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的意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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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政策的意義

篇1

一段假期,一場天災,一群人的行為,我們的“中國社會”復雜系統再一次表現出復雜的深層特征。我尚未找到合適的概念來涵蓋這一深層特征。不過,它決定了復雜系統的三項表層特征,最近由經濟學家奧墨羅德作了簡要表述:(1)短期預測之不可能性;(2)新性質的自發涌現;(3)從同一初始狀態可發生多重歷史(Paul Ormerod,2005,“complexity and the limits to knowledge”,《Futures》vol. 37,pp. 721-728)。

在較早被介紹給中國讀者的各類“新知”中,關于“復雜系統”的知識與哲學或許是理論內涵最豐富并且政策意義最顯著的一門科學。當我們面對復雜系統時,首先要從總體上把握它,不是沉迷于細節,而是直面“總體”現象。

借用桑塔費學派的簡明語言,假設每一行為主體只熟悉它附近的局部環境并由此作出簡單的適應性選擇,那么,由大量這樣的行為主體組成的群體將表現出復雜系統的特征。如奧墨羅德所論,這時,短期的群體行為是不可預測的,因為系統的另一特征是,不斷地涌現出以往沒有的性質;從而,系統的第三特征是,歷史從來不是單一的。換句話說,歷史從來就是“非決定論的”,這一特征導致了“多元歷史”觀。

生活在具有上列復雜系統三項特征的社會里,我們每一個人怎樣適應我們的生存環境呢?道德哲學家和經濟學家斯密曾系統地把所謂“公正旁觀者的合宜同情”原理運用于西方社會,并由此撰寫了《道德情操論》和《國富論》。與穩態社會不同,在轉型期社會,作為斯密原理的基礎的“合宜的同情”――它對應于“一般均衡”的行為與情感,離散化為許多“局部的合宜性”――它們之間可以發生激烈沖突。今天,關于復雜系統的許多局部合宜性之間潛在沖突的研究,被稱為“非均質網絡”的社會科學或“網絡物理學”。

基于“求生存”的本能和“要生存得更好”的欲望,在上述的復雜系統內,每一社會成員只熟悉與他相鄰的社會成員們的行為和情感模式,在他熟悉的這些行為和情感模式中,他選擇“最好的”。假如他如通常所表現的那樣不知道什么是最好的,那么他會模仿“最成功的”――事實上,我們很難區分“選擇”與“模仿”,因為沒有人能夠完全獨立地選擇,恰如沒有人能夠一模一樣地模仿。

于是,我們看到,他選擇“春節回家并且忍受擁擠效應”(學生和民工);他選擇“買車并且比不買車更多地污染環境”(都市白領);他選擇“制造或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并且由此獲得金錢回報”(商人和學者)……概而言之,他選擇“在名利場上更成功并為此而更深和更久地出賣良心”。

晚近的仿真研究表明,如果行為與情感的模式A對個體而言比模式B更成功,那么,在復雜系統內,只要采納A的個體的總數占總人口的比例超過了三分之一,模式A就會迅速取代模式B,而成為獨占的行為與情感模式(參閱Martin Nowak,et.al.,2007,“the one-third law of evolutionary dynamics”,《Journal of Theoretical Biology》,vol. 249,pp.289-295)。復雜系統的這一特征被稱為“三分之一定律”,它廣泛地出現于社會生活各領域,多年前已被諸如米爾格羅姆這樣的經濟學家注意到并寫入“管理經濟學”教科書。

可是對于社會整體,三分之一定律意味著極大的麻煩――對交通運輸系統,對不可再生資源和生態系統,對市場經濟的道德基礎。因為,自由市場所激發的行為與情感模式,幾乎總是傾向于無限制地攫取資源――自然的和文化的,從而或遲或早總要引發社會成員旨在限制資源耗竭速度的集體行動。

篇2

關鍵詞:政策性金融機構;負向互動;社會控制;立法

中圖分類號:F830.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5)08-0035-05

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發展20多年來,運營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歸根究底在于政策性金融法律的缺失、缺位及相關立法工作的嚴重滯后。加強政策性金融領域的專門立法,依法治理政策性金融機構,實現我國政策性金融運行、管理的法治化,無疑是依法治國方略的題中應有之義。

我國政策性金融立法的呼聲,從業界到學術界一直持續不斷。專家學者從經濟學、金融學和法學的角度,對政策性金融立法的理論依據、結構框架和國際經驗等分別進行了先期研究(白欽先、曲昭光,1993;王偉,1994;吳曉靈,2003;段京東,2005;白欽先、王偉,2005;賈康,2010;王吉獻,2015)。但是,從社會學視閾進行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立法分析還比較鮮見。為此,本文運用社會學原理尤其是法律社會學及經濟社會學的理論和方法,對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立法的社會環境因素、社會控制的法律手段、法制體系及運作機制的構建等進行初步探究。

一、負向互動與越軌是政策性金融機構法制生成的社會基礎

社會生活中人與人之間進行著各種各樣的互動,社會互動發生在一定的具體情境之中,各行動者處于特定角色位置從而承擔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經過對他人采取社會行動和對方做出反應性社會行動兩個環節,這一互動過程才結束。而共同認可的價值觀、行為規范等構成了制約與影響達到各自本身目標的外部環境。也就是說,在每一個情境下,各行動者只有在規范提供的相互影響框架內進行社會互動,那么這種互動才能得以持續;而一旦打破了規范,就會表現出負向越軌,互動難以進行,甚至被迫中斷。如圖1所示。

政策性金融領域各主體基于資本供求相互聯系,表現出合作和競爭的關系。行動者包括政策性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農村企業等強位弱勢群體。其中政策性金融機構是資本的供給方,有通過出借資金獲得收益的權力;中小企業等強位弱勢群體是需求方,有自由選擇低成本獲取資金的目的。在政策性金融資源尤為稀缺的條件下,供需雙方博弈過程中不斷互動,整個政策性金融市場呈現出賣方壟斷的特征。供需雙方可以選擇合作的互動方式,相互配合,為達到共同目的發揮各自的主觀能動性,不僅可以共同獲利,還會增加正的外部性。政策性金融的倡導與虹吸的基礎功能便體現于此。政策性金融機構用直接的資金投放可間接吸引商業性金融機構跟隨從事符合國家戰略意圖的放款,當資金配套時政策性金融機構再轉移投資方向,開始新一輪的投資循環;同時,在這一過程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行動無疑釋放出信號,表明了政府的扶持決心,這是隱性的國家擔保,可以提高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投資信心,降低其投資風險。兩者協同投資的結果便會降低被投資地區和領域對政策性資金的依賴。若博弈雙方在互動中形成對立的競爭性關系,基于各自的利益訴求運用各自權力相互排斥,會影響政策性金融資源合理有效地配置與可持續發展。政策性金融機構擁有的政府背景決定了其享有得天獨厚的優惠待遇。一旦政策性金融機構偏離政策性目標,無視經營原則,主動與商業性金融機構越位競爭于市場正向選擇機制下的投資項目,盈利算其業績,虧損由財政兜底,必然會產生將政策性虧損與經營性虧損人為加以混淆的動機。在這種負向互動下,強位弱勢群體的資本需求不僅不會得到滿足,資本反而會逐漸流向單一盈利目標下的投資項目。由此可以看出,行動者之間的負向互動與政策性金融的宗旨背道而馳。按照機構設立的初衷,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為政策性金融功能的主要載體,是國家彌補商業性金融機構在宏觀經濟調控中內在不足的工具。若其經營運作偏離了國家政策性目標,強位弱勢群體在市場經濟中平等的發展權就難以得到保障。

從更深層次來分析,負向互動也極易導致政策性金融機構出現越軌行為(Deviance)。這里的“越軌”特指負向越軌,即破壞社會規范或違反群體與社會期望的行為(謝弗,2006)。與個人越軌相較,組織、機構違反規范的行為即群體越軌對社會規范的破壞更大。社會學家默頓的“手段―目標”理論認為,社會以文化傳統方式界定了規范目標,但是在社會結構的安排上缺少以制度設置方式規定的實現其目標的手段。當規范目標與規范手段之間失衡或不一致時,越軌行為或曰偏差行為、反常行為、失范行為就會產生。政策性金融機構因其性質及定位與商業性金融機構有著根本差異,業務范圍理應依據明確的規范與之劃清界限,充分發揮在各自業務領域中的比較優勢,使金融資源的配置兼具效率與公平。在我國,有的政策性銀行的業務活動越位越軌即群體越軌問題相當突出,個別政策性銀行憑借其特殊背景和特殊待遇,斷章取義、各取所需地將“市場化”與“運作”割裂,將市場化運作的手段同機構自身的根本性質、宗旨與職能割裂,不僅違法違規地同商業性金融機構展開不公平、不正當的市場競爭甚至“惡性競爭”,而且還將業務觸角逐步延伸、擴張到其他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業務領域。強調市場化運作是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金融性”本義本性,但不能斷章取義地割裂政策性金融的宗旨和手段,更不能成為政策性金融機構越軌經營并一以貫之的借口。市場化運作表層之下更亟須深層的制度設計,要解決的不單是“有所為和有所不為”的問題,而是“可為和不可為”的難題,要從根源上防止越軌行為的產生。從約束和規范政策性金融機構行為的角度出發,為盡量減少與其他主體之間的負向互動,需要依賴一種穩定且持續的社會規范所提供的外部制約環境即法律制度。

二、法律是政策性金融機構規范運作的有效社會控制手段

個人或群體違反其所應遵守的行為規范的行為是越軌行為,缺乏合理規則的競爭是不公平競爭,并可能導致惡性競爭,惡性競爭會直接或間接地破壞社會秩序(王思斌,2010)。社會控制(social control)作為社會制度的一項重要功能,旨在糾正社會成員(包括組織機構)的越軌行為,越軌行為也是社會控制的對象。在美國社會學家E.A.羅斯(E.A.Ross)看來,社會控制可以理解為社會組織體系運用社會規范及與之相應的手段和方式,對社會成員的價值觀念和社會行為進行指導、約束,對各類社會關系進行調節和制約的過程。社會成員基于各自的利益需要,在自身價值觀的指導下引發多維度、多方向性的社會行動,同時又會在共同的社會生活中產生各種各樣的社會互動。為使互動朝著良性發展,得以持續,價值觀與行為方式在某種程度上需要有機統一。社會控制的基本功能便在于此,它為社會成員提供符合社會目標的價值觀與相應的行為模式,制約彼此行為,協調互動關系;明確規定各自利益競爭范圍,調節其利益關系。

另一位美國社會學、法學家羅斯科?龐德(Roscoe Pound)認為:在某種意義上,法律是發達政治組織化社會里高度專門化的社會控制形式――即通過有系統、有秩序地使用這種社會的暴力而達到的社會控制。法律之所以成為現代社會中最權威、最嚴厲、最有效、最普遍的社會控制手段,原因在于法律是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以國家政權作后盾,由強有力的司法機構保證實施的行為規則。這恰是其他社會控制工具不同時具備的。所以,對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社會控制,不僅需要商業道德、組織紀律、社會輿論、群體意識,以及一般的機構條例、規章等來進行規范約束,而且迫切需要盡快上升到法律的最高層次上。法律的真正權威和效力不僅僅在于制裁,關鍵在于警示。

