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保密協議范文
時間:2023-03-30 09:57:3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離職保密協議,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時,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文件;
(2)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帳等客戶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秘密;
(7)乙方在甲方認知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書面、視頻、音頻、計算機軟件以及記錄甲方秘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復制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五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乙方泄露甲方的秘密,根據泄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需賠償甲方5萬20萬元,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此作出解釋。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篇2
關鍵詞: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競業禁止;員工流動
一、保密協議及保密制度
簽訂保密協議是大家熟知的、也是最基本的保護商業秘密的措施。其意義在于,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商業秘密限于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一般地,公司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被認為公司已經采取保密措施。從訴訟中舉證的角度看,公司通過舉證已經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來證明已經采取保密措施,也是較為經濟便捷的方式。
就保密協議而言,公司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1、明確商業秘密的范圍
如上所述,商業秘密的認定受制于法律規定的條件。實踐中對于公司主張的相關信息是否構成商業秘密,亦會采取較為嚴格的審查。最高法院及各地法院一般均對商業秘密的認定條件做了更為具體的解釋。從文件規范的角度,公司在保密協議中約定商業秘密的范圍時,應當盡量詳盡地列明公司的商業秘密類型及范圍 ,并應特別針對員工因其崗位職責所可能接觸的商業秘密進行明確約定。
2、強調保密義務的期限
一般地,保密義務應當持續至該項商業秘密已為公眾知悉時為止。為使員工對此有明確的認識,保密協議中應當對此做出明確約定,并明確約定勞動關系的解除或終止將不影響保密條款的效力。
3、把握簽訂保密協議的時間點
一般地,公司可要求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簽訂保密協議。在員工已經入職甚至已經決定離職的情形下 ,如公司再要求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將處于被動的地位。
二、離崗脫密
簽署保密協議及建立保密制度重在員工雇傭期間的管理;而離崗前脫密則重在員工離職前將其與商業秘密隔離(脫密),以盡量減少員工離職后的不可控因素。
根據法律規定,員工辭職的,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部分地方還規定,對于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公司應當充分利用員工離職前的提前通知期,盡量在此期間將員工與其所接觸的商業秘密分離。
三、競業限制
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出臺,競業限制越來越為公眾熟識,并被用人單位采用作為保護自身商業秘密及競爭優勢的手段。
1、何為競業限制
競業限制,即員工在離開原單位后不得到與原單位相競爭的單位工作,或自行從事與原單位相競爭的業務。《勞動合同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此做了規定,即員工不得"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到與本單位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企業"。
2、關于"競業限制"的限制
競業限制是對員工就業自由的限制。由此產生了企業商業秘密保護與勞動法、憲法規定的員工就業自由的沖突:一方面,員工有自由就業的權利;另一方面,員工的原用人單位有要求公平競爭、要求其他單位不得通過雇傭自己的員工與自己競爭的權利。
為在上述沖突中取得平衡,法律規定,公司可以要求其員工在離職后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2)公司應當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補償,以補償員工因此受到的損失。
(3)競業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2年。
關于競業限制補償的標準,目前尚沒有全國性的法律規定;但是部分地方已經就此做出規定。 例如,《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規定,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補償費,按月計算不得少于該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后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在尚未規定相關補償標準的地區,原則上,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自行約定競業限制補償的標準。
3、公司如何使用"競業限制"
競業限制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競業限制可以限制員工的就業去向,較為徹底地保護商業秘密不被不當披露或使用;另一方面,公司需為此付出競業限制補償作為代價。
一般地,競業限制協議亦應在員工入職時與勞動合同同時簽訂,這也有利于員工全面判斷雇傭的具體條件。 但因員工的崗位在雇傭期間可能發生變化,相關商業秘密也可能隨市場及技術變化而不再具有保密性,因此可能出現員工入職時存在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必要,而離職時競業限制已然沒有必要的情形。此時公司未免陷入被動:不履行協議將構成違約,履行協議又已沒有意義,并需支付補償。為此,公司應當為自己留有余地,可以在競業限制協議中約定公司有權決定是否執行競業限制條款。如此,則如公司在員工離職時決定不執行競業限制協議,公司亦無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4、競業限制與離崗前脫密的關系
競業限制的法律原理在于,員工如到單位競爭對手處工作,則不當披露及使用原單位商業秘密的可能性較大。而對于離崗前脫密而言,其著眼點恰恰相反,旨在在員工離職前隔離員工與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正因為競業限制與離崗前脫密的上述關系,對于競業限制與超過一個月的提前通知期是否可以并用存在爭議。一種觀點認為,二者保護的側重點不同,故只要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并行使用;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企業在脫密期內采取脫密措施后,再行限制員工的就業范圍即缺乏合理性,顯失公平。部分地方立法對此已經做了明確,例如《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均規定,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競業限制的,不得再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四、禁止招攬
