄特馬斯公司對杜羅斯會計師事務所一案,是注冊會計師重視審計風險的一個劃時代的案例;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西方各國控告注冊會計師的訴訟案件急劇增加,注冊會計師面臨“訴訟爆炸”時代;在我國,雖然從注冊會計師行業(yè)恢復至今只有30余年的歷史,但也經歷了“ST鄭百文”“銀廣夏”等一系列重大法律訴訟案件。這些案件都在提醒著注冊會計師行業(yè):審計風險無時不有、無處不在。審計風險計量是在審計風險確認的基礎上對審計風險進行定量分析和描述,它為審計風險的管理、控制和在實務中的運用奠定了基礎。因此如何正確地計量審計風險,也逐漸成為審計界研究的焦點。
一、國外審計風險計量研究文獻綜述
(一)關于審計風險內涵的研究
在國際上比較權威的審計風險的定義,是由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AICPA)在1983年公布的。AICPA第47號審計準則規(guī)定: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無意識地對含有重大錯報的財務報表沒有發(fā)表適當的意見的風險。1991年,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第6號審計準則定義審計風險為:當財務報告存在重大錯報時,注冊會計師卻出具不恰當的審計意見的風險。此外,也有不少國外學者對審計風險做了定義。如A.D.Woodhead(1992)認為,審計風險就是注冊會計師在檢查了有效的財務信息后發(fā)表不正確的審計意見的風險;AlvinA.Arens等(1994)認為,審計風險是在財務報表事實上有重大錯誤時而審計師認為財務報表真實公允,并因此發(fā)表了無保留意見的風險。
(二)關于審計風險模型的研究
Aldesley(1989)認為,審計風險計量模型不僅能夠幫助審計人員辨別審計實施的方向,更重要的是能為判斷審計人員是否實現其目標提供了判斷標準。國外學者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開始了審計風險模型的理論研究。D.H.Roberts于1978年提出了最早的審計終極風險模型,即:終極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分析性檢查風險×(抽樣風險+非抽樣風險)。1981年,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AICPA)的第39號準則公告《審計抽樣》認為,審計風險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分析性檢查風險和詳細測試風險等四個子風險組成,其中: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表示財務報表中發(fā)生重大錯誤的風險,分析性檢查風險和詳細測試風險表示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誤未被發(fā)現的風險。1983年,AICPA在第47號審計標準說明《審計業(yè)務的審計風險和重要性》中對審計風險模型又做出了修改,其提出的審計模型為:審計風險=固有風險(IR)×控制風險(CR)×檢查風險(DR),由于該模型涵蓋了主要審計風險要素,并表明了其間的數量關系,便于計量,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因而被國際上大多數審計組織及會計師事務所采用,修訂前的國際審計準則以及中國的獨立審計準則都采用了該模型。該模型也被稱為傳統的審計風險計量模型。2003年,修訂后的國際審計準則提出了全新的審計風險模型,即: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將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合并為綜合風險,用重大錯報風險進行表示,認為審計風險取決于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風險評估程序,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并根據評估結果進一步設計和實施審計程序,以控制檢查風險,將審計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該模型也被稱為現代審計風險計量模型。但目前最受關注的仍是1983年AICPA提出的審計風險計量模型。
Robert D.Allen等(2006)通過對審計風險計量相關文獻研究后得出,對傳統審計風險模型產生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是將該模型用作對審計風險概念性的判斷,還是用作像數學方程式一樣的精準計量。若作為概念性的判斷,該審計風險模型在審計計劃階段則是一個很有用的工具,并且已經被公眾監(jiān)督委員會(POB)或其他領域廣泛運用;但是若作為精確計量審計風險的公式,該風險模型還有很大的局限性,還有待進一步地完善。
(三)關于改進審計風險計量模型的研究
William R.Kinney在1989年對傳統審計風險模型做了改進,提出AuR=APR×AR×TD,他將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整合為已評估的首要風險(Assessed Prior Risk),并將檢查風險分解為分析性檢查風險(Analytical Procedure Risk),以及在實質性測試中未能發(fā)現細節(jié)問題的風險(Substantive Test of DetailsRisk)。
Sennetti(1990)提出AR=IR×CRR×AR×DR的風險計量模型。在該模型中,CR表示的是審計人員過分依賴內部控制的風險,并非內部控制自身的風險,AR表示實施的分析性審計程序無效的風險,DR表示的是實質性測試未能發(fā)現明顯重大錯報的風險。他認為,審計人員會依據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決定是否采用后續(xù)的分析性審計程序,因此,會存在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過分依賴的風險。
Skerrattand,Woodheaz 1992年提出的風險計量模型:AR=IR×CRR×CR×AR×DR。其中,CRR表示內部控制無效的風險,CR表示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錯誤評價的風險。他們認為,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選擇和實質性測試的內容都是以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為前提的。AR表示分析性審計程序無效的風險,DR表示的是實質性測試未能發(fā)現明顯重大錯報的風險。
二、國內審計風險計量研究文獻綜述
(一)關于審計風險內涵的研究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2006)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的和一般原則》中關于審計風險有以下表述:“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發(fā)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但國內多數學者認為,審計風險就是審計主體損失的可能性。如徐政旦、胡元春(1998)曾提出,完整的審計風險應是審計過程的缺隙導致結果與實際不符而產生損失或責任的風險。王廣明(2001)將審計風險定義為由于審計意見是否恰當的不確定導致的承擔法律責任(遭受損失)的可能性。蔣硯章等(2004)認為,審計風險除了包括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漏報的風險和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后發(fā)表不恰當意見的風險外,還應包括發(fā)表不恰當意見的審計報告引訟賠償的風險。因為,發(fā)表不恰當意見的審計報告引訟賠償是審計風險的最終表現形式,且賠償金額是審計風險計量的重要依據。徐泓等(2007)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在審計過程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作用,在一定時間內出現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審計風險的計量就轉化為損失的計量。
(二)關于傳統審計風險模型的研究