現代國家不僅越來越多地將社會生活納入法律的制約范圍,而且法律的社會控制這一特點在發達國家政策性金融法律體系的構建中也體現得尤為全面徹底和淋漓盡致,其法律制度中普遍包含了政策性金融機構設立目的、法律性質、經營范圍、資金來源、監管機制和法律責任等內容,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實施內部管理和處理外部關系設定了嚴格的法律框架。如日本的《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第一條便開宗明義地規定:中小企業發展所需長期資金,一般金融機構難以融通時,本公庫予以資金融通;《日本開發銀行法》同樣在第一條中明確指出:日本開發銀行的目的在于通過提供長期資金,促進產業的開發和社會經濟的發展,補充并獎勵一般金融機構。德國《復興信貸銀行法》明文規定了政策性金融機構特殊的公法法人地位:德國復興信貸銀行為以公法設立的法人團體。在規范政策性金融機構同商業性金融之間競爭方面,日本《政策投資銀行法》第20條確立了不得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競爭的原則,銀行所從事的發放貸款、擔保債務、購買公司債券、應政府要求取得資產要求權或進行投資等業務,只有在確認它們能產生利潤以保證能夠有投資回報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德國《復興信貸銀行法》規定了復興信貸銀行必須保持補充性與中立性兩大原則,既要彌補商業性金融在諸多領域中的缺陷,又不得挾政策支持及政府優惠同商業銀行不公平競爭。《日本政策投資銀行法》明確建立了穩定的財政撥付援助機制:該銀行可以從政府借入資金……可以從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借入短期資金,用于滿足現金流量需要或財務省規定的其他要求。針對監管機制,《德國復興信貸銀行法》第12章則規定了:該銀行由聯邦政府指定財政部門進行監督,監督當局有權采取一切措施,以確保該銀行的業務運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責任的追究和承擔則嚴格規定了政策性金融機構負責人和職員的經濟和行政處罰,如日本《住宅金融公庫法》第32條規定:公庫的負責人在違反本法、融通法、保險法及基于上述法律的政令命令的,主管大臣有權將其解職。

我國政策性銀行在20多年的機構運行過程中,出現了諸如權力尋租、定位不準、不良貸款規模偏大、政策性金融資源配置分散,甚至出現了超越政策性業務范圍同商業性金融機構主動的、不公平競爭的越軌行為等一系列問題。究其根源,在于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組織、運行和決策僅依據成立之初的內部章程,缺少專門的法律,使機構運作無序,監管也無法可依。“法者,治之端也”。法律作為穩定、有力的社會控制手段,能夠對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越軌行為予以懲罰,并對規范行為做出正向引導。所以,政策性金融立法的國際慣例與國內立法缺失的歷史教訓,呼吁我國加快政策性金融立法步伐,高度重視并采用法律這一有效的社會控制手段推進政策性金融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內規范政策性金融改革。

三、構建政策性金融機構法制體系是實現法治化的前提條件

市場經濟是法治的經濟,法律的指引、評價、預測、強制與教育功能為市場有效運轉構建了一個有序的制度平臺,同時提供了系統、完善的保障。立法的目的不在于對越軌行為的事后懲戒,而應注重事前的引導與警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當前,一些市場亟須的基礎性法律制度,如政策性金融立法等法律制度安排仍然缺位,我國政策性金融現行的制度規則(主要是政府的政策性文件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內部章程)也已滯后于發展實踐,專門針對政策性金融機構治理與運行的法律尚屬空白,法律的系統性、體系性還不強。建立健全政策性金融法律制度體系,是保障和實現機構法治的基礎,要實行政策性金融機構法治,必須具有完備的政策性金融法制。法治也是法制的立足點和歸宿,政策性金融法制的發展前途必然是最終實現政策性金融法治。從實現我國金融領域法治化角度來看,必須不加歧視性地將政策性金融上升到與商業性金融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應當重點做好政策性金融等領域的法規層級的完善和提升工作,構建政策性金融法律制度體系。

(一)強化政策性金融立法的國家建設與非市場治理機制

影響競爭行為、過程和結果的重要因素是競爭的規則。根據龐德的社會控制理論的利益學說,社會生活中的利益分為個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會利益,社會成員在一定的情境互動中,這三種利益不可避免會產生競爭甚至沖突,運用法律進行社會控制的關鍵在于承認、確定、實現和保障利益。即以法律的規定為依據,決定、承認哪些利益,在什么范圍內對其進行保障,如何保障。法律的社會控制最終目的便是以最小的成本消耗獲得整個社會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政策性金融法律制度的設計上,要反映出社會公眾認可的價值觀念和各主體的利益需求,并實現社會的公平合理。這就要求政策性金融立法應該充分發揮政府干預或國家治理的主體作用,通過非市場治理機制公正地協調各方利益,提高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國家治理能力。為了避免社會風險,在宏觀上對社會運行進行控制,既是人們的期望,也常常表現為政府的管理行為。盡管社會控制并不限于國家權力,但實際上,國家是最強有力的社會控制者的代名詞。

(二)科學認識政策性金融立法的制度基礎和立法宗旨

從認識層面承認政策性金融是糾正政府失靈、兼顧經濟發展和社會合理性的特殊的金融制度安排,與商業性金融一并缺一不可。政策性金融制度的宗旨,就是充當政府經濟與社會調節管理職能的工具,專門為關乎國計民生的各種形式的強位弱勢群體提供資金、擔保及保險等方式的金融服務,補充并引導商業性金融,促進這些特殊目標群體的經濟增長與社會進步。政策性金融的性質,則體現的是一種非營利公共性和社會合理性的屬性。經濟轉型時期,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改革更應牢牢把握政策性或曰公共性的宗旨目標,所有經營運作手段都要圍繞這個中心目標。從功能觀點來看,政策性金融不單是政府財政的簡單外延,而是具有信用性、有償性和一定盈利性的金融制度安排,通過資本流動、資金有償借貸等過程,與商業性金融機構建立平等的合作關系,與“三農”、中小企業、國計民生領域等資金需求方建立平等的借貸關系。

在科學認識政策性金融制度的基礎上,明確政策性金融立法的宗旨。立法宗旨是立法者創設法律所預期實現的目的。政策性金融立法,既不能偏離政策性金融制度安排的宗旨和性質,也要體現規范政策性金融機構運作行為和保障政策性金融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即權益和責任有機統一。尤其是必須堅持和體現國家政策導向與戰略意圖,持續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導向作用,履行扶持強位弱勢群體的職能,彌補市場失靈。立法還要處理好政策性金融機構已形成的各種利益團體的利益關系,避免成為立法進程中的阻礙。

(三)界定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法律地位和法人治理結構

法律地位是法律賦予自然人、單位、組織等一定的人格,限定其在法律關系中可以獨立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的范圍。政策性金融機構只有明確了法律地位,才能夠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各項活動,越過法律權限必然會受到相應懲罰。從建立目的和改革路徑來看,政策性金融機構屬于特殊公法法人,應采用公司制,按照職責明確、制衡有效、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起由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組成的法人治理結構。根據各政策性金融機構履行職能的不同,其中董事會成員可由財政部、商務部、農業部、銀監會等有關部委負責人和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行使政策性金融各領域發展改革中對重大事項決策和協調的權力,直接對國務院負責。這種管理體制下易于處理好各政策性金融機構同各主管部門的利益關系以及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權責關系,減少行政干預,提高效率。

(四)規范政策性金融機構業務范圍和考核制度

政策性金融制度體系是包括政策性銀行、保險、擔保、信托、投資基金、資產管理等在內相互補充的機構體系和業務體系。立法中要協調好政策性金融機構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經濟關系,即明確界定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業務領域,防止其業務因利益集團的利益而發生偏離,避免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的交叉重疊。對政策性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要以實現國家政策程度為基礎和前提,考核體系指標要從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財務穩健度和國家政策實現度兩方面設計,減少其片面追求盈利的動機和行為。要嚴格區分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虧損和經營性虧損,對于政策性虧損的部分,由政府財政予以補貼;經營性虧損部分必須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五)建立健全政策性金融機構問責追責機制

責任追究是法律對越軌行為的懲治,體現了法律的強制性與震懾力。可借鑒日本對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立法實踐,單獨增設罰則一章,具體規定政策性金融活動中各責任主體所要承擔的行政或刑事處罰等法律后果,理順各自權責關系。在立法規范和依法監管的基礎上,真正形成從終端到源頭的問責追責倒逼機制。政策性金融機構是執行政府經濟政策的特殊金融機構,因此要對政府決策失誤與政策性金融機構執行失誤嚴加判別,建立公平的追責機制也應是依法治理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應有之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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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賈康.中國政策性金融向何處去[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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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ociological Analysis of the Governance by Law for Policy-bas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Wang Wei Wang Manxue

(School of Economics,Liaoning University,Shenyang Liaoning 110036)

篇3

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農產品對外貿易大體上可劃分為三個階段:依附型農產品對外貿易、自主型農產品對外貿易和戰略型農產品對外貿易〔1〕。當達國家基本上處于戰略型農產品對外貿易階段,其政策取向是農產品戰略性貿易政策。 所謂“戰略性貿易政策”(strategic trade policy),就是使一個國家從它的競爭對手那里奪走出口市場,從而獲得壟斷租金〔2〕。 具體表述是指一國政府在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條件下,可以憑借生產、出口補貼或保護國內市場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國戰略性產業的成長,增強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從而謀取規模經濟之類的額外收益,并借機劫掠他人的市場份額和利潤〔3〕。有人把這一政策也稱作“戰略通商政策”([日]富浦英一)。戰略性貿易政策屬于貿易保護主義政策性質,是新貿易保護主義發展的高級形式。對當今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講,實行這種貿易政策即有理論上的支持,又有其實施的社會經濟條件。

二、農產品戰略性貿易政策的理論依據

戰略性貿易政策的理論基礎為“新貿易理論”。它們采用的是著眼于外部性和固定成本的不完全競爭(主要是壟斷競爭或多家壟斷模式)。其要點是:(一)在規模經濟體制下,由相互專業化而帶來的利益,貿易前在毫無差別的國家之間也會發生貿易(產業內貿易);(二)具有規模經濟性質的產業集中在某一國家而產生的效率,并在不同國家形成不同的要素價格水平;(三)因國界對規模經濟的限制,即使自由貿易,世界也難以恢復到被各國分割以前的最佳狀態;(四)從動態上看,在以規模經濟為前提的理論里,政府為超過外國而進行政府救助。在收益遞增(即報酬遞增)的積累過程中,其作為初始條件具有決定意義。一度因歷史的偶然或政策干預而產生的變化,會變成長期穩定的活力〔4〕。

新貿易理論是由狄克西特(a.dixit)和諾曼(v.norman)、 蘭開斯特(k.lancastes),克魯格曼(p.krugman)、哈爾帕(e. helpman)和艾瑟爾(w.ethier)在一系列論文中提出的([美]克魯格曼)。戰略性貿易政策最初是由加拿大布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的教授布朗德和斯潘塞(james brander & barbara spencer)首倡的(1981),其后有伊頓(earon)和格羅斯曼(grossman)(1986),還有程(cheng)(1988年)。他們認為,傳統國際貿易理論建立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之上,與之相反的自由貿易順理成章成為最優政策。然而在現實經濟生活中,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卻是大量普遍存在的現象,在許多產業領域,貿易由少數壟斷企業所控制。他們借助于產業組織理論和博奕論的研究成果,創造性地探討了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補貼政策對出口生產和貿易的影響,建立了戰略性貿易政策研究的基本框架。