禁止招攬是指,員工在離職后不得誘導或促使原用人單位的其他員工離職。從廣義的角度,禁止招攬還包括員工在離職后不得誘導或促使原用人單位的客戶與其進行交易。
禁止招攬更多是出于公平競爭的考慮,但是,因禁止招攬可以限制、防止更多的員工流動,并可以限制員工主動接觸原單位的客戶,其對于保護企業商業秘密也具有積極防范的意義。
目前法律對于員工在離職后的禁止招攬義務并未明確規定,因此,公司如要求員工在離職后承擔禁止招攬義務,應當事先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進行書面約定。
五、離職員工管理制度
對離職員工進行管理,對于商業秘密保護也具有意義。公司可以通過與員工進行離職談話,了解員工的新用人單位。這不僅有利于理解員工離職的原因,更有利于判斷員工是否在競爭對手工作,便于公司了解員工是否存在違反競業禁止、違反禁止招攬以及侵犯公司商業秘密的情形。
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需要系統的文件及制度設計。除上述制度外,公司亦可考慮將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作為給付相關福利待遇的前提條件,通過簽訂知識產權協議來鞏固公司的商業秘密歸屬等,這些對于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也具有促進意義。
參考文獻:
[1]張玉瑞:《商業秘密的保護》,專利文獻出版社,1994。
[2]屈月華:《競業禁止研究--以競業禁止協議為中心》,復旦大學碩士論文,2008年
篇3
某某自2xx-x年12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某某部門某某崗位,至2xx-x年12月12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期間曾被授予某某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年月日
模板二
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職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年X月X日
模板三
**自2xx-x年5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崗位,至2xx-x年5月12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辭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xx公司
日期:2xx-x年5月13日
模板四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自2x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x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篇4
【范本一】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范本二】
離職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年月日
xx年xx月xx日
【范本三】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身份證號: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特此證明。甲方(簽章):乙方簽字:甲方代表簽字:
xx年xx月xx日
【范本四】
王某某自xx年12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某某部門某某崗位,至xx年12月12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期間曾被授予某某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日期:xx年xx月xx日
【范本四】
王xx,男,身份證號碼:,自年月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部xxx一職,至年月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一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部經理(簽名)
篇5
姓名:___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__部____________一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一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________部經理(簽名)
________公司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
范例2:
茲證明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________崗位,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
________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________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篇6
在雙方簽訂的合同附件二第2條中,就保守金鵬公司的商業秘密達成了如下約定:乙方(即王強與丁鵬)必須保守甲方(即金鵬公司)的商業秘密,在合同期和結束合同后一年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任何甲方的商業秘密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透露給予任何第三方,并禁止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為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服務。同時,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業務。附件二第3條還約定,對于乙方嚴格遵守上述義務的,甲方將按國家統計局統計的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向乙方發放六個月的經濟補償費用。補償時間按乙方離職后每4個月發放一次。但乙方從甲方單位離職后,甲方未向乙方支付過該合同約定的補償金。此外,附件二第4條還約定了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如果乙方有任何違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其因泄露商業秘密造成的甲方損失費。其中對無論什么原因離職后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乙方按離職前一月工資總額為標準乘以6個月為計算標準,賠償給甲方。除此之外,甲方可追索乙方因泄露其商業秘密而從中得益的全部款項。
現在,金鵬公司認為,王強和丁鵬作為股東設立的鵬飛公司所推廣、使用的電子郵箱系統等軟件與金鵬公司電子郵件系列產品在主要技術、功能、運行環境等方面完全相同,屬同類產品,與金鵬公司具有直接的競爭關系,因而侵害了金鵬公司的商業技術秘密并違反了勞動合同中的競業禁止條款,故以侵害商業技術秘密和違反競業禁止為由訴至法院。
法院在審理中,認為侵害商業技術秘密和違反競業禁止糾紛分屬兩個不同的案由,且兩者的舉證要求也不盡相同,遂將侵害商業技術秘密糾紛進行了另案處理,原告在另案中最終撤回了對侵害商業技術秘密方面的。本案中,原告僅要求兩被告承擔競業禁止違約的法律責任,并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王強向原告賠償損失人民幣78540元,被告丁鵬向原告賠償損失人民幣37200元(按合同附件二第4條的標準計算);兩被告共同賠償原告工商調查費180元及公證費人民幣1000元;兩被告書面向原告賠禮道歉并承擔本案訴訟費。