AICPA的傳統的審計風險模型要求注冊會計師首先評估被審計單位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合理地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從而確定實質性的性質、時間、范圍,達到將審計風險降低到接受的低水平。國內不少專家學者通過對傳統的審計風險模型分析,指出其不足之處。總體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固有風險難以界定和評估。辛金國(2000)認為固有風險是在不考慮內部控制結構的前提下,企業(yè)整體財務報表和賬戶余額及業(yè)務類別上發(fā)生錯誤的可能性,影響固有風險的因素是極其復雜,目前還沒有一種理想的方法解決多因素固有風險評價問題。蔣敏(2013)認為,固有風險的評估可操作性低,且假設不存在內部控制的前提下單獨評估固有風險難度很大,實務中往往為了謹慎性原則將固有風險假設為高水平,這樣使注冊會計師對固有風險的評估流于形式。王素梅(2005)也指出,注冊會計師運用傳統風險模型對企業(yè)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進行評估時,遭遇了只能定性無法定量的尷尬境地,審計人員很難對固有風險作出準確評估,往往只能將固有風險簡單地確定為高水平。
2.控制風險評估結果的可信任度低。郭莉(2006)認為,控制風險的評估不能發(fā)現由于內部控制失效所導致的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和管理舞弊問題,當企業(yè)管理當局串通舞弊時,內部控制是失效的,如果注冊會計師不把審計視角擴展到內部控制以外,就很容易受到蒙蔽和欺騙,不能發(fā)現由于內部控制失效所導致的會計報表存在的重大錯報和舞弊行為。蔣敏(2013)也認為當內部控制不存在或失效,如管理層串通或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控制測試是無效的,這樣就很容易導致審計失敗。
3.對影響審計風險的因素反映不夠全面。周家才(2001)認為,傳統審計風險模型僅從審計的過程上把審計風險劃分成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三個因素,未能從審計過程之外分析審計風險產生的深層次社會原因,而實際上,審計風險是審計內環(huán)境與審計外環(huán)境綜合作用的結果。蔣硯章等(2004)認為,傳統的審計風險模型一方面沒有考慮被審計單位的經營風險,經營風險雖然與審計業(yè)務的質量沒有關系,但使會計師事務所遭受法律訴訟的可能性較高;另一方面,也沒有考慮環(huán)境因素的影響,且在各項環(huán)境因素中,法律環(huán)境是最主要的,可以近似地替代所有因素的綜合影響。
(三)關于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的研究
張連起、丁勇(2004)認為,現代審計風險模型在傳統審計風險模型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形式上有所簡化,但審計風險的內涵和外延卻擴大了。
1.引入“重大錯報風險”概念。張龍平(2005)認為,現代審計風險模型引入“重大錯報風險”概念,并規(guī)定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是首要的必要審計程序,這為整個審計工作找到了正確的起點及導向,并為發(fā)現重大錯報提供了有益的線索及方向。蔣敏(2013)認為,現代審計風險模型要求注冊會計師將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放在首位,而不是就未能評估的風險盲目進行審計測試,明確了審計工作的起點和方向。
2.能夠從整體上把握審計風險。張龍平、聶曼曼(2005)認為,現代審計風險模型規(guī)定必須針對財務報表整體層次和認定層次分別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并采取不同應對措施,力保所獲取審計證據的充分、適當性。郭莉(2006)也認為,新審計風險模型要求注冊會計師識別和評估會計報表整體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將識別出的風險與認定層次可能發(fā)生的錯報聯系起來,考慮風險的重大性和可能性,為注冊會計師從整體上把握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了基礎。
3.改進了審計業(yè)務流程。現代審計風險準則依據審計風險兩要素模型,把審計業(yè)務流程和程序分為風險評估程序、控制測試以及實質性測試。郭莉(2006)認為,新模型下注冊會計師會首先花大力氣去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再據此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表不存在重大錯報。
(四)關于改進風險模型的研究
1.引入舞弊風險因素。孫玉濤(2014)認為引起會計報表虛假的因素除了“錯報”以外,還有“舞弊”。“錯報”強調的是原因,沒有明顯地把“舞弊”包含在內。因此,他將“舞弊風險”劃分為“管理當局舞弊風險”和“員工舞弊風險”,提出了審計風險=管理當局舞弊風險×檢查風險+員工舞弊風險×檢查風險+錯報風險×檢查風險的風險計量模型。陳志強(2005)也提出同樣觀點。
2.引入報告風險因素。楊朔(2009)在基于博弈論模型上將報告風險引入審計風險模型,他認為重大錯報是審計風險存在的基礎,而不是引起審計風險存在的因素,所以應該把重大錯報風險剔除。報告風險是指審計人員發(fā)現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財務報表有重大錯報時,不予披露的可能性。改良后的審計風險模型為:審計風險=檢查風險×報告風險。秦海清等(2004)也曾提出,注冊會計師有可能在利益的驅動下故意出具與審計結果不同的審計報告,因為虛假報告而受到損失的報表使用者,是否會注冊會計師也有其不確定性,本著謹慎性原則將法律風險定義為1的前提下,將傳統審計風險模型改良為審計風險=報告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3.引入法律訴訟風險因素。石勇(2008)認為,注冊會計師在執(zhí)業(yè)過程中,若因過失或欺詐等原因而未能發(fā)現會計報表中的重大錯報,則應根據其影響程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將審計模型重新表述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法律風險系數,法律風險系數最終是誰可以注冊會計師、訴訟的門檻要求、賠償責任等三個因素的乘積。周家才(2002)也對傳統的審計風險計量模型補充了訴訟風險,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訴訟風險,他認為如果沒有人追究審計的責任,注冊會計師無須承擔任何損失,即使注冊會計師“發(fā)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審計風險實際上也為零。
4.引入環(huán)境風險因素。由于不同的國家法律和人文環(huán)境是不一樣的,尤其是一些大的跨國公司,注冊會計師對其進行風險評估時,不能不考慮到區(qū)域間的環(huán)境差異性風險。宋小明(2007)加入對環(huán)境因素的考慮,用“偵知風險”代替“檢查風險”,并加入“意見表達風險”,得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偵知風險+意見表達風險)×審計環(huán)境風險。張楚堂(2001)提出:審計風險=意見風險+環(huán)境風險。他認為意見風險和環(huán)境風險之間沒有影響所以是疊加的關系,其中意見風險=發(fā)表不恰當意見的概率×發(fā)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條件下給審計主體帶來的損失。
篇7
1922年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麥金西(James O.Mckinsey)出版了《預算控制論》一書,基于控制的理念,重新梳理了企業(yè)全面預算管理的理論與相關的方法,這是企業(yè)全面預算管理理論開始形成的標志。Shields和Youn(1993)基于理論,假設從下至上參與程度的不同是由于信息傳遞過程的潛在好處不同造成的,這種假定的論證意味著編制預算的成功關鍵在于上級工作人員怎樣引導下級工作人員披露出真實有用的信息,達到雙方共贏。Kerry Jacobs(1995)通過對企業(yè)管理層進行深入采訪、調查后發(fā)現,預算與組織結構有一定關系。他認為預算溝通了內部結構與外部環(huán)境變化,起到橋梁的作用。Theresa Libby(2001)進行參與實驗,實驗者被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并沒有參與預算的機會。他通過與其他參照實驗進行比較從而確定工作目標是否公平。結果表明,預算目標不公平性會導致工作業(yè)績低下。以上國外的研究,從不同角度詮釋了企業(yè)全面預算管理的發(fā)展進程,指出了預算管理由于實踐與理論的不匹配所面臨的困境。當然,其中一些觀點也存在較為明顯的局限,比如“超越預算”中提出的放棄編制預算,采用后期的非財務性指標進行企業(yè)業(yè)績評價。盡管預算管理在不同企業(yè)產生的效果有所不同,但就企業(yè)管理而言,預算管理工作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著名管理學家戴維?奧利曾這樣肯定預算管理,它是“為數不多的幾個能把組織的所有關鍵問題融合于一個體系之中的管理控制方法之一”。
