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建設與社會治理的關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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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前言
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物為社會保障,其亦為社會文明與進步重要的標志。在當前體制轉換、社會轉型的整個過程中,社會保障的全面建設與人民群眾根本的利益息息相關,其亦為我國行政體制改革重要的內容。黨的十報告指出對大部門制改革要穩步推進,要健全部門職責的體系。此外,社會經濟快速的發展,強烈需求建立完善權責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
二、我國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現狀
我國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取得穩步發展與長足進步的同時,亦存在法律與制度建設的滯后制約統一管理機構的形成、社會保障機構設置不均衡且機構職責不清、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多且較為分散等不好的現狀[1]。對社會保障概念進行界定,一直未達成統一共識,即使是社會文件中關于社會保障功能的界定亦是較為模糊且經常的變換,而這造成社會保障工作具體的內容不具統一的標準?,F行機構的設置中,地方以及中央管理職責劃分不清且基層管理機構不健全。由于權責劃分不清,造成社會保障資源不合理的配置,管理效率較為低下。作為大部制改革成果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城鎮養老保險是其社會保障業務的主要內容。此外,其還具有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優撫安置等部門,而散且多的部門導致管理混亂。
三、健全我國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對策
第一,大力加強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的建設。
遵循社會保障運行管理的內在規律要求,對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職能進行科學合理的確定,組建統一高效、依法獨立運營,不依附行政管理部門的一個社會保障基金的營運與管理機構。社會保障的經辦機構應該確立法人治理的結構,采取理事會領導、總經理負責的制度[2]。專家、雇員代表、雇主代表以及政府代表組成理事會。組成理事會應該保證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運營管理可以廣泛反映各方利益及意志,保證社會保障的基金可以獲得有效管理以及合理的使用。對經辦機構內部運行的機制要不斷的優化,在薪酬標準、人員聘任以及經費來源采取更靈活機制。此外,應強化監督的機制,擴大理事會中社會人士比例建立審計監督、信息公開、績效評估等制度,確保社會保障基金安全高效、公平透明的運行。
第二,構建社會保障管理服務的綜合平臺。
依據中央管辦分離與政事分開相關的要求,應該從各行政部門中逐步剝離出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社會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障工作的事務性職能。將社會保險的經辦服務機構作為依托,對現有醫院進行整合,對社會保障管理服務綜合的大平臺進行構建,為農村以及城市各類的人員提供一站式、均等化的服務。社會保障事務性的所有工作應該實現后臺一個系統、前臺一個窗口對外。在這個基礎之上,對社會保障卡、網絡、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進行統一的建設,將服務水平、監管效率以及運行效率進行進一步的提高。整合各項社會保障的服務功能,對社會保障管理綜合服務的大平臺進行構建,可以將管理服務規模效益充分發揮,對服務效率的提高、改善與保障民生、群眾社會保障事務的辦理起重要的作用。
第三,制定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
法律是社會保障管理體制進行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轉變政府職能是改革的核心,而這意味著重新整合相關部門原有職能,將對部門現實的利益造成直接的影響,將觸及與改變領導與下屬、部門與部門、地方與地方、中央與地方等各種利益的關系格局,這亦為此次改革的難點[3]。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應該采取三方面措施。第一,通過立法對政府社會保障的職能進行具體且科學的界定,使政府社會保障的只能法定化。第二,進一步法定化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社會保障行政機關的設置與職能。第三,用法律的形式具體規定侵害公民社會保障權利行為的處置、公民享受社會保障的權益等。
四、結束語
篇2
關鍵詞:公司治理 公司能力 社會責任
一、不能否認萬科在公司治理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關于公司治理,不同的學者給出不同的定義。狹義上,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的股東、董事及經理層之間的關系;廣義上,公司治理還包括公司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及有關法律、法規等。凡是與公司產生利益關系,與公司發生雙向影響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機構,都是公司的利益相關者。如股東、債權人、員工、顧客、供應商、零售商、社區及政府等。
公司治理的利益導向大致分為兩種。一是股東治理模式與股東利益最大化;二是利益相關者治理模式與社會財富最大化。2007年,萬科了公司首部《企業社會責任綠皮書》(以下簡稱《綠皮書》)。雖然《綠皮書》中沒有明確提及公司治理的利益導向,但是可以看出,萬科實際上是將二者融合在一起。因為,單純地追求社會財富最大化而忽略股東利益,公司的發展將缺乏穩固的內部治理基礎;而單純地強調股東利益最大化而忽略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那么公司的發展將面臨不利的外部治理環境。
“第一時間”說明了萬科的利益相關者治理理念并沒有只是停留在字面上,而是迅速而及時地落實到了行動上。“董事會的最大授權額”則體現了萬科在公司治理上是嚴格按照制度行事,充分尊重董事會的權力,并切實維護著股東的利益。從這兩個關鍵詞中可以看出,萬科在公司治理過程中,堅持兩種不同利益導向的融合,兼顧各方利益,最終也是站在公司的角度,為公司贏取良好的發展空間。
二、關于“能力越大,社會責任就越大”的看法
社會責任是指一個組織對社會應負的責任。一個組織應以一種有利于社會的方式進行經營和管理。在2006年12月2日于北京舉辦的“第六屆中國管理100年會”上,諸多企業高管在《大國企對話大民企: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論壇》中發言。關于“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這一話題,大致分為兩種不同的看法。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先生持認同的態度。他認為,“責任和能力是正相關的。一般說來能力越大對社會的貢獻也就越大,它承擔的責任相對就大一些”;而其他人則不太認同這一說法。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先生認為,“既然是一組價值觀,是一種倫理道德,我覺得它不能量化,不能說量化責任就大”。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總裁任洪斌先生認為“企業的能力大小是相對的,但是企業對社會的責任,對股東的責任應該是絕對的。能力大小很難衡量你多大算大,多小算小,但是責任的意識一定要有的”。
綜合上述觀點,“能力越大、社會責任越大”這一理念并未得到一致的認可。這句話之所以讓人產生分歧,其原因可能在于,能力對應著經濟,而社會責任對應著倫理道德。兩個不同范疇的詞匯之間一般是不存在邏輯關系的,或者說不存在可比性。在利益相關者被引入公司治理框架之后,社會責任也隨之部分地被納入到公司治理框架之內。此時,一部分倫理道德問題就轉化為經濟問題。之所以不是全部轉化,是因為倫理道德問題不能用一個固定的模式加以約束,而公司作為一個經濟組織,在做出決策的時候是要保持理性的。如果將倫理道德問題全部納入公司治理框架之內,在沒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對其進行約束的情況下,倫理道德問題的無限伸縮性可能會使公司面臨巨大的風險。