眾所周知,以完全競爭和規模收益不變為基礎的傳統貿易理論對政府補貼之舉不屑一顧。道理很簡單:一國無論實行生產補貼還是出口補貼,該國的社會福利狀況反而會惡化,唯一的受益者是可以買到更便宜進口品的外國消費者。但是,如果存在著規模經濟和不完全競爭,上述結論即告作廢。即補貼會使該國社會經濟福利水平提高。現引用下圖及表進行論證(圖表1)〔5〕。

圖表1 在有和沒有政府補貼的情況下, 爭奪出口市場壟斷的斗爭:日本和歐盟面臨的北美高清晰度電視機市場

收益(百萬美元/年) 出口企業 政府 美國消費 世界

情況

1.避開(沒有對這個市 0 0 0 0

場出口的出口商)

2.私營企業壟斷地位(沒 7500* 0 3750 11250*

有補貼,只是在a點的壟斷)

3.有補貼的壟斷地位( 14700* -8400 7350 13650*

一種補貼,在b點的壟斷)

4.私營企業開展競爭(沒 0* 0 15000 15000*

有補貼,企業在c點的壟斷)

5.有補貼的企業展開競爭(雙方的 0* -16800 29400 12600*

政府都進行補貼,企業在d點競爭)

*表示有負的固定成本

圖表1 說明了爭奪北美高清晰度電視機的大量壟斷租金的主要可能結果,與通常的雙頭壟斷競爭一樣,結果取決于誰先發制人,誰有外援,第二個競爭對手怎樣做出反應。大體上講這種壟斷競爭有以下5 種情況:

1.避開,即兩個競爭對手均未進入某一目標市場。

2.在a點的私營企業壟斷地位, 即某一私營企業(如日本)首先占領了目標市場,形成壟斷,則日本私營企業每年獲利75億美元,美國消費者每年獲利37.5億美元,世界總福利每年112.5億美元。

3.在b點得到補貼的壟斷地位(如歐洲私人企業得到每臺400美元的政府補貼)后,假使該補貼使日本確信,在北美市場上他們競爭不過歐洲,歐洲企業大獲全勝,不僅壟斷了在北美的高清晰度電視機,而且還從政府那里得到了補貼。如表中的第三種情況,歐洲納稅人損失了付給這些企業的補貼,但整個歐洲在這種情況下顯然獲益(歐洲企業所代表的),整個世界也是如此。

4.私營企業在c點的競爭。 只是讓自由市場在沒有補貼的情況下自行運營,就會帶來利益。但是如果只有少數幾個可能的供應商(在這個實例中只有兩個),那也會產生問題。點c 說明了得到利益和產生問題的方式。利益流向消費者,雙方企業損失了進入北美市場的固定成本,一方或雙方最終都可能破產。所以如果一個國家的企業打算在其它地方獲得賺錢的出口市場,它們就得先發制人,并向潛在的競爭對手顯示,后來進入同一市場是不能取勝的。

5.在d點有補貼的競爭。 如果日本政府和歐盟同時補貼他們的高清晰度電視機部門,以使他們在北美市場上競爭,那么,他們都會付出很高的代價,但整個世界會獲益。這樣一場競賽會帶來激烈的削價競爭。日本和歐洲的企業會發現,他們的實際邊際成本僅為1600美元/臺,在公開競爭中,他們會把價格削減到該水平。從美國消費者的觀點來看,這是最合算的交易,他們獲得的消費者剩余直落到點d。 其結果是對世界有好處的,因為競爭解決了人為地限制供給的老問題。

上述這種雙頭壟斷競爭還可以用其它圖示方法表示,如夏申先生引用的規模收益遞增條件下的補貼效應〔6〕,美國學者克魯格曼的以美國“波音”與歐洲“空中客車”的競爭為背景,對航空工業中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分析〔7〕。到此我們對戰略性貿易政策的理論作如下總結:

1.市場狀態是不完全競爭市場;

2.存在規模經濟;

3.壟斷競爭雙方而且是實力相當的競爭雙方誰進入目標市場早,誰就有更大的競爭力;

4.政府補貼的強度是戰略性貿易政策運用的一個重要條件。

5.戰略性貿易政策的恰當運用會為一國帶來更大的社會經濟福利效應。

這一理論我們可以概括為:在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條件下政府行為創造貿易優勢的福利經濟學理論。

三、當達國家農產品戰略性貿易政策實施的社會經濟條件

農產品國際貿易既是一種經濟貿易,又是一種重要的關系國家安全、軍事等問題的戰略性貿易。因而,世界各國在經濟社會的不同發展階段均采取了一系列周密的而又具有“戰略”特征的貿易政策,尤其是當今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已將農產品貿易作為政治、經濟手段之一。而農產品戰略性貿易政策的核心內容,是通過政府行為創造更多的農產品貿易優勢和貿易利益。這也正是這一政策廣泛運用的動力。同時當今發達國家的社會經濟現實為其實施創造了優越的條件。

(一)發達國家農業發展所處的階段是農產品戰略性貿易政策的經濟基礎

從工農產業協調關系看,發達國家工農產業的利益流向屬于以發達的高利潤的工業反哺農業類型,具備戰略性貿易政策實施所需的政府補貼條件。

世界各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與進出口農產品的名義保護率的關系是:當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到4000美元以上時,出口農產品的名義保護率大于1;當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到700美元左右,進口農產品的名義保護率大于1〔8〕。當今發達國家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普遍超過這個水平。如1991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世界銀行計算值)為:美國22240美元,加拿大20440美元,法國20380美元,英國17050美元〔9〕,因而,發達國家具備實行出口保護或戰略性農產品貿易政策的經濟基礎。

(二)發達國家農業利益集團的處境及在議會中的作用是戰略性農產品貿易政策的政治基礎

發達國家農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小,就業比重也小。如1990年農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美國為2%,加拿大為4%,法國為3%,英國為2%。其就業比重美國為2.85%、加拿大為4.22%,法國為5.58%,英國為2.12%。農業人均收入相對低于非農業。如1991年農業雇員工資相當于非農業雇員工資的比重,英國為87.5%,澳大利亞為68.1%〔10〕。

在上述條件下,按西方國家各利益集團參與保護或自由貿易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可說明農業保護集團的政治力量。這種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如下:

保護主義者的平均凈政治利益=πp=(bp/np)-cc

平常消費者捍衛自由貿易的凈政治利益=πc=(bc/nc)-cc

其中:bp為生產者由于受到保護而獲得的生產者剩余;

np為投票贊成保護的人數;

bp/np指每個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者的平均生產者剩余;

cp為爭取保護的成本;

bc為消費者剩余;

nc為投票贊成自由貿易的人數;

bc/nc為每個典型自由貿易者的平均消費者剩余;

cc為爭取自由貿易的成本。

使πp>πc由下列因素決定:首先是各利益集團的規模。利益集團的規模越小,成功之后每個成員所獲得的平均收益就越大(其他情況都一樣的話),即農業保護主義者獲勝后每個人所獲得利益大,因而為爭取這種結果的動力就大。相反,消費者人數眾多,獲勝之后每個人所得利益較前者小,因而,為爭取自由貿易的動力相對較小,從而導致前者獲勝的機率大。其次,無票乘車問題給人數眾多的消費者所帶來的煩惱比農業保護主義者要大得多。某一集團無票乘車人數愈多,對該集團為爭取成功的影響越大。顯然,消費者集團的無票乘車者大于農業保護集團。另一方面無票乘車人數愈少,組織性愈強,對政府官員和政治侯選人的利益影響就大,從而又造成西方國家農業保護主義的優勢。再次,農業利益集團往往會獲勝,因為他們得到其他人的同情,即得到了如果政策有助于該利益集團,將不會因此而直接獲益的那些人們的同情。當某個集團立即蒙受了巨大收入損失時,他們獲得的政治上的同情往往是巨大的。而且多數人對少數人受到損失易于產生同情,也易于給予援助。發達國家的農業利益集團即是少數人的利益集團,而且也存在受自然災害影響的偶然性收入損失,因而極易得到大多數人的保護。

(三)發達國家之間“農業保護的競賽”,使農產品戰略性貿易政策不斷升級

發達國家在工業化后,農業成為少數人組成的利益集團,收入相對較低,因而各國均給予不同的保護。美國具有農業生產的天然優勢,加之給予一定程度的保護,使之壟斷了世界農產品尤其是糧食市場。相對來說就擠占了歐盟等農業資源較少的發達國家的國外糧食市場,甚至部分國內市場,使得歐盟等國農業保護相對不足。

因而,從表面上看,美國與歐盟二者的農業均受到政府補貼,屬于上述理論中的第五種情況,但實際上兩國的保護程度不等,從而使這種情況轉化為第三種情況,在b點得到補貼的壟斷地位,即某一國(如美國)農業占領了世界農產品市場。這種情況必然導致對方國如歐盟農業的萎縮或農民收入的惡化。對此,失敗者是不會袖手旁觀的。

當年歐共體成立后,首先是對其農業加大保護力度,以與美國等國家相抗衡。此政策措施對歐共體農業的發展已起到了很大作用,不僅使歐共體農業得到發展,減少了進口,而且轉變為凈出口國。如歐共體自1975年以來小麥由凈進口轉變為凈出口,糖和奶自1977年轉變為凈出口,奶酪自1973年轉變為凈出口,牛肉和小牛肉自1980年轉變為凈出口〔11〕。

歐共體這種農業保護政策深度的增大,使其與美國農業保護相當,甚至更多,從而達到有補貼的競爭狀態。這種競爭狀態因政府補貼的變動不斷發生變化。如美國在1974年取消了農產品出口補貼,到了1983年因歐共體以價格補貼出口糧食,又恢復了農產品出口補貼措施。因而雙方競爭的結果是雙方企業損失了固定成本,政府也損失了補貼,而受益者是兩國農產品進口國。

美國和歐盟這種農業支持已到了使政府財政難以承受的地步,因而,雙方借“關貿總協定”談判之機相互達成削減農產品補貼和關稅計劃,使二者結成了壟斷同盟。但是由于這兩個壟斷同盟面很大,是難以長期協作和步調一致,因而農業保護的競賽還將不斷繼續。

(四)食品作為“中心國”控制“外圍國”的一種武器,導致食品的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強化

當今能夠大量出口糧食的國家,除了美國和加拿大還有歐盟(主要是法國)、澳大利亞和阿根廷。1988~1989年度,從這些國家出口的糧食,僅小麥就達8900萬噸,如果加上粗糧(主要是玉米),這些國家出口的糧食就達1.65億噸,占整個國際糧食貿易額(約2億噸)的80%。就多數年份來看,美國糧食出口約占世界糧食貿易的40~50%。它控制著全球五大糧食跨國公司:卡吉爾公司、康迪南特公司、路易特雷呼斯公司、邦奇公司、安特烈公司。它們的子公司分布于全球的各個角落。