2 國內研究現狀
我國學者對企業(yè)全面預算管理理論的系統研究起步較晚,大約于20世紀90年代開始,迄今已取得很大的進展。
2.1 關于全面預算管理內涵的研究
趙玉榮(2010)提出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確定和實現集團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過程,包括預算編制,預算實際執(zhí)行,預算調整和預算獎懲等環(huán)節(jié)。許蔚君(2010)認為全面預算的重點是財務預算,即全面預算是關于企業(yè)在未來一定時期內經營、財務等各方面的總體預算,反映企業(yè)未來一定時期全部經營活動的一系列目標和規(guī)劃,通過一系列預計的財務報表及附表展示其資源配置情況的有關企業(yè)總體計劃的數量說明。吳彩云(2011)認為全面預算管理應該是企業(yè)全體部門的參與,即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yè)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yè)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它包括經營預算、投資預算和現金流量預算等。李艷榮(2012)和劉海林(2012)在全面預算管理的定義中引入了戰(zhàn)略對預算管理的指導作用,即全面預算管理是企業(yè)管理中的一項重要的管理工具,主要是指在企業(yè)的戰(zhàn)略目標的指導下,對企業(yè)將來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結果進行充分而全面的預測及籌劃,以及企業(yè)的現金收支等各種價值指標的總稱。全面預算管理是企業(yè)對未來經營規(guī)劃的總體財務安排,可通過對執(zhí)行過程中的監(jiān)控,對照和比較實際完成的情況與預算的目標,從而及時指導經營活動并改善和調整,以幫助企業(yè)的經營者更有效地管理企業(yè),實現企業(yè)的戰(zhàn)略目標。完整的全面預算包括業(yè)務的預算、財務的預算和資本支出的預算。王雁軍(2012)認為全面預算與內部控制之間存在著相互促進的關系,即全面預算管理是對企業(yè)整體經營活動的一種量化安排,通過對企業(yè)活動進行動態(tài)控制與總體規(guī)劃,形成了集評價“控制”激勵及約束為一體的綜合性經營戰(zhàn)略管理機制。全面預算管理是企業(yè)內部控制活動的核心環(huán)節(jié),它為企業(yè)內控活動的順利展開提供了預算目標和具體方法。企業(yè)的預算管理活動應以企業(yè)利潤最大化為目標,通過整合企業(yè)總體經濟活動的方式,使企業(yè)的全面預算管理以目標利潤為中心開展。辛歆(2013)認為全面預算是以貨幣及其他計量單位反映的企業(yè)未來某一特定時期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等各項指標的行動規(guī)劃及其相應措施的定量說明。全面預算管理就其本質特征而言是基于企業(yè)效益目標,集計劃、預測、控制于一體的全面管理活動。蔣紅梅(2013)認為全面預算管理是企業(yè)經營管理者對企業(yè)管理進行的各種決策、措施、行動方案等的總稱,通過對企業(yè)的業(yè)務、信息、資金等運行資源的整合,改善企業(yè)經營狀況,有效執(zhí)行戰(zhàn)略方案,進而實現企業(yè)的經營目標。梁建國(2014)將全面預算管理與全面預算管理體系進行了區(qū)別比較,全面預算管理是指企業(yè)在戰(zhàn)略目標的指導下,對未來的經營活動和相應財務結果進行充分、全面的預測和籌劃,并通過對執(zhí)行過程的監(jiān)控,將實際完成情況與預算目標不斷對照和分析,從而及時指導經營活動的改善和調整,以幫助管理者更加有效地管理企業(yè)和最大程度地實現戰(zhàn)略目標。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則是以企業(yè)戰(zhàn)略為出發(fā)點確定企業(yè)預算目標,通過預算管理循環(huán)體系、預算管理組織體系、預算管理內容和方法體系、預算管理調控體系、預算管理業(yè)績考評體系構建,實現預算管理規(guī)劃、控制、溝通、協調、激勵功能。
2.2 企業(yè)全面預算與戰(zhàn)略的關系
許蔚君(2010)認為戰(zhàn)略是全面預算管理的導向,全面預算管理對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起支撐作用。由職能管理走向戰(zhàn)略管理是現代企業(yè)管理的一次飛躍。張素會(2011)認為為了使全面預算管理與企業(yè)戰(zhàn)略目標保持一致就必須用以戰(zhàn)略為基礎的全面預算管理將企業(yè)戰(zhàn)略與預算管理緊密結合起來,使日常預算管理成為實現企業(yè)長期發(fā)展戰(zhàn)略的手段。劉海林(2012)進行的長期實踐表明:缺乏戰(zhàn)略導向的全面預算與企業(yè)中長期戰(zhàn)略規(guī)劃嚴重脫節(jié),是企業(yè)目前編制預算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之一。以上學者都認為企業(yè)應該以戰(zhàn)略作為全面預算管理的導向,從而最大限度地運用企業(yè)有限資源,發(fā)揮最佳管理效果,實現企業(yè)長遠戰(zhàn)略目標的管理機制。
2.3 企業(yè)全面預算與內部控制的關系
畢涼(2010)認為預算管理是強化企業(yè)管理控制的一種有效方法。應根據企業(yè)內部控制的要求,在遵循預算管理基本規(guī)律的前提下,以成本效益為原則,抓住企業(yè)預算管理的重點環(huán)節(jié),形成最適合自身的預算管理系統。王雁軍(2012)認為全面預算管理是企業(yè)內部控制活動的核心環(huán)節(jié),它為企業(yè)內控活動的順利展開提供了預算目標和具體方法。企業(yè)的預算管理活動應以企業(yè)利潤最大化為目標,通過整合企業(yè)總體經濟活動的方式,使企業(yè)的全面預算管理以目標利潤為中心開展。安華(2011)也認為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有利于企業(yè)建立健全各種制度體系,為企業(yè)正常生產經營提供基本保障。為加強企業(yè)內部控制,企業(yè)應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注重預算管理在企業(yè)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從而為內部控制提供堅實的基礎,不斷加強企業(yè)內部控制,以實現企業(yè)效益最大化。以上的學者都認為預算管理與內部控制相互促進,即為加強企業(yè)內部控制,企業(yè)有必要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將預算目標作為企業(yè)內控的考評標準,用全面預算來協調各職能部門的經營活動,并指導企業(yè)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并且內部控制對全面預算也產生積極的影響。
2.4 企業(yè)全面預算與成本控制的關系
吳紅(2013)認為要切實發(fā)揮全面預算管理工作在企業(yè)成本控制方面的促進與提升作用,首先就必須切實加強成本控制方面的工作力度,這樣才能以成本控制限額為依托進行全面預算的有效管理,實現對成本目標的有效控制。孫少平(2013)認為全面預算管理是進行企業(yè)管理的一種新模式,只要我們系統地、周期性地編制預算,及時地做好預算分析、執(zhí)行和考核,通過這個過程切實將成本控制落到實處,從而使企業(yè)的管理水平得以提升,引導管理行為長期化,管理措施精細化,提高企業(yè)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和核心競爭力。作為一種新型的管理理念,全面預算管理會在企業(yè)成本控制中起著無可替代的作用。任航(2014)認為預算管理在企業(yè)競爭力中發(fā)揮其自身所具有的獨特作用,這些作用主要集中在可以科學地控制企業(yè)成本,提高其綜合競爭力,進而促使企業(yè)進一步加強成本控制工作。
