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融資擔保的方式范文

時間:2023-09-14 17: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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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融資擔保的方式

篇1

    1、企業貸款困難。擔保和抵押成了中小型企業貸款困難的主要原因,也成為了我國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存在最基本的問題。在辦理中小型企業抵押貸款過程中,要對抵押物進行有價值的資產評估,這樣貸款才能生效。目前我國并沒有較為系統全面的評估部門,產生的問題也較為繁多,如繁雜的評估程序、收費的高標準、評估結果與市場調研結果及其價值差距較大等等。

    2、金融市場存在問題,中小型企業融資渠道狹窄。首先,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空間局限,平臺較為狹窄。如股票、保險、基金、債券以及其他金融附屬均沒有開放給中小型企業,銀行提供的貸款無法滿足企業規模日益擴大的發展前景,中小型企業大部分來源依賴于商業銀行貸款,貸款中心偏向于大企業的發展,對中小企業重視度相對較低。其次,國際融資方式少、功能單一。金融市場上貿易融資方式在國際上較多,但是在實際運用中依舊是傳統借貸方式。最后,辦理企業融資程序繁瑣復雜。辦理程序復雜、辦理周期冗長、市場價值率低等諸多因素造成損失,導致成本的累加、對融資需求降低。

    3、缺少有效防護擔保風險措施,準入門檻較高。銀行幫助企業進行貸款必須要滿足兩個因素,即信用擔保和評價體系,由于銀行信貸政策不完善而導致大量壞賬出現,致使信貸業務發展更為謹慎。我國擔保機構較少且缺乏較高信譽度,投資擔保機構的專業人才欠缺且沒有制定切實完善的風險分擔機制,導致無法評估風險產生。商業銀行雖然降低了對中小型投資企業的要求,但是于國際貿易融資差別仍然顯著,這并沒有解決實際問題,中小型國際貿易融資準入門檻依舊很高。

    4、同國際上其他國家發生法律糾紛。國際貿易融資方式的轉變,逐漸將融資方式變得更為規范和實用,適應了當今社會環境和世界格局。在我國,與國際慣例和通行手法相違背的事件很多,發生沖突現象也并不少見,法律紛爭持續不斷。

    5、少數中小型企業信用觀念單薄。誠信度高的中小型企業是擔保機構愿意承擔代償和資金損失風險的企業,否則將會給擔保機構帶來經濟、名譽等諸多方面損失。根據調查發現,發生信貸關系后,并且達到合約期時,中小型企業愿意主動負起還款責任的幾乎為零,欠款、欠息現象每每發生,影響了擔保機構對中小型企業的可信度,從而帶來較為嚴重負面影響。

    二、中小型企業出現國貿融資問題主要原因

    1、提供貸款銀行原因。商業銀行多年來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方式具有傳統、普遍、單一特點,新興融資模式得不到認可;有效的風險防護系統可以加強雙方的安全穩定特性,所以應該針對風險評估制定相關風險防護系統;商業銀行某些業務仍然需要復雜手續審批,特別是對中小型企業國際貿易融資業務限制最多,企業滿足不了任何需求都很難融到資金,影響企業正常運行。

    2、企業自身原因。由于中小企業對傳統交易形式、固定業務往來以及進口方的資金信用了解甚微,從而導致風險意識缺乏;由于諸多因素中小企業進入貿易融資市場時間較短,致使對于貿易融資基本了解和風險評估都很缺乏;最主要原因中小企業實力弱,很多能力欠缺使其無法在融資中站穩腳跟,信用評級較低無法得到擔保。

    3、外部環境原因。我國實施與出口有關的信用體系較發達國家相差甚遠,而西方先進國家因為出口信用體系較為完善、資金充足,給出口商提供了更平穩和寬廣的發展平臺;我國政府部門對中小型企業融資發展重視程度很低,沒有相關政策支持和輔助其發展;經濟和金融立法的相關政策法律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提出,相關產業發展困難且更加緩慢。

    三、我國中小型企業國際貿易融資處理對策

    1、優化中小企業內部投資環境,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國家對于私營企業的管理應該引領其走資本主義社會化替代家族管理模式,這也是優化中小型企業內部結構治理的主要措施。財務制度透明化,做到定期制定財務報表且對財富制度進行合理規范;企業投資所需基金是投資前必須了解的因素,以避免因資金周轉等問題影響公司效益和誠信度。同時人力資源管理是中小企業平穩快速發展的保證,因此,應該注重管理人才的培養、增強對市場開拓能力、對風險抵抗能力以及對業務創新能力培養,通過這些方面提高中小企業誠信度。從擔保制度建設角度出發,應該健全中小型企業信用管理、評價、市場三方面體系,并且政府要作為最主要的資金來源提供融資保證金,建立分級擔保制度完善中小型貿易融資擔保體系。

    2、選擇合適貿易融資方式。國際貿易需求持續上升,金融機構挖掘潛在市場推出各種各樣的國際貿易融資服務業務。如國貿融資就是一種成本低、效益高的新興融資方式,這也是中小型企業選擇國際貿易融資原因之一。中小企業業務的發展必須有充足資金支撐,因此,對資金需求較緊迫,社會經驗欠缺的中小型企業在選擇國際貿易投資方式時應慎重考慮,遵循風險分散、融資與貿易融合及成本低等原則,靈活運用國際貿易融資工具,實現自身不斷進步與發展。

    3、培養貿易融資專業人才。國際貿易融資人才只有具備較高的素質,才能更好發揮其在工作中的優勢,如必須對國際上相關貿易法規條例等法律知識熟練掌握,對銀行業務及產品實行培訓,了解各類產品的特點與區別。在工作中積累對外貿易融資和實踐經驗,對國際貿易市場做到了如指掌,對與國際貿易融資相關專業及時了解學習,培養對市場風險評估和洞察的能力。

    4、與國際貿易融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制訂與完善。國內立法機關應該成立小組專門負責研究國際貿易融資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發現和探究國際與國內在貿易融資方面的問題和差距所在,同時,仔細研究認真學習,出臺與國際慣例接軌可實施性強的法律法規加強約束力,鼓勵探索發現國際貿易融資未來的發展前景和軌跡。

    5、商業銀行應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商業銀行一直在中小型企業融資中扮演重要角色,信貸融資對中小型企業在商業銀行的改革中顯得尤為重要。根據國家頒布的法律政策制定對中小企業貸款投向的計劃,幫助解決公司運轉中最主要的資金鏈條問題,給更多有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提供一個全新的平臺,這也是對國家鼓勵自主創業政策有效實施的具體表現。地方經濟建設取得大跨步前進取決于中小型企業發展空間,因此,放寬對中小型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制度權限,以滿足中小企業度資金需求,提供和諧良好貸款環境。

篇2

【關鍵詞】國際貿易融資 問題 對策

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快速發展,國際貿易融資規模逐年擴大。特別自2008年下半年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外貿企業資金周轉普遍困難,國際貿易融資因具有高流動性、強時效性以及風險相對低的特點,成為國家支持外貿穩定發展而力推的金融工具。從2008年12月份開始,國家相關部門多次出臺支持國際貿易融資的政策措施。國際貿易融資作為一種圍繞國際貿易結算的各個環節開展的資金和信用融通活動,既能緩解外貿企業融資難問題,又能推動銀行業務的拓展,對銀企雙方都有著積極的影響。據世界銀行估計,全球80%的國際貿易都需要融資,目前,全球國際融資缺口達3 000億美元,我國國際貿易約占全球貿易總額的8%,融資缺口將達到240億美元左右,在當前全國對外貿易企穩回升的良好態勢下,進一步加大國際貿易融資的支持力度,將有效減少金融危機造成的負面影響,使對外貿易走上增長軌道。

一、國際貿易融資概述

國際貿易融資是指企業在貿易過程中,運用各種貿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現金流量的融資方式,是銀行運用結構性短期融資工具進行的融資。在國際貿易中,規范的金融工具為企業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

國際貿易融資的主要方式有保理、信用證、福費廷、打包放款、出口押匯、進口押匯等6種。

(一)國際保理融資。國際保理融資是指在國際貿易承兌交單、賒銷方式下,銀行或出口保理商通過行或進口保理商以有條件放棄追索權的方式對出口商的應收賬款進行核準和購買,從而使出口商獲得出口后收回貨款的保證。

(二)福費廷。福費廷也稱票據包買或票據買斷,是指銀行或包買人對國際貿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遠期承兌匯票或本票進行無追索權的貼現(即買斷)。

(三)打包放款。打包放款是指出口商收到進口商所在地銀行開立的未議付的有效信用證后,以信用證正本向銀行申請,從而取得信用證項下出口商品生產、采購、裝運所需的短期人民幣周轉資金。

(四)出口押匯。出口押匯是指信用證的受益人在貨物裝運后,將全套貨運單據質押給所在地銀行,該行扣除利息及有關費用后,將貨款預先支付給受益人,而后向開證行索償以收回貨款的一種貿易融資業務。

(五)進口押匯。進口押匯是指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全套相符單據時,向開證申請人提供的,用以支付該信用證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進口押匯通常與信托收據配套使用法。開證行憑開證申請人簽發給銀行的信托收據釋放信用證項下單據給申請人,申請人在未付款的情況下先行辦理提貨、報關、存倉、保險和銷售,并以貨物銷售后回籠的資金支付銀行為其墊付的信用證金額和相關利息。

(六)提貨擔保。提貨擔保信用證項下進口貨物先于單據到達目的地,銀行應進口商申請,為其向船運公司承運人或其人出具的提貨擔保書以提取貨物的一種授信業務。

(七)出口商業發票貼現。出口商發貨后,采用商業承兌交單(D/A)或賒銷(O/A)方式收取貨款的情況下,將應收賬款轉讓銀行,銀行保留追索權以貼現的方式買入出口商業發票項下應收款項,為客戶提供短期資金融通的一種授信業務。

二、開展國際貿易融資的重要性

作為銀行現代化、國際化重要標志之一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近年來已為越來越多的銀行所重視,隨各銀行新融資產品的不斷開發和工作力度的加大,貿易融資收入在銀行總收入中的占比逐步提高。