與此相反,在二戰后40年間,世界人口增長了20億,其中85%是發展中國家的人口增長數,因而嚴重缺糧。60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1970年進口糧食3000萬噸,1980年進口9400萬噸,10年糧食進口增長了2 倍多,導致這種現象產生的首要原因是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化戰略政策偏激,導致本國農業發展相對落后,為發達國家戰略性農產品貿易政策提供了國際環境。其次是發達國家農業發展所處的階段有能力趁機占領世界農產品貿易市場,從而控制發展中國家。

發展中國家在戰后都面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這就是急于搞工業化,把有限的資金用于發展工業,農業不同程度地被忽視了。戰后的“外圍資本主義”拉丁美洲、非洲因工業化而忽視農業發展。社會主義國家前蘇聯實行的以犧牲農業的戰略利益來發展城市大工業(特別是重工業)的政策必然削弱了國民經濟的基礎,從而導致其糧食貿易流向的大轉換。曾是歐洲糧倉的前蘇聯在本世紀30年代可向西歐輸出500噸糧食,而偏激的工業化戰略使其80年代成了美國、加拿大、歐共體的糧食和畜產品的頭號買主。1984~1988年,蘇聯共進口糧食1.84億噸,高于1984年全國糧食的總產量。再如非洲國家,1991~1992年度谷物進口量為2005.1萬噸,占世界總進口量的31.8%〔12〕。

最后,從經濟理論上講,自本世紀50年代以來,一批拉丁美洲國家的經濟學家分析了拉丁美洲與發達國家的生產和貿易的關系,從而提出了阿明的“依附論”、普雷維什的“初級產品貿易條件惡化論”,弗蘭克的“不發達發展理論”等,從不同角度解釋了“中心國”對“外圍國”的經濟剝削。這一系列論述對農產品生產貿易的大體結論為:農業生產為工業化服務,應走進口替代戰略;農產品出口的貿易條件不斷惡化,應不斷減少其出口,實行出口替代戰略。這一系列理論主張,導致拉丁美洲和非洲在國內均實行以工業為中心的進口替代戰略,對外實行以制成品替代初級產品的出口替代戰略,從而從生產和貿易兩方面削弱了農產品生產和出口,甚至大量進口糧食。這一結果為發達國家爭奪發展中國家市場,實行戰略性農產品貿易政策提供了市場。

前已述及,若發達國家因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實施而進行激烈的競爭,對如非洲、拉丁美洲、亞洲等糧食消費者是有利的,因為此種條件下的糧食貿易價格較低,但近年來發達國家借“關貿總協定”談判之機,達成某種協議或默契,不斷削弱農產品出口補貼,使世界農產品價格上升,從而對發展中國家構成了相當大的威脅。因此,發展中國家在農產品貿易戰略上,應不斷調整政策,確保從新的農產品國際貿易體系中獲得相對大的利益。中國政府也應從中得到有益的啟示,以制定出符合中國國情的、又面向世界的農產品對外貿易政策。

注釋:

〔1〕牛寶俊:《綜論農產品對外貿易發展三階段及其特征》, 《世界經濟研究》1995年第6期。

〔2〕[美]彼得·h·林德特著,范國鷹等譯:《國際經濟學》,經濟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276頁。

〔3〕〔6〕夏申:《評析戰略性貿易政策》,《世界經濟》1995年第10期,第13~20頁。

〔4〕[日]富浦英一, 谷靜波編譯:《戰略通商政策的經濟學》,《國外社會科學快報》1993年第11期,第27~28頁。

〔5〕同〔2〕,第277~278頁。

〔7〕[美]克魯格曼:《自由貿易過時了嗎?》, 《經濟展望季刊》1987年秋季號。

〔8〕同〔2〕,第362頁。

〔9〕《國際經濟和社會統計提要》(1993),中國統計出版社,第58頁。

〔10〕根據〔9〕第208~209頁、第233頁和238頁計算。

篇4

關鍵詞:社會資本;政策因素;中醫醫療機構

DOI:10.3969/j.issn.1005-5304.2017.02.003

中圖分類號:R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04(2017)02-0009-03

在當代市場經濟與現代醫學共同發展和競爭的背景下,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雖然已取得較大成果,但同時也受到現行政治、法律、經濟、文化及認識等多種因素影響。了解和發揮好有利因素,逐步解決存在的阻礙是促進社會辦中醫事業蓬勃發展的重要任務。筆者通過對推進社會辦中醫政策研究課題調研結果進行總結,歸納并分析影響社會辦中醫的政策因素,為今后相關政策的制訂提供參考。

1 現行相關利好政策

從歷史經驗和中外辦醫比較研究可知,社會辦醫事業的興衰變化主要受政府相關政策的影響。新醫改以來,我國社會辦醫和社會辦中醫遇到了最好歷史機遇,國務院、國家衛計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發了一系列相關利好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如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提出鼓勵和支持申辦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對符合條件的零售藥店,允許其轉型舉辦為中醫坐堂醫診所;國家中醫藥

基金項目:廣東省中醫藥局重點課題(20154005)

通訊作者:龐震苗,E-mail:

管理局規劃財務司《關于印發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中醫藥規財發〔2011〕49號)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支持和引導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的舉辦,積極推動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尤其中醫診所、中醫門診部的建設規范和連鎖發展,以及探索執業中醫師多點執業的方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社會辦醫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54號)也明確提出放寬社會辦醫的門檻,鼓勵社會辦醫,鼓勵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允許醫師多點執業等。

此外,國務院辦公廳還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工作總結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2015〕34號)對下一步如何大力推進社會辦醫,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提出了明確的目標任務,指出要把非公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作為發展的重點,著重建設形成以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的多元化辦醫格局。

因此,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社會辦中醫法人和個人應該充分利用現行有利政策,加快貫徹落實到位。

2 不合理規定

目前政策層面尚存在著一些不合理的規定,在準入審批、政策設計及實施等方面制約著社會辦中醫的健康發展。

2.1 政策不協調

不同部門的政策不兼容,政策規定相互沖突或要求不一致。如民政部門要求民辦非企業單位須在名稱前冠以相應的行政區域名稱,這與衛生行政部門的登記要求相沖突;又如,社會辦中醫用地申請過程中出現循環審批現象,即申請執業許可證時需先期獲得用地批準,但申請衛生用地時卻又需先期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申報開展新的醫療技術,衛生部門要求該技術已開展一定例數,且有等級方面的要求,但有關部門卻未對民辦醫療機構進行評級,導致政策規定之間相互矛盾。

2.2 準入設置限制

區域衛生規劃和選址距離規定的限定,阻礙了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的準入。如在區域衛生規劃中,若該區域醫療機構已達到額定規劃數量且無增加計劃,則對新增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的申請不予受理;《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是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如《深圳市2010-2015年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深衛人發〔2010〕75號)有“新增醫療機構與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直線距離不少于500米”規定,此種選址距離限定嚴重阻礙了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的準入。

實際上,該規定中“同類別醫療機構”的定義,是指同類別中醫醫療機構或西醫醫療機構,還是指醫院、門診部、診所、坐堂醫藥店這種類別的^分,皆未給出明確界定。

房屋產權及使用證明規定不適應城鄉結合區域的實際情況。《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規定,醫療機構申辦者需提交用房產權證明作為醫療機構申請設置必備材料之一,但許多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的房屋為小產權房,無法提供房產證。

中醫診所連鎖設置規定不完善。按照深圳市相關規定,中醫內科診所等中醫二級科目診所類別的申辦人主體性質規定為個人,即醫療機構不能用公司法人名義,而只能以個人姓名申請設置名稱,因此,中醫內科、婦科、兒科等二級科目診所無法實現連鎖經營。

此外,還存在基層機構診療科目設置的規定不切實際、申請人主體性質與衛生技術人員配備要求不利于中醫發展、衛生技術人員配備要求不切合傳統中醫服務模式、所有權歸屬不清晰及投資融資受限等問題,阻礙著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

2.3 審批手續繁瑣

根據上海市的相關規定,設置醫療機構需提供9大類資料,包括新開設醫療機構所在地區的人口結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目前已有醫療資源的分布情況和居民的醫療服務需求情況的詳細闡述和分析,各類資信、工作證明,以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工商部門、地鄉鎮、村居委會和物業管理部門等多部門的審查意見。這些資料的收集和整理猶如一道道門檻,難以逾越。

又如,以廣州市某區為例,有關中醫診所的申請設置,首先是衛生行政部門審批2個月,接著是消防部門審批2個多月,環境影響評價部門審批3個多月,還有城管部門審批幾周,再加上工商局、稅務局的審批,辦理完所有審批流程差不多需1年,其時間和租賃資金成本浪費驚人。

2.4 政策落實缺乏細則支撐

現行政策之間未形成有效配套的組合拳,缺乏操作細則,政策實施的“最后一公里”落地難,導致一些基層單位推諉不作為。如《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醫療保障政策和基本藥物政策要鼓勵中醫藥服務的提供和使用”,但因政策間未保持穩定連貫,可能導致好的做法被迫停止。

如某城市在提升該地區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工程的實施過程中曾規定:若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簡稱“新農合”)中采用中醫藥服務項目進行治療,將提高至少10%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相比于選擇其他非中醫藥服務治療方式),選擇針灸進行治療的住院患者,醫療費用可達到90%的報銷比例;參加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的門診慢性病和住院參保人員,采用中醫藥服務治療的,可提高5%以上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然而,2014年醫療保險由人社部門統一管理后,該地區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被整合為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而這種新型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實行方案并未明確提出鼓勵提供中醫藥服務的意見細則和內容,因此,該市被迫停止執行此前已成功在新農合中實施的中醫藥服務鼓勵政策[1]。

2.5 中、西醫醫療機構未區別設置

現行政策要求社會辦醫療機構在設置時必須提交環境保護如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在消毒、醫療垃圾、隔離、無菌操作方面也有硬性要求,這顯然沒有考慮到中醫診所的實際情況。

同時要求中醫診所須有獨立中藥飲片營業區,且面積不得少于50 m2,中藥飲片數量不少于400種;獨立診室數量不超過2個,且建筑面積不少于10 m2等,這些要求脫離了市場經濟在醫成本上的考量。

此外,部分政策設計未考慮到歷史遺留問題,給社會辦中醫的推進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礙和制約。如《執業醫師法》頒布前未獲得醫學專業技術職稱的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從業人員醫師資格認證出現空白,如按照社會辦醫的規定,他們就無法獲得申請資格。

3 對策

鼓勵和促進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必須解決過程中遇到的政策性問題。為克服目前政府“該管的沒管好,不該管的又管得過多”弊端,政府需對自己的社會定位和職責進行反思,明確政府在醫療衛生服務市場中的責任和權利邊界,有所為和有所不為,切實管好必須管好的,放下由市場調節有效的所有事項,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3.1 明確政府職責,劃清政府權力范圍

就社會辦中醫而言,政府應將有限精力用于做好以下4件事:①只負責公立醫院的設置;②通過財政專項補貼、醫保支付等方式向一切可以為國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機構“買單”;③負責審查發放執業醫師執照;④監督所有醫療機構依法行醫。其他事項則交由市場調節和行業內部進行控制管理,如民營的醫院、門診和診所一律實行備案制,政府可通過完善監督檢查制度以規范其運營活動,查處違法行醫機構和行醫行為。