2.5 企業(yè)全面預算的優(yōu)化
辛歆(2013)認為現代企業(yè)要想成功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必須借助于信息化平臺。企業(yè)信息化平臺也要定位于項目管理,要求全員參與。隨著信息技術在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廣泛應用,實現各類信息化技術的集成成為現代企業(yè)信息化進程中必須解決的問題。石衛(wèi)東(2014)認為EVA 指引下的預算管理能夠更加科學地反映出企業(yè)的真實狀況,使得預算更加有效科學,有利于促進企業(yè)價值的最大化和經濟增加值目標的完成。在EVA下的預算管理能夠貼近企業(yè)發(fā)展的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到實際生產中的差異,使得企業(yè)預算的編制更加具有科學性、準確性和合理性。
篇8
關鍵詞 內部控制;內控質量;投資者保護
中圖分類號F275;F276.6 [文獻標識碼] A章編號 1673-0461(2011)11-0089-04
投資者保護是關系我國資本市場繁榮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國在立法行政方面針對投資者保護還有很多欠缺,高質量的企業(yè)內部控制是保護投資者的有效機制,而我國企業(yè)內部控制普遍缺失或者質量低下,將內部控制質量與投資者保護結合起來進行研究,適應了國家正大力推進內部控制建設這一潮流,有可能對內部控制規(guī)制提供相關的政策建議;同時也將促進企業(yè)構建高質量的內部控制機制,提升投資者利益的保護。
一、基于投資者保護視角的內部控制國內外研究現狀
(一)內部控制與投資者利益保護的理論基礎研究
美國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又稱《投資者保護法案》,該法案的第一句話便是:“通過改善公司披露的準確性與可靠性,從而保護投資者利益。”由此可見,該法案以及與內部控制相關的302、404條款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保護投資者利益,保護股東的利益免受管理層侵害,保護中小股東利益免受大股東侵害。我國于2006年和2007年分別頒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2008年又《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2010年4月進一步了《企業(yè)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包括18項《企業(yè)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yè)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yè)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其根本目的也是為了促進投資者保護。所以基于投資者保護視角來研究企業(yè)內部控制很有意義。
企業(yè)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兩權分離,導致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存在;人的有限理性導致合約的不完美與管理無效行為;再加上管理層的機會主義使得成本的客觀存在。委托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需要監(jiān)督人的行為,由此控制機制就這樣產生了,其中就包括企業(yè)內部控制。丁友剛,胡興國(2007)認為內部控制是指組織自身為了降低內部各層級之間問題而建立的一套風險控制機制,保證組織目標的實現。內部控制的目標是通過規(guī)定內部各級委托關系中人的責權利,監(jiān)督其受托責任的履行(賀欣2006,王小強2007)。林鐘高等(2007)[1]認為內部控制的本質屬性是“一種持續(xù)均衡利益關系的契約裝置”。因此,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是所有要素投入主體之間經濟利益博弈的必然選擇。我國的國情特點表現為大量的上市公司是經國有企業(yè)改制上市的,這就使得我國的上市公司表現出兩個鮮明的特點,一是股權集中,呈現為“一股獨大”,容易引發(fā)大股東侵害中小投資者利益;二是股權性質多為國有股,結果為“實際所有者缺位”,容易導致經理層等“內部人控制”現象產生,使得廣大股東與投資者利益受損。
(二)企業(yè)內部控制質量評價研究
公司內部控制環(huán)境是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要素,是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jiān)控等其他內部控制要素得以發(fā)揮作用的重要前提。鄭海英(2004)指出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環(huán)境缺陷直接影響公司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內部控制環(huán)境的缺陷突出表現為控股股東與社會公眾股東之間的權利失衡,論述了我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與社會公眾股東權利失衡的表現形式及其風險 。內部控制缺陷的公司特征,常常是影響企業(yè)內部控制質量的重要因素(Stephen Bryan, Steven Lilien2006;Ashbaugh-Skaife 2008[2];Doyle 2007[3])。劉明輝,張宜霞(2002)[4]構建了內部控制質量評價模型:ICE=DR*AE*AD,其中:ICE為內部控制整體狀況的評價;DR為設計的合理性;AE為實施的有效性;AD為適應性。該模型為企業(yè)構建內部控制系統提供了很好的指導思路,企業(yè)不僅要設計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還要求執(zhí)行有效,要擺脫“花瓶式”的內控狀況,同時還要注意內部控制系統動態(tài)的“適應性”,使企業(yè)內部控制系統得到持續(xù)改進。
林鐘高,鄭軍,王書珍(2007)[1]基于coso內部控制的五要素,即從內控環(huán)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控監(jiān)督等五個方面設計了內部控制評價指標體系并進行了評價,研究了內部控制質量與企業(yè)價值之間的關系,該研究為進行內部控制的外部評價提供了基本框架與思路,但也存在相對的不足,如指標選取缺乏相應的理論基礎,有些指標的適合性還有待商榷。查劍秋,張秋生,莊健(2009)[5]通過問卷調查評價了企業(yè)內部控制質量,研究了戰(zhàn)略管理下的企業(yè)內控與企業(yè)價值關系。
可靠性是內部控制質量的一個重要原則,高質量的內部控制要求內部控制系統對經營效率等目標具有高水平的保證,所編制的財務報告也應具有很高的可靠性。王立勇(2004)運用可靠性理論和數理統計方法構建了內部控制系統評價的數學分析模型,通過計算程序的可靠度和系統可靠度,從而判斷內部控制的效果,并參照質量成本管理的分析方法,得出最優(yōu)可靠性水平,即總成本最低。表明了企業(yè)內部控制系統的主體依附性特征,從而也論證了“適度的”內部控制才是最優(yōu)內部控制。
高質量內部控制的公司為了與其他較低質量內部控制的公司區(qū)分開來,也有動機進行更多的自愿性內控信息披露。或者說當公司內部控制較差時,管理層對于內部控制缺陷較少甚至不進行自愿披露,或者即使披露,語言上也相當模糊抽象;相反,當公司內部控制較好時,管理層對于內部控制缺陷進行自愿披露,且語言上也更加明確具體。同時高質量的內部控制公司對信息披露控制的質量應該也較高,所以客觀的披露了內部控制的缺陷,但低質量內部控制公司可能由于控制質量較差,要么是缺乏對企業(yè)的內部控制系統缺陷的識別與認定能力,要么是主觀上有意隱瞞內部控制的缺陷。MeMullen和Ragahunandan(1996)用被SEC提起法律訴訟(Enforcement Action)和更正前期報告盈余(Correction)兩類財務報告問題代表內部控制質量較差,研究差質量內部控制的公司是否會自愿地披露內部控制信息。
(三)投資者保護研究