如果將社會責任進行拆分,將其中的一部分納入到公司治理框架之下,并用固定的模式加以約束,姑且稱之為“經濟型社會責任”,而將另外一部分放置在公司治理框架范圍之外,讓其仍然以倫理道德形式存在,姑且稱之為“道德型社會責任”。經過這樣的拆分,“能力越大、社會責任越大”就被修改為“能力越大、經濟型社會責任越大”,也許顯得更加順理成章一些。
三、結合數據與上述分析得出的結論對萬科的做法進行評價
如果用萬科2007年的凈利潤48億元來代表它的“能力”的話,那么200萬元的捐款就相當于它的“經濟型社會責任”。要想通過比較的方法來評價萬科的做法,應該拿另外某家公司的“能力”和“經濟型社會責任”與萬科進行對應比較,然后再來做出評價則較為合理。
來自《中國證券報》的“2007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排行榜”顯示,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一,緊隨其后的是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00688.HK)。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隸屬于中國海外集團有限公司。2007年年報顯示,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凈利潤約為42億元,集團公司盈利近52億元。災后,集團公司委托中海發展成都公司代表集團公司向四川省紅十字會捐款人民幣100萬元。經過折算,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向災區捐款約為80(100*42/52)萬元。其捐款額與凈利潤的比例約為0.019%,而萬科的這一指標是0.042%。顯然,經過簡單的計算,并結合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出萬科的做法基本符合“能力越大、經濟型社會責任越大”的理念。
四、小結
200萬元的捐款給當時的萬科帶來空前的信任危機,一周之內,股價大跌12%。此外,網民們紛紛號召集體抵制萬科等等。其實無論是投資人還是網民,大可不必做出上述非理。眾人的憤怒無疑指向一點:萬科捐少了!那么,試問,捐多少算多呢?有沒有人可以給出一個合理的答案?當然沒有。試想,如果萬科動輒大手筆捐贈,那么投資人的收益如何保證呢?大規模捐贈過后,為了保持足夠的利潤空間,要么提高房價,要么降低成本,無論是哪種方式,對購房者來說應該都不是什么好事。當今的社會,似乎需要更多的理性。無論是在公司治理方面,還是普通公眾的個人行為。
參考文獻:
[1]新浪財經.大國企對話大民企.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論壇實錄
篇3
自從2001年12月,美國民間組織發表了全球第一個可用于第三方認證的社會責任國際標準——SA8000和跨國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在全球展開以來。企業社會責任標準的全球化趨勢使企業不得不參與到這項運動中來。中國作為加入了世貿組織的國家之一,受經濟全球化影響巨大,在國內也廣泛推行企業社會責任。
目前我國大部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實情況不是很好,存在很多問題,突出問題有:企業違反社會勞動法、環保保護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等。隨著時展,相關法律不能及時完善,導致企業漠視勞動者的權益,違反環保義務時卻得不到有效處罰的社會問題愈演愈烈。這類事件對自然、國家、人民和企業形象產生嚴重的危害。因為大部分企業缺乏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因此,將履行社會責任的現實問題提上日程很有必要。
2.企業社會責任與其自身競爭力關系的初步分析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的同時,不僅要對股東承擔法律責任,還要對消費者、員工、環境、社會等承擔相應的法律之外的責任。要求企業必須改變傳統的利潤最大化理念,以人為本,強調生產經營中對消費者、環境、社會的貢獻。
企業競爭力,是企業從創立伊始,在發展過程中,長期積累形成的、優于競爭對手且難以被模仿和復制的、為企業獨享的、能為企業或者利益相關者創造價值的能力或競爭優勢。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和提高企業競爭力二者相輔相成,互為促進。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能夠提高其聲譽,增強客戶對其認可,無形中提高了企業的競爭力。另一方面企業競爭力的增強會促使企業進一步去尋求長遠的戰略性行為去保持這種競爭力。履行社會責任有助于博取公眾的信任,提高企業良好聲譽,提升品牌效應和企業形象,同時提高員工的忠誠度。這些都促使獲得長期的回報。
3.企業社會責任與其競爭力關系的深入分析
全球著名的蘭德公司經過深入研究,得出結論:企業競爭力可以分為產品層、制度層和核心三個層次。企業社會責任會從各個層面影響企業的競爭力。
3.1從產品層面談企業社會責任對競爭力的影響
企業保證產品的質量是企業能夠存在與發展的基礎,同時也是履行社會責任的最基本表現。保證商品質量不但是市場上交換的基礎,而且是企業實現價值的基本前提。保證產品的質量有利于使產品有良好的口碑,良好的口碑對于企業來說至關重要,根據一份調查顯示得知,60%以上消費者是通過第三者介紹的,只有20%左右的消費者是通過廣告。
2009年8月24日,一汽豐田和廣汽豐田,在生產過程中零部件出現了缺,于是,豐田自8月25日起,召回部分雅力士、凱美瑞、卡羅拉及威馳轎車,總計688314輛。據統計,2004年7月至2009年8月的五年間,豐田在中國共召回24次,總共將近120萬輛車。而該企業同期在中國市場售出的汽車總共是130多萬輛,這說明,豐田在中國賣出的10輛汽車里有9輛存在安全隱患。這讓豐田質量大打折扣。在一項網絡調查“你是否還會購買豐田汽車”里,73%的網友表示不會購買,參與調查的網友有1萬多名。由此可見,產品質量出了問題,會不同程度上造成對消費者和社會危害。嚴重影響企業的競爭力。
3.2從制度層談企業社會責任對競爭力的影響
企業制度包括企業運營和發展過程的一些重要規定和行動準則,是維系企業作為獨立組織的社會關系總和?,F代企業制度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產權清晰、管理科學,是一種新型企業制度。企業的組織制度、監督機構、權力機構、管理制度和經營制度等相互協調、共同作用,形成一種相互制約的關系,這種關系促進了企業競爭力的增強。
比如企業的薪酬制度,企業的薪酬制度如果合理而有效才能吸引和留住企業的優秀人才和核心員工。因為合理的薪酬制度不僅能給勞動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且還能給員工安全感,增強員工對企業的信任,使之有歸屬感。只有通過提高員工士氣、讓員工有歸屬感,才能對企業績效產生積極影響,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3.3從核心層談企業社會責任對其競爭力的影響
3.3.1從企業資源的角度探析企業如何增強其競爭力
按照企業資源基礎論的觀點,企業的競爭力是企業在創立經營過程中,長期積累的、優于競爭對手且難以被模仿和復制的、為企業獨享的、能為企業創造價值的戰略資源。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會獲得良好聲譽,樹立良好形象,與此同時,還獲得企業品牌與人力資本等在內的重要戰略資源,這些都會無形中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3.3.1.1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有助于樹立企業形象
篇4
社會保障審計作為國家審計的重要領域,必須以參保人員利益改善和社會公平正義為宗旨,突破合法合規性審計的局限,將審計職能拓展至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分析、評價和建議上,通過運用科學規范的評價方法和評價標準,對社會保障部門及其下屬機構有關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情況和執行效果、管理和運作基金的活動情況、使用管理資金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等內容進行科學、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以確定社保資金收入、支出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目的,為政府決策層提供有用的反饋信息。為了達到上述審計效果,建立起合理有效的社會保障指標評價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國家治理目標下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效果評價的必要性
1.1 政策執行效果評價是國家公共權力監督的有效途徑,是促進公共管理和服務的重要方法