3.2 簡政放權,改革由市場調節和行業內部管控的審批流程

政府對社會辦醫學的許多業務性事項應該簡政放權,如醫療設備的購置、臨床科室的設置、新醫療技術的開展、醫院投資額及其比例,以及涉及醫保報銷項目之外的其他醫療服務項目的定價等。政府管理上述業務事項不僅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則,也無國際慣例可循,簡政放權將有利于社會辦中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3 加強各部委政策法規的協調性

社會辦中醫涉及衛生、稅務、醫保、工商、環保等多個政府部門,建議設置相關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多個部門聯合發文,明確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規則,協調解決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過程中出現的同一衛生醫改政策,以及各地執行和監管部門解讀不一、執行不協調的問題。

4 結語

我國在推進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的進程中,政策因素一直影響其健康發展,既有利好政策,也有許多不合理規定,制約了社會辦中醫的發展。2015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了《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2015〕32號),其中明確指出,對于社會資本舉辦僅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傳統中醫診所、門診部,其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區域衛生發展規劃不作布局限制。這表明,相關制約因素已受到主管部門的關注,并已出臺或正在制定相應解決這些制約因素的政策,這將積極推動中醫藥事業新一輪的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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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文化創意 社會網絡 悖理

一、引言

文化創意產業作為新興產業的典型代表,日益成為了各國政府競相追捧的“明星”產業。中國政府出臺的《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明確規定了重點發展的文化創意產業為影視制作業、出版業、發行業、印刷復制業、廣告業、演藝業、娛樂業、文化會展業、數字內容及動漫產業,強調協調發展,優化文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加強重點文化產業帶建設,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促進區域文化產業發展。然而,當前全國各地方政府在響應中央政府關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的同時,卻出現了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在構建演化發展過程中的理論與實踐二者間的“悖理”現象。該“悖理”現象的畸形胎生于地方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實背景,目前國內關于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的研究尚少,未形成相應的系統理論,這與當前中部二線城市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的實踐發展不相勻稱,嚴重脫離了理論指導實踐的原則。因此,本文的核心是從文化創意產業涵義的界定出發,運用生態學的理論分析方法衍生并催化出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進化生命周期過程,結合當前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的發展實踐及進化過程,解決當前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發展過程中突顯出的“悖理”現象。

二、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

Wellman認為,社會網絡是由相互聯系的個體間的社會關系構成的相對穩定的系統,即把“網絡”視為是連接行為主體的一系列的社會聯系或社會關系,它們相對的穩定模式構成社會結構,社會網絡分析成為各領域正式的研究范式。文化創意產業作為新時期經濟增值依賴的路徑產業,得到了各國政府的高度重視。資源的易獲得性、人才的集聚、空間區位優勢使得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以產業集聚或產業園區的模式呈現。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作為產業集聚的高級發展模式,已經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核心,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培育創意產業的功能是否健全以及園區內各行為主體間的互動頻率是否通暢,將會直接影響到文化創意產業是否良性健康快速的發展。文化創意企業作為創意園區的核心行為主體,以信息、人力資源、研發(R&D)為溝通路徑載體,彼此間建立各種相對穩定的、能夠促進創新的同質性和異質性的關系,形成一種相互認知、合作關系和信任關系的社會網絡。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類似于開放系統環境下的生態網絡,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內的各個行為主體作為社會網絡的利基元素,以市場作為能量交換、信息交流、資源共享、創新擴散以及技術轉移的媒介和載體,相互依賴、協同進化、互惠共生。

三、“悖理”的協同分析

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的發展過程類似于生物學中的合作博弈、協同進化。中部二線城市正處于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進化周期過程內的排斥期階段,在該排斥期內,作為文化創意產業的各個行為利基體該如何保持與政府、文化創意園、合作者及供應鏈相關利益體之間的依存關系,實現彼此間的互惠關系和穩定共生成為了當前中部二線城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關鍵因素和躍進突破點。英國中型城市哈德斯菲爾德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所采用的發展形式是市場主導型加之政府宏觀調控發展模式的典型代表,“創意城市”之父Charles Landry為該城提出了一套全新的文化創意社會網絡循環體系。中部二線城市可以通過構建文化創意的生成、轉化、流動以及最終實現吸引大眾的社會網絡循環體系,利用該社會網絡循環體系可以幫助企業提升彈性應變的能力,適時及合理的調整社會網絡的利基體,通過柔性調節能夠保證企業能夠在不穩定的環境下保持一定的冗余度、抗壓和康復的能力。由于中部二線城市文化創意產業自身發展中存在“低調理論”與“高調實踐”相悖理,使得中部二線城市構建文化創意循環體系迫在眉睫。解決因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網絡自身發展所存在的結構洞問題,結構洞是指網絡中的主體只和一些主體發生直接聯系而與另一些主體不發生直接聯系。后一種被稱作為“結構洞”。

四、政策性建議

本文基于引用阻滯增長模型(Logistic模型)理論,對相互依存的企業并衍生到包括政府、合作企業、供應鏈鏈條的上下游環節之間以及園區內的依存關系的分析,從政府、園區內部的建設角度出發,提出相關的政策性建議,以期能夠為中部二線城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出現的“悖理”現象找到合適的平衡點,規避因“悖理”所帶來的政策性誤區和直接的經濟利益損耗。

(一)政府主導的文化創意企業孵化器發展模式

文化創意孵化器是一種現實(物理集聚)或虛擬(整合服務提供)的空間,以建筑和設施為依托,吸引一定數量新創的中小文化創意企業齊聚,通過整合創業和創意資源,提供企業發展所需的管理支持和資源網絡支持,從而吸引創意產品和創意投資的需求方使用該空間,促進新創的文化創意企業的發展。

(二)建立有效的文化創意企業社會網絡評價體系

文化創意企業社會網絡評價體系建立的目的,是考察和衡量文化創意企業的運營狀況、資源的配置狀態及質量水平,從而促進政府、社會以及文化創意企業行為主體自身堅持正確的發展方向。具體的說,通過評價體系的建立,可以從中獲得許多重要的管理決策的信息,從而達到以下目的。

參考文獻

[1]John Scott.Social Network Analysis [J]. Sociology, February 1988;vol. 22:pp.109-127.

[2]徐瀟瀟,孟瀟.文化創意產業的文獻綜述[J].云南財經大學學報,2011, (4):34-36.

篇6

論文摘要: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開始我國建立起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經過四個階段的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至今仍在探索中徘徊。本文并提出了發展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政策建議。

一、擴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彼益面,建立多層次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從剛剛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間,還有很大的空間發揮,關鍵就在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符合農民的實際情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建立就是為了保障年老農民的基本生活,因此在實施之初就不該設置門檻、把一部分農民拒之門外,而是役蓋所有農村人口。但考慮到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保險待遇應該確定在比較低的水平,以保障最基本生活水平為標準。另外由于我國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不均衡,各地區農民的收入情況存在差別,從而參保的承受能力各異,所以決定了在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上不能一刀切,不能實現全國統一的標準。在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從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生活的實際需要出發,因地制宜,循序漸進,逐步建立起不同層次、標準有別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更好地推動當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如在我國東部沿海地區收人較高,農民具有較高的自我保障能力,如深圳市橫崗鎮的社會養老保險投保率已達96.2%.,其中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占70%,集體補貼的占30% ,而收人水平較低的中西部地俄,對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供款能力較差,可以制定水平稍低的保障制度。

二、加大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扶持

長期以來,通過工農產品“剪刀差”,農業為工業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上世紀的半個世紀我國農業為工業提供資金積累為10000億,極大地促進了工業現代化的發展,目前工業回報反哺農業應是理所當然的,在億萬農民步人老年時,應該由政府從稅收收人中撥出一定的資金給一子相應的社會保障,改變目前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扶持微乎其微的狀況,在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的前提下,可把財政今后增加的社會保障支出拿出大部分用于農村社會保障。

從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和國際經驗來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及完善和政府給予的財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啟動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改革由于沒有政府的財政支持,因而舉步維艱,有的地區基本處于停滯狀態。在發達國家,由于政府給予充分的資金支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才得以建立和完善;正如溫克勒在總結歐洲國家農民養老金的財政狀況時說:“沒有一個社會保障機構能光依靠所繳費用來承擔農民養老余的支出。他們都需要依賴政府補助和其它方式來補貼”。例如,德國和奧地利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助占70%。在加拿大有NISA賬戶,是指農場主社會養老計劃,也叫收人穩定賬戶,每一個參加人都有個人NISA賬戶,包括基金1和基金2兩部分,基金1是投保人自己存進去的款項及保險費,基金2是聯邦政府和省政府每年向基金2中存人與個人相同數額的配套款項作為保險補貼。日本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份額在43 %以上,且有逐年增大趨勢。波蘭政府也負擔農民老年金的2/3。

在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中,政府需要下大力擔負起經濟責任,并拿出相當的財力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支持。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經濟以平均每年8%左右的速度發展,近兩年的發展速度在9%以七,到2020年,我國將進人小康社會,2050年將達到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所以,可以預期政府的財政收人在今后幾十年內,仍將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屆時政府應有能力提供較多的財政支持。若省級地方政府對參保的農民實行如3%一5%的補貼,10億元的保費收入政府也不過支出補貼300萬一5000萬元,省財政應能承擔。若其他各級財政都能夠補一些,則補貼可以大幅提高,還可以帶動村集體對農民參保給予補貼,從而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政府的財政扶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對經辦機構的經費實行財政撥款,把農民的“養命錢”還給農民;二是政府從每年安排的社會保障支出中拿出一部分財力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行直接補貼,以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三是從政府對農產品的價格補貼中,提出一部分作為農村社會保險基金,以彌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不足;四是調整扶貧資金的使用,將扶貧資金按適當比例提取轉化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這樣才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具有真正意義上的“社會性”、“福利性”。 轉貼于

三、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律地位

國家關于農村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變化無常,不利于這項工作的開展。全國各地在這方面也沒有規范統一的業務、財務及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這都導致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不穩定性。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頒布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規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帶來一系列問題,如保險對象不明確、保險資金來源不穩定、保險管理方面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等,使農村養老保險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如果再不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一立法,就會貽誤大事。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加快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進程是關系到農村養老保險的可持續性和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一個根本性間題。為了保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正常運行,建議在擬定《社會保險法》的同時,擬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從法律上確認養老保險制度在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養老保險的性質、對象和標準;規范參保者權利、義務。并以法律形式明確諸如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應遵守的原則、主要內容、管理體制、資金來源、支付標準、基金的運營情況、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監督及相關部門的責任等。各地應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在國家制定的有關法律的基礎上,再制定具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順利進行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保護。而通過立法是達到穩定政策的最好途徑。

四、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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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工程教育的改革,加強工程實踐教育,提升工程教育質量,建立與注冊工程師制度相銜接的工程教育專業認證體系,促進工程教育參與國際競爭,教育部2006年啟動了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試點工作,依據“國際實質等效性”原則制定認證標準[1]。2013年,在韓國首爾召開的國際工程聯盟大會經過正式表決,同意接納中國為《華盛頓協議》的預備成員。作為目前國際普遍公認的最具權威性、國際化程度最高、體系較為完整的工程教育專業互認協議,《華盛頓協議》承認簽約國所認證的工程專業培養方案具有實質等效性,認為經任何成員國認證的專業畢業生均達到從事工程師職業的學術要求和基本質量標準。