貿易融資的作用從改變企業的資金流到影響企業整個財務管理。國際貿易融資是以國際結算為依托、在國際結算的相關環節上提供的資金融通,進出口商選擇的結算方式直接決定了貿易融資的種類和操作流程,通過結算環節的融資,加速了企業的資金周轉,解決了企業應收賬款或對外付款所面臨的資金困境。但是隨著貿易融資業務的不斷發展,對企業產生的影響已不僅僅停留于資金層面,由融資帶動的服務逐漸擴大到資信調查、催收賬款、信用擔保等企業的財務管理。如保理業務即是對企業采取賒銷時提供的集融資、擔保、咨詢、收款、管賬等為一體的一攬子服務,涉及企業的大部分財務管理。如今的貿易融資已遠遠超出“融資”本身,其所能發揮的效力涵蓋企業的整個財務管理。

從國際上看,近幾年,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在融資方式、市場組織形式等方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創新的步伐遠在中國銀行業之前。從總體上看,不僅強調和重視流動性、風險性及對國際貿易發展的適應性,而且積極借鑒其他市場的做法,使國際貿易融資更為靈活和方便,如移植了辛迪加這種組織形式,由多家銀行或機構聯合對大額交易共同提供融資;采納了證券市場的管理經驗,運用諸如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來評估融資風險;通過地域分散化來降低整體風險;采用出售、貸款證券化等方式優化融資組合;甚至出現了二級市場,一改貿易融資缺乏流動性和透明的弊端。可見,我國的國際貿易融資還是剛剛起步,任重道遠,必須不失時機地創新,方能融入世界潮流。

三、國際貿易融資中存在的問題

(一)國際貿易融資的資金在不同性質的銀行中分配不平衡。為國際貿易提供資金融通的銀行其一為各商業銀行,其二為政策性銀行。相比而言,國有商業銀行的資金雄厚,但他們做的多為期限短、流動性強、金額小的貿易融資;而對于政策性銀行,由于國家的大力支持,風險由國家來承擔,就可以做那些中長期的貿易融資。因此,國際貿易融資的資金來源出現了結構性不平衡。

(二)擔保難問題仍是制約國際貿易融資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據了解,由于外貿企業資產負債率普遍較高,大多數外貿企業在辦理貿易融資時,即使在授信額度范圍之內,也被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因外貿企業普遍存在可供抵押的資產不多、能提供保證的單位難找的問題,擔保條件難以達到銀行要求,所以,擔保難是外貿企業在辦理國際貿易融資時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

(三)融資方式簡單,融資對象集中。目前,國內各銀行辦理的業務主要以傳統的貿易融資方式為主,如出口打包貸款、進出口押匯等,約占貿易融資總量的70%,而相對較為復雜的保理、福費廷等業務則開展有限。如福費廷是一項無追償權的貿易融資方式,對外貿企業而言,可確保應收賬款的安全性,加速資金周轉,有效防范信用風險、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且不占用企業授信額度,但目前各銀行對這項業務開發不夠,業務額極其有限,很難滿足企業需要。

從融資對象來看,主要集中于大型外貿企業。這些企業國際競爭力強,業務發展穩定,資產質量優良,是各家銀行主要融資對象。而對廣大中小企業,則往往設定額外條件,不利于中小企業申請國際貿易融資貸款。

(四)審批程序繁多,操作流程不暢。不少企業反映,申請國際貿易融資所需程序復雜、手續繁雜,辦理期限較長,效率較低,這些都大大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給辦理業務帶來很大的不便。如有的銀行將國際貿易融資的業務審批等同于一般流動資金貸款,忽略了貿易融資的業務特點,缺乏一套符合其特點的快速、高效的審批方法,有時甚至出現貨款已經收回,融資申請還未批復的尷尬局面。

(五)缺少有效的國際貿易融資風險防范措施。國際貿易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其涉及的風險較為復雜,但它們

是可以預測和防范的,然而科學有效的預測方法和防范措施,并沒有在企業中得到具體的應用。如對于信用風險,仍使用傳統的、無針對性的5C法,沒有考慮到國際貿易融資的新特點和有別于一般貸款的形勢;就國家風險來講,其評估和預測的方法也不是十分的科學。

(六)我國的國際貿易融資易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發生法律糾紛。國際貿易融資由一種傳統的融資方式,逐漸形成了一套規范的國際慣例和通行做法。然而在我國,卻存在著與國際慣例和通行做法不相協調甚至是相沖突的情況,違規操作的事件時有發生,法律糾紛不斷。

四、對策建議

針對上述在我國的國際貿易融資中存在的問題,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現提出以下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國際貿易融資信貸力度。在銀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繼續做好傳統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同時,進一步推廣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出口保理、福費廷等新興產品及目前使用不多但前景廣闊的產品,同時降低貸款利率,減輕企業成本壓力。另外,銀行還應利用國際業務方面的人才和資源優勢,加強對外貿企業的業務培訓和風險提示,充分發揮好理財顧問的作用。

(二)探索建立適應外貿企業經營特點的信用評級與國際貿易融資貸款審批制度。建立外貿企業信用等級制度,科學合理地反映外貿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償債能力,創建有別于其他企業的授信管理新模式。在進行傳統財務報表分析的同時,重點加強對外銷渠道、經營者素質、結算方式、產品科技含量、市場潛力等方面的審查,對基本面好、有訂單、有市場但暫時出現經營或財務困難的企業給予國際貿易融資支持。

(三)政企銀通力合作促進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多樣化。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快速發展,進出口企業的融資渠道逐漸由單一的銀行貸款方式轉變到更多地利用貿易融資來解決企業的資金問題,貿易融資業務以其風險小、收益高、手續簡便、融資的時效性強等優勢越來越受到銀行和企業的重視。除了銀行和企業之間要很好的合作之外,政府也在融資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并且時時關注國際形勢的新變化做到時時更新,也不使銀行和企業在做融資時不會太被動,使他們的融資更加高效和成本最低。貿易融資的其他形式如押匯、打包放款、國際保理業務、福費廷、銀行保函及備用信用證等可以在三方通力合作的背景下順利展開,先通過信貸部門對客戶進行全面考察,總體上把握經濟實力和短期償債能力,確定其可以承受的授信總額;再通過國際結算人員對該客戶的業務跟蹤,把握客戶的業務能力和業務特點,制定適用的融資方式及配套額度,在總額內充分開展相關業務。這樣,就可以借助三方的力量促進貿易融資向多樣化的方向發展。

(四)提高金融機構貿易融資能力。國家直接向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或利用國際多邊開發性金融機構、國內出口信貸機構的信用和資金,支持金融機構擴大貿易融資。我國外匯儲備充足,也可以通過回購協議向我國銀行或進口商提供外匯資金。

(五)增加對貿易相關信用保險和擔保的支持。增加出口信用保險機構的資本金,提高信保機構承保責任法定上限,擴大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范圍,進一步便利中小企業投保,對部分較大的經濟體承保不受總額限制等。

(六)幫助企業解決國際貿易融資擔保問題。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由于存在貿易背景,又有物流保障,信貸風險總體上低于普遍融資。因此,在國際貿易融資過程中,建議銀行適當降低國際貿易融資的擔保要求,重點考察貸款企業單筆貿易的真實背景及企業的歷史信譽狀況,保證外貿業務發生后的資金回籠,以控制風險。同時,建議省里設立國際貿易融資風險資金,專項用于外貿企業國際貿易融資擔保,幫助企業解決擔保問題。

(七)加強法律和制度建設,規范國際貿易融資市場的秩序。一方面立法部門必須加強對國際貿易融資政策法律的研究,另一方面必須從現有法律法規存在的漏洞出發,分析國際慣例與中國現行法律之間存在的問題,為科學立法提供依據,制訂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并與國際慣例和通行做法接軌,進一步促進我國國際貿易融資的發展。但是這需要一個過程,我國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在現有的法律環境上,如何與國際慣例接軌,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業務操作方案,依靠法律來為我國企業融資業務的順利開展保駕護航。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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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1融資項目的組織和結構

融資項目的組織和結構是比較復雜的,有不同的利益方參與者參與,因而組成了不同的投資結構,也形成了不同的資金結構,又根據融資項目的融資結構不同,組成了不同的融資類型,雖然融資類型不同,融資的組織、參與者、融資結構有所不同,但大致的參與者和程序是大同小異。為項目所融資的參與者。一個融資項目要成功,必須有多方參加,首先要有項目的發起人,也就是準備組織做這項目的發起方,可以是政府部門,也可以是項目公司,當然也可以是借款人;另外還有給項目提供資金的機構,如貸款人,它可以是貸款銀行或國際金融機構,也可以是自然投資人;有些項目還離不開東道國政府,需要它為項目償還債務進行擔保,其它還有承包商,咨詢公司,供應商,購買方,為借款人擔保受托方,對工程或第三者進行保險的保險公司等。融資結構。融資結構是整個項目能否成功的關鍵,是整個融資項目的核心,因而融資結構也稱廣義上的資本結構,它是指項目發起人在籌集資金時,由不同渠道取得的資金之間的有機構成及其比重關系,一般參與各方的關系用融資結構圖表示。根據融資對象不同,融資類型可以分為:項目融資、直接融資、融資租賃等;根據融資方式不同,有買方信貸、賣方信貸、境外并購融資、內保外貸等。目前在國際工程中用得比較普遍的是出口買方信貸和境外項目融資。項目資金結構。資金結構與融資項目的投資比例、參股多少相對應,特別對于大型的項目融資,投資結構比較復雜,所以相應的資金結構也較復雜,這方面主要由融資財團牽頭,所以不詳細描述。項目信用保證結構。是融資項目中所采用的一切擔保形式的組合,是以各種擔保關系為主體構筑的。一方面是項目本身的經濟強度,另一方面是直接和間接的各種擔保。如項目所在國的擔保,銀行擔保,項目本身資產抵押擔保等等。