國家審計作為公共受托經濟責任的監督和促進者,既應該對政府財政資金和財務收支進行監督和控制,又必須以公共政策執行效果本身為對象,關注政策對社會資源分配效應和對社會利益的協調方式,進而實現公眾利益的均衡發展和公共福利的普遍提高。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效果評價是促進公共管理和服務的重要方法。
1.2 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效果評價是社會保障審計實現國家治理的重要途徑
政策執行效果評價是以社會保障基金財務收支的合法合規性審計為基礎,對現行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情況及其效果的監督。該功能主要監督現行社會保障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以及社會保障政策目標的實現程度,分析政策缺陷和制度漏洞及其產生的原因,對社會保障政策和制度的未來發展進行分析性預測,并提出政策修補、制度改進及風險防范和化解的政策建議。建立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效果評價指標體系,除了可實時糾正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偏差外,對于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等方面具有重大意義。
2 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效果評價主要評價指標
政府社會保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設計應遵循科學性原則、目標一致性原則、可測性原則和整體性原則。同時,指標體系內的各個指標之間的涵義、口徑、計算方法、時間范圍等要銜接、統一。
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效果評價的評價指標包括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來反映績效評價標準。定量指標是可以量化的、客觀的指標,具有評價的客觀性。定性指標是難以具體量化的、主觀的指標,得出的結論常帶有主觀色彩。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通常需要結合起來使用,以達到客觀公正的評價目的。
2.1 主要定量指標
2.1.1 “經濟性”標準的評價指標
1)資金支出財政負擔率指標:反映社會保障資金支出占整個財政支出所占比重,反映財力支出結構和保障水平情況。計算公式為:資金支出財政負擔率=資金支出總額/財政支出總額×100%。
2)資金管理費用率指標:通過資金管理費用占社會保障資金收入總額的比例來衡量資金管理成本高低情況。資金管理費用包括日常行政管理費用、資金的投資運營和監管費用等。計算公式為:資金管理費用率=資金管理費用/資金收入總額×100%。
3)實征率指標:衡量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稅務代征機構資金征收工作實際業績情況最主要的考核指標,反映了資金征收任務完成情況。計算公式為:實征率=資金實際征收額/資金計劃征收額×100%。
2.1.2 “效率性”標準的評價指標
1)資金結余率指標:通過社會保障資金歷年滾存結余額占當年資金支出的比重,反映支付風險狀況。理論情況是一般至少需要三至六個月滾存結余才能保證正常支付運轉。計算公式為:資金結余率=資金歷年滾存結余額/當年資金支出額×100%。
2)資金收益率指標:衡量社會保障資金投資到資本市場所獲得的收益額與社會保障資金投資額的比率,反映社會保障資金投資盈利能力水平的高低。計算公式為:資金收益率=資金收益額/資金投資額×100%。
2.2 主要定性指標
1)給付對象的真實性情況,反映領取社會保障金的單位人員是否參加社會保障并符合領取條件,有無虛報、冒領行為。
2)給付水平情況,反映支付社會保障資金是否按照統一的標準,有無任意擴大或縮小支付范圍。
2.3 進行總體評價
首先,選取參照值,可采用同等社會經濟水平其他地區社會保障資金管理部門的評價標準、本地區社會保障資金管理部門評價的歷史水平或預算計劃的理想水平等作為參照。其次給各評價指標打分,根據各評價指標的重要性設置權重比,計算各評價指標的最終得分。最后,匯總計算總體得分,評價總體水平。
3 社會保障政策實施評價指標體系實現方法
3.1 以全面原則為前提,收集政策
全面原則要求審計機關既要收集地方政策,也要收集中央政策;既要收集實體性規定,也要收集程序性規范;既要收集在審計事項發生之前或之時已經頒布生效的政策,也要關注審計事項發生之后、審計實施過程中相關政策的立、改、廢情況,還必須兼顧收集政策的時間效率??梢酝ㄟ^上網、上法規庫查詢,依靠日常工作積累或借助被審計單位提供政策文件等方式,在較短的時間內收集盡可能系統而完整的政策法規。
3.2 以比較意識為基礎,梳理政策
審計人員應樹立比較意識,對收集的各類政策進行縱向和橫向的梳理比對。一方面,從縱向上把握政策的效力層次,按照法的淵源,法的效力,根據“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一般規則,在同一事項上出現上、下位法沖突時,下位法無效。另一方面,從橫向上注意政策的銜接性。以時間為標準,要關注社保政策實施發生之前或之時同一機關制定的同一效力層次的政策內容是否一致。出現不一致時,根據“新法優于舊法”、“法不溯及既往”的規則評價政策執行效應??梢勒铡疤貏e法優于一般法”的特殊規則來判斷政策效應。
3.3 以邏輯思維為核心,分析政策
通過系統地梳理政策,剔除一些無效規定后,政策分析便是建立評價指標體系的重心。首先,要對有效的政策本身進行分析,查找該政策在合理性、公平性和可執行性等方面是否存在缺陷。其次,政策效應的評價與政策內容的解釋密切相關。除了按其字面文字最慣用的意思進行文義解釋外,還應嘗試運用歷史解釋(通過研究有關立法的歷史資料或從新舊政策的對比中了解政策內容)、體系解釋(將孤立的條文置于整套政策體系中去理解條文完整含義)和目標解釋(根據政策制定的意圖目的解釋政策條文)等方法強化政策的明晰性。
4 進一步整合數據資源,充分利用計算機審計推動評價指標體系建設
我國社會保障政策分類廣,涉及政府部門多,覆蓋人群廣,包括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等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助、社會救助、保障性住房等不同類型政策,涉及人社、民政、稅務、衛生等不同部門,基本覆蓋全國城鎮及農村人口。社會保障政策的這些特點,決定了社會保障基礎數據是以海量數據方式存在的。
從2009年以來新農保、養老保險基金、保障房及社會保障資金全國審計等歷次社保審計項目開展情況來看,社會保障審計數據采集和分析工作還面臨很多現實的困難,具體表現在:
1)社會保障政策缺乏頂層設計,碎片化呈現導致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缺乏總體規劃和統一標準。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為例,全國各地有單基數、雙基數之分,還有人社部門征繳和地稅部門代征的區別。政策碎片化導致全國各地社會保障政策應用的標準體系不統一,不同地區不同系統之間信息不能互認。
2)社會保障政策缺乏跨地區業務協同的總體規劃,同一政策下各地數據對接不暢。一直以來,我國社會保障的信息化建設在逐步推進,但多是各地根據業務發展要求,自行建設,缺乏在國家層面的跨地區業務協同的業務流程頂層設計,導致同一政策下各地數據不能很好的對接共享。比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異地看病、拿藥以及轉移接續都是目前不易解決的實際問題。
3)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水平參差不齊,數據分散,存在大量數據孤島。各地社會保障政策的碎片化,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均衡,導致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水平有高有低,在2012年的全國社保資金審計中,我們就發現,在山東省省內,經濟發達地區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速度很快,數據也在逐步集中,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要么沒有建立信息系統,要么已有的信息系統軟硬件設施都比較落后。
面對以上困難,審計機關也一直努力在社保數據采集方面做積極的嘗試和改進,2012年全國社保審計項目中的數據采集方法,筆者認為是種很不錯的方法,可以考慮在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項目中已采集數據基礎上,做增量采集,繼續做下去。
篇5
【關鍵詞】 家庭暴力;危險因素;橫斷面研究
中圖分類號:C913.8、D91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6729(2007)012-00845-04
Life Events,Social Support and Attitude to Domestic Violence of Perpetrators
HUANG Guo-Ping1,2, ZHANG Ya-Lin, CAO Yu-Ping, et a1.