資本市場信息不對稱對市場機制和投資者都會帶來的潛在危害。La Porta等(1998、2000)[6][7]、Ball等(2000)的研究表明,財務會計信息是抑制大股東與中小股東問題的重要機制。魏明海,陳勝藍,黎文靖(2007)[8]認為投資者保護中需要解決的兩個基本問題是信息問題和問題。財務會計信息具有定價功能和治理功能,在投資者保護中,定價功能表現為有助于投資者降低信息成本,正確定價以形成有效的投資決策;治理功能有助于降低成本,約束內部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從而保護投資者獲取合理的投資回報。王鵬(2008)構造了各地區(qū)2001年~2004年的投資者保護指標,研究了該指標與公司績效的關系。研究發(fā)現:投資者保護水平與公司績效正相關;投資者保護水平能減弱控股股東的控制權和公司績效的關系,降低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的資金占用,并減少上市公司對外部審計的需求。該研究主要是把投資者保護水平作為公司的外部環(huán)境因素,研究其對公司績效與外部審計需求的影響。因此可以通過提高企業(yè)財務會計信息質量來保護投資者利益。
(四)內部控制與投資者保護研究
投資者保護與企業(yè)價值最大化邏輯上是一致的。林鐘高等(2007,2009)研究發(fā)現企業(yè)成立時間和企業(yè)資產規(guī)模對企業(yè)內部控制水平的提高有顯著影響;企業(yè)內部控制水平的提高對企業(yè)價值的促進有著顯著的影響,當然,企業(yè)價值的提高還受到資產規(guī)模因素的影響。這些結論表明,企業(yè)在提高內部控制水平時應該關注企業(yè)內部和外部的哪些方面,以及要提升企業(yè)價值,必須在注意市場外部變化的時候,兼修“內功”,這樣才能相得益彰。控股股東的大量存在是造成盈余質量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王兵,2007;Hai Lu, Gordon D. Richardson and Steven Salterio,2010)。
楊德明,林斌,王彥超(2009)發(fā)現:內部控制質量的提高有助于抑制大股東與中小股東的成本,降低經理人與股東之間的成本。這意味著,在我國較低審計質量的環(huán)境下,內部控制將發(fā)揮更為積極的作用。鄭石橋,張盛(2009)[9]從中小投資者的角度,研究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的上市公司與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相關的內部控制,認為董事長與總經理分離有利于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內部控制建設,并指出深圳證券交易所對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相關的內部控制可能需要進一步深化,使它們真正與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相關。
李心合(2007)分析了內部控制的兩種功能(即實現財務報告可靠性與創(chuàng)造價值)有時是相沖突的,并且沖突的主要表現形式是對財務報告可靠性的過分關注可能會導致損害價值創(chuàng)造的后果,內部控制到底有利于價值創(chuàng)造還是不利于價值創(chuàng)造,決定于內部控制的“適度性”,并根據其企業(yè)內部控制實踐經驗指出,如果內部控制程序異常繁瑣,不僅增加直接成本,還很容易出現“搭便車”和“踢皮球”現象,從而損害企業(yè)價值。因此,內控作用的發(fā)揮必須把握好“度”的問題。
二、基于投資者保護視角的內部控制國內外研究不足
通過對國內外相關文獻的回顧,可以看出與“內部控制與投資者保護”相關的研究還是取得了豐富的成果,但仍存在不足之處。
(一)缺乏從投資者保護的視角對兩者的關聯性進行系統深入的研究
從內部控制文獻來看,研究內部控制與財務報告可靠性的文獻較多;從會計信息研究文獻來看,研究會計信息可靠性、相關性與透明度及投資者利益保護的文獻較多;雖然鄭石橋,張盛(2009)[9]從中小投資者的角度,研究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的上市公司與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相關的內部控制。但直接將內部控制與投資者利益保護結合起來進行系統深入研究的則較少。
(二)缺乏對內部控制質量進行系統清晰界定
內部控制作為一項制度,存在優(yōu)劣之分;內部控制作為一個系統,存在有效與無效之分。但目前的研究都局限于內部控制有效與否的“二分法”,這種評判方法是基于內部控制的運行結果,容易導致內部控制不規(guī)范,走形式。且有效性特別強調“時點的有效性”,使得企業(yè)和審計師在對內部控制進行評價與審計時的失職行為找到免責的借口。王海林(2009)[10]指出內部控制評價應該包括內部控制實施過程的評價和實施結果的評價兩方面,但是目前內部控制評價大都集中在內部控制實施結果的評價上,提出了內部控制能力評價的IC-CMM(內部控制能力成熟度)模型。劉明輝,張宜霞(2002)[4]構建了內部控制質量評價模型:ICE=DR*AE*AD,都表明了單單評價內部控制有效是存在缺陷的。
(三)對內部控制質量的評價指標體系還有待完善
對于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相對文獻較多,但大多為案例研究,對于企業(yè)自評與審計師內控審計很有意義,但對于企業(yè)外部人而言,則價值不大,因為企業(yè)內部的資料大多數人都無法獲取。國外的研究是隨著薩班斯法案后開始多了起來,主要是上市公司必須向證券監(jiān)督委員會提交年度報告上披露了企業(yè)內控的重大缺陷,公開數據的獲取為西方內部控制的實證研究提供了平臺。如Li等(2006)、Harnmersley等(2007)、Ge, McVay(2005)、Doyle,Ge and Mcvay(2007)等都是借助于公開披露的內控重大缺陷進行了相關研究的。我國還沒有強制要求上市公司進行內部控制審計,缺乏此類數據,對內部控制質量的評價還存在隨意性與簡單處理,尚需深入研究。
(四)對內部控制的建設與內控目標的實現程度缺乏研究
目前國內外的內控標準設計上都主要是財務會計專家制定,這使得內部控制具有濃重的財務特色,也使得相關研究將內控目標的研究注重于財務報告可靠性上,而忽視了對其他目標的關注。如李心合(2007)所言,內部控制的兩種功能(即實現財務報告可靠性與創(chuàng)造價值)有時是相沖突的,并且沖突的主要表現形式是對財務報告可靠性的過分關注可能會導致損害價值創(chuàng)造的后果。內控建設與內控目標的均衡性問題尚缺乏研究。
三、基于投資者保護視角的內部控制研究展望
(一)內部控制的理論創(chuàng)新
究竟什么樣的內部控制才是最優(yōu)內部控制?這個問題一直沒有形成一致解答。成本效益原則為我們提供了研究思路,但內控成本與內控效益又實在難以充分考量。筆者認同“適度的內部控制才是最優(yōu)的內部控制”。可借鑒權變理論來界定內部控制質量概念,通過質量概念的特征如健全性、可靠性、適應性與動態(tài)性,進一步分析其內涵、特征及影響因素。可通過防損性保護與增值性保護兩方面,如大股東掏空、成本、資本保值增值、股利發(fā)放、財務信息質量等,從財務指標上構建投資者保護的評價模型。
(二)內部控制機制對投資者保護的框架
在研究內部控制機制對投資者保護的框架上,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研究:①增加投資者的知情權。通過強化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增強企業(yè)財務信息質量,如信息的可靠性、披露的充分性與及時性等,投資者可以獲取充分可靠的決策信息,為選取投資與轉移投資提供決策信息支撐。在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管制上,應借鑒美國年度報告制度,使得外部投資者可以知曉公司內部控制質量狀況,特別是內部控制缺陷情況。②規(guī)避投資風險。企業(yè)內部控制的缺陷常常給企業(yè)造成巨額的經濟損失,帶來嚴重的經濟后果,如美國安然公司、中國奶制品企業(yè)和煤礦企業(yè)等,公司的估值在短時期內暴跌,投資者無法及時拋售持有股份,從而也給投資者帶來巨大投資虧損。健全有效的高質量內部控制常常可以規(guī)避該類風險事故,可以對投資者利益起到保護作用。③投資者投資保值增值。內部控制的目標包括資產的安全、經營的效率與效益等,高質量的內部控制可以提高企業(yè)經營的效率與效益,即可以增加企業(yè)價值。經濟增加值(EVA)在衡量公司價值創(chuàng)造上很有優(yōu)勢,研究內部控制質量與經濟增加值的關系可以為我們提供很多研究啟示。
(三)內部控制質量對上市公司股票市場價值的影響
好的內部控制應該得到回報。內部控制從微觀上影響了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場價值:第一,投資者對內部控制狀況好的公司會形成一定預期;第二,對內部控制狀況改善空間大的上市公司,投資者的這種預期更大。另外,良好的內部控制能夠促進股權的安定性而使得股票稀缺,使其資本成本低于治理狀況差的公司,保證公司戰(zhàn)略的連續(xù)性與經營的穩(wěn)定性,降低公司的經營、財務以及違規(guī)風險。如同公司治理狀況對投資者的影響類似,不同國家和地區(qū)的投資者是否愿意支付不同的內部控制溢價?內部控制狀況較差的國家或地區(qū)的投資者是否愿意支付更高比例的內部控制溢價?
