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城市住房問題調研報告
時間:2022-02-08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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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城市化進程是長期的、必然而且必須的,而農民工又是城市化進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進城農民和城市的其他勞動者不同,他們是一個非正式、非固定、收入低廉、無城市戶口、無城市居民待遇和社會保障的弱勢群體。如何解決農民工的城市住房問題,是一個值得重視的課題。
1農民工的城市住房現狀分析
目前農民工的城市住房條件基本不盡人意,他們基本沒有固定的住處,在哪工作就在哪居住,吃喝拉撒睡基本都在空間狹小,衛生條件差的臨時住所。雖然農民工大都比較年輕,這使他們對自己的健康狀況都比較自信,即使患病也不太在乎,但實際上惡劣的居住環境還是給他們的身體造成了傷害。據統計,我國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2億人左右,其中僅建筑業農民工隊伍就達3200萬左右,占進城務工人員總數的三分之一,占從事建筑施工人員總數90%以上。可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工走入城市,他們在城市的住房問題也成了一大難題。現在城市務工的農民工大解決住房問題的方式基本如下:
1.1公共場所
許多農民工在進城后找到工作前,如沒有親朋好友可以提供可住宿的住房,而且又沒有錢可以住在旅館,那么他們也就大都住在本來為城市人設計、建造并管理的公共場所。
1.2建筑工地的工棚或未竣工建筑物內
所謂的工棚,一般是指建筑工地搭建的存放鋼筋、水泥、塑料管等建筑材料的臨時性的簡易棚子,大都是水泥瓦(石棉瓦)作頂、草席竹席擋墻,具有夏不隔熱、冬不御寒的典型特征。至于建筑工地里未竣工的建筑物,更是農民工們比較好的棲身地。
1.3雇主提供的集體宿舍里
雇主能提供集體宿舍,對農民工來說已經是比較理想的住宿條件。但此類集體宿舍受建筑成本的限制,往往是高低鋪、過道狹窄,不僅不能像城里人的住房那樣有必備空間,而且沒有了個人的隱私空間。
1.4雇主家里
住在雇主家里的一般都是家庭保姆、護工等。因為要照顧小孩、老人、病人等,一般來說雇主也就不能不讓農民工住到自己家里。
1.5城中村
所謂城中村,簡單的說就是城市中的村莊。中國的城中村,特指在城市急劇擴張中,政府行政和開發商尚未能夠征用并強拆的農民住房群。
2解決農民工城市住房問題的意義
2.1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是推進城市化、實現城鄉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城市化是我國改革開放30年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推動力,也是今后較長時期保持我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必由之路。1978年我國城鎮人口比重為17.92%,2008年達到45.68%,30年提高了個近28個百分點,成績有目共睹。但近年來,城市化進程的難度不斷加大,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民工難以留在工作地實現安居樂業,而是如同候鳥一樣往來于城市與農村,不斷的外出務工又返鄉回流。從長期來說,隨著農民工住房問題的逐步解決,可以實現勞動力素質的整體提高,有效降低生育率,減少農村人口,提高農村人均土地擁有量,最終實現城鄉協調可持續發放。
2.2解決農民工城市住房問題有利于社會穩定
在我國未來的城市化進程中,仍將有源源不斷的農民工從農村轉移到城市,民工潮將是社會一個長期存在不可避免的現象。由于農民工不能真正進入城市,大量人口依然滯留農村,農村整體貧困面貌難以改變。而且由于外出務工農民實際已不再適應農村生活,因此,當其年老時,必將面臨在城市去留兩難的尷尬境地。而且不少農民工的子女從小在城市成長,已經不具備農業生產的知識,更不會回到農村務農,這就造成大量的社會問題。如果能妥善解決農民工的住房問題,將有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有利于社會穩定。
2.3有利于提升城市競爭力
人口素質及其結構狀況是現代城市競爭力的一個典型特征。農民工和城鎮居民都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共同創造者,解決農民工的住房問題,能夠從客觀上要求他們對城市作出持續貢獻。農民工普遍特征就是特別能吃苦、對報酬的要求相對較低,他們以積極向上的勞動態度,務實進取的精神,以及他們所帶來的開放、競爭和創新的氛圍,使城市競爭力不斷上升。
3解決農民工城市住房問題的思路
農民工的城市住房問題不解決,基本生存條件就難以改善,健康、安全、發展就談不上。而解決農民工的住房問題涉及巨額資金和一系列復雜社會管理問題,在此淺談幾點解決思路。
3.1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夠的,要注意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多方面解決。要根據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條件逐步解決,當前最迫切的是為農民工提供具備基本人居條件的住所。在解決農民工住房的具體操作中,要充分考慮農民工的作息規律、地域分布特點以及經濟承受能力,避免不切實際的建設造成住房閑置。
3.2政府要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首先是城市規劃中必須給予考慮。其次,城中村改造是解決農民工城市居住問題的主要途徑,通過城中村改造,吸納更多的農民工在城市居住,緩解大量農民工進入城市的住房困難。再次,鼓勵利用閑置廠房、學校、倉庫等改建適合農民工居住的房屋。
3.3要研究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的長期政策
這包括公積金政策、廉租房政策、經濟適用房政策等,通過這些政策的調整,逐步將農民工納入城市住房政策范圍通盤考慮。
3.4放開農村宅基地等集體建設用地流轉
在中國現有土地制度框架下,中國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村集體土地只能限于耕種或村莊內公共建設,不能抵押和買賣。而恰恰在城市郊區,有大量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如果能允許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廉租房,就有可能解決農民工的定居問題。
住房問題、農民工問題都是“兩會”熱議的話題。對于如何解決好農民工的住房問題、能否妥善處理好農民工進城的定居問題,是衡量一個國家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前提之一。安居才能樂業,安居才能和諧,安居才能發展。如何讓農民工安居樂業,目前已成為我國城市化進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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