2融資項目的管理

融資項目的適用范圍。資源開發和基礎設施,總之是哪些競爭性不強的行業,但項目本身有較強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融資項目的程序。首先是工程項目選擇,目前國際工程特別是非洲國家很缺錢,都需要融資來解決資金問題,而且目前融資項目大都還是以項目所在國政府來主導,所以當承包商獲得某個工程項目信息時,一定要了解項目背景、大小、性質、投資額度,因為項目發起者在需要建設這個項目時,已經做了投資決策分析,包括請咨詢公司做初步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他在決定項目投資結構也考慮了許多因素,現金流量、債務責任、稅務結構、將要選擇的融資結構和資金來源等。其次是融資決策,也就是選擇何種融資方式,方式不同,選用的融資結構不同,風險和費用也不同,要考慮貸款資金數量、時間、融資費用,如果采用項目融資,因融資結構復雜,投資者就需要選擇和任命融資顧問,開始研究和設計項目的融資結構,對項目有關的風險因素進行全面分析和判斷,確定項目的債務承受能力和風險,設計出切實可行的融資方案。承包商了解融資方式了,與貸款銀行溝通確定合適的融資方案,向銀行提供項目本身合法文件,如政府批準文件,可研和環評報告及政府批復,是否有東道主國家財政擔保或者是當地國銀行的擔保,承包商與投資者簽訂的商務合同,供銀行進行評估風險,此時,銀行會提出貸款要有中國出口信用保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中信保)擔保(一般出口買方信貸),因而承包商也要提交相關資料給中信保評估。然后是待銀行和中信保評估可行后,與投資者進行融資條件的談判,包括貸款周期、貸款費用、合同金額的貸款比例等,接著由雙方律師起草貸款協議,簽署協議后,由中國信保出具承保函,最后承包商或投資者交給保險費用,承保函生效,投資者支付工程預付款,貸款協議生效可以按協議開始放款,承包商對項目開始實施。融資方式選擇。根據項目所需融資的金額規模大小、貸款償還期長短以及項目風險大小和承包商所能承受的風險大小,承包商選擇相應的融資方式,目前我國國際工程承包的融資方式較為單一,從政策優惠不同分:有優惠貸款和商業貸款;前者貸款利率比較底,貸款期限比較長,但運作的程序較復雜,周期比較長;后者貸款利率執行市場化,最終由雙方談判確定,但總的來說比較高,貸款期限沒有前者長,但運作程序簡單,比較快。從項目性質對象不同分:有買方信貸、賣方信貸、租賃融資、福費廷、項目融資等,租賃融資主要是承包商租賃一些較大型的施工設備,故融資規模不大,但承包商承擔的風險較大,承包商能通過福費廷融資的規模也不是很大,相比租賃融資賣方信貸承包商承擔的風險較小,買方和賣方信貸的規模根據實際情況可大可小,但買方信貸的風險最小,項目融資適用于大規模融資,同時它的風險也最大。目前我國承包商從風險角度、融資靈活度出發大都采用買方信貸的融資方式。融資項目成功的條件。認真進行項目選擇和風險分析,項目融資法律結構嚴謹不誤,確定項目資金來源,項目管理結構的合適性,充分調動利益相關者的積極性。

3融資項目風險管理

承包商對于融資項目的風險,主要從兩個方面來管理和控制,一是外部環境風險,即融資項目所在國的政治風險、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二是選擇融資方式本身的風險。在選擇項目時,首先要考慮項目所在國的政局是否穩定;法律是否健全,是否對外國承包商有種種限制的法律規定,包括稅法、勞工法,環保法等,有沒有以前簽訂合同又不執行的案例;同時了解項目所在國近幾年的經濟情況如何,是否平穩,通脹率如何,國家的整個經濟財政實力強弱,未來經濟發展的趨勢如何,外匯是否管制等等,同時考慮項目本身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以及償還能力,又要考慮施工環境,能否在合同期內按時完工,包括在項目完工維修運行期間的各種風險。在選擇融資方式時,要了解各種融資方式本身的特點和風險,以及承包商自身的財務能力,才能選擇何種符合自己的融資方式。出口買方信貸、福費廷對承包商的財務能力要求不是太高,買方信貸是由業主或業主方銀行向承包商銀行貸款,而業主則以現匯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進度款,業主不能按期付款的風險將主要由銀行間承擔,通過銀行的擔保及保險公司出口信用保險來轉移這些風險,因此承包商的融資風險極小;福費廷融資方式承包商所承擔的風險與買方信貸相似,但由于福費廷的重要特點之一是無追索權,即承包商將票據拒付的風險完全轉嫁給了承接福費廷業務的銀行,不過福費廷融資方式需要先由承包商向業主墊資,完成量待業主確權后,再由銀行買斷票據,因而事實上這種融資方式的風險要比出口買方信貸略大。出口賣方信貸、租賃融資的承貸人為承包商,如業主不能按期還本付息,則由承包商償還,承包商則通過投保出口信用險、業主方銀行的擔保或其它手段來轉移風險,因此這種融資方式中承包商承擔了很大的融資風險,也要求承包商有較強的財務能力。項目融資形式風險最大,因而也要求承包商有極強的財務能力,因為它具有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特點,當業主(項目公司)不能償還承包商以墊資方式向項目公司提供的資金時,項目發起人不對承包商的墊資有無限追償之責任,追索權僅限于項目公司的資產以及項目公司得到的任何合同權利,履約保證金,保險金和擔保。因此,承包商要明確知道,承包商融資的目的是為了拿到項目,并通過項目實施獲得承包利潤,但融資風險與承包利潤率并不完全成正比,承包商應根據自身承擔風險或抗風險能力和項目風險的大小來選擇融資方式,不可盲目推行,否則將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4融資項目的實例

篇4

[關鍵詞] 國際保理 信用證 托收

國際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是指保理商為國際貿易賒銷方式提供的將出口融資、銷售賬務處理、應收賬款的收取管理及進口商信用擔保融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其核心內容就是通過收購債權的方式提供融資。國際上開辦保理業務的金融機構一般統稱保理商,保理商包括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兩類,我國目前的保理商基本都是銀行。目前該項業務已在世界范圍內推廣,并得到突破性發展。我國長期以來都是以信用證為主要結算方式,約占其貿易結算的80% ,客觀上削弱了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如果國內客戶不能順應國際潮流,增加賒銷或承兌交單等商業信用結算方式,并通過國際保理商的介人降低出口商的風險,從長遠著勢必對我國出口數量、收匯質量造成很大的影響。

一、國際保理與托收、信用證結算方式的比較

1.風險比較。托收方式下,收匯依靠商業信用。由于出口商發貨在前,委托銀行收款在后,故需承擔商業風險,而進口商掌握著付款主動權,商業風險相對較少,因此,在托收方式下,進出口雙方祈承擔的風險大小懸殊。信用證方式下開證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最大限度地轉移了出口商收匯風險。對于進口方,通過信用證條款約束出口商品的發貨,付款即可取得單據,商業風險較小。但信用證業務遵循單單一致,單證一致的原則,對于出口商提供的有關單據即使出現微乎其微的問題,也有可能遭到拒付,這使本來相對安全的L/C結算演變成了潛伏各種風險的非L/C結算業務。對于進口商,由于L/C結算處理的是單據,有可能面臨出口商以假單據進行欺詐,或單據符合要求但貨物品質不符合要求等類風險。

國際保理是轉嫁托收、賒銷收匯風險的較為理想的方式,就已核準的賬款,只要出口商嚴格按貿易合同發貨,保理商就承擔100%的壞賬擔保。由于先收貨后付款,不占用資金,又有充足時間檢驗貨物,因此進口商風險極小。但因貨物質量、數量、交貨日期等出口商的原因導致進口商拒付,則保理商自動解除其擔保。對于未核準的應收賬款,保理商不承擔任何責任,出口商仍面臨賒銷方式的各種風險。然而,保理商對進口商核定的信用額度的可循環性,以及未核準應收賬款隨著保理商有效催收增強穩定性,出口商的這部分賬款的風險會不斷遞減。

國際保理與出口信用保險相比,也有其明顯優點。出口商在采用托收、賒銷支付方式時,一般將全部出口額投保出口信用風險,其最高保險費可達出口額的4%,相比之下保理服務只占貨款的1%~2%,同時,出口信用保險由出口信用機構和出口商共同分擔,在出現進口商違約而造成的拒付貨款時,一般只賠償貿易合同的70%~90%,而且索賠手續繁瑣,賠償期限為120~150天,而保理業務則由保理商承擔已核準賬額100%的壞賬風險,賠償期限為90天。

2.付款約束機制比較。托收方式下,進口商是付款責任的惟一承擔人,只受貿易合同約束,實務中部分進口商無視貿易合同,以市場行情等因素決定是否付款。出口商在遭到拒付時,只好委托人員另行處理,或依法、仲載,但國際間索賠費時費錢,有時只好放棄追索權。因此,在托收方式下,付款約束機制薄弱。

信用證屬銀行信用,出口商只要提交的單據與信用證條款一致,開證行就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同時,若開證行無力付款,還可依據貿易合同,要求進口商支付貨款。因此,出口商具有雙重付款保證。在國際保理業務中,進出口雙方除受貿易合同約束外,保理商還對已核準信用額度內的賬款承擔100%壞賬擔保。因此,出口商同樣具有雙重付款保證。但與信用證不同的是,上述兩種約束機制緊密聯系,只有當出口商按貿易合同發貨,保理商的壞賬擔保才能成立,這種約束也是雙向的,它避免了信用證下出口商以次貨、假貨或偽造單據進行詐騙的風險。

3.融資方式的比較。托收方式下,出口商的資金負擔較重,融資方式主要有托收出口押匯和托收信托收據(T/R)借單。兩種融資方式都基于商業信用,銀行融資風險大,一般只限于進出口雙方資信較好的貿易往來。

信用證方式下,進口商開證時,需要支付一定的開證押金及開證費用,在一定時期內占用了進口商的資金。對出口商,銀行可提供貨物發運前的打包放貸(Parking Credit),以信用證作抵押,放款金額一般為信用證金額的80%左右,期限一般不超過信用證有效期。銀行還可提供貨物出運后的出口押匯(Outward Bills)和票據貼現(Bills Discount),銀行以單據作為抵押。進口商同樣可獲得融資,進口商申請開立信用證時,可獲得開證額度,不必將信用證全部金額存入開證行作擔保。在遠期付款交單情況下,進口商還可以開立信托收據(T/R)借單,先行提貨。信用證下融資與信用證結算緊密相聯,融資范圍大,融資風險也較小。

國際保理業務,出口商在信用額度內按合同要求發貨,就可從保理商那獲得不超過發票金額80%的無追索權的預付款融資,融資期限可達60元~180天。付款到期時,保理商從進口商支付的貨款中扣除預付款、費用和貼息后,剩余貨款付給出口商。因此,國際保理業務是出口商對進口商提供了融資,而出口商再從保理商那里獲得融資,且由于此項融資實質是出口商將應收賬款單據賣給保理商,保理商對預付款無追索權,出口商可將預收款作為正常銷售收入對待。