1 The Department of Psychiatry, Mental Health Center of Sichuan Province, Miangyang 621000
2 The Department of Psychiatry, Second Xiangya Hospital,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11
【Abstract】 Objective:To explore some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domestic violence in community.Methods: 300 households with domestic violence (DV) in past year were randomly selected in Hunan province, and compared to control group of 300 non-DV households matched for family structure. A self-designed DV questionnaire and Life Events Stress (LES), Social Support Rating Scale (SSRS), Symptom Checklist 90(SCL-90) and attitudes to DV were assessed.Results:(1) The total score (38.6±32.4)and factor scores of SCL-90,the total (38.0±34.5) and negative LES scores (23.7±26.2) of perpetrators of DV were all higher than those in control group (30.8±28.6, 31.4±7.3, 12.8±21.8, respectively), with statistic significances (P
【Key words】 domestic violence; risk factor; cross-sectional study
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 DV)是指對家庭成員進行傷害、折磨、催殘和壓迫等人身方面的行為,其手段有毆打、捆綁、人格、殘害身體、限制人身自由、遺棄以及待等[1]。家庭暴力不僅是社會問題,同時也是醫學和心理學探討的熱點[2-3],已日益引起人們的普遍關注。家庭暴力可直接導致受暴者軀體傷害,還給受暴者以及其他家庭成員造成許多心理損害,如恐懼、抑郁、物質濫用等[4-5],但很少有研究關注施暴者的心理問題。本研究關注家庭暴力施暴者的心理問題及其對施暴行為的態度,為社區家庭暴力的心理干預提供參考。
1 對象與方法
1.1對象 采用多級分層隨機抽樣方法[6]。在湖南省內,依據居住環境確定郴州市、湘潭某廠區和湘西永順縣分別代表城市、工礦區和農村居民,每個地區再隨機抽取若干街道、廠區、村,再進行整群抽樣。經初步篩查和入戶訪談后,從有暴力家庭中隨機抽取300戶,確定施暴者316人,作為施暴組。再在無暴力家庭中,按照性別、年齡與家庭結構配對確定310人,為對照組。兩組的社會人口學資料見表1。
1.2工具
1.2.1自編一般情況調查表 包括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口、家庭結構、物質濫用情況、精神病史、家族史等。
1.2.2生活事件量表(Life Events Scale, LES) [7] 包括家庭生活、工作學習和社交三方面。分正性和負性事件記錄每個事件的影響程度,從無到極重記為0~4分。負性事件的分值越高對身心健康的影響越大。正性和負性事件之和的總分越高,個體承受的精神壓力越大。
1.2.3 社會支持量表(Social Support Rating Scale, SSRS) [8] 包括客觀社會支持、主觀社會支持和對社會支持的利用度三個維度。
1.2.4癥狀自評量表(SCL-90)[9]
1.2.5對家庭暴力的態度調查 采用如下自評條目:“您認為可以對家庭成員采取如下行為(如毆打、捆綁、殘害、拘禁、限制衣食住行、超強度勞動、人格、精神摧殘、遺棄以及待等)來解決家庭問題嗎?您的態度怎么樣并說明理由?”答案為可以、看情況接受、不可以三種,分別記1、2、3分,分值越低說明對家庭暴力的認同程度越高。隨機抽查10%樣本于兩周后重測,重測信度達滿意水平(r=0.92)。
1.3調查程序和質量控制
調查前講明調查目的和程序,保證報告家庭暴力有否不與司法發生關系,也不與其他家庭成員討論。所有調查人員均接受過社會流行病學方法的系統培訓。調查方法包括自評和半結構式訪談想結合。自評問卷在調查者的統一指導語和中性解釋下,由受試者獨立完成。晤談則在受試者可以接受的地方,包括家里、辦公室、田間等進行。兩個調查成員間對家庭暴力和施暴者的認同一致率達100%。
1.4統計方法 進行t檢驗或z檢驗、χ2檢驗、非條件Logistic多元回歸分析。
2結 果
2.1施暴組與對照組癥狀自評量表得分比較
表2顯示施暴組SCL-90總分以及強迫、人際敏感、抑郁、焦慮、敵對、偏執、精神病和疑病因子分均高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顯著性。
2.2施暴組與對照組社會支持量表得分比較
表3顯示施暴組社會支持量表總分及各因子分均低于對照組。
2.3施暴組與對照組生活事件問卷得分比較
表4顯示施暴組生活事件總分和負性事件分均高于對照組。
2.4施暴組與對照組對家庭暴力的認同態度比較
施暴組中認為家庭暴力是可以接受的有95人(占29.6%),看情況可以接受的有159人(占50.3%),不可以接受的有64人(占20.1%);對照組分別為0, 37(11.9%), 273(88.1%),認為家庭暴力是可以接受的人數少于施暴組,差異有統計學顯著性(χ2=293.02, P=0.000)。
2.5施暴者態度與癥狀自評量表、社會支持量表、生活事件問卷評分的相關性分析
表5顯示負性生活事件與SCL-90總分均呈正相關,與DV態度呈負相關。正性事件僅與SCL-90中的敵對(r= -0.15)、偏執(r= -0.10)、精神病因子(r= -0.09)呈負相關(P
2.6施暴行為的非條件Logistic多元回歸分析
將單因素分析有意義的社會人口學變量如受教育年限、職業分布、家庭成員中有精神病、賭博、殘疾者,以及SCL-90各因子,SSRS各因子、LES各因子和對DV的態度作為自變量進入回歸方程,以是否有施暴行為作為因變量,采用非條件Logistic回歸分析發現家庭成員中有賭博、正性生活事件、負性生活事件、主觀社會支持、SCL-90人際關系敏感因子和對DV態度進入回歸方程,且整個方程有統計學意義
(Waldχ2=361.33,P=0.000),Nagelkerke R2為0.631,說明上述變量可解釋施暴行為63.1%的方差,見表6。
3討 論
本研究顯示與對照組相比,施暴者的受教育年限更少,有更多無業者,家庭成員中有更多的賭博、精神病、殘疾者。這與國外的一些研究類似[10,11]。由于文化程度低,其社會競爭力相對低,容易失業,加之家庭中還有賭博、精神病、殘疾者,更容易出現家庭經濟上的緊張,則可能以家庭暴力的方式來疏泄其精神壓力和不滿情緒。或者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在學習與他人語言溝通的技巧方面不足,容易出現暴力行為[12]。本研究顯示施暴組的年人均收入略低于對照組,盡管沒有統計學意義,也從一個側面說明施暴組可能承受更多的經濟壓力。
本研究還發現施暴者的心身癥狀更多、社會支持系統更差、經歷了更多的生活事件。以往已有研究發現家庭暴力受暴者有明顯的心身損害[3,4],本研究發現施暴者同樣存在很多的心理問題。提示今后對社區家庭暴力實施心理干預時,不應只顧及受暴者,對施暴者的心理問題同樣應予以高度關注。
值得提出的是,本研究發現絕大多數的施暴者認同采取家庭暴力方式來解決家庭問題,比例要遠遠高于對照組。說明施暴行為的發生和施暴者對此行為的認同態度關系十分密切。在這樣的態度下,施暴者有了打的理由,加之不少的受暴者還不愿意訴諸法律解決家庭暴力,結果家庭暴力常常反復。
從本研究多因素分析及OR值是否大于1可以看出,家庭中有賭博成員、主觀社會支持差、人際敏感癥狀明顯、負性生活事件多和對施暴行為認同依然是家庭暴力施暴行為明顯的危險因子。而單因素分析中有意義的變量如受教育年限少、家庭中有精神病與殘疾者沒有進入回歸方程,從方程Wald值的大小來看,估計它們對施暴行為的影響作用已經被對家庭暴力的認同態度削減了,也就是說對施暴行為的態度可能是施暴行為的最決定性因素。盡管如此,依然發現家庭中有賭博者是施暴行為的明顯危險因素。很可能賭博除了可直接導致經濟損失外,還將引發人際關系和情緒不良,從而引發家庭暴力。同時發現,影響家庭暴力的社會支持系統主要體現為主觀社會支持感差,而非社會支持客觀上的不足。提示對施暴者進行心理干預時,關鍵不是要客觀給予他們多少社會支持,而應重點教會他們主觀上的識別和感知社會支持的技巧。過去一些研究發現敵對/憤怒水平與暴力攻擊行為明顯相關[13,14],本研究卻發現人際敏感心理癥狀是施暴行為的危險因素。也許在我國文化背景下,施暴行為更多與施暴者的人際交往方面的障礙有關,但恰恰是這種人際交流障礙又似乎使得暴力行為成為家庭成員交流和維系關系的一種方式。施暴者更容易遭遇不良的生活事件,可能與他們受教育年限少,所學到的回避或成功應對不良應激的技巧少有關以外,還可能與施暴者本身的人格缺陷如沖動、易激惹等有關[15]。
本研究提示要控制家庭暴力,從施暴者角度講,除了要減少負性生活事件,減少人際敏感的心理癥狀以外,還要提高施暴者的主觀社會支持感受,更重要的是要轉變對家庭暴力認同的態度。
本研究的不足之處是沒有討論施暴行為危險因素的性別差異,未來需要明確到底有多大比例的施暴者心理癥狀已經達到了臨床意義的診斷標準。由于是橫斷面研究,心理狀況與施暴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還需前瞻性的設計和未來實證的干預研究來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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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 大學生;心理健康;社會支持;應對方式
