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匯報
時間:2022-04-11 0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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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和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要求,我局派出審計組于2011年5月4日-13日、6月8日-10日對你局2010年度預算執行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按方案要求延伸審計了你局下屬市水利水電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市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水電管理局、市水利水電建筑公司4個單位。你局及下屬單位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其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一條及關于法律法規,現出具如下審計報告:
一、基本情況
市水利局是隸屬于市政府的正縣級行政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有關水利水電等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定并組織實施全市水利工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統一負責、管理全市水資源、水利工程建設、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電及電網規劃等。局機關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制度,在農行開設賬戶4個(零余額賬戶、基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一般賬戶各1個)。
你局獨立核算的下屬單位有:市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市水電管理局、市水電管理局和市水利水電建筑公司。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在職人員為自收自支,離退休人員財政實行差額撥款;和水庫管理局部分事業編制人員財政實行差額撥款,其余人員為自收自支;水利水電監理公司和水利水電建筑公司為自負盈虧的企業單位,水利水電建筑公司目前在崗約30余人。現局機關在職人員88人,離退休人員65人,內設計財科、辦公室、人教科、水政科、水保科、建管科、農水科和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8個科室。
二、預算收支和財務收支情況
市本級水利系統2010年度總的經費收入合計1703.74萬元,其中:市財政預算安排經費總額675.42萬元,年度追加經費408.52萬元,規費返還180萬元,上級撥入專項資金439.80萬元(水庫10萬元,水庫429.80萬元)。當年總的經費支出1782.13萬元,當年結存-78.39萬元,加上上年結轉506.70萬元,累計結存428.31萬元。市水利局局機關2010年經費收入487.90萬元,經費支出398.45萬元,當年結余89.45萬元。
2010年總的經費收入中,財政年初預算安排和年度追加兩項合計1083.94萬元,占當年整個經費來源的64%。從審計的情況來看,由于年初預算安排的公用經費較少,在年度追加的經費中,除一部分帶帽的資金外,有相當一部分是彌補機關公用經費。但局機關因近幾年來為爭取項目資金、改善辦公條件等發生的費用較大而使得公用經費往往捉襟見肘,從而擠占專項資金已成不爭的事實。預算收支詳見附表。
三、2010年專項資金撥付情況
上年結轉2072397.17元,當年撥入5425000元(其中:特大防汛經費447000元,水利基金780000元,病險水庫配套4198000元),當年撥出6100000元(其中:特大防汛937000元,小農水205000元,水利基金610000元,水政補助150000元,病險水庫配套4198000元),年末結余1397397.17元。
四、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市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和水電管理局兩單位2009、2010年度共漏繳水利建設基金25420元。
2、抽逃注冊資本金。經審計核實,你局下屬水利水電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在2010年有1574010.68元注冊資本金被抽回。該公司成立時注冊資本為200萬元(其中:市水利協會出資120萬元,占60%;市水電公司出資60萬元,占30%;市水務局出資20萬元,占10%)。抽逃注冊資本金違反了《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以上問題依據國家財經法規另行下達審計決定。
五、審計建議
1、市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市水利水電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及水利水電建筑公司等與市場經濟緊密關聯的單位應在積極拓展業務謀求生存發展的同時切實規范各項經濟業務操作,不能違背國家的法規法令而逆行;市水利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下屬單位財務和經濟事項的監管。
2、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和市本級財政的支持,以保證正常的行政經費支出,杜絕擠占專項資金。
3、下屬個企事業單位應進一步增強納稅意識,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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