作為工科特色鮮明的測繪工程專業,應積極按照工程教育認證標準在國內相關院校開展專業建設及認證工作。專業認證的特點是以學生為中心,全面評價學生的表現;以培養目標為導向,主要培養學生工程能力,師資隊伍和支持條件必須有利于學生的能力培養;強調持續改進,持續改進的基礎是對常規教學活動的常態性評估與評價,效果則是通過學生的表現來體現[2]。

以下主要以筆者所在的蘭州交通大學測繪與地理信息學院測繪工程專業為對象,探討以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為導向的測繪工程專業建設。

一、研究思路

學校把成為鐵路行業和西部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的測繪工程專業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作為努力方向。測繪工程專業以培養基礎扎實、專業面寬、創新能力強、發展后勁足的工程應用型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為目標,按照測繪工程專業認證相關要求,以學生工程實踐能力及素質培養為主體,從社會需求、學校定位、專業特色等方面確定人才培養目標,完善培養方案。此外,針對實驗儀器缺乏、場地困難等問題,著力研究校內實踐環節設置、教學與科研的相互促進、實習基地的擴展、實習項目的開發及校外工程實踐中心的建設,提高學生的實踐及創新能力。建立與人才培養相配套的質量監控體系,在監控教學過程與課程考核的同時,重視學生對教學的意見和建議,注重社會、用人單位對人才培養質量的評價,并將評價結果作為改進專業人才培養各環節工作的依據。也就是從人才培養特色—創新實踐能力培養—教學質量評價等方面入手,切實提高專業辦學水平,達到工程教育認證的標準要求。

二、完善課程體系,突出人才培養特色

根據教育部“以教學改革為核心,注重提高教育質量,努力辦出特色”的指導思想,依據通用標準和行業標準及認證要求,按照學校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在對武漢大學、西南交大、長安大學和各鐵道設計院及工程局等多家校企單位進行調研的基礎上,對原有測繪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完善,制訂了測繪工程專業本科人才培養計劃,其主要特點是:

根據畢業生流向及工作特點,按照“精簡必修、增加選修、單門課程建設轉向重點課程群建設”的原則,構建了由本科、研究生兩個層次,基礎理論、知識應用、知識拓展及創新應用四個梯級,測繪基礎、工程測量、現代測量技術、地理信息系統概論、變形觀測、3S技術六個模塊組成的“246”測量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刪繁減舊,充實新理論、新技術,反映測繪學科最新的發展動態。

教學中以測量學與數字測圖測量平差基礎與數據處理控制測量學工程測量學“3S”技術及其應用為主線開展專業教育,夯實專業基礎。同時依托學校優勢學科,加強多學科知識的融合,開設多門特色專業課程,拓展知識領域。包括鐵路選線設計、道路勘測設計、現代軌道交通、高速鐵路及客運專線等多門鐵路類相關課程。

以應用型卓越人才培養為目標,結合行業及專業特色,架構全過程(從入學到畢業,實踐教育不斷線)、四層次(基礎層、工程認識層、綜合層、創新層)、八模塊(實驗教學、實習教學、工程訓練、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創新實驗、學科競賽、社會實踐)的綜合實踐教學體系。充分利用校內測量實習基地,培養學生的基本技能;推進多家單位合作,強化學校培養與企業實踐相結合、專業培養與社會需求相結合,堅持知識、能力、素質的協調發展和綜合提高,形成以強化實踐能力培養為核心、特色及優勢鮮明的測繪工程專業人才培養課程體系。

三、創新實踐教學,切實提高學生實踐能力

(一)開展創新性開放式實驗教學

完善綜合實踐教學體系,積極開展創新性開放式實驗項目教學。根據學生興趣自主選擇實驗項目,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提供給學生相對寬松的時間與空間,激發學生的探索意識,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科研創新能力。結合學校鐵路專業特色,該項目的實驗教學內容分3個層次:專業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專業方向綜合(如圖1所示)。

開放式實驗教學中,實驗指導教師應根據學科最新發展信息,及時更新實驗教學內容,積極改進實驗教學手段,在實驗教學中不斷創新。通過現代化教學手段演示關鍵步驟,提高實驗效率;在課程設計和畢業設計等教學環節,利用現有的實驗設備引導學生進行自主創新設計,培養學生的自主創新能力;在實踐教學中還可廣泛使用學生和教師共同開發的各種測量程序。通過創新開放實驗項目學分制管理、學校立項支持等多種方式,每年對創新開放實驗答辯優秀的學生及指導教師給予一定獎勵,引導學生積極參與科技創新活動。

(二)科研反哺教學,發掘新技術,拓展實習內容

鼓勵教師和學生參與科學研究,并及時將科學研究中的新成果應用于教學的各個環節,開發新的實驗項目。主要有:

1.基于LZCORS參考站的GPS測量綜合實習

基于CORS技術的高精度GPS測量是當今測繪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蘭州市國土局建設的LZCORS由7個連續觀測站構成,于2008年開始運行,為蘭州市主要區域快速獲取高精度GPS測量數據提供有 力支持。

學院將CORS模式的測量技術方法納入測繪工程專業衛星定位技術及土木工程等相關本科專業的課程實習及畢業設計環節,主要內容包括地形圖測繪、施工放樣等,幫助學生了解實時高精度連續跟蹤站測量技術,為將來進一步將此技術應用于工程建設奠定基礎。

2.高鐵CPⅢ測量數據模擬系統及數據處理系統

結合測量平差基礎課程,基于Matlab平臺開發CPⅢ測量數據模擬系統,及CPⅢ平面控制網數據處理系統,并將其應用于實踐教學。CPⅢ測量數據模擬系統主要功能是:輸入CPⅢ點的個數、控制點的個數及儀器先驗精度等參數,即可隨機生成CPⅢ模擬觀測數據。教師還可引導學生開發CPⅢ平差程序,并應用模擬數據進行測試,然后通過數據處理進行系統驗證。該系統的開發及應用,彌補了學校硬件設備及軟件方面的不足。該系統的開發原理及代碼已編入相關教材推廣應用。

3.虛擬現實技術在實踐教學中的應用

在數字化測圖實踐環節,引導學生采用虛擬現實技術,基于terra vista以及X3d平臺將二維平面地圖構建為虛擬場景,利用Multigen Creator 以及X3D平臺開發虛擬場景演示衛星定位系統中的衛星坐標變換等,此教學環節生動有趣,學生樂于接收

4.三維激光掃描技術及其應用

結合教師的科研項目,在三維激光掃描技術的施測方法、數據處理及工程應用等方面開展積極研究,以學校創新實驗項目實施為依托,積極組織學生參加相關試驗項目,如在隴海線甘泉鐵路軌道的測量、西部石油儲備基地油罐變形測量等方面的多次試驗,相關研究成果已在課堂及創新實驗項目中得以體現,效果良好。

(三) 開展豐富多彩的學科競賽活動

作為提高學生創新思維及動手能力的重要手段,學院積極組織學生參與各類國家、省級及校級學科競賽活動,學院組織的工程測量大賽已連續舉辦22屆。在參加全國“中海杯”測繪技能大賽,“全國高校GIS應用技能大賽”等過程中,學生的實踐及創新思維能力都得到了普遍加強。

(四)強化校企聯合人才培養機制

建立了高等院校、甘肅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解放軍68011部隊、中鐵集團、中交集團、甘肅省地礦局勘查院和蘭州市勘察院以及各產業部門相結合的實踐平臺,建成了3個國家級的工程教育實踐中心,將學生、學校、企業三者有機結合,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使學生在工程實踐中得到鍛煉,培養學生的工程意識。

一方面聘請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高級工程師參與人才培養,改善現有師資隊伍實踐能力不足的狀況;另一方面利用大量合作課題吸引更多的教師及學生參與科學研究,在實踐—研究—再實踐過程中不斷加強學生的動手能力。近年來,學生參與的實踐項目主要有高速鐵路精密測量控制網CPⅠ、CPⅡ的復測和加密、精密水準測量、線下工程沉降變形觀測、軌道精調CPⅢ控制網、長大隧道、特大橋梁獨立施工控制網設計及施測、變形監測、施工放樣、工程變更設計,二級鐵路的初測、定測,站場的改建測量、鐵路竣工測量,地理國情普查等,實習內容較豐富。

(五)以實驗室建設為重點,構建高水平的教學實驗平臺

以“甘肅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實驗教學示范中心” 及“甘肅省地理國情監測工程實驗室”建設為契機,完善基礎測量、交通工程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交通地理信息、衛星定位與導航應用等五個實驗教學平臺的建設工作。這些工作的開展為進一步提高人才的實踐水平及創新能力提供了保障,也促使學校相關專業的實驗教學達到工程教育質量認證的標準,并具備鮮明的鐵路行業特色。

四、建立校內外相結合的人才培養質量監控體系

專業認證通用標準要求建立專業教學過程質量監控機制。各主要教學環節有明確的質量要求,通過課程教學和評價方法的改進實現

培養目標;定期進行課程體系設置和教學質量的評價[3]。

根據專業認證要求,結合專業辦學特色,建立“以質量監控為基礎,以過程評價為核心,約束與激勵結合,反饋與改進互補”的人才培養質量監控保障體系[4]。利用學校、學院兩級校友會及時了解校友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問題,由學院督導委員會匯總后提出一些有效的改進意見,提高人才培養與工程需要的適應性。通過教師、學生、管理人員、校友、就業單位及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多層次并動態分析各階段人才培養存在的問題,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建立較完善的信息反饋和持續改進系統。

五、結語

以測繪工程專業工程教育認證為導向,以強化實踐能力培養為核心,形成特色及優勢鮮明的測繪工程專業人才培養課程體系。通過建立層次分明、結構合理的實踐教學體系,推進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改革,從創新開放實驗項目設置、科研反哺教學、學科競賽、校企聯合、實驗平臺建設等方面,研究學生創新實踐能力培養的具體實施辦法,建立校內外相結合的人才培養質量監控體系。通過上述工作的開展,學校人才培養質量成效顯著,受到一致好評,學生參加各種創新活動和專業競賽的人數不斷增加,獲獎級別不斷提高,新生錄取生源充足,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專業建設成效顯著。參考文獻:

[1]范愛華.我國高校專業認證實施策略研究[D]. 武漢:武漢理工大學,2007.