4.功能的比較。托收方式下,銀行機構只是轉手交單的人,只提供結算和融資服務,避免了在匯款方式下“錢貨兩空”的風險。

信用證使出口商收匯獲得銀行信用保障,加強了進出口雙方的資金流動,它既是結算工具,又是融資工具。同時,信用證與國際貸款的結合,可進一步發揮信用證結算融資作用,促成大型交易的履行。此外,信用證也可以一種抽象的脫離貿易基礎的形式出現,例如備開信用證,用于借款擔保、投標擔保和履約擔保等。

國際保理雖沒有信用證那種完整的形式性,但從傳統的結算融資功能進一步拓展為資信調查、催收賬款、財務管理、風險擔保和融資結算等綜合。在貿易全過程中,保理商作為當事人,積極參與,借助于其與銀行的密切關系,掌握進口商資信、經營情況,有效地催收貨款,使收匯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更主要的是國際保理業務的開展,既保障了出口商的收匯安全,同時又為進口商提供賒銷貿易,有利于提高出口商品競爭能力,這在買方市場情況下,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5.費用的比較。從費用支付的方面看,國際保理一般只向銷售商收費,與信用證支付方式比較,顯然有利于買方,使買方從昂貴的開證費中解脫出來。

二、國際保理業務運用時應注意的問題

保理業務不是萬能的,也存在著缺點,如保理商只承擔信用額度內的風險,對超過的部分不予擔保;因貨物質量、數量、交貨期不符等違約行為引起的拒付、少付不予擔保;出口商必須向保理商出售全部、合格的應收賬款,沒有選擇的余地等。因此,保理業務不可能完全規避收匯風險,出口商要想減少貿易風險,加快收匯速度,在采用國際保理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選擇保理商時,盡量選擇資信好、海外機構較多、賬務管理嚴格的國際保理機構,避免出口保理商督促付匯不力、進口商無力支付貨款、訴訟時偏袒進口商或自身無力支付破產倒閉的風險出現。

2.保理業務不同于信用證,必須在商品與合同完全相符時,保理公司才承擔付款責任。如出現因貨物質量、數量及交貨期不相符的違約行為而導致收匯風險,保理公司不予承擔,因此出口商要嚴把質量關,認真履約。

3.嚴格在進口商的信用額度內出貨。保理公司只承擔信用額度內風險,超額度發貨的發票金額不予擔保。

4.嚴格制定合同的各項條款。在與進口商訂立貿易合同時,應詳細注明進口商提出抗辯時所需要的法律證明書,以便出口商因對方違約而發生糾紛訴之法律時能夠處于有利地位。

5.與保理商經常聯系,掌握進口商最新消息,以知已知彼。在信用額度即將用盡或合同即將到期時,應及時采取措施保護自身利益,注意保理業務與其它結算方式的綜合運用,以降低收匯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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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出口商融資方式

1.1.1打包貸款

打包貸款是指出口地的銀行向擁有合格信用證的外貿出口商提供的用于生產、采購、運輸貨物的專項貸款。打包貸款的目的是支持外貿出口商按期出運交貨,是有利于外貿出口商在缺乏資金時候依舊可以順利開展對外貿易一種短期融資。

1.1.2出口押匯

出口押匯是指外貿出口商已經發出出口貨物,并且向銀行交來合同要求的單據后,銀行以出口單據為抵押,向外貿出口商提供的資金融通。出口押匯也是一種短期融資。出口信用證押匯和出口托收押匯是其兩種主要方式。

1.1.3出口信貸

出口信貸是指出口國為了提高其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和本國高新技術產品等資本貨物的外貿出口量,由其官方出口信貸機構向本國外貿出口企業或是進口商提供的信貸支持。出口信貸是一種中長期國際貿易融資方式,根據信貸支持對象不同,可被分為賣方信貸與買方信貸。

1.1.4票據貼現

票據貼現是指收款人為了提前獲取資金將還沒有到期的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按照在票面金額的基礎上按照貼現率扣除貼現利息之后將剩余款項支付給收款人。貼現銀行在貼現之后便擁有了票據,有權在票據到期時向票據承兌人進行收取票款。

1.1.5貸款和透支

貸款是指銀行為滿足客戶日常生產和營運的資金需求而向客戶提供一筆融通資金。透支是指銀行為滿足客戶日常生產和營運的資金需求在客戶的賬戶上核定了一個透支額度,客戶在平日可以根據自身的資金需求在銀行核定的限額內進行透支。貸款和透支是不需要任何抵押品的,所以銀行為了減輕自身面臨的風險,只會對那些信譽良好的外貿出口商提供貸款和透支。

1.1.6出口信貸擔保

出口信貸擔保是一國為了擴大本國的外貿出口,通過國家出口信貸機構向出口商專門提供的的一種特殊保險業務。出口信貸擔保業務具有以下兩個優勢:一是受限較少,二是能擴大受益的中小企業范圍。

1.1.7福費廷

福費廷也叫包買票據業務,是指包買商(金融機構)從需要提前獲得現款的外貿出口商那里以貼現的方式購買經過進口商承兌、當地銀行擔保的本票或是遠期匯票的一種資金融通方式。福費廷的期限較長、融資額度大,但是其既可以為外貿出口商提供融資,而且還可以轉移外貿出口商面臨的匯價風險,所以付費廷業務在國際貿易中已經越來越重要。

1.1.8國際保理業務

國際保理業務是指保理商在外貿出口商通過承兌交單等方式銷售出口貨物的時候,買進其以發票表示的應收賬款,并向其提供資金融通、銷售賬戶管理、賬款回收等金融服務方式。它是一種短期的貿易融資方式,同時也是新型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它不僅能夠為外貿出口商提供資金融通,還能夠轉移信貸風險和匯價風險。

1.2進口商的融資方式

1.2.1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銀行在收到信用證的時候,根據進口商的要求,向進口商提供短期資金融通,以幫助其解決資金周轉難題。根據結算方式的不同,進口押匯被分為進口信用證押匯和進口托收押匯。

1.2.2信托收據

信托收據是進口商為了向銀行借取貨運單據在承兌匯票后向銀行提供的一種書面擔保文件,表示出據人承認銀行擁有貨物的所有權,并承諾在匯票到期日前將貨物出售的款項償還給銀行,屆時進口商才能收回這份書面擔保文件。

1.2.3開證授信額度

進口商在申請開立信用證時需要向銀行繳納開證保證金,以保證進口商對外付款義務的履行。開證授信額度是指開證行在為進口商開立信用證的時候,為進口商限定一定金額作為進口商開證的額度。開證授信額度一般是銀行向資信情況良好的進口商實施的。開證授信額的基本類型有普通信用證額度和一次性開證額度。

1.2.4銀行擔保提貨

提貨擔保是指當進口貨物比貨運單據先抵達港口的情況下,銀行向船公司出具有銀行加簽的向船公司辦理提貨的書面擔保。銀行提貨擔保僅適于信用證項下貨物,并且在這種情況下,買方無論是否存在單證不符的情況下均須付款。

2國際貿易融資存在的風險及防范

外貿企業的國際貿易融資存在不少的風險。

2.1國家風險

國家風險是指由于國家行為導致損失的可能性。國際貿易融資必然涉及到國家間的債權債務清償,但是當涉及到的國家出現戰爭、外匯管制等問題的時候,國際貿易融資的主體將會因此蒙受相應的風險。在國際貿易融資中,國家風險對融資決策起決定性作用,是融資主體面臨的首要風險。目前來看,國家風險可以分為三類:(1)戰爭、國內動亂風險;(2)轉移風險;(3)其他風險。

2.2外匯風險

外匯風險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由于匯率的變動而引起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或負債的大幅漲跌,進而導致交易主體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外匯風險只有在匯率的變動給企業帶來損失的時候,才會受到應有的重視。目前來看,外匯風險只要有四種類型:外匯折算風險、外匯交易風險、外匯結算風險、經濟風險。

2.3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由于利率的變化而引起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或負債的大幅漲跌,進而導致交易主體經濟損失的可能性。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后,隨著全球金融自由化的浪潮,發達國家相應的取消了利率限制。利率的自由波動造成國際貿易融資市場上的利率風險加劇。

2.4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在國際貿易融資中各個主體都必須面對的。銀行承擔著借款人不能還貸的風險。出口商承擔著進口商是否有信譽的風險,出口商承擔的信用風險具體包括受貨風險、財務風險和結算方式選擇風險三類。進口商承擔的信用風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出口商的商品不符合合同要求;另一方面是出口商不按時發貨。

2.5欺詐風險

銀行在審單付款的時候只要求單證相符和單單相符,這給不法商人提供了機會。近年來,國際貿易融資詐騙給銀行以及進出口商均造成了十分嚴重的損失,其中以信用證詐騙最為常見和典型。

3國際貿易融資風險管理的原則

3.1風險回避原則

風險回避原則是指進出口商和銀行不參與或是不涉及那些已經預測到可能會產生風險的領域。風險回避原則可能使進出口商和銀行喪失很多獲得高收益的機會,但有時候還是必須采用這種政策來規避某些可能性較大的風險。

3.2風險分散原則

風險分散原則是指進出口商為了增加盈利,減少損失,而通過融資方式多樣化來分散自身承擔的風險。按照馬爾維茨模型,再確定資產組合的時候要注意合理搭配才能有效的分散風險,這里的合理搭配主要是指企業應選取不相關的資產形成的資產組合。

3.3風險抑制原則

風險抑制原則是指企業通過加強對風險的監控,采取有效措施,在風險形成之前就將風險防止了。在對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的防范時,風險抑制原則顯得不是很適用,因為匯率市場和利率市場的變化都太快了,在措施來不及采取的時候,風險就已經發生。

3.險轉移原則

風險轉移原則是指進出口企業可以通過其他金融方式對將來可能產生的風險移給第三者。通過金融衍生品進行保值處理是轉移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的最佳方式。

3.5風險保險原則

風險保險原則是指在國際貿易融資中,銀行和進出口為了在風

險造成資產損失后獲得相應的補償而向保險公司投保。

3.6風險補償原則

風險補償原則是指在國際貿易融資中,貸款方在風險發生后遭受資產損失后為了補償自己的損失,于是對抵押品進行拍賣,從而獲得相應的補償。

3.7風險預防原則

風險預防原則是指在國際貿易融資中,貸款方在提供貸款融資之前對這筆貸款所可能面臨的風險系統地進行風險評估,然后再根據評估出來的風險級別,限定一個貸款的最高額度和最長期限。一般而言,風險的級別越高,貸款額度的最高限越小,貸款的最長期限越短,貸款的利率越高。