法院認為,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本案原告與兩被告分別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其附件二符合法律規定,為有效合同。原被告雙方應嚴格被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現兩被告雖然違反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競業禁止條款,構成對原告的違約。但由于雙方的合同未對違反競業禁止的賠償責任做出約定,因此,原告要求兩被告承擔合同中約定的違反商業秘密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采信。但由于兩被告的違約,原告要求兩被告承擔因本案訴訟而支付的調查費、公證費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準許。關于原告要求兩被告因違反競業禁止條款而向原告賠禮道歉的請求,法院認為,本案是合同之訴,而非侵權之訴,原告因兩被告構成違約而要求其承擔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于法無據,原告的該項訴訟請求難以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王強、丁鵬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上海金鵬公司因用于本案訴訟的調查費、公證費人民幣1180元。
二、原告上海金鵬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本案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
律師點評:
顯而易見,王強與丁鵬從創業者突然被推上法庭,就是因為兩人在金鵬公司任職期間,曾與其簽訂了一份競業禁止協議。競業禁止協議早已普遍為大中小企業作為商業秘密保護的一個重要手段。本案中幸虧雙方事先沒有約定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具體賠償數額,否則,兩個被告定要承擔違背競業禁止義務的后果。
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原單位極近似的同類業務從而引發的競業禁止糾紛,這種現象在司法審判中已不鮮見。但有人認為,員工離職后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到同行業中就業,剝奪了勞動者的勞動權利。事實上,我國法律早已對有關競業禁止義務做了明確規定,其中既有一部分屬于法律強制性規定,也有一部分是允許員工自愿與單位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下面簡要探討競業禁止的有關知識。
(一)競業禁止的基本知識
競業禁止是指為避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被侵犯,勞動者依法定或約定,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或勞動關系結束后的一定時期內,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或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競業禁止是企業保護商業秘密的手段之一,也是防止其他企業不正當競爭的重要的自我保護途徑。
企業的商業秘密受法律保護。商業秘密主要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兩種。構成商業秘密至少應具備三個要件:秘密性、實用性以及保密措施的采取。根據國家工商管理局公布的《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所謂秘密性,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所謂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采取保密措施即為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
競業禁止有法定競業禁止與約定競業禁止之分,《公司法》和《合伙企業法》中分別規定了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與合伙企業中的合伙人必須承擔法定競業禁止義務。約定的競業禁止是指依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競業禁止協議,勞動者應當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對于在職勞動者的競業禁止義務,用人單位可以采用與勞動者簽訂協議,制定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等予以確立。但是,對于離職勞動者的競業禁止義務,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則是用人單位與離職勞動者產生競業禁止權利義務關系的惟一途徑。1996年《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中對此問題做了較為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概括地說,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單位也可規定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3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需注意的是,一般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會約定勞動者的保密義務,但保密費不是必須支付的,有兩個理由:第一,保密可以說是勞動合同的附隨義務;第二,商業秘密可以說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一種絕對的權利,要求員工保密并不需要支付代價。但勞動者離職后的競業禁止義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勞動者的擇業自,為平衡勞動者擇業自由和商業秘密權利人利益之間利益,企業應當對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
因此,競業禁止協議生效要件包括商業秘密權利確實存在、離職人員接觸秘密信息的事實、限定有合理的時間和期限并給予適當的補償,
(二)競業禁止協議在企業運行中的地位
首先,用人單位并非要與所有勞動者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由于競業禁止協議限制了憲法賦予勞動者的勞動權和自主擇業權,競業禁止的義務主體和競業限制的范圍不宜過寬,簽訂競業禁止協議時應當要有可保護利益。為達到保護企業核心秘密和經營利益的目的,競業禁止義務的主體應當限制在接觸、了解或者掌握企業商業秘密的人員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的范圍內,特別是那些技術含量高的企業中的主管人員和科技人員。對于與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觸到企業商業秘密的勞動者簽訂的競業禁止協議原則上無效。競業禁止協議不應禁止勞動者離職后利用其本身所具有的知識、技能和經驗選擇職業,其限制范圍應參照企業的業務影響區域及行業,以適度地達到保護本企業商業秘密目的為準。
第二,競業禁止協議是為了協調企業與勞動者雙方的利益,離職者犧牲了自己部分擇業自由權,收入或生活質量會不同程度的受到影響;用人單位則因為勞動者未參加該行業的勞動或競爭,現實地或潛在地從中獲取了相應的商業利益。從公平角度出發,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勞動者以合理補償。《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中亦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如無此補償,產生糾紛時可能導致法院認定該競業禁止協議無效。
第三,關于競業禁止限制的期限。我國在《關于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見》、《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中對競業禁止的時間均規定為不超過三年。從我國的現實國情來看,該期限是比較合理的,符合中國的現實國情。另需注意的是,當前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與技術更新節奏加快,高新技術領域短時間內就會產生技術與產品的升級換代,競業禁止限制期限不宜過長,一年較為合適,不易造成了不必要的社會人才資源浪費,而且企業也可以節約不必要的經濟補償費。