Relationship between Mental Health and Coping Style, Social Support of College Students. Li Ping, Sun Hongwei, Zhuang Na. Department of Psychology, Weifang Medical University, Weifang 261042, P.R.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ental health and socia lsupport , coping style of college students. Methods By the method of delaminating the samples and whole taking out the troop, 271 college students of Linyi Normal University were investigated with Symptom Checklist 90(SCL-90), Social Support Scale and Coping Style Questionnaire. Results Students in different mental health condition need different social support and coping style, and the difference had remarkable significance (P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Mental health; Social support; Coping style
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其較高的心理問題發生率已逐漸引起學校、家庭及社會的廣泛關注與重視。有資料顯示,有10%~30%的大學生出現各種心理問題[1]。如何提高大學生的心理素質、改善他們的心理健康已被列為高校的一項重要任務[2]。了解大學生在應激狀態下如何去應對、社會支持系統如何以及與心理健康之間的關系,對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實施及干預具有現實意義和迫切性,為配合高校更好地開展心理素質教育,筆者對大學生進行了此項研究,以期為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干預提供一些科學依據。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采取分層整群抽樣的方法抽取臨沂師范學院的本科學生300名作為調查對象,獲有效問卷271份,其中男148名,女123名。平均年齡18.6±1.24歲。
1.2 方法 調查工具采用①癥狀自評量表(SCL-90)[3],該量表共90個條目,包括軀體化、強迫、人際關系敏感、抑郁、焦慮、敵對、恐怖、偏執及精神病性9個因子。采用5級評分制(1分=無、2分=輕度、3分=中度、4分=偏重、5分=嚴重)。②應對方式問卷[3],該問卷共設62個條目,包括解決問題、自責、求助、幻想、退避及合理化6個因子,在6個因子的基礎上又分為成熟型、不成熟型和混合型3種應對方式,成熟型應對方式包括解決問題、求助2個因子,不成熟型應對方式包括自責、幻想、退避3個因子,合理化為混合型的應對方式,每個條目有“是”與“否”2個答案供選擇。③社會支持評定量表(SSRS)[3],該量表共設10個條目,包括主觀支持、客觀支持和對支持的利用度3個維度。
在教師的協助下,以班級為單位,集體測試,采用統一指導語,答卷完成后由教師統一收回。用SPSS 11.5統計軟件對資料進行相關分析。
2 結 果
2.1 大學生社會支持及應對方式與心理健康相關分析 結果見表1。
表1將SCL-90各因子與客觀支持、主觀支持、利用度進行相關分析,結果顯示主觀支持與抑郁、焦慮、恐怖及精神病性呈顯著負相關(P
將SCL-90各因子與應對方式各因子進行相關分析顯示,不成熟型應對方式與強迫、人際關系敏感、焦慮、精神病性呈顯著正相關(P
2.2 不同性別大學生社會支持及應對方式比較 結果見表2。社會支持評定量表測試表明,男、女大學生客觀支持、主觀支持2個緯度得分比較無統計學意義,但在對支持利用度方面女生顯著高于男生(P
3 討 論
社會支持的緩沖器模型理論認為,社會支持可以緩沖壓力事件對心身狀況的消極影響,保持與提高個體心身健康水平,并且主觀支持扮演重要的角色。已有資料表明,主觀支持對大學生心理健康的影響極為重大,主觀支持水平高的學生,其心理健康狀況也較好[4],本研究結果表明,對大學生的心理問題的影響僅表現主觀支持方面,而在其他維度上差異并不顯著,表明獲得的主觀支持越少者,心理健康狀況越差,往往會產生較多的心理問題,即感受到的主觀支持比客觀支持更有意義,這與以往的研究結果相似[5]。
男女大學生在社會支持各緯度比較發現,女大學生的支持利用度得分高于男生(P
另有研究表明,應對方式與個體心理健康水平之間的作用不是單向的,個體良好的適應狀況可能本身就能為其選擇有效的應對方式提供一個良好的心理背景[9]。本研究結果顯示,具有軀體化、人際關系敏感、抑郁、焦慮、敵對、強迫及精神病性等癥狀的大學生,更傾向于運用不成熟或混合型的應對方式應對困難和挫折,提示心理健康程度影響大學生應對方式的選擇,因此,提高大學生心理健康水平有助于促使其選擇和使用成熟型應對方式。
大學院校的心理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認識到影響大學生心理健康的各種因素,建議把對大學生應對方式的訓練納入到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鼓勵他們采取成熟型的應對方式處理困難和挫折,鼓勵大學生尤其是男大學生主動利用社會支持資源系統,這有助于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心理健康狀況的改善,有利于提高大學生成熟型應對方式的選擇和使用的能力,從而又進一步增強其心理健康和社會適應性。
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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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和規范企業勞動關系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和規范企業勞動關系的意見(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2001年4月)
全文為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規范和理順企業勞動關系,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勞動法》及有關法規、規章,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關于加強勞動合同管理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應予以糾正。用人單位與新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含臨時用工和農民工)必須在錄用、接收后即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最長不超過6個月。用人單位不得先試用,后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能同時與兩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實際錄用了尚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應即辦理勞動關系變更手續。
(二)原用人單位分立或合并、重組后,由分立和合并、重組的用人單位與職工重新協商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派到合資、合作、聯營、參股單位工作的職工,可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與現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也可由原用人單位與現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勞務(輸入或輸出)合同。
實行租賃、承包經營的用人單位,租賃人和承包人為該用人單位招用職工,由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入股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前提條件,或者以入股取代勞動合同關系。不得以職工不入股為由解除職工勞動合同、安排下崗或者對勞動權利作限制。
(四)用人單位應確定勞動合同的具體管理部門,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各個環節進行動態管理。用人單位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與職工協商辦理勞動合同續簽或終止手續。
(五)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后,用人單位應在15日內報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勞動合同鑒證實施辦法》的規定審查鑒證勞動合同,對所鑒證的勞動合同應進行登記、整理、保存、歸檔。對到期的勞動合同及時督促用人單位辦理續訂或者解除手續。
二、關于理順和規范勞動關系
(六)用人單位未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到期時未及時續訂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應在本意見下發后30日內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當包括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時間。
(七)用人單位今后不得再辦理停薪留職手續。在本意見下發之前已辦理的停薪留職協議期限超過2001年底的,應于2001年底終止。用人單位應立即通知其限期返回,由用人單位安排工作崗位,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崗位安排的,或勞動者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可解除勞動關系。