(四)內部控制質量與投資者保護之間的互進關系
在研究視角上,既可以把投資者保護相關的制度環(huán)境、市場環(huán)境作為內部控制的外部環(huán)境變量,研究分析其對企業(yè)內部控制的影響;又可以建立相應的投資者保護衡量指標,研究評價企業(yè)內部控制質量對投資者保護的效果。這樣能夠全面的揭示企業(yè)內部控制與投資者保護之間的互動關系。能夠為內部控制標準管制提供證據與擴展管制新思路。
[參考文獻]
[1] 林鐘高,鄭 軍,王書珍. 內部控制與企業(yè)價值研究――來自滬深兩市A股的經驗分析[J]. 財經研究,2007(4).
[2] Ashbaugh-Skaife H, Collins D, Kinney W, et al. The effect of SOX internal control deficiencies and their remediation on accrual quali-
ty [J]. The Accounting Review, 2008(83):217-250.
[3] Doyle, J., W.Ge, and S.McVay. Determinants of weaknesses in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7(44):193-223.
[4] 劉明輝,張宜霞. 淺議內部控制質量的評價[J]. 會計之友,2002(8).
[5] 查劍秋,張秋生,莊 健. 戰(zhàn)略管理下的企業(yè)內控與企業(yè)價值關系實證研究[J]. 審計研究,2009(1).
[6] La Porta R, Lopez-de-Silanes F, Shleifer A, et al.Law and finan-
ce[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8, 106(6):1113-1155.
[7] La Porta R,Lopez-de-Silanes F, Shleifer A, et al.Investor protection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00, 58(1-2): 3-27.
[8] 魏明海,陳勝藍,黎文靖. 投資者保護研究綜述:財務會計信息的作用[J]. 中國會計評論,2007,5(1).
[9] 鄭石橋,張 盛. 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內部控制有效性研究――來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的經驗數據[J]. 新疆財經,2009(5).
[10] 王海林. 內部控制能力評價的IC_CMM模型研究[J]. 會計研究,2009(10).
Review and Discussion on the Enterprise Internal Control Research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vestor Protection
WangJiacan
(1. School of Accounting,Zhong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Wuhan 430073,China;
2. Hunan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Changsha 410205,China)
篇9
關鍵詞:內部控制;石油企業(yè);財務管理;優(yōu)化升級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27-0000-02
一、優(yōu)化內部控制制度對石油企業(yè)重要意義
(一)行業(yè)性質特殊
內部控制制度是優(yōu)化企業(yè)管理,提高企業(yè)經營管理質量和效率的重要制度和手段,涉及企業(yè)管理的方方面面,其中財務管理是其核心。石油是國家重要的能源資源,資源總量有限,提高企業(yè)的管理水平,能夠為企業(yè)合理利用和開采石油資源提供基礎,保障我國石油資源可持續(xù)利用和開采。
(二)石油行業(yè)競爭激烈
對石油企業(yè)來說,絕對不存在一家獨大,雖然石油企業(yè)與其他企業(yè)相比受宏觀調控的影響較大,但是石油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我國經濟水平的逐漸提高,百姓環(huán)保意識加強,加之石油替代品天然氣、電力等行業(yè)發(fā)展迅速,都給石油企業(yè)帶來挑戰(zhàn)。石油企業(yè)若想在競爭中保持優(yōu)勢,必須提高企業(yè)管理水平,從管理因素著手,逐漸外延,最終使得整個企業(yè)運作鏈條穩(wěn)定。
(三)規(guī)范石油行業(yè)財務
監(jiān)督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是內部控制中重要的制度構成。我國石油企業(yè)是典型國企,若監(jiān)督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就加大了發(fā)生貪污受賄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風險,嚴重影響企業(yè)利益;嚴重的,還會對國家資源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因此,石油企業(yè)要在制度上杜絕此類問題的發(fā)生。
二、我國石油企業(yè)目前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實行內部控制制度環(huán)境差
內部控制環(huán)境建設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很多公司的管理者認為在建設內部控制制度之前先完善內部控制環(huán)境十分浪費時間成本和財力成本,但事實上,完善內部控制環(huán)境是基礎。完善內部控制環(huán)境要求具有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在石油企業(yè)中,一些新建立起的石油公司情況相對較好,而一些規(guī)模較大,資金股份構成相對復雜的公司經常會出現相互推卸責任的問題,甚至出現腐敗,近年來多起石油企業(yè)腐敗案件,直接反映出制衡機制建設存在問題,歸根結底,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第一步--環(huán)境建設沒有高質量的完成,后期建設可想而知。
(二)風險評估的實效性欠缺
風險評估是內部控制中重要的環(huán)節(jié),但是很多石油企業(yè)的風險評估機制流于形式,并沒有真正發(fā)揮作用,或實際作用遠小于機制對企業(yè)資源的消耗。風險評估機制有其自身的特點,需要較強的專業(yè)技術與數據分析能力,難以落實是普遍存在的問題,不僅僅只存在石油企業(yè)。但是石油企業(yè)多為上市公司,并且對安全系數要求高,無論是財務風險防控還是安全風險防控,都需要具體落實,才能真正發(fā)揮作用。
(三)監(jiān)督機制不完善
石油企業(yè)在監(jiān)督環(huán)節(jié)出現的問題主要出現在高層,尤其是對高管的監(jiān)督機制。因為內部控制制度主要由高管制定和執(zhí)行,難免缺乏對高管們自身的有效監(jiān)督制衡,即使有看似嚴格的監(jiān)督機制,也難以落實,或者無法全面監(jiān)督。高管腐敗和相互推卸責任問題近年來一直是社會熱點問題,社會輿論一直推動石油企業(yè)內部改革。但是實質上,只要完善管理層的制衡與監(jiān)督機制,就可以有效減少專權和。
(四)缺乏科學的績效評價制度