篇7
20xx年員工離職證明范本一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xx-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xx-xx年03月06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03月06日
20xx年員工離職證明范本二
茲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 市場開發部 職員,在職時間為xx-xx年01月01日至xx-xx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03月06日
20xx年員工離職證明范本三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20xx年員工離職證明范本四
勞動關系解除/終止確認書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20xx年03月06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 解除 / 終止 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并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公司員工離職證明格式范本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20xx年員工離職證明范本五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xx年員工離職證明范本六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員工離職證明范本七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XX年04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員工離職證明范本八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員工離職證明范本九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篇8
學徒工承諾書范文一
甲方:XX美容院院
乙方:黃xx
為了努力提高員工素質,解除員工后顧之憂;同時為了生活館長期穩定的發展,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相互負責的態度,以保護用人單位及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為基礎,經公共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為期一年全面系統的培訓,有關學習及培訓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學習計劃并按計劃熟練掌握所學知識及操作技巧;如果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間掌握所學知識需承擔20%的學習培訓費用。
三、乙方在甲方單位工作、培訓期間,各項工資、福利均照常發放,甲方不得無故扣發。
四、甲方必須全面對乙方開放、傳授,各項培訓資料及內容、場所、器材等,不得對乙方有任何保留。
五、乙方在掌握所學技術后須在甲方單位連續工作兩年以上,兩年內乙方不得自營(或合伙經營)或受雇于與本行業相關的任何工作。
六、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學完并掌握各項技術之后工資由原來的___提高至___ 。并享受___待遇,甲方同時積極為乙方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七、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或學習期間有義務為本單位的各項技術對外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或轉讓本單位的各項技術內容及資料。
八、如因乙方原因中斷學習、培訓的,乙方應承擔因學習、培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培訓學習結束后,乙方未能在甲方連續工作兩年而辭職的,乙方應按時間比例賠償甲方培訓費用,服務期滿后則可免交培訓費用;同時須遵守保密協定,因違紀被公司辭退的員工亦照此辦理。
九、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已經公開;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十、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 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十、如因乙方違約使本單位資料或技術對外泄露,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起訴、律師、交通、差旅等所有費用)。
十一、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各條款的法律含義,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學徒工承諾書范文二
甲方: (以下簡稱公司)
乙方: (以下簡稱學徒工)
現有 于 年 月 日進入本公司 部做 學徒工,經雙方協商同意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學徒工從進廠之日算起,在本公司 部做 公司提供三個月以上的培訓,同一職位做滿1年離職者,公司不收取學徒工任何費用。
二、如果學徒工因為個人原因,不能在公司做滿一年就離職的人員,必須賠償3個月全額工資的學徒費用給公司,做為其在做學徒時損壞物料誤工及其它費用的補償。
三、凡在本公司做學徒的人員,不能按公司其他人員一樣正常發放工資,第一個月(整月)發放工資總額的40﹪,第2個月(整月)發放工資總額的50﹪,第三個月(整月)開始全額發放,第1個月與第二個月工資沒有發放的部分金額公司須在學徒工做滿1年時間的時候,同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四、本合同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簽名蓋章):
篇9
公司員工離職證明優秀范本【一】
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職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年X月X日
公司員工離職證明優秀范本【二】
某某自2xx-x年12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某某部門某某崗位,至2xx-x年12月12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期間曾被授予"某某"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年月日
公司員工離職證明優秀范本【三】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自2x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x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篇10
公司員工離職證明(范本一)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3月15日
公司員工離職證明(范本二)
茲證明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3月15日
公司員工離職證明(范本三)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員工離職證明(范本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________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公司員工離職證明(范本五)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