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干部掛鉤項目工作措施

時間:2022-03-02 0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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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干部掛鉤項目工作措施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委及縣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各企事業單位,駐龍各單位:

為切實推進龍陵縣重大項目建設進度,努力保持年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將省級“三百”、市級“百項”涉及龍陵縣和縣級確定的22項重大項目由縣級領導干部分別掛鉤聯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大和屆三中全會精神,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緊緊圍繞“農業穩縣、工業富縣、文化旅游強縣”三大戰略,緊抓項目建設不放松,強化目標,落實責任,嚴格獎懲,切實推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二、掛鉤對象、方法及內容

掛鉤項目的對象為擔任實職的縣委、人大、政府和政協領導共22人(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不掛具體項目)。按照“一對一”掛鉤方法,縣級領導干部掛鉤重大項目共22項,項目內容包括能源、工業、交通、農業、水利、旅游、城建環保、房地產和社會事業等。

三、具體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為切實加強縣級領導干部掛鉤重大項目的領導,縣委、縣政府成立龍陵縣縣級領導干部掛鉤重大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分管投資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委辦、政府辦、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監察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具體負責項目的督辦、檢查、落實和考核。

(二)明確職責,通力協作。縣政府分管領導是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職責是:按照工作分工,統籌協調好職責范圍內的項目進展工作。掛鉤項目的領導是該項目的直接責任人,具體職責是:幫助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種困難,尤其是建設資金不到位、建設物資調運困難、征地拆遷難度大等較為突出的問題,督促加快項目建設和工作進度,確保續建項目完成較大的投資工作量,確保一批項目得到新開工和形成投資工作量,確保建設項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各項目主辦部門的職責是:切實發揮職能作用,積極主動協助、配合掛鉤項目的領導抓緊抓好各個項目工作的落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責任措施到位,確保重大續建項目完成投資計劃,重大新開工項目前期工作按時完成并早日開工,完成當年投資計劃。各項目協辦部門的職責是:積極支持配合掛鉤領導、主辦部門及時妥善解決重大項目實施中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各主辦、協辦部門要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在政府分管領導、掛鉤領導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搞好服務,在征地拆遷、林木砍伐、設備材料供應、交通運輸、電力供應、施工用水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和大力支持,保證重大項目順利實施。

(三)強化督查,跟蹤問效。各項目實施單位要定期向掛鉤領導報告項目進展情況,每月向縣發展和改革局報送項目進展信息,每季度向縣委督查室和縣政府督查室報送項目進展情況。縣委督查室和縣政府督查室要對每個項目跟蹤問效,每季度向縣委、縣政府報送項目督查情況。

(四)嚴格獎懲,務求實效。實行縣級領導掛鉤重大項目是我縣推進項目進展的一項重要措施,為確保取得實效,凡屬掛鉤項目的領導,一律實行目標責任制考核,一律執行獎懲制度,真正形成以破解難題為責任,以傳導壓力為手段,以形成合力為目的,切實加大項目推進力度。

四、考核獎懲辦法

(一)考核計分。縣級領導干部掛鉤重大項目實行百分制考核,重點對項目的任務及目標進行量化打分,考核數據以縣統計局提供的法定數據為準,不納入縣統計局統計范疇的以縣發展和改革局等相關部門提供的情況為準。其中,掛鉤任務原則上實行定性考核,掛鉤目標實行定量考核,其分值為:任務占40分,目標占60分。考核計分方法采用以下公式:

縣級領導干部考核得分=掛鉤項目實際完成任務得分+掛鉤項目實際完成目標/計劃目標×60

(二)考核獎懲。縣級領導干部掛鉤重大項目考核總分在85分及以上者獎勵3000元;考核總分在80分及以上,85分以下者實行不獎不懲;考核總分在80分以下者,而且是由主觀因素造成項目建設進度緩慢者,實行經濟懲罰1000元。考核獎勵納入下年財政預算,罰金上繳縣財政。

五、相關事宜

(一)各掛鉤領導、主辦部門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嚴禁虛報浮夸、騙取獎勵,一旦發現,縣委、縣政府將撤銷獎勵,收回獎金,并依法依規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二)若因政策性變動和不可抗御的自然災害,需調整考核指標的,須報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

(三)掛鉤領導工作經費、工作用車等問題由所在單位自行解決。

(四)本通知自年1月1日起執行,適用期一年,以后年度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另行制定。

(五)本通知由龍陵縣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