績效評價制度是內部控制的重要內容。科學的績效評價制度是績效評價得以存在的前提,石油企業(yè)若不能設計科學的績效評級機制,那么該制度在企業(yè)的作用就不能夠充分發(fā)揮。目前很多石油企業(yè)過分重視財務評價方法和評價指標的價值表現,忽視非財務指標的非價值評估。這是目前管理者的普遍誤區(qū),將績效評價機制主要放在財務管理之中,忽視了績效評價機制在其他環(huán)節(jié)的作用。重視財務管理的績效評價機制,可以幫助石油企業(yè)對現有資產進行控制和規(guī)劃,從而防止國有資產和股東資產流失。
(五)石油企業(yè)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生產運營效率難以提高。石油企業(yè)的生產效率多指石油開采率或石油產品生產銷售的比率,但是企業(yè)內部財務生產運營效率也十分重要。目前很多石油企業(yè)內部財務部門的建設存在很大問題,存在不相容職位未分離、職權重疊等問題。并且,財務部門很多職位設計上也存在缺陷,導致石油企業(yè)財務部門結構龐大,工作效率難以提高。
2.預算管控。科學的預算編制、執(zhí)行、評價有助于保證石油企業(yè)的資金運行流暢,就目前石油企業(yè)整體現狀而言,預算控制工作相對完善,但是不夠細致,應當細化。
3.成本管控。成本控制在目前石油企業(yè)中具有很大的應用空間,石油企業(yè)對服務質量以及安全體系的成本投入較大,這與其行業(yè)特點有著密切的聯系。成本管控要做到開源節(jié)流,開源方面,目前的石油企業(yè)普遍欠缺,而節(jié)流要細致入微,例如原材料采購、開采技術、開采方式、人員配置等方面都要考慮,但是一些石油企業(yè)忽略了在一些細致的運營環(huán)節(jié)中控制成本的問題,造成企業(yè)的資源浪費。
三、石油企業(yè)提高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議
(一)完善石油企業(yè)應用內部控制環(huán)境
對于石油企業(yè)特別是上市石油企業(yè)來說,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程度十分依賴于企業(yè)管理者的重視程度。根據現代企業(yè)制度,無論企業(yè)是否有意識,其設計的管理制度都可以成為內部控制制度,但是不同的制度科學性不同,其能夠發(fā)揮的作用也有著巨大差距。只有石油企業(yè)管理者具有科學思維,構建適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的內部控制,才能取得理想效果。另外,在企業(yè)內部控制制度實行環(huán)境的完善上,石油企業(yè)要推行科學思維,將內部控制觀念深入員工之中,形成企業(yè)文化,從而在企業(yè)中有利于內部控制制度的推廣與實行。
(二)建立真實有效的風險防控機制
1.注重安全風險防控機制的建設。石油企業(yè)不同于其他企業(yè),石油企業(yè)生產、儲存、運輸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石油企業(yè)必須重視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增強企業(yè)對風險發(fā)生的預防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在風險發(fā)生前,石油企業(yè)要能夠做到預防,并且根據日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在風險發(fā)生過程中,石油企業(yè)要增強控制能力,盡量減小安全損失和企業(yè)資源損失。在風險發(fā)生后,石油企業(yè)要做好總結和歸責,避免此類問題繼續(xù)發(fā)生。
2.注重財務風險防控。財務風險防控是石油企業(yè)內部控制中,財務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很多石油企業(yè)建立了財務風險防控機制,但該機制只是形式,作用有限。石油企業(yè)應當徹底落實財務風險防控機制,聘請專業(yè)的內部控制管理人才,根據公司整體財務情況,設置相應的財務風險控制制度。在制度設置后,要保證該制度可以真正實行,重視對風險防控結構的重視,將其歸入業(yè)績考核,從而提升財務風險防控機制在企業(yè)管理中的地位。只有做好財務風險防控,才能夠保證石油企業(yè)(特別是上市公司),在資本運作中更為安全。
(三)完善監(jiān)督機制
1.做好內部監(jiān)督。石油企業(yè)的內部監(jiān)督機制是企業(yè)的第一道防線。石油企業(yè)作為石油資源的經營者,其地位不言而喻。在監(jiān)督機制的設置上,要體現在企業(yè)的方方面面。尤其在職位設置上,要避免出現兼任不相容職務,企業(yè)內部各部門要防止出現絕對權利。另外,石油企業(yè)要充分利用企業(yè)績效評價制度,通過績效來監(jiān)督職工的工作,將監(jiān)督機制融入績效考核中,從而保證監(jiān)督效果。對于企業(yè)獨立的監(jiān)督系統,石油企業(yè)要建立單獨的監(jiān)督部門,該監(jiān)督部門不能受到絕對權利的影響,需獨立于企業(yè)的其他權利之外,從而保證其監(jiān)督權的行使。
2.自覺接受外部監(jiān)督。石油企業(yè)要做好內外部監(jiān)督相結合的工作。石油企業(yè)應當自覺接受和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審計工作,保證審計結果真實有效。另外,石油企業(yè)作為國家經濟的命脈,還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凡是不涉及企業(yè)商業(yè)秘密且企業(yè)必須向社會公開的,必須公開,只有做到公開透明,才能減小企業(yè)舞弊問題的發(fā)生幾率。
(四)完善財務管理控制
石油企業(yè)的財務管理控制應當要保證預算管理的科學性。預算管理分為預算編制、預算執(zhí)行和預算評價。在預算編制中,石油企業(yè)要綜合考慮企業(yè)整體的運營鏈條,并且注重細節(jié)和小項目的預算編制,從而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在預算執(zhí)行上,石油企業(yè)要建立完善的預算執(zhí)行機制,嚴格預算調整的審批制度,增強預算編制的權威性。在預算評價上,石油企業(yè)要重視歷年預算編制的執(zhí)行效果,為下次預算管理提供參考和基礎。
石油企業(yè)財務部門要重視管理。財務部門除了保證企業(yè)財務事項外,其部門內部也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要通過制度保證企業(yè)票據的保管完善、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財務安全。
(五)完善績效評價體系中的財務指標體系
雖然對于石油企業(yè)來說,企業(y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需要績效評價體系,但是財務作為企業(yè)的心臟部門,應當尤其重視績效評價的應用。盡管從目前來看,整個石油企業(yè)總體還不能完全適應企業(yè)戰(zhàn)略經營業(yè)績評價的要求,但是并不意味著,石油企業(yè)可以拋棄財務業(yè)績評價。相反,石油企業(yè)作為國內的前沿企業(yè),應當首當其沖,積極實施財務業(yè)績評價,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不斷改進措施,結合企業(yè)自身實際,尋找適合企業(yè)又符合《企業(yè)績效評價操作細則》要求的制度。
四、結語
在我國石油企業(yè)發(fā)展中,企業(yè)往往只注重其生產效益,忽略了對其內部控制的管理,使石油企業(yè)內部控制體系尚不成熟。石油企業(yè)除了以盈利為目的,還應當明確自身社會責任,只有保證自身的高質量管理,才能在市場競爭中具有優(yōu)勢,并且更好地服務于社會。
參考文獻:
[1]朱小芳,張佳興.內部控制目標與內部控制基本假設關聯研究[J].財會通訊,2012(26).