[2]郭勇義.以行業背景凝練特色,注重工程實踐能力培養[J].中國高等教育,2006(21) :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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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結構調整;素質提高;作用發揮

中圖分類號:G80-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2808(2013)02-0040-04

近年來,有關學者對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從不同的地域、層次等進行研究,但多數還囿于對其隊伍指導現狀以及作用發揮等分析,就隊伍結構調整來促進整體素質提高等還較為薄弱。指導員隊伍結構對體育健身指導運行起著根本性的制約作用,要打造一支高素質的隊伍必須建立在隊伍結構合理的基礎上,否則其作用難以發揮。鑒于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公益性、業余性以及人員來自不同年齡段、文化程度等特點,不妨從以調整隊伍結構為主,并通過作用發揮上來補償結構不盡合理上更為符合實際。如能大致理清并形成一種較為科學合理的隊伍結構、使不同級別社會體育指導員基本上能夠達成一種默契與共識,則對提高隊伍素質、進而得到社會的認可與支持將會助益無窮。

1 公益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結構基本現狀

隨著全民健身活動的深入開展,社會體育指導員在其中所發揮的作用日益重要。在這種情勢下,社會對其作用發揮也越發受到關注。隊伍的年齡、文化程度等結構與整體素質的提高顯得更為迫切。

1.1年齡結構

據《中國群眾體育現狀況調查》:社會體育指導員年齡比例占得最高是41~50歲,占總數的31.43%,其次是31~40歲,占27.18%;50歲以上的占26.1%,其中9.23%是61歲以上的;30歲以下的僅占15.27%。從年齡結構上可以看到,不僅其結構不甚合理,年齡偏高也影響了文化程度。

1.2文化程度

近年來,一些學者的調查表明,隊伍的文化程度偏低較為明顯。如初中以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平均占其總人數的18.10%,大專以上體育專業畢業的平均占隊伍人員總數的3.78%,學過體育專業(包括大學、大專、中專等體育專業)占總人數的28.57%;其中還有9.04%是小學文化;2005年在對京、津、滬、遼等12省市22個地區的調查也得出社會體育指導員中體育專業僅占3.1%,其他人員均為非體育專業的結論;2009年對北京市社會體育指導員抽樣調查中也發現,隊伍中文化程度小學的占2%,初中占13%,高中或中專占35%,與大專以上高學歷的指導員相比,低學歷占總人數的一半。從這里以看到,文化程度偏低不僅影響素質的提高,更對隊伍結構的調整帶來困難。

1.3指導年限結構

社會體育指導員年齡不僅偏大,而且從事體育工作的年限并不長。從事體育工作在5年以內的占29.38%,其中省市級占的最高,達到42.24%。而在10年以上的只占32.30%。可見,隊伍的穩定性偏于短期與不穩定,是隊伍結構難以調整又一重要因素,這都值得關注。

以上不難看出,盡管是從結構上著手進行調整,還是從作用發揮上進行修補,仍然有不同的見解與爭議,但在如何發揮這支隊伍在全民健身活動中的功能則應是理清的一個方向性的問題。

2 公益性社會體育指導員發展現狀

組織行為是在其運行中表現出來的培訓、布局以及效率等。研究不僅承認隊伍結構調整是更好地發揮其作用這一目標,而更重要揭示出在調整結構中如何結構現狀,并從日常體育健身指導中行為如何探討把結構調整放在素質提高的基點上。

2.1培訓理念與課程設計上脫離隊伍文化程度低的現實

受資金等限制,各級別的培訓課時數較少,晉升國家級指導員前的集中培訓只有一周左右、晉升一級的也大多在3~4天。面對年齡的、文化程度較低的體育指導員,縱使有更強的公益心與熱情,也在這么短短的時間內要他們對健身指導的程序、內容以及不同項目技能的把握實在是力不從心。在對一級、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晉升培訓的調查中,其反響尤為強烈。

此外,由于各地區氣候、地理位置以及管理的差異,按照教材進行整齊劃一進行授課,難免陷入寬進寬出的怪圈。培訓不僅強調運動技術,更要注重在組織、管理知識的傳授,而在短短幾天根本實現不了的。可見,從一開始的培訓上就已埋下了制約素質提升的不良因素。

2.2不同級別指導員比例失衡,晨晚鍛煉點中布局不盡合理

公益性社會體育指導員分為三級、二級、一級與國家級四個等級,不同級別所承擔的指導各有不同。有研究表明,國家級的所占比例小,85%以上都是二、三級的社會體育指導員,他們從事體育工作在10年以上的只占34.30%,二級、三級指導員一般承擔具體運動項目技術的指導,因而管理與宣傳的義務尚不能發揮。

體育指導員通過體育行政部門的推薦進行指導的約占31.5%,有關單位聘請的,約占28.2%,自己找與朋友介紹共占40.3%。值得注意的是,指導員隊伍中除了有35%的人取得資格后指導外,還有大多數指導人員從未經過專門機構組織的任何培訓育認證。可見,比例失調、布局不盡合理是較為普遍的,它進一步制約了隊伍作用的發揮。

2.3考核與激勵機制乏力,指導率偏低

指導率是社會體育指導員每周或每月指導的次數,它是衡量隊伍結構合理與否、素質高低狀況核心指標。有學者也在宏觀上對指導率統計表明,社會體育指導員指導率僅為59.11%,……我國有組織的參加體育活動的人數較低,參加社區、輔導站以及俱樂部的體育活動者只占總人口的18.4%,參加體育活動的群體絕大部分處于自發的無序狀態。指導率偏低原因有很多,除了隊伍素質、結構不盡合理,缺乏考核與激勵機制也是不可忽視的原因。

3 形成公益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結構失衡、素質不高的主要原因

3.1既有歷史因素影響,也有管理乏力的原因

我國自1993年頒布《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并于1994年實施,至今將近20年。前文研究表明,隊伍仍存在著年齡大、文化程度低等諸多問題。此外,公益性決定了更多退休人員有某些運動興趣、專長并愿意傳授他人的意愿,由于他們未受過高學歷教育,難免體現出整體文化程度偏低等現狀。

從現實上看,由于行政管理部門對社會體育指導員實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體制,使得政府陷入大量的事務性工作中,影響了宏觀管理和政策調控職能的質量。與其他領域相比,由于全民健身活動具有“業余性”等特點,與見到明顯經濟效益部門相比,就顯得較“虛”,因此,在實際管理中就出現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的現象。

3.2培訓形式單一、繼續教育缺乏

從課時量角度分析,二級指導員中的56.3%,三級中的75%的人認為培訓時數偏少。管理機構中有72.2%的人也認為培訓時數不太合適和不合適。二、三級培訓由地級市(縣)體育行政部門組織,從其課時量上看與隊伍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較低的現實嚴重脫節。

課程設置缺少基礎課與專業課之分,內容不盡合理,如傳統氣功類健身項目與步行、操類等項目的混為一體,缺乏授課針對性。此外,專業指導類的課程只占總時數的10%~15%,就連國際級與一級的培訓只有80學時,其他級別則以自學為主。

3.3用于健身指導的“硬件”設施不足

有學者在調研中發現,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中有47.75%占據著國家級與一級指導員的是各級體委干部,而他們的指導率僅為33.33%,從中可以看出管理與占有資源的不合理體制。政府用于晨晚練點投入嚴重不足,場地狹小、器材不夠,致使他們日常健身指導主動性不高,有的地區在體質監測、賽事交流上缺少讓他們參與的機會,這也是指導率不高,積極性下滑不可忽視的“外因”。

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比例失衡,主要是對市民健身需求指數不清楚,即一個健身群體在每一個層面上需要多少指導員等不清楚,這與體育管理部門缺乏調查研究所致。

4 公益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結構調整與素質提高的應對之策

4.1從隊伍現狀出發,加大培訓、考核及實施繼續教育機制

為了彌補“50后”或“60”因缺少與體育專業相關知識的系統學習,各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要聘請有關民俗、文化與社會學等領域的專家進行講學授課,因為相鄰的學科之間的影響總是存在的。

不同地域、晨晚練點的溝通與交流,并經常舉辦新項目展示、觀摩以及賽事等活動也是提高隊伍素質的有效途徑。因此,政府要支持體育管理部門為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與經費的投入,確保專款專用,有條件的還可以進行跨地域、甚至出國的交流。

4.2根據實際,豐富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要結合成年人實際,除了對其必要理論、專項技能學習之外,還要增設“社會交往、人際溝通”等內容的課時比例,適當延長教學時間、增加討論、切磋等情景教學。

利用周末或節假日開展不同地域、地區的專項健身項目的展示、交流與觀摩活動,這種“走出去”的教學模式是符合社會體育指導員群體需求的。另一方面,也有相當多的晨晚練點負責人希望能有不同專業的專家、學者深入到基層去開辦諸如“健康講座”、“健身方法”及不同項目的技術指導等活動。

4.3賦予指導員協會相應資源與權限,發揮其日常管理作用

高質量的指導率是建立在隊伍結構合理的基礎上,要發揮好隊伍的作用,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就必須放權指導員協會,使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政府部門要提供資源給指導員協會,使之每年至少召開至少一次交流會及觀摩演出等會演活動,創造條件聘請有關專家授課,使繼續教育成為調整隊伍結構的依據。

政府部門要支持協會通過媒體及互聯網等媒介對那些不為外界因素困擾、常年堅守在晨晚鍛煉點的社會體育指導員給予物質或精神表彰。同時,政府及其他部門,園藝管理、公安、電力等也要給予大力支持與協助,為其提供良好的環境。

5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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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型農村 農村社會 養老保險 強制性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在這13億人口中,有8億多是農村人口。現在農村人口呈現老齡化狀態,針對這一情況,實施有效的養老保險機制,有利于快速實現現代化建設。保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有效實施運行,對于解決當前的“三農問題”、統籌城鄉發展、完善社保體系以及構建和諧發展的社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而言之,就是新農保,基本目的是保障農村居民年老者在喪失勞動力的情況下,能夠維持其基本的生活。建立個人繳納費用法、集體資助、補助、政府進行補貼等相結合的多種籌資模式,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規定同時與個人的賬號相結合,與土地的保障、社會的補助和家庭方面的養老這些社會保障的政策措施進行結合配套。養老保險是由社會統籌組織運行實施的一項社會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的保險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之前的老社保相比,新社保所具有優勢特點是:

第一,籌資的模式不同。之前存在的老社保主要是農民自己進行繳費,也就相當于通過自我儲蓄的模式獲得保障。而現在的新社保則是通過個人繳納費用、集體進行補助和政府適當的津貼多種模式相結合,籌資渠道多樣化。在其中,中央財政的補貼是直接可以補貼給農民的。在取消農民的農業稅、農業進行直接補貼、新型農村的合作醫療等一系列的惠農利農政策之后,實施的又一項具有重大意義的惠農利農政策。

第二,老農保是農民自己建立自己的賬戶,自己享受自己儲存的優惠。相比較新農保的支付結構是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的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所儲存的養老金。這其中基礎的養老金是是由國家的財政進行支付的,也就是說,中國的農民在60歲之后都將可以享受到國家的普遍實施的惠民養老金。

二、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必要性及建立的意義

針對當前的農村社會的發展的一系列問題,建立新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有必要的。

應對我國現階段人口老齡化嚴重的客觀需要。近些年,我國的城鎮化加劇發展,越來越多的青壯年涌入到城市打工發展,這直接導致了一大批年老者在城鄉的滯留。傳統的家庭養老的模式受到了不小的沖擊性,這一客觀嚴峻的形勢,讓我們不得不將目光投入到農村社會的養老保險問題上。