4規避國際貿易融資風險的措施

通過對國際貿易融資方式、風險和管理的原則分析,我們應該通過以下措施規避國際貿易融資的風險。

4.1實施貨幣互換

國際貿易融資中,實施貨幣互換是規避外匯風險的最有效措施之一。貨幣互換,又稱貨幣掉期,是一種金融衍生工具,產生于上世紀70年代的,是指兩個借款人為了降低匯率風險和籌資成本,按預定的日期,進行兩筆金額相同、期限相同、計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貨幣不同的債務資金之間的互換,同時也進行不同利息額的貨幣調換。國際貿易融資中,貨幣互換是規避匯率風險很重要的手段,而且貨幣互換還具有保值功能。

4.2嚴格調查貿易伙伴的資信情況

在國際貿易業務中,貿易伙伴的資信狀況很重要。為了尋的資信良好的貿易伙伴,對對方的資信進行周密的調查是簽約之前所不得不進行的。資信調查既包括進出口雙方之間的資信調查,也包括銀行間的資信調查。在合同簽訂之前,進出口雙方為確保國際貿易順利進行,應慎重選擇貿易伙伴,采取適當措施調查對方的資信狀況。調查的渠道一般是通過委托專門的咨詢公司或是借助銀行的行對對方企業進行資信情況調查。另外,國際貿易結算往往涉及到出口方銀行與進口方銀行,甚至還會有第三家銀行牽涉到進國際貿易結算中。所以對銀行進行資信調查,選擇資信情況良好的銀行辦理國際貿易結算業務對于進出口商也是十分重要的。

4.3實施利率互換

利率互換是國際貿易融資中用于規避利率風險的最重要措施。利率互換是一種金融衍生工具,同樣產生于上世紀70年代。它是指交易雙方主體以一定的名義本金為基礎,將該本金產生的以一種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支出)流與對方的以另一種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支出)進行交換。交換的只是不同特征的利息,沒有實質本金的互換。利率互換可以有多種形式,最常見的利率互換是在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之前進行轉換。

篇6

福費廷起源于法語當中的“aforfait”,其含義主要是對權利的一種放棄。福費廷主要是指出口商將銀行中的一種擔保期限不超過十年的較大期限票據通過索權的方式銷售給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以及金融公司,以此來提前取得一些現金的融資方式。福費廷通常也叫做包買票據、失去追索權的貼現以及買單信貸等。在福費廷的業務當中提供融資的銀行或者是金融公司通常被稱之為福費廷公司或者是包買方,通常是通過國際上大型銀行的附屬機構。

福費廷的融資特性

福費廷的票據通常是將正常的國際性資本貨物的貿易作為背景,但是其中并不涉及到軍事用品。福費廷主要是提供一些中長期型的貿易融資,其業務中的融資期限一般保持在三年到七年之間,通常是五年左右。目前操作中,一般銀行或金融機構已取消最短期限的限制,而最長的期限可以達到十年。

福費廷的融資金額通常較大,由于福費廷屬于一種批發性的融資,其融資的金額通常在幾十萬美元以上,一般不低于十萬美元,但是融資的金額越大越好,如果融資的金額過小,那么就會提升客戶的融資的成本,發揮不出來福費廷融資的特點,使其失去了競爭的能力以及吸引力,相反要是融資的金額相對較大,那么就會降低客戶融資的負擔,充分展現出福費廷的融資優勢。

出口商需要放棄對其所出售票據的所有權利。在福費廷的業務當中,作為出口商需要將遠期的賬款的權利直接賣給福費廷公司,與此同時還需要將進口商的信用風險、擔保風險以及進口國家的風險、利率風險和應收賬款的收賬工作通通轉交給福費廷公司。所以作為出口商也就需要放棄對出售票據的所有權益。

福費廷公司購買票據之后沒有追索的權利。福費廷公司從出口商買入了相應的票據之后,盡管不能從進口方或者是擔保銀行中去將票款收回,但是也不能要求出口商退回其所付的款項。

福費廷業務實施的基本程序與融資策略

出口方和進口方在貿易方面進行談判,要是雙方都同意采取福費廷的方式,那么出口方就需要找到愿意買斷他的原期票據的一個福費廷公司,然后要求后者需要提供出承辦福費廷業務的報價,其中就包含了付費率、對票據金額期限的要求和對擔保銀行的要求。

福費廷公司所提供的服務費用通常有三種:選擇性費用、貼現性費用和擔保性費用。貼現費用率主要是由福費廷公司的資金的成本,在該期間當中的LIBOR,也就是倫敦同行業中的拆放的利率,外加上一個利率差,這個利差主要表現出了擔保銀行所承擔的風險以及所賺取的現金費用,貼現的費用即票據的金額×貼現的費用率。作為出口方在收到了福費廷公司的實際報價之后,需要在選擇期間內回復福費廷公司是否可以接受。所以說出口方應當第一時間和進口方在貸款方面、支付方式方面以及實際的支付時間上達成一致。并且在選擇期限內的最短幾天,最長時間可以達到一個月,但是在匯率、利率出現較大波動的期限內,福費廷公司需要對所存在的風險進行規避,通常在選擇期的前兩天是不能收費的,但是要是出口商在免費期限之后進行回復,不論其是否接受和確認,都需要其支付相應的選擇費用。當出口費用在選擇期之內已經回復了福費廷公司的報價的時候,選擇期也就結束。要是報價已經被接受和確認,那么自確認起就開始承擔期。承擔期需要一直保持在出口商依照一定的條約上交合格的票據和其他類型必要的文件到出口商,依照相規定的條約來向福費廷公司終止交易,最長時間為一年。在其承擔費用當中需要安排融資渠道,所以說,不論出口方是否違約,福費廷公司都需要向其收取相應的承擔費用以及補償融資成本與風險抵押的費用。承擔的費用率通常為1%,對其風險較大的業務可以得到一定的提升。

進口方向銀行申請資金擔保,并且在進出口的商務合同簽訂的時候,出口商和福費廷公司需要簽訂福費廷的相關協議。要是進出口雙方同意福費廷公司的具體報價,那么進口商需要第一時間向銀行申請開啟保函或者是提供出相應的票據的保證,并且還要將擔保銀行的狀況通知出口方轉交福費廷公司。要是銀行同意此擔保,福費廷公司就認為這種擔保是可行的,那么進出口雙方就可以正式的簽訂商務貿易合同,出口商和福費廷公司簽訂福費廷協議。

出口方發貨,將貨運的實際單據發給進口商,要是合同中規定進口商需要預付定金,或者說出口商有權利預留一部分合同中的尾款,那么這兩項資金都不能繼續作為福費廷公司的業務,由于定金已經由出口商收取,不需要融資,但是所留置的款項支付主要取決于出口方的具體交貨時間,福費廷公司不能無條件的獲取此類款項以及不受爭議性質的債券,所以說不能對其進行有效的融資。

篇7

關鍵詞:國際貿易融資;商業銀行

國際貿易融資是商業銀行最為常見的傳統信貸品種之一,它與國際貿易、國際結算緊密相連。國際貿易融資是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相關的貸款。一方面,它收益率高,利潤豐厚,具有綜合性效益,是現代銀行有效運用資金的一種較為理想的方式;另一方面,它有效地解決了企業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所面臨的資金短缺,增強了在談判中的優勢,使之有可能在更大范圍和更大規模上發展國際貿易;同時,它也是國家貿易政策的組成部分,是鼓勵出口的積極手段之一,不僅可以調節進出口結構,而且對一國參與國際經濟可以起到促進作用。尤其在這金融危機肆虐的時刻,國際貿易融資的合理發展運用,將對企業對銀行都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銀行貿易融資業務的普遍開展始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繁榮和進出口貿易規模不斷擴大而得到很大發展。據統計,2007年中國外貿進出口總值是1978年的85倍多,已經穩居世界第三位。據海關總署統計,2001至2006年間,我國進出口貿易增長了179%,2007年增長23.8%,其中出口增長27.2%,進口增長20%,全年實現貿易規模1.76億美元進出口貿易的增長,使得企業對銀行融資需求增加,為銀行發展貿易融資業務提供了廣闊的市場。但從整體上看,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發展仍然較慢,從國際貿易融資額僅占銀行貸款余額3%的比例中就可看出端倪,對應地貿易融資的收入在銀行的總收入中也是微乎其微,而國外的一些銀行該項業務已占到收入的四至八成。具體分析,目前我國國際貿易融資存在較為突出的問題:

1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授信規模核定隨意性強,標準不一

各家銀行在核定國際貿易融資授信規模標準上有較大區別,有的銀行將國際貿易融資視同流動資金貸款處理,有的銀行則根據融資品種的不同放大一定的倍數,融資政策的制訂多是根據自身對國際貿易融資的理解,缺乏深入、科學的研究。在對國際貿易融資的認識和風險控制上,中資銀行與外資銀行有明顯區別,如對打包貸款這一傳統業務,外資銀行在操作流程和手續上要簡化得多,他們更①本文作者:趙陽,上海財經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國際貿易學07級碩士研究生注重通過控制貿易全程來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而不是過分關注企業本身的規模和實力。相對而言,國內銀行的國際貿易融資產品流程設計相對不夠科學,手續煩瑣,可操作性不強。

2企業申請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存在擔保難問題

一方面企業在找第三方擔保時,會顧慮對方將來會要求自己提供擔保,進而產生其難以控制的風險;另一方面部分申請國際貿易融資的企業為貿易公司,缺乏銀行認可的固定資產,如廠房、土地等,生產型出口企業的機器設備雖能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而且費用高、手續煩瑣、時效性差,不符合國際貿易融資方便快捷的特點;第三,企業對國際貿易融資產品不熟悉,對各種金融工具不能合理運用。在銀行產品不斷更新、新的國際貿易融資名詞不斷涌現的情況下,大多數企業不能很好地結合自身實際,選擇適合本企業業務特點的業務產品,對各類融資產品無法靈活運用。

3風險控制手段落后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所涉及的風險有客戶風險、國家風險、國外行風險、國際市場風險和內部操作風險。這些風險的管理需要先進的技術手段將銀行相關部門之間、分支行之間高效有機地聯系起來。而目前我國各國有商業銀行在開展國際業務特別是國際結算業務方面一直沿用的是分散的經營模式,外匯業務處理系統較為落后,國際結算與外匯信貸、外匯信貸與會計獨自運行,缺乏網絡資源的共享和統一協調的管理,以致無法達到共享資源、監控風險、相互制約的目的。