(八)對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長期病休的職工,由用人單位報經同級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1-4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鑒定為5-10級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崗位,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可解除勞動關系。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在醫療期內到期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到醫療期滿。
三、附則
(九)各級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應將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和理順勞動關系納入日常工作范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受理并及時處理此類勞動爭議。
(十)本意見中通知勞動者的形式,應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職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確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只有在受送達職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方可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30日后,即視為送達。
(十一)本意見適用于我省境內各類用人單位和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篇8
關鍵詞:資源型城市轉型;綠色發展;生態環境
中圖分類號:F29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資源型城市轉型與綠色發展的環境因素分析
收錄日期:2016年7月12日
資源型城市一般經濟轉型多是強調對已經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和治理,多數措施治標不治本,僅依靠增加專門性治污成本投入的方式進行環境的改善。資源型城市綠色轉型則堅持標本兼治,既對已往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治理,又在轉型的同時從全方位構建起生態環境的綠色保護機制,使生產系統本身具備環境保護能力,形成一種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同步的新型生產發展模式。
影響資源型城市向低碳城市轉型的首要因素當屬環境。首先,重視保護自身生態環境,將其建設成為適宜投資和居住的地區。資源型城市一般生活設施配套水平相對落后,城市環境污染嚴重,在向低碳城市轉型過程中要優先選擇環境友好型的接續產業,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其次,鼓勵低碳發展、技術創新等相關政策是實現城市轉型的前提保障。資源型城市低碳轉型過程中,政府需發揮主導力量,根據實際情況和預期目標,制定相關的政策,宣傳和引導公民廣泛參與。
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自然基礎,良好的環境對于人類的進步和城市的發展都具有無比重要的作用。保護現有生態環境和恢復已經受到破壞的生態環境也是經濟轉型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資源型城市轉型中要堅持環境保護優先的原則。正確處理好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做到可持續的發展。在堅持經濟增長的同時,更要重視環境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為子孫后代的發展和延續打好基礎。生態環境是全球性問題,發達國家存在生態環境問題,發展中國家也存在生態環境問題。城市是全球生態環境問題最集中、最突出的地區;資源型城市又是城市中生態環境問題最集中、最突出的地區,是發生生態環境問題種類最多、范圍最廣、影響最復雜、生態破壞最嚴重的地區,這也是提出綠色發展的意義所在。無論在國際上還是在國內,資源型城市的生態問題都是生態環境問題的焦點、重點和難點。
資源型城市由于資源的不同有很多種類型,各種類型的資源型城市所處的發展階段、區位條件、勞動力狀況、環境保護壓力、產業情況等都有所差異,所以適合一個地方的轉型經驗也許會在另外的資源型城市中水土不服。要探尋適合本地的經濟轉型路徑,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則。生態環境的修復、治理與建設,是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和綠色發展的一項根本性、長期性戰略任務。它是資源型城市實現經濟轉型和綠色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檢驗轉型的方向是否正確,轉型成功與否的一項重要標準。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和建設,是一項龐大復雜的經濟社會系統工程,涉及經濟、社會、自然各個領域,涉及物質生產、社會生活、社會投入及產出等各個方面,而且又是在城市經濟轉型的復雜背景下展開實施的。因此,在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和建設過程中,必須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經濟發展模式,高屋建瓴,總攬全局,統籌兼顧,正確認識和處理好生態環境建設內部及其與經濟轉型的各種矛盾和關系,促進生態建設的有序、健康發展。具體說,資源型城市在生態環境治理和建設中包括以下五個關系:
(一)生態環境建設與經濟轉型的關系。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百業待興,百廢待舉,諸如主導產業轉換問題、勞動力轉移問題、資金問題、技術問題、體制問題、人才問題等等,無數迫切的轉型發展問題亟須解決。面對艱難復雜的轉型發展任務,資源型城市絕不能再走“先發展、后治理”、“先開采、后治理”、“先生產、后生活”的傳統經濟增長之路,再不能忽視和淡化生態環境問題,重犯歷史性的戰略錯誤。生態環境的修復、治理與建設是經濟轉型中應有之義。資源型城市在經濟轉型中必須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正確認識和處理好生態環境建設與經濟轉型的關系,實施物質資源、經濟資源、生態資源三個資源同時開發;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三大效益并重;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生態文明三個文明并舉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只有把生態環境治理和建設擺在關系經濟轉型整體和全局、關系經濟轉型前途和命運的戰略高度,才能處理好生態建設與經濟建設的關系,才有可能選擇和走上一條新型的、可持續發展的轉型道路。
(二)生態環境修復、治理與生態環境建設的關系。生態環境修復、治理與生態環境建設同為資源型城市的生態環境任務,其中任何一項任務都不容忽視,不能偏廢。既不能重修復、治理,輕建設;也不能重建設,輕修復、治理。生態環境修復、治理與建設的關系是治標和治本的關系、部分和整體的關系,也是短期和長期的關系。資源型城市的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破壞嚴重,對城市生產和生活危害巨大。因此,轉型的起步之年、轉型初期,就必須一刻也不耽擱地立即著手進行生態環境的修復和治理,并把這項工作貫穿于經濟轉型的全過程。但是,同時必須認識到,對遭受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事后的修復、治理,只是治標,不是治本。它雖然有助于解決社會經濟生態環境與自然生態環境,人類與自然的矛盾,但還不是這一矛盾的徹底解決的辦法。徹底解決這一矛盾,不致發生舊的生態環境問題剛剛解決,新的生態環境問題又接踵產生的尷尬,就必須治本,加強生態環境建設,這是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根本措施和根本辦法。
生態環境建設的基本目標和主要途徑,是要建設生態經濟。什么是生態經濟呢?生態經濟是一種新型經濟,用形象化語言說,生態經濟即綠色經濟,它是區別于工業文明的“黑色”經濟的一種新型經濟。生態經濟是人口―經濟―社會―生態良性循環,人與自然、經濟與生態、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平衡協調的經濟。發展生態經濟,就要大力發展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消費;推廣和實行綠色技術、綠色投資,發展綠色產品、綠色產業;發展綠色工業、綠色服務業;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在社會再生產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逐步實現經濟與生態的統一、人與自然的統一,使經濟的增長不再以破壞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生態環境為代價。生態經濟或綠色經濟是一種更先進的經濟發展模式和發展道路,也是一個更加美好的人類理想,一個更加令人向往的人類與自然“大同”的世界。只有全面實施生態環境建設,才能不致發生修復、治理了舊的生態環境破壞,新的生態環境破壞又再度產生的悲劇,打破“生態破壞―治理―再破壞―再治理”的惡性循環。