之前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上存在著缺陷。1992年,我國實施了農村社會的養老保險,當時的資金籌集是以“主要是個人的繳費,集體的補助作為輔助,國家的政策給予支持”等原則。這實際上就是農民的通過儲蓄的方式獲得養老保險,缺乏共濟性。第一,保障的水平不足以滿足農村養老的基本生活;第二,覆蓋面狹窄,社會保險缺乏社會性;第三,政府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財政投入不夠;第四,基金的渠道過于單一,保值增值難度大,存在極大程度上的貶值風險。

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目前我國的農村養老依然著重于家庭養老,但是勞動力流動大,農村家庭出現空巢現象,這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家庭的養老功能。一方面,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加快發展,農村勞動力逐漸轉移到城市中發展,家庭凝聚力削弱,成員之間的互助能力越來越小。另一方面,農民收入增長相當緩慢,家庭養老難以有效的滿足養老的需求,這就導致了農民的養老問題既缺乏家庭的保障,又沒有可靠的經濟方面支持的“雙困難”。

基于這些問題,建立新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具有重大意義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加快建立可覆蓋城鄉居民的社保體系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對于確保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實現農民的基本權利,有效實現農民的減貧和縮小城鄉的差距維護社會的穩定有著重大的意義。加快健全具有我國的特色的養老保險體系,對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強制性

當前在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制中存在著一些問題,目前的保險制度,是采取政府引導支持,農民自愿的原則,但自愿選擇的保險制度存在著“保富不保貧”的傾向。個人自愿繳納的費用受當前農民的收入水平的制約。在經濟發達的地區,保險制度覆蓋率較廣,參加者多是一些較富裕的居民;不發達的地區居民尤其是那些貧困居民缺乏投保意識或沒有能力投保,這就不能享受到相應的社會養老保險,而這些人恰恰是最需要進行保障的人。普遍的一些年長者的投保意識淡薄,不能清楚理解社保的意義,不能讓社會養老保險產生真正的保障意義。

針對這一問題,要加大對新農保的宣傳,讓更多的人對新農保有清晰的認識,積極參與。在當前的經濟情況下,年老者很少有自愿參保的,進行強制性要求,讓他們參保,對個人自愿費用的水平適當降低,能夠讓更多應該享受參保的居民享受到這一政策所帶來的實惠。通過現階段的強制措施,逐步引導農民參保,讓居民能夠主動參保,真正享受到國家保障政策的意義。

四、結語

新型農村社會的養老保險是一項重要的惠民政策,保證其規范有效實施,讓我們農村居民能夠享受到真正的實惠,促進我國社會的現代化發展,社會穩定發展,快速實現奔小康。

參考文獻:

[1] 錢文亮.中國農村社會保障法律制度[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07.

[2] 姜松余.我國農村社保制度建設和發展探索[D].四川大學,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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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微企業;融資環境;融資業務;經濟發展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小微企業”越來越引起政府和市場的關注。“小微企業”在幫助解決就業問題、帶動區域經濟快速增長、推動科學技術進一步創新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中國小微企業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吸收勞動就業等方面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它是經濟發展的新動力、社會和諧的穩定器、吸納就業的主渠道,它對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而小微企業融資難己經成為制約其生存和發展的瓶頸。為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由此可見,目前研究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具有重大的實踐意義。本文首先對我國小微企業的發展情況進行了詳細的介紹,接著闡釋了小微企業的作用及本文的研究意義,對我國小微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較為全面地綜述,最后分析了小微企業融資環境對其融資業務的影響研究。

二、我國小微企業的發展情況

我國小微企業發展總體呈現出較快增速的態勢。2011年是中國“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我國經濟發展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我國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小微企業的數量也在不斷增加。我國小微企業所創造的最終產品與服務價值、出口總額以及交納稅收,均占全國的超過50%以上。

我國小微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日益凸顯,主要表現在增加就業機會、推進技術創新、增加財政收入、完善經濟結構、促進市場競爭等方面。小微企業決定了國家的經濟活力和實力,在國民經濟中擁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小微企業越成長,資金需求就越強烈,就越需要持續資金支持。然而,小微企業的融資大都很難得以實現。制約小微企業發展的融資難問題仍然突出,小微企業融資受到企業外部環境的影響顯著,政府扶持政策、資本市場、金融服務體系、社會信用體系等仍然滯后于小微企業發展的需求。分析企業所處環境對小微企業融資的影響,從深層次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才能滿足小微企業對資金的需求,有效解決輸入資金血液的融資問題,從而促進小微企業的生產和發展。

目前,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小微企業融資的改革措施,一定程度上推動和改善了小微企業融資狀況,但是仍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三、小微企業的作用及本文的研究意義

“小微企業”在幫助解決就業問題、帶動區域經濟快速增長、推動科學技術進一步創新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研究中國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提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對策建議,對相關理論的發展和完善就有重要的理論意義。

(一)理論意義

小微企業融資問題一直是國內學術界關注的熱點問題,雖然一些學者對如何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進行了研究,但并沒有形成一套系統的理論體系。本文首先對我國小微企業的發展情況進行了詳細的介紹,接著闡釋了小微企業的作用及本文的研究意義,對我國小微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較為全面的綜述,最后分析了小微企業融資環境對其融資業務的影響研究。希望能夠豐富與小微企業融資相關的理論,能夠深化關于破解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研究,能夠使相關的政策措施更加系統化和有針對性。

(二)實踐意義

中國小微企業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吸收勞動就業等方面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它是經濟發展的新動力、社會和諧的穩定器、吸納就業的主渠道,它對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而小微企業融資難己經成為制約其生存和發展的瓶頸。為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由此可見,目前研究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具有重大的實踐意義。本文的研究對小微企業自身發展具有一定的引導作用,對金融機構在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方面具有很強的參考價值,對政府制定關于小微企業的扶持政策具有重要的咨詢價值。

四、我國小微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綜述

目前來看,我國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呈現多樣化、多元化的特點,但真正能夠有效融資的渠道極為有限,企業的融資需求仍然很難得到滿足。小微企業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自有資金不足,融資困難,融資額度有限,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日常的經營發展。下面,筆者將結合中國小微企業的融資實際提供一些分析。

(一)小微企業自有資金不足

自有資金是小微企業日常經營資金的主要來源,我國小微企業創建和發展主要依靠內部融資,而目前,我國小微企業由于自身規模小,管理水平低,抗風險能力差,利潤水平低,企業的留存盈余積累不足,無法滿足企業發展壯大的需要。自有資金規模的嚴重不足制約了小微企業發展的規模和運營的效率,但是這是小微企業自身的局限性引起的,由此可見,對外融資對于小微企業的發展顯得尤為重要,但是下面的分析可以讓我們看到小微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遇到的重重困難。

(二)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不能滿足眾多小微企業對資金的需求

從我國投融資的實際體制來看,小微企業融資的主要來源仍為金融機構貸款,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不能滿足眾多小微企業對資金的需求。我國小微企業大部分將各類金融機構貸款作為獲得外部資金的主要途徑,這部分金融機構主要是各大商業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及農村信用社,選擇其他融資方式的比例較低。銀行業對小微企業的關注度提高,但是在中小微企業中,往往中型企業中排位靠前的企業會被銀行選為信貸對象,而小微企業一般無法得到滿足。這是我國商業銀行選擇貸款對象的標準決定的。直接導致的后果是,許多企業即使能夠得到貸款,也不能得到滿足其業務需求的貸款數量。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小微企業貸款占銀行業發放貸款的比例較低。所以,筆者認為,我國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的門檻設置方面應該積極向發達國家學習,更多地為小微企業服務。

(三)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狹窄

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狹窄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①小微企業發行債券融資的仍為少數。企業理論上可以通過債券市場發行債券,但是由于發行企業債、公開上市、公開發行公司債的門檻非常高,小微企業很難滿足債券發行條件。中小企業集合債發行規模較小,難以從根本上改變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比例低的現狀。②上市融資對小微企業來說很難。我國大陸的股票市場雖然有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但是入市門檻高,小微企業很難從證券市場融資。③小微企業股權融資困難重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注冊門檻高,大量小企業被排除在外,微型企業更無法企及。

(四)小微企業獲得政策性資金資助的可能性低

我國對于企業的政策性資金資助很多,但是真正惠及到小微企業的卻寥寥無幾。實際情況中,小微企業不了解政府的政策,對申請政策性資金程序不清楚。即使了解,由于名額有限,“中簽率”低,能夠獲得政策性資金支持的機會很小。所以,筆者認為我國政策性資金資助應該更多地向小微企業傾斜,以起到扶持其發展的效果。

五、小微企業融資環境對其融資業務的影響研究

根據上文的分析發現,小微企業的融資現狀不容樂觀,小微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正是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體現。我國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嚴重制約企業了發展。造成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很多,下面筆者將從融資環境角度來分析小微企業融資環境對其融資業務的影響。

(一)內部環境:企業自身實力、內部管理等

根據融資順序偏好理論,企業在進行融資渠道選擇時,首先考慮企業內部融資。因此研究企業的內部融資環境就尤為重要。影響企業融資的環境主要包括企業的實力狀況、內部管理制度和信用記錄。1、企業實力狀況企業的實力主要包括企業的生產能力、財力、銷售能力、管理者管理能力、技術水平等。企業的生產能力是指企業輸入的資源在一定時間內,并在先進合理的技術組織條件下,所能生產的一定種類產品的最大數量。銷售能力是企業市場營銷能力最直接的體現,也是所有市場銷售行為結果的體現。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從根本上說就是提高組織效率的能力。2、內部管理制度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是對企業內部管理活動的制度安排,包括企業的經營目標、管理組織以及各業務職能領域活動的規定。如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職責分配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企業管理制度是實現企業目標管理的有力措施和手段。3、信用記錄我國的企業信用信息體系還尚未建立,目前企業的信用記錄普遍認為是企業在銀行是否按時償還貸款的記錄。銀行會對企業信用進行評級。企業的信用記錄是企業向銀行機構貸款時審查的關鍵。

在企業成長周期中,小微企業由于自身發展的不成熟,在融資過程中遇到了很多麻煩,并主要源于其財務管理水平和信用等級較低這方面的原因。小微企業的信用缺失嚴重。小微企業的信用缺失主要表現在信用能力不足、信用意識淡薄、信用行為缺失這三個方面。

(二)外部環境:政策扶持、資本市場環境等

影響小微企業融資的外部環境涉及多個方面,本文僅介紹研究企業外部環境中與融資關系密切的政策支持體系、資本市場、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服務體系以及信用評價體系。

小微企業的政策支持體系包括綜合性政策、財稅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其他政策。小微企業所處的資本市場主要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小微企業所處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其他準金融機構。

小微企業融資的外部環境主要包括政策扶持、資本市場環境等。政府的扶持政策不持續、不系統,導致對小微企業的融資促進作用不明顯,小微企業融資狀況的改善,迫切需要政府發揮其職能作用,彌補市場經濟的不足,通過制定政策、引導投資、規范行為等措施,改善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為小微企業發展創造有利的發展空間。

資本市場作用有限,小微企業很難從資本市場融資,導致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狹窄。小微企業服務系統不完善,影響小微企業的培育和發展壯大,信用擔保服務體系的發展滯后,使大多數小微企業在申請金融貸款時得不到擔保,企業融資遇到了障礙。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有限,不能滿足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政策性金融尚未發揮資金導向作用,小微企業極少能夠獲得政策性資金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