4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方式簡單,新產品開發力度不夠

目前我國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基本仍維持傳統融資方式,即以信用證結算與融資相結合的方式為主,而較為復雜的業務如保理業務、福費廷業務則開展有限。隨著銀行業務國際化和我國加入WTO,國內銀行在科技和管理水平、金融服務及經營方式等方面與外資銀行的差距日益顯現,據統計外資銀行辦理國際結算業務已經占有中國市場份額的40%左右。近年來,根據市場的需要,各家銀行也在不斷推出新的融資產品,但因對業務理解的差異,在業務操作上各有不同,缺乏對各種融資形式嚴格統一的標準,更缺少對各項業務相對比較規范、明細的統計資料。

5國際貿易融資的對象過于集中

受傳統授信業務理念影響,國內銀行融資業務對象集中于優質大中型企業。目前,各大銀行對優質大企業客戶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市場已經逐漸趨向飽和。而近些年來我國中小外貿企業迅速發展起來,目前全國進出口貿易總額的60%左右由中小企業實現,在從事跨國投資和經營的3萬多戶我國企業中,中小企業占到80%以上,中小企業已成為我國對外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

針對以上普遍存在的問題,我們提出對商業銀行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對策建議:

(1)實行適應國際貿易融資特點的授信規模控制方法。

國際貿易融資的客戶評價標準應有別于對流動資金貸款客戶的評價標準。評價時更多地根據客戶以前在海關、銀行、外匯局、工商、稅務等辦理業務的記錄,在此基礎上,再參考客戶的財務報表反映的經營業績和整體實力。銀行應著手開發建立國際貿易融資客戶信息管理系統,為客戶建立詳盡的業務檔案,通過業務了解客戶及客戶的交易對手,分析其實際履約能力,為國際貿易融資授信提供依據。

根據不同的國際貿易融資產品的特點建立不同的判別標準。不同種類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所涉及的風險,及該業務所能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質押要求都有區別,銀行所承擔的業務風險也因此有很大不同,銀行應根據不同國際貿易融資產品的特點制訂相應的產品標準及對客戶的授信標準。

(2)采取適應國際貿易融資特點的擔保方式,豐富業務內涵。

首先,針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特點,創新思維,制訂操作性強的擔保方案。可由企業聯保或提供個人擔保,或開展與社會信用擔保機構的合作,對有條件提供抵質押的企業,可采取動產等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倉單質押等融資擔保方式。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機構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企業面臨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進口國的國家風險。第三,積極鼓勵出口企業投保出口信用險。第四,加強對企業相關人員的培訓,使其了解銀行的貿易融資產品理解各類產品的特點和實質,適時向企業推介合適的業務品種,發揮理財顧問的作用。

(3)建立科學的貿易融資風險管理體系,加強風險管理。

建立風險防范體系,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風險,是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前提條件之一。如確定融資條件和標準,建立風險指標監督體系,使用外匯交易以保值或降低風險;完善分層授權設置、加強密碼管理;嚴格審查真實貿易背景、認真按照操作規程和審批程序處理;定期與客戶進行溝通,追蹤業務狀況;成立信用審批中心和貿易融資業務部門,集中商業銀行內部有限的信貸業務專家,成立獨立的信用審批中心,以評估客戶的信用;集中目標結算和貿易融資人才資源,成立國際貿易融資業務部門以專業處理貿易融資業務及其可能形成的業務風險,利用人才優勢事前防范和事后化解各種業務風險。

(4)更新觀念,積極創新國際貿易融資產品。

首先,應在傳統的國際結算業務,如L/C、托收、信用證等業務的基礎上,根據對國際市場的分析,不斷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如保理、福費廷等新業務在我國尚有較大的發展空間,當前應適當引導客戶對貿易融資的產品需求,逐步推出國內保理、福費廷、票據貼現等有市場前景的業務品種。其次,國際貿易融資的產品設計要與貿易鏈有機結合,從貿易環節出發設計產品,才能有效地解決企業在采購和銷售中的融資需求。再次,要根據客戶的需求量身定做國際貿易融資產品,將傳統方式與新的國際貿易融資方式結合起來,使國際貿易融資服務“增值”。亦可根據客戶的需求,為客戶提供包括定單融資,動產質押開證、進出口保理、全球互聯網托收、網上開證等不同類型的創新產品,解決客戶在不同的貿易環節中的個性化需求,利用科技平臺為企業提供高效優質的增值服務。

(5)依托全方位多系列的產品,培育多元化的貿易融資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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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外貿企業 融資渠道 信貸市場 對策

一、中小外貿企業的融資特點 

(一)資金需求規模小、時間急,需求強烈 

中小外貿企業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其融資需求和大企業不同,其融資主要用于購買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庫存商品和貿易經營活動中所需的流動資金等。金融危機后國外客戶普遍延長付款時間,再加上結匯收匯的時間差,給出口企業的資金周轉造成很大的困難。因此,中小外貿企業的資金需求存在貸款金額小、時間急、頻率高以及隨機性大等特點。尤其是處于快速成長階段的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很強烈。 

(二)外部融資渠道主要是銀行貸款 

中小外貿企業很難達到上市標準而獲得直接融資,而債券市場的開放程度低,發行條件極其嚴格。目前,我國的債券融資僅限于大型企業,并且以國有企業為主,對中小外貿企業而言不具有可行性。因此通過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的方式基本難以實現。那么,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間接融資就成為中小外貿企業外部融資的主要途徑。 

(三)民間借貸是中小外貿企業資金的補充 

民間借貸的興起是我國經濟轉型過程中所特有的現象,它是以“三緣”(血緣、地緣、業緣)為基礎的關系借貸。由于今年央行貨幣政策趨緊,許多中小外貿企業只能走民間借貸的渠道,使得江浙一帶的民間借貸市場活躍起來。民間借貸手續十分簡單,只需用房產做抵押,就能很快獲得資金,解燃眉之急。但高額的利息造成中小外貿企業融資成本上升,高企的還款利息極易造成中小企業資金鏈斷裂,讓中小外貿企業望而卻步。 

二、中小外貿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小外貿企業融資渠道相對單一,據武漢城市合作銀行的一項調查顯示,有72.5%的中小外貿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是銀行貸款。但是,銀行只樂意“傍大款”,愿意信貸“批發”,而不愿意“零售”。這種貸款“歧視”現象使中小外貿企業獲得貸款的難度不斷加大。而銀行的貸款“歧視”來自于信貸資金市場的供求雙方,即銀行和企業兩方面原因。 

(一)信貸市場供給方:商業銀行 

銀行是追求盈利的組織,出于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慮,為實現利益最大化,就會在積極發放貸款的同時注重風險控制,并盡可能降低成本。目前商業銀行在風險監管防范方面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體系,并將激勵機制引入信貸管理。商業銀行的信貸責任制以及不良貸款追究制和信貸資產的風險管理制度,使銀行不愿意貸款給中小外貿企業。具體原因表現為: 

1、 風險收益不對稱。央行的貨幣政策(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存貸款利率和再貼現利率等)使得信貸資源處于稀缺狀態。商業銀行在利用有限的信貸資源尋求利潤最大化的過程中,必然要求收益大于所承受的風險。由于中小外貿企業的單位風險系數一般大于大型企業和優質項目的單位風險系數,因此在信貸資源稀缺和確保信貸資產質量的前提下,商業銀行必然會偏愛低風險、高收益的項目和企業,致使中小外貿企業融資出現困難。由于通貨膨脹導致原材料漲價、勞動力漲價以及人民幣持續升值等因素削弱了中小外貿企業盈利空間,銀行放貸的風險性也相應增大。在今年央行三次調高存貸款基準利率,控制信貸規模后,銀行更不愿意貸款給中小外貿企業。 

2、成本收益不對稱。在信貸業務審批通過之前,銀行需要對企業進行風險評估,由于對中小企業的評估成本要比大企業高,但收益卻比大企業少。因此,商業銀行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在選擇信貸客戶時,必然要考慮每一筆信貸業務的成本和收益、安全和風險等利益因素。從成本——收益的角度看,銀行往往傾向于有實力、信譽好、效益好、風險低的大企業,致使中小企業信貸資金供給短缺。 

3、 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是指一方擁有相關的信息而另一方缺少相關信息或者后者擁有的信息沒有前者多。信息不對稱理論認為, 信息在交易雙方的不對稱分布, 會導致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給信息劣勢者的決策造成不利影響, 進而導致資源配置無效率。 

從目前情況看, 大企業由于信息公開化程度較高,社會信譽較好, 金融機構很容易以較低的成本獲取這些企業的信息, 基于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慮, 銀行愿意為大企業提供貸款

, 甚至是優惠貸款。比較而言, 中小企業由于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 財務制度不規范, 內部會計信息可信度低, 使得銀行難以對中小外貿企業提供融資。 

(二) 信貸市場需求方:中小外貿企業 

在信貸市場上,由于中小企業自身的缺陷,使得銀行無法對有不良行為的經營者進行有效防范。為降低信貸資金風險,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持審慎態度。中小企業自身不足表現在: 

1、 中小企業的道德風險 

所謂道德風險,就是人們利用市場的不成熟或者市場的被扭曲,進行背離道德準則的經營活動,從而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可能性。在融資過程中,中小外貿企業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損害商業銀行利益,從而導致信貸風險;再加上中小企業經營決策的隨意性較大、經營業績不穩定、企業信用觀念淡薄、還款動力不強等因素, 銀行出于安全性考慮, 自然減少對中小企業的貸款, 出現銀行等金融機構惜貸現象。 

2、企業抵押擔保缺乏 

中小外貿企業存在規模小、實力弱、可抵押資產少、擔保難等問題,導致企業融資難。目前,銀行對企業抵押物的選擇一般僅限于土地、房地產及機器設備等,且抵押率較低。而中小外貿企業多為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或是缺少實體的貿易流通型企業,企業規模相對較小,可供抵押的有效資產甚少,不能提供銀行所要求的實物抵押數額。同時,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導致擔保能力不足。 

3、 經營管理不規范,財務信用缺失 

中小外貿企業管理方式靈活但不夠規范,普遍不太重視財務會計制度的構建和企業經營管理隊伍的提升。商業銀行根據信貸管理的需要,要求中小企業提供財務、投資決策、資本運作等信息以做出客觀評價。但多數中小企業缺乏健全的內控制度和財務制度,會計信息失真,降低了自身的誠信度,造成銀行對企業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加大,使銀行很難對其真實的資信狀況進行考察,嚴重影響到銀行對企業做出客觀、公正地評價,相應也限制了自身的融資渠道。 