(三)重點生態環境項目與一般生態環境項目的關系。經濟轉型的每一個投資項目都與生態環境有關,很難說哪一個投資項目與生態環境無關,只不過相關的程度有強弱,相關的性質有正負之別而已。投資項目中有一批對生態環境影響特別顯著,其建設和實施對城市生態環境的修復、治理和建設意義極其重大的項目,它們成為重點生態環境項目。而另外一些項目,從生態意義上說只是一般性項目。資源型城市在生態環境治理和建設中要區分重點生態環境項目和一般生態環境項目,集中力量,突出重點,首先在重點項目上實現突破,借以帶動生態環境治理、建設的全局。當然,在突出重點的前提下,也要搞好大量的一般性生態環境項目,提高生態環境治理和建設的全面性、綜合性和整體效果。無論是重點項目還是一般項目,在實施建設過程中都要從生態環境項目的特點出發,堅持如下兩條原則:一是生態環境治理與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相結合,對于資源開發過程及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固體、氣體、液體排放物進行科學化、生態化處理,實行資源的綜合利用,變害為利,變廢為寶;二是堅持生態環境治理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相結合。資源型城市的生態環境問題是和城市設施建設滯后交織在一起的。生態環境破壞影響了城市的住宅、道路、通訊、水、電、氣的生產和供應等基礎設施建設;反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也加重了生態環境問題的難度和復雜性。在生態環境治理建設過程中,應堅持生態治理和城市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的方針,從而有助于城市生態環境建設與城市設施建設互相推動、共同發展。
(四)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關系。從全局、長遠、根本上說,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是統一的。但是,在一定時期、一些具體問題上,它們之間又存在著矛盾。生態效益也會影響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例如,一個投資項目或一個企業,投在生態環境治理方面的錢多了,會加大建設和生產成本,相應減少投資收益和生產效益。一個城市投在生態環境方面的錢多了,就會相應減少投在經濟項目和社會事業項目的資金。當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出現矛盾的時候,必須兼顧各個方面,盡可能實現三者的統一,既不能不顧生態效益只強調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也不能只顧經濟、社會效益,忽視生態效益。而當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發生嚴重沖突,經濟、社會效益的取得需要生態環境付出巨大代價和犧牲時,則要把生態效益放在第一位,寧可損失甚至犧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也要確保生態環境的安全。因為這是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長期根本利益所在。用損害生態利益的方法謀取經濟、社會效益,無異于竭澤而漁,飲鴆止渴,到頭來,也會最終損害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甚至會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
(五)生態環境建設中實施政府調控與運用市場機制的關系。生態環境是社會公共品,并且具有明顯的外部性。這一情況導致某些人認為生態環境不具有價值,從經濟利益上減弱了對生態環境的關心。按照一般經濟規律,社會公共產品及某些外部性極強的領域,只能由國家承擔起管理責任,或者國家管理比任由市場自發力量支配會取得更好的效果。生態環境對社會經濟和社會福利的影響是如此之大,其外部性又是如此之強,所以由國家實行有效的管理,以法律的手段、行政強制手段保護生態環境,杜絕或減少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無疑比單純市場調節更為有效。國家對生態環境的統一管理雖然重要而且有效,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單純依靠國家管理顯然是不夠的,還要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使生態環境的外部效應內部化,即使保護生態環境的行為和企業、單位、個人獲得利益,使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企業、個人為此付出成本,受到應有的經濟懲罰。只有政府管理和市場機制相結合,并不斷提高市場機制和實施政府調控的水平,才能使生態環境的治理和建設逐步走上市場化、法制化的軌道。
環境因素對資源型城市轉型與綠色發展存在重要影響,同時綠色發展以環境修復和生態保護為重要目標,能促進環境因素的改善和治理。資源型城市實現綠色發展要求區別傳統的先污染后治理模式,樹立標本兼治、同步治理的基本理念和發展原則,既對以往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治理,又在轉型的同時對生態環境可支撐人口、經濟規模和容納污染物承載力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從全方位構建起生態環境綠色保護機制,形成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同步運行和互動的新型科學發展模式。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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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論文摘要:利益相關者理論的發展和運用對傳統的“股東至上主義”觀點提出了挑戰,文章從利益相關者的視角分析了在利益相關者理論下公司治理理念及和諧社會的構建,提出了加強和改善公司治理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公司治理由于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受到關注,特別是隨著以利益相關者理論為核心的公司治理實踐的發展,公司治理伴隨著“公司的觸角”滲透到了中國社會經濟領域的各個角落,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治理所衍生出來的企業社會責任、公司公民、商業賄賂和企業倫理等問題已經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弄清公司治理與構建和諧社會二者之間的邏輯關系對發展與完善和諧社會理論體系以及構建和諧社會的實踐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利益相關者理論的發展
利益相關者的理論萌芽最早起源于多德(Dodd)與伯利(Berle)關于公司社會責任的論戰。但利益相關者作為一個明確的理論概念則是由斯坦福大學的一個研究小組于1963年提出的。他們認為,對一個公司來說,存在利益團體,若沒有他們,公司就無法生存,這些利益團體就是所謂的利益相關者(stakerholders)。利益相關者的思想一經提出,就引起了許多學者的關注和討論,迄今為止,關于利益相關者的定義就已近30種之多。米切爾(Mitchell,1997)歸納了其中的27種,并將之分為三類:一是最寬泛的定義,即凡是能影響企業活動或被企業活動所影響的人或團體都是利益相關者,包括股東、債權人、雇員、供應商、消費者、政府部門、相關的社會組織和社會團體、周邊的社會成員等;二是稍窄的定義,即凡是與企業有直接關系的人或團體才是企業的利益相關者,排除了政府部分、社會組織以及社會團體、社會成員等;三是最窄的定義,該定義認為只有在企業中下了“賭注”的人或團體才是利益相關者。
利益相關者邏輯下對公司治理的分析
傳統的“股東至上主義”認為,企業是資本家的企業,因為企業的財產是由出資者投入的資本形成的,這些資本以物的形式沉淀下來,構成企業信用擔保的基礎,從而出資者承擔了企業的剩余風險,那么理所當然的應享有企業的所有權,在經濟學上就表現為股東權益最大化構成企業的終極目標。
楊瑞龍、周業安(1997)認為這種以股東權益為唯一標準的看法是基于物的財產權的認識。所謂財產權就是對所擁有的實物資產具有占有、使用、處置及收益等一系列權能,如果有產者把他們的實物財產投入到公司,那么公司財產的一切權益均屬于股東。而利益相關者理論認為,公司是由不同要素提供者組成的一個系統,股東僅僅是資本的提供者,除此之外,供應商、貸款人、顧客,特別是公司職工對企業都做出了專門化的特殊投資,他們是公司的利益相關者,企業經營對他們的影響和對股東的影響一樣,因此,公司經營是為公司利益相關者創造財富服務,而不僅僅是為股東利益最大化服務。為此,就應當讓利益相關者享有公司所有權并參與公司治理。
威廉姆森則認為,公司治理框架中應該給那些向公司提供了“專用性資產”的人的位置,其中也包括雇員。美國普金斯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布萊爾(MargritM。Blair)強烈主張利益相關者應進入公司治理,其觀點是:公司并非簡單的實物資產的集合,而是一種法律框架結構,其作用在于治理所有企業財富創造性活動中做出特殊投資的主體間的相互關系。投資并不僅限于股東,供應商、貸款人、顧客,尤其是企業雇員往往都做出了特殊的投資,這些投資的價值在極大程度上依賴與那家公司的持久的關系。認識到公司是一種治理和管理者專業化的制度安排,會促使人們關注這樣一個事實,即雇員、貸款人、供應商或者其他人都可以做出專業投資,這些投資與股東們的投資一樣面臨完全的風險。所有在企業從事的業務活動中做出特殊投資的各方,都事先假定并期望他們能從企業內部這些資產的聯合運用所創造的利潤中獲得相應份額的收益。波特也提出了與此類似的主張,認為應鼓勵長期職工所有權,鼓勵公司董事會具有更廣泛的代表性,應該給予主要顧客、供應商、融資顧問、職工和社區代表等在董事會的發言權。利益相關者理論的研究在現實中推動了公司治理理念的變化和公司治理結構的變化。