篇10
國外關于商業(yè)銀行風險管理的研究可以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20世紀60年代以前的資產風險管理時期的相關研究;第二階段是20世紀60年代的負債風險管理時期的相關研究;第三階段是20世紀70年代的資產負債風險管理時期的相關研究;第四階段是20世界70年代后的資本充足率的風險管理時期的相關研究。
在資產風險管理時期,主要強調的是通過過度控制資產業(yè)務來防范風險。由于過度強調了銀行資產的流動性,銀行的盈利水平非常低。即資產風險管理時期主要是以犧牲銀行盈利性為代價換來銀行的低風險。
在負債風險管理時期,主要強調的是通過推出新產品和新業(yè)務來擴充資本,防范風險。在此種理論下,銀行由被動的降低資產的流動性變成了主動加大資產的來源,使得銀行對資金需求量的日益增大。在此時期,美國芝加哥大學的Stigler教授提出了著名的監(jiān)管規(guī)則理論:已過的監(jiān)管過猶不及。可以看出,在負債風險管理時期,經濟發(fā)展對資金量的需求十分大,商業(yè)銀行普遍需要政府適度的監(jiān)管,需要一定自由發(fā)展的空間,才能更好的擴充資金來源,防范風險。
在資產負債風險管理時期,強調的是資產管理和負債管理同等重要。此時期是由于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崩潰而帶來的。這個時期商業(yè)銀行風險管理主要是通過資產結構、負債結構的共同調整,來實現資產來源去向的總量平衡,以此應對風險。即資產負債風險管理時期是對資產風險管理時期和負債風險管理時期的綜合考慮得出的防范商業(yè)銀行風險的措施。
在資本充足率風險管理時期,主要是強調資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簡稱CAR)來確保防范商業(yè)銀行的風險。在此時期,國際上統一了資本計算和資本標準,即著名的《巴塞爾協議》。協議中規(guī)定資本充足率的最低標準定為8%,且核心資本不得少于4%。此階段比較著名的學者觀點有Minsky(1985)提出的金融體系內在不穩(wěn)定假說,Robert C.Merton(1990)提出的功能性監(jiān)管的概念,即金融監(jiān)管的目標是保證金融因素對經濟起到穩(wěn)定且持續(xù)的促進作用,促進資源的最優(yōu)配置,Mausser(1999)提出的“三角風險分解法”,以及Allen,Franklin(2001)強調的加強金融創(chuàng)新、完善內部風險隔離與控制機制的重要性。可以看出,資本充足率風險管理時期提出的觀點相比于前三個時期理論更為完善,考慮的更為全面,通過控制資本充足率來防范風險更加科學的同時顧及了銀行的盈利能力和風險的防范以及全面的風險整合。
二、國內商業(yè)銀行風險管理研究情況綜述
中國國內對商業(yè)銀行風險管理的相關研究起步較晚,從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才開始進行商業(yè)銀行的全面風險研究。目前主要體現在風險價值(VAR)、風險資本(CAR)、風險調整后的資本收益率(RAROC)等理論工具的解釋上。縱觀我國的研究情況,中國經濟金融理論界對于商業(yè)銀行風險管理問題的探討可以歸結為兩個時期:
20世紀80年代后期,隨著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革觀點的提出,現代銀行風險也開始受到重視。1985年,中國國有銀行的企業(yè)化改革作為深化中國金融改革的觀點被提出后,我國于1986年頒布了《中國企業(yè)破產法》,該法案中明確指出:銀行也要當成企業(yè)來對待,關于中國銀行業(yè)是否面臨風險、為什么具有風險,具有什么風險,經濟金融界都進行了深刻的探討。此時期開始逐步建立了現代銀行風險觀。
20世紀90年代,我國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以后,最初是以化解已形成的不良信貸資產為中心內容,主要強調不良資產的化解辦法,是一種就事論事的研究方法。后來開始把中國銀行業(yè)的經營放在整個經濟大環(huán)境下來研究,分別從經濟體制轉軌、亞洲金融危機、經濟周期、商業(yè)循環(huán)等角度考察了中國銀行業(yè)的風險問題,研究從各個方面逐漸深化。此時期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有陸曉明(1999)提出的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的理念,他認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應該具有集中化的數據庫、分析、監(jiān)督與評估和決策的特點。趙佳敏等(2005)通過引入一RAROC(風險調整后的資本收益率)為核心的“全面風險管理”理念,設計了基于RAROC的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對現代商業(yè)銀行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目標與流程設計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有較大的代表性。
就目前而言,研究主要注重于銀行風險的防范,以及商業(yè)銀行風險監(jiān)測和預警、管理策略等,已經超越了之前單純針對于什么事銀行風險以及什么是銀行風險管理和其產生的原因,研究較為成熟。但是還沒有提出一套立足于我國商業(yè)銀行風險管理的現狀從根本上防范和控制銀行風險的政策體系。
三、我國商業(yè)銀行風險管理不足之處
我國現金商業(yè)銀行風險管理不足的地方主要在于商業(yè)銀行的內控缺陷、風險識別缺陷、風險信息溝通缺陷和風險管理人才方面的缺乏。
(一)內部控制缺陷
雖然我國商業(yè)銀行大都已根據國際標準建立了風險管理構架。同時分配了一定的管理層級專門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但通過各家銀行每年風險案件的數量來看,銀行高級管理層設立的企業(yè)目標與實際還是存在差距,所以很多工作都只是在于行使,沒有真正發(fā)揮作用,內部控制上還是存在一定的缺陷。
(二)風險識別缺陷
我國商業(yè)銀行現今對風險的管理主要是事先目標管理制。而風險有時是偶然發(fā)生的。預先設立的目標并不能很好解決隨機發(fā)生的風險,所以在風險識別上仍然缺乏及時性。
(三)風險信息溝通缺陷
我國商業(yè)銀行風險管理的信息是從總行到各分行一層層傳遞下來的,很多信息在傳遞過程中都流失了,上下問題的反饋不及時,交流不夠充分,這樣風險通常不能及時暴露。
- 上一篇:電網安全巡查問題整改方案
- 下一篇:溝通技巧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