三、中小外貿企業融資難的解決對策 

(一)完善政策扶持機制,銀政企合作促中小外貿企業融資。 

在認真貫徹執行政府已制定的促進外經貿企業發展、保障中小企業融資的法規與政策的基礎上,地方政府要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實際,盡快制定完善扶持中小外貿企業發展的政策以及促進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配套措施。加強銀政企溝通合作,搭建融資服務平臺。 政府要積極牽線搭橋,主動構筑銀企交流溝通與融資服務平臺,讓中小外經貿企業深入了解銀行業務,讓銀行深入了解中小外經貿企業需求,促進融資供需雙方的信息溝通與快速對接。

 (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健全金融服務體系。 

鼓勵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因為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對本地企業狀況、信用水平有更清晰的認識,能夠克服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障礙,有利于降低銀行的信貸風險。其次,通過組建小額貸款公司,來規范民間融資。積極開展在小額貸款公司組建、運營機制、風險控制、市場監管等方面的探索與實踐,充分發揮民間資本充裕的優勢,使其逐漸成為小企業貸款的主力軍。民間融資的借貸雙方信息高度對稱,資金風險的控制能力較強,交易方式靈活,資金使用效率較高,對銀行融資體系具有很強的互補效應。

(三)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放寬抵押貸款條件 

影響銀行對中小外貿企業貸款的一個重要因素是企業缺乏信用擔保和評價體系,可以構建以互擔保為主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來解決這一問題。互擔保將銀行或政府擔保組織的外部監督轉化為互擔保組織內部的相互監督,提高了監督的有效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問題。同時,政府部門要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支持中小外貿企業以存貨、應收賬款、倉單、股權、知識產權等各種動產為抵押擔保物從銀行獲得信貸融資。 

(四)針對中小外貿企業特點設計融資產品 

1、 開展“聯保貸款”。它是指中小企業依據一定的規則組成聯保體,由銀行對聯保小組成員進行授信,成員之間相互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一種融資模式。聯保體成員通常為生意圈伙伴,因此一旦發生借款人違約現象,將使借款人名譽掃地,在生意場上無法立足。聯保模式可以解決單個中小企業受自身規模小、組織化程度低和擔保抵押物不足而造成的融資難。 

2、 發展國際貿易項下供應鏈融資。金融機構可根據進出口供應鏈的不同特點及企業在供應鏈不同環節的需求,結合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充分運用銀行信用、商業信用和物權等多種信用工具,設計多層次、多角

度的貿易融資產品組合,幫助中小外貿企業解決進口開證、進口付款、出口采購、貨款回收等供應鏈環節的融資問題。 

(五)提高中小外貿企業的自身實力 

1、 加強財務制度建設、提高自身信用水平。 

中小外貿企業要解決融資難的問題,應充分認識到自身信用和商譽是關鍵要素。必須加強財務制度建設,提高自身信用水平。要規范會計賬簿的憑證審核、制單、記賬等環節,提高會計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建立和完善企業資信數據庫, 構筑一個有效的信用評價與系統, 增強商業銀行對企業放貸的信心。在規范自身經營管理工作的同時,企業應該積極與銀行進行溝通,努力創建良好的銀企關系,以信譽為起點,以實力作保證,提高自身融資能力。 

2、提高盈利能力與核心競爭力 

中小外貿企業應該結合自身經營特點,發揮核心優勢,以特色產品開拓國際市場;積極開展產品和技術創新,努力提高產品附加值,增強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慎重選擇國際市場交易對象,開拓新興市場,分散出口風險。選擇恰當的保值措施來規避風險,提高盈利能力。 

3、拓寬中小外貿企業的融資渠道 

國際貿易融資是中小外貿企業特有并應該重點發展的融資渠道,目前,中小外貿企業采用的國際貿易融資方式主要包括出口押匯、打包放款、進口開證等傳統方式,但這些傳統融資方式占用流動資金多,國際貿易結算風險大。企業應爭取采用賒銷和承兌交單的方式擴大市場份額,提高銷售額。運用新型的國際結算方式,如國際保理、福費延等來降低國際貿易結算風險。 

 

參考文獻: 

[1]高正平.中小企業融資實務[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2]高鴻業.西方經濟學[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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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現狀

(一)自有資金規模小 大部分中小企業吸收的原始投資額往往規模較小,且通過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積累的資金也很有限,通過發行股票來融資對于絕大部分中小企業來說更是難上加難。

(二)融資方式受限 我國《證券法》中所規定的通過證券市場籌集資金的門檻很高,中小企業往往無法利用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等融資方式,也就幾乎無法通過資本市場來解決資金來源問題。

(三)銀行信貸支持少 我國中小企業都希望能通過商業銀行貸款來籌集到資金。但目前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更加嚴格,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不高,往往影響著金融機構放貸的信心,企業獲得貸款的難度也增大。同時由于中小企業的貸款額度比大型企業要少得多,因此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后,其所承擔的前期調查及后期監管成本的比重自然更高。這些都使得中小企業能獲得的銀行信貸支持偏少。

(四)信用擔保機構作用有限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于1999年開始試點,2006年開始,中央財政對信用擔保機構圍繞中小企業開展貸款擔保業務和降低收費標準進行補助。2008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中小企業的巨大沖擊,中央財政在年初安排2億元擔保業務補助資金的基礎上,下半年進一步追加安排10億元,資助了330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330家機構在2008年共為4.1萬戶中小企業提供了1148億元的貸款擔保。到2008年底,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共發展到了4300多家,累計為70多萬戶中小企業提供了1.75萬億貸款的擔保。但是,相對于我國中小企業四千多萬戶的總數而言,能獲得信用擔保的中小企業比例過低,信用擔保機構的作用還非常有限。

(五)民間融資受國家限制 民間融資具有方便靈活、借貸雙方面對面談判無須任何審批手續、貸款期限可靈活變動、交易費用低等優點,目前成為我國不少中小企業解決企業資金問題的方法,特別是在私營經濟比較發達的浙江省。民間借貸為解決銀行信用與中小企業之間信用斷層帶來的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開辟了一條全新的融資道路,民間借貸已形成市場及自動的利率調整機制,隨央行基準利率的變動而自動進行調整。但是民間借貸在我國一直受到嚴格限制,并且其風險防范與化解機制也非常薄弱,所以目前還不應成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

二、中小企業發展融資租賃的意義

(一)提供了現實可行的融資方式 融資租賃的產權關系不同于銀行信用,租賃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租賃公司在租賃期限內擁有租賃物的所有權,這有利于降低融資租賃風險的鎖定、分擔和控制,避免發生資金挪用和轉移現象。融資租賃公司不像銀行那樣看重企業的業績、財務實力和抵押擔保品,他們更看重租賃物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現金流是否足夠支付租金,以此作為其出租債權收回的保證。因此融資租賃對企業的信用要求較低, 信用審查僅限于項目本身,使大多數中小企業都能通過該方式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名為租賃,實際上承租方獲得了租賃物所需資金的使用權,為那些沒有可供抵押的資產、沒有完整的信用記錄的中小企業提供了一種現實可行的融資方式。

(二)能獲得全部的融資額 中小企業向銀行借款時,銀行在借款合同中經常包含一些附加性限制條件,如:補償性余額、定期等額償還等,致使借款的企業實際上不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融資額,銀行抵押貸款也只能獲得抵押資產60%至70%的融資規模。而融資租賃不同,因為租賃物的價款由租賃公司全額支付,承租企業只分期償還租金,因而企業能獲得百分之百的融資額。

(三)能縮短融資時間 由于融資租賃本身的靈活性和抗風險能力,與申請銀行貸款的繁瑣程序相比,融資租賃減少了許多項目建設過程中不必要的繁雜手續,融資租賃手續簡便、時效性強。采用融資租賃方式通常兩個月內即可辦完所有手續,而且是將融資與融物合為一體,企業也不必等到資金落實后再去采購設備物資,這就大大節約了時間,能幫助企業抓住轉瞬即逝的商機,盡快形成生產能力,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推動企業的進步發展。

(四)能享受稅收優惠 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雖然法律上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處,但在會計上計入“固定資產”賬戶并計提折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關于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財政稅收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第3款中規定:“企業技術改造采取融資租賃方法租入的機器設備,折舊年限可按租賃期限和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但最短折舊年限不短于三年”。這樣企業可以按照最有利的原則,享受加速折舊帶來的好處,延遲繳納所得稅,增加企業當期可支配現金流,相當于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五)能有效改善企業現金流量 融資租賃的租賃期限一般達到設備壽命的一半以上,通常要比銀行貸款期限長得多。對于資金緊缺的中小企業而言,可以延長資金融通的期限,從而使大部分資金保持流動狀態,加大企業的現金流量;還可以減少中小企業的還款壓力,緩解中小企業的資金周轉緊張狀況。以“融物”代替“融資”,擺脫投資資金不足的困境,避免固定資產投資中的大量資金沉淀。融資租賃合同可以規定靈活的付款條款,如遞增或遞減支付、提前還租等,使承租人能夠根據自己的現金流量狀況來定制付款額。租期可長可短,租金可按月、季度、半年、一年支付。支付的時間可以提前或變換不同的間隔期,顯得十分靈活。這種靈活的租金支付方式使中小企業的現金流可以與經營的季節特點相匹配,從而改善企業的現金流量。當企業投資失誤,經營不善,無力支付租金時,租賃公司只能收回租賃物,避免了采取債權債務形式進行融資而被迫清算破產的財務風險。如果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更可在使用該項設備的同時將企業變現能力差的固定資產轉化為流動性最強的現金,增加企業資產的流動性。

(六)能避免通貨膨脹的不利影響,防范匯率、利率風險在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的情況下,設備的價格必然不斷上漲,而融資租賃的租金一般是根據租賃簽約時的設備價格擬訂的,在租賃期間保持不變,因而企業不會因通貨膨脹而付出更多的資金成本,相反因貨幣貶值企業定期支付的祖金的實際價值會減少。此外,國際金融市場上利率和匯率瞬息萬變,企業購進國外設備形成的外匯負債面臨極大的利率和匯率風險,國際租賃中若采用固定匯率計算租金,承租企業可以避免利率和匯率風險。