1990年美國《賓夕法尼亞州1310法案》通過,從而使利益相關者理論成為當今企業和社會至少某一方面的主旋律。該法案指出,利益相關者享有公司治理的權利。各利益相關者在公司治理中所擁有的權利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同:股東是公司的發起人,是公司治理的原始動力;企業管理者擁有公司的經營控制權,是公司治理的關鍵;雇員是公司的勞動力資源;債權人是公司發展的資金提供者;供應商是公司產業鏈中的供應鏈;顧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外部依賴者;政府是公司稅收政策的制訂者;他們共同參與公司治理。
在中國,由于缺乏利益相關者的意識,很多公司把本應公司內部化的成本予以外化,轉嫁給社會并造成一系列社會問題。同時,公司內部權利制衡手段的欠缺也導致企業經營的效率低,從這個角度而言,公司不僅要追求股東的利益,而且還要維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因此,對中國企業來說,構筑一個由利益相關者參與的共同治理機制是至關重要的。
公司利益相關者是和諧社會利益相關者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制、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是處理好社會活動主體之間以及社會活動主體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并實現他們之間關系的和諧。構建和諧社會所覆蓋的主體范圍包括在一個國家生活的全體國民和其他人的社會活動主體與生態環境的總和。如果把利益相關者的概念引入建設和諧社會的范疇,那么構建和諧社會的本質就是處理好所有的社會活動主體及其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因此,從利益相關者的角度而言,公司治理所涉及的利益相關者與構建和諧社會的利益相關者之間具有較高程度的重合度,公司利益相關者是社會利益相關者的子集。
公司治理中的和諧社會建設問題
(一)公司內部利益相關者間的和諧
股東、董事、高管人員和員工作為公司的內部利益相關者,協調他們之間及其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問題之一,這也是傳統的公司治理理念所關注的核心問題。委托理論認為,隨著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必須建立“股東-董事會-高管”為核心的公司治理結構,才能有效防范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和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實現公司的有效和諧運作。進一步完善公司內部治理機制不僅是公司治理改善的要求,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公司內部利益相關者和諧的另外一個方面就是公司與員工的關系問題,公司與員工間的勞動關系問題一直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一個主要問題,員工在公司中的地位、管理層與員工的關系、員工是否享有企業剩余索取權以及員工的工作環境、報酬等問題在中國越來越突出,甚至在某些情況先出現了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對立。
特別是隨著員工自我意識的增強,員工要求參與公司管理以及獲得公司尊重的要求將日益強烈,妥善解決二者之間的關系是實現公司治理內部和諧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社會和諧的一個方面。
(二)公司與外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和諧
公司的正常運營和持續發展一方面需要解決好內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另一方面需要解決好公司與外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即解決好公司的外部治理問題。公司的外部利益相關者包括顧客、供應商、政府、社區以及生態環境等,公司與這些外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已經被歸結為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從利益相關者理論的角度而言,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為滿足維護其他利益相關者權益的內在要求,對職工、供應商、消費者和社區居民等所承擔的一種義務或責任。哈羅德•孔茨認為,公司應當承擔社會責任,就是要認真考慮公司的一舉一動對社會其他主體的影響。最近幾年興起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化的研究和實踐,在使企業社會責任朝著可操作的方向前進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在這方面影響較大的是SA8000,即社會責任標準。SA8000作為一個社會責任方面的認證體系,明確了社會責任規范,即明確提出了如何規范公司與顧客、供應商、環境、政府等外部利益相關者之間關系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來講,SA8000對于建設公司及其外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因此,引導和鼓勵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公司治理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和機制設計,無論是協調公司與內部利益相關者的關系,還是協調其與外部利益相關者的關系,都屬于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部分。因此,當前公司治理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重視,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強公司治理,本身就是對建設和諧社會的一個促進,公司治理自然地成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和內容。同時,在建設和諧社會過程中,處理公司利益相關者之外的社會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時,公司治理中的一些理念非常具有借鑒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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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社會主義法制理論是為了更好的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確立和實現以憲法和法律治理國家的最具權威價值的取向,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確立法律是人們生活的基本行為準則的觀念,嚴格依法辦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體實踐。建設法治社會,必須不斷推進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國的理念體現在各個方面、貫穿于各個環節、落實到各項工作。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要堅持執法為民。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這是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在法治上的體現。要確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來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實現、維護和發展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的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在立法、執法、司法的各個環節上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做到為人民執法、靠人民執法,保證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要求落到實處。版權所有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要堅持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基本特征,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在建設法治社會的實踐中,要把公平正義作為制定法律和進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據,從源頭上防止社會不公正現象的出現與擴大,并在執法、司法活動中堅持合理合法、及時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則,建立保障公平正義的防線;把公平正義作為協調社會各個階層相互關系的基本準則,依法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把公平正義貫穿于權利與義務的辯證統一之中,堅持權利與義務的對稱,保證廣大人民群眾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所有權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義務的基礎之上,使遵紀守法成為公民的自覺行為,使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