三、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發展建議

(一)中小企業應改變觀念,提高租賃意識 我國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對于設備更新仍然停留在傳統的觀念里,“重買輕租”的觀念仍很普遍,哪怕設備利用率極低,也往往不惜占用大量資金買來設備以獲得“所有權”。但是對企業來說,“使用權”其實比“所有權”更重要。在現代社會,機器設備的使用不一定要從將其作為企業的資產“購買”從而“占有”開始。企業家們應改變觀念,認識到占有設備不是一個必要的有利條件,財產之所以產生利潤,是通過使用而不是通過占有,融資租賃就是獲得設備使用權的一種極好的方式。觀念的轉變對于發展融資租賃有著巨大的意義,融資租賃業發達的國家的經驗充分說明,一旦企業家們對于資產價值的傳統觀念發生改變,融資租賃業便能快速地發展起來。

(二)融資租賃公司應創新經營理念 主要表現在:

(1)應樹立“以中小企業為服務重點”的經營理念。過去,我國融資租賃業主要是為國有大中型企業服務的,特別是為從國外進口租用大型成套設備服務的。由于國有企業總體經營狀況惡化,負債率不斷上升,破產時有發生,很多國有企業進行了改制,這種狀況成為租賃公司被“欠租”問題所困擾的根本原因。今后,融資租賃公司應該將中小企業和私營經濟作為重點客戶,要通過多種途徑進行業務宣傳,對潛在客戶進行融資租賃業務知識及其優點的普及。我國中小企業和私營經濟的發展態勢和融資狀況為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大發展提供了難得的舞臺。

(2)應對租賃方式進行創新。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租賃需求的多樣性,金融租賃公司必須在租賃方式上進行創新,不斷開發和提供多樣化的租賃產品,以滿足中小企業的需要。如針對中小企業對市場反映靈敏、轉變快的特點,對租賃期限進行創新:租賃期限不再固定,而是根據承租人的收益狀況,確定大致的租賃期限,直至折現后所有的成本回收完畢為止;針對中小企業現金流不穩定,對租金支付方式進行創新:租金不再是固定的等額支付,而是根據承租人的經營狀況而定;租賃風險轉化方式的創新:由出租人單方承擔風險轉化為供貨人、出租人、承租人共同承擔風險等;租賃業務方式的創新:金融租賃公司應根據中小企業的需求和本地的實際情況大膽創新,如浙江金融租賃公司在實踐中自己摸索,開創了合作租賃、存一租三、租賃等新的業務方式。適時創新、靈活經營將是融資租賃業蓬勃發展的助推器。

(三)政府應積極扶持融資租賃業 具體表現在:

(1)建立健全我國融資租賃業的法律法規體系,提高相關法律之間的協調性。融資租賃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良好的法律法規環境,經濟發達國家融資租賃業的發展無不是以較為完善、健全、嚴密的各項法規為前提條件的。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體系尚不完善,而且從國際經驗來看,是否要制定一部專門的《融資租賃法》取決于現行法律對融資租賃規定的明確程度。盡管我國已經出臺了一系列促進融資租賃的法律法規,但各相關法律之間存在不協調、甚至沖突的現象,嚴重削弱了法律法規對發展融資租賃的促進作用。因此,加強法律法規建設,不僅要完善法律條文,關鍵是要提高相關法律之間的協調性和匹配性,使我國的融資租賃業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加強稅收支持。從經濟發達國家對融資租賃的稅收優惠政策中不難看出,各國實行的稅收優惠政策是發展融資租賃的關鍵動力。這體現出政府重視融資租賃所能產生的重大社會作用,其實質是政府利用補貼方式來承擔因技術進步等因素給融資租賃雙方帶來的部分損失,以增強融資租賃的競爭力,從而推動融資租賃業的發展。而我國運用和發展融資租賃的重點主要在利用外資、引進技術方面。隨著投資重點的逐步轉移,租賃業的發展重點必將由國際租賃設備逐步地轉向國產設備租賃。為盡快實現這一轉變,應加大力度,尤其是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刺激融資租賃。

(3)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信用擔保體系。首先應建立專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目前我國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擔保機構很少,遠遠滿足不了融資的需求。建議各級政府抓緊設立政策性擔保機構。其次制定專為中小企業提供優惠的擔保制度。為扶持中小企業利用融資租賃業務快速發展起來,政府可考慮制定優惠的制度,以促進融資租賃機構提供優惠的各種形式的信用擔保。如政府可通過降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降低再貼現率等貨幣政策,來鼓勵各種形式的租賃公司,為政府扶持規劃內的中小企業提供較為優惠的貸款或擔保。

(4)對融資租賃業進行適度的監管管理。對于融資租賃業是否需要監管這一問題,長期以來一直存在較大分歧。一種意見認為,融資租賃業屬于金融行業,融資租賃公司屬于金融機構,其業務經營活動具有較強的金融風險,必須接受嚴格的金融監管。另一種意見認為,融資租賃屬于商業服務業,融資租賃公司和普通工商企業一樣,不應對其進行嚴格監管。筆者認為,與普通工商及服務業相比,融資租賃業存在著較大的風險。在我國融資租賃尚需經歷一個被監管的階段,以使融資租賃成為一項值得信賴的產品,使融資租賃業成為一個可以獨立生存的行業。但監管的程度一定要適中,不能過于嚴格,以免制約該行業的快速發展。對于普通融資租賃公司,絕不能按照銀行的標準實施嚴格的金融監管。但是,對于具有銀行背景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監管則另當別論,鑒于其與銀行關系密切,能夠更為容易地動用公眾儲蓄資金,金融性更為突出,潛在的金融風險更大,因此需要接受嚴于一般融資租賃監管水平的金融監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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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 問題 對策建議

商業銀行為我國的經濟發展提供了資金支持,而且商業銀行的業務也要與國際接軌,也就是說需要拓展國際業務,而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就是其中的重要業務。但是經過多年的發展可以發現,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存在諸如擔保難等問題,而想要商業銀行能夠繼續發展,就需要解決其中的問題。因此,在發現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問題的時候,可以根據提出的相關意見和建議,對融資工作進行改進,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商業銀行在國際市場中,具有競爭優勢,才能繼續發展。

一、目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新產品開發力度不夠,缺乏統規范的標準。商業銀行開展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可以有效的促進商業銀行的發展。但是在業務開展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其中的新商品的開發力度是不夠的,而且由于商業銀行在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時候,國內沒有可以借鑒的標準,所以在制定標準的過程中,就不夠規范,因此,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國際貿易融資的新品開發力度小,而且標準制定不夠完善。

(二)對國際貿易融資的認識影響業務操作效率和質量。國際貿易融資借助于開發的商品可以最大限度的獲得資金的支持,但是如果工作人員對于貿易融資的認識不足,或是認識有偏差,就會導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質量不高。而且目前國際貿易融資的發展過程中,確實很多人對該業務的認識不到位,最終導致工作出現問題。因此,需要糾正工作人員的思想和認識,才能保證業務的開展順利。

(三)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授信規模核定隨意性強,標準不一。我國商業銀行在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時候,首先需要具有開展業務的資格。但是目前我國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授權的考核十分的隨意,標準不高,審核不嚴格,比較隨意。由于標準不一,就導致某些支行分行不具有開展國際貿易融資的業務的資格,這不僅會給購買融資產品的客戶帶來風險,也給商業銀行的信譽帶來不良影響。

(四)企業申請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存在擔保難問題。企業想要在市場中發展,就需要有流動資金,而流動資金不足的時候,就需要申請國際貿易融資,但是申請的過程中,是需要有擔保。而擔保是具有連帶責任的,所以,企業想要申請國際貿易融資業務,首先要找到可以擔保的人和企業,這樣才能保證順利的得到融資。同時商業銀行對于企業的擔保選擇也比較難,因此都具有一定的風險。

(五)貿易融業務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完善,使銀行在操作業務時可能面臨法律風險。我國商業銀行為了適應社會的發展,與國際接軌,開展了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不僅可以提高銀行的資金流動,也能夠幫助企業,讓其資金鏈不斷。但是目前關于商業銀行的國際貿易融資的法律還不夠完善,存在法律漏洞,這就容易導致銀行的融資行為觸犯法律,商業銀行可能會背負法律責任,并被罰款,這樣反而影響了商業銀行的正常發展。

二、對商業銀行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對策建議

(一)更新觀念,積極創新國際貿易融資。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所以商業銀行在發展的過程中,一定要注重與時俱進,要具有創新思維和觀念,只有不斷的推出新的國際貿易融資產品,才能打動客戶,才能不斷的吸引更多的人購買產品,也才能保證商業銀行的國際貿易融資的發展更具有優勢,同時也能夠保證商業銀行提高實力,而且在國際市場中能夠占據一定的位置。

(二)優化資源配置,理順對國際貿易融資的管理。由于商業銀行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開展和發展有一些問題,因此,就需要優化業務的資源配置,尤其是在管理的過程中,一定要保證能夠理順國際貿易融資的相關行業工作。同時還要根據目前國際市場的情勢,來制定國際貿易融資的工作內容和管理重點,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商業銀行繼續發展。

(三)實行適應國際貿易融資特點的授信規模控制方法。我國的商業銀行開展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是需要有授權的。因為原先的授權標準較為混亂,所以導致業務開展的不順利。因此,想要促進商業銀行的發展,順利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就要有適應商業銀行的國際貿易融資的特點的授信規模控制方法,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銀行繼續發展。

(四)采取適應國際貿易融資特點的擔保方式,豐富業務內涵。由于商業銀行的國際貿易融資需要有人作擔保,所以,可以根據商業銀行開展國際貿易融資的特點,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擔保方式,這樣可以保證融資業務順利完成。同時還要豐富國際貿易融資的內涵和內容,才能促進商業銀行的不斷發展。

(五)認真研究國際貿易融資有關法律規定,防范法律風險。由于我國針對商業銀行的國際貿易融資法律還存在漏洞,因此想要保證商業銀行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繼續開展,就要保證法律不斷的完善,解決法律漏洞,才能保證融資的合法和減少風險。

結束語:我國的商業銀行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而想要增加商業銀行的實力,首先就要保證商業銀行在發展的過程中,和國際市場接軌,而這就需要商業銀行開展涉外業務,因此,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發展,對商業銀行來說十分的重要。因此,在解決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中的問題之后,商業銀行可以繼續的發展。也對商業銀行占據國際市場具有幫助,所以,解決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問題,可以有效的促進商業銀行的進一步發展,提高商業銀行的工作效率。

參考文獻:

[1]秦煥梅.我國商業銀行國際貿易融資問題分析[J].經濟問題探索,2012(03):21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