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調研報告
時間:2022-11-11 08:32:00
導語: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調研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街現有出租屋2.9萬多套,約占全區的1/5;流動人口約16萬人,約占全區的1/4,出租屋及流動人口擁有數均居全區前列。如此眾多的出租屋和大量的流動人口,使××街面臨著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會治安壓力。據××派出所近年統計分析資料顯示,歷年發生在出租屋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動人口作案比例均高居95%左右。誠如××街道辦事處歐志雄主任所說的那樣,“構建和諧平安新××,出租屋管理半天下”。加強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對搞好社會治安、維護社會穩定、抓好城市管理、促進全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決定性意義。
一、問題與現狀
(一)出租屋及流動人口基數大,工作任務重,壓力大。
據2004年統計數據顯示,××街擁有出租屋2.9萬套,約占全區出租屋總數的1/5;流動人口16萬人,約占全區流動人口總數的1/4。歷年出租屋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動人口作案比例高,街道面臨著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會治安壓力。近年來,××街黨工委、辦事處歷任領導都充分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歷屆領導班子都把加強出租屋和外來人員管理作為推動××科學管理、科學發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并取得了一定的實際效果。但由于擁有如此巨大的基數,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管理難度大,精細化管理的難度則更大。
(二)現行法律、法規,制約力度不足。
在出租屋管理上,目前實際操作上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即俗稱的政府2號令)。一方面,上述法律、法規是就城市一般意義的房屋租賃方面的規范性依據,由于種種原因,城鄉結合部街道所轄的出租屋一般為無辦理報建手續、無法取得合法的權屬證明的違章建筑,嚴格說是屬于不具備出租條件、不得出租的房屋,但現行的法律、法規對類似的出租屋無法制約。另一方面,現行法律、法規對租賃當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分別作出了相應規定,但實際工作中個別當事人不履行應當履行的義務,如“不得向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或其他批準文件和營業執照而未取得的單位出租房屋”、“在規定期內依法申報、繳納房屋租賃相應稅款”等義務時,由于取證困難等原因,導致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罰則難以執行、兌現。
(三)管理資源不足,管理難以到位。
鑒于目前街道的運行體制,街道所掌握的人、財、物等資源十分有限,而出租屋的管理資源就更加缺乏。如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每200套出租屋配備一名出租屋管理員的規定,目前××街雖然配備了150名出租屋管理員,就2004年統計2.9萬套出租屋數似乎已經滿足了規定要求。但由于街道的安監、打假等部門人手不足被抽調了部分,150名出租屋管理員中實際從事出租屋管理的只有100人左右。加上2.9萬套的數據是2004年的統計數,隨著近年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市城市中心東移步伐的加快,城中村出租屋市場日益看好,一些屋主將原來的2-3層房屋拆掉改建為6-7層的房屋,有的甚至改建為9層;原來6-7層的也加建至9層;有的為了更好適應租賃市場的需求,在原來每套2居室的基礎上改建為1居室,據粗略估算,全街實有出租屋數將比2004年統計數增加30%以上,達到3.8萬套。以每200套出租屋配備1名管理員的標準,應配備190-200名出租屋管理員,才符合標準要求。由于人手不足,管理難以到位
(四)管理機制落后,管理缺乏有效性。
據調查,目前××街出租屋管理方式既有由屋主本人自行管理的傳統管理模式,也有將相鄰若干棟房屋圍起來,由出租屋主聯合管理的“圍院式”管理模式,近年還培育推廣出一種由專業物業管理公司接受屋主委托經營管理的“托管式”管理模式。目前,三種管理模式中,由屋主自行管理的傳統管理模式仍占大頭,約占出租屋總數的70%左右;“圍院式”管理模式和“托管式”管理模式都是近年推廣的新模式,分別占出租屋總數的10%和20%左右。比較三種管理模式,屋主自行管理的傳統管理模式由于管理分散以及招租手段比較落后,一方面是容易失控、引發的消防安全隱患以及治安、衛生問題較突出;另一方面出租率普遍較低,屋主收益保障系數不高,因此稅費收繳難度也較大。“圍院式”管理模式較之傳統管理模式具一定的先進性,也較好地解決了治安、衛生等問題,但總體上仍以屋主自行管理為基礎,消防安全等隱患仍無法得到有效解決。“托管式”管理模式則相對較好。經試行四年多,專業經營公司根據出租規定對受托的出租屋室內外進行統一整飾、環境改造、實行連片開發、加裝電子門禁、閉路電視監控、封閉式管理、安排專人24小時管理、保潔以及值班巡邏、網上招租信息等,出租率基本維持在95%以上,比屋主自行管理提高了10-20%,租金比原來提高了50-70%;出租屋整治合格率、消防整改合格率、入住人員信息資料登記率均為100%;刑事發案率連續數年始終保持“零”記錄。基本實現了“政府放心、屋主舒心、租客安心、經營者開心”和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同步發展的多贏目的。“托管式”管理模式曾在全市出租屋管理工作會議上作過介紹,引起市有關領導和市出租屋管理領導小組的重視,被確定為市的出租屋管理服務示范點。遺憾的是,目前納入托管式管理的出租屋僅有5000多套,只占全街出租屋總數的1/6左右。
二、對策與措施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出租屋及流動人員管理。
保一方平安,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各級政府的政治責任,更是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加強社會公共管理、服務的重頭戲。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是街道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城鄉結合部的街道,由于出租屋及流動人口基數大的特點,加強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是維護社會政治、經濟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城市管理,促進全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基礎。因此,要加以高度重視,將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納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積極探索適合城中村出租屋管理的方式、方法,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切實加強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
(二)精心組織開展“洗樓”行動,摸清底數,為加強出租屋及人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為全面掌握全街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的底數,保證信息“完整、準確”,××街將“洗樓”行動作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自選動作,從今年的2月起至6月共5個月時間,對全街范圍內的出租屋展開地毯式的清查,力爭實現出租屋信息錄入率達到100%,流動人口信息登記錄入率達到95%以上,與房屋出租人治安責任保證書簽訂率達到100%,徹底摸清全街出租屋和流動人口底數,為進一步加強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管理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為確保“洗樓”行動順利開展,街道制定了具體的工作實施計劃,以社區為主體組建16個核查工作小組,明確各社區居委會主任、出租屋管理工作站站長、警務室負責人為核查第一責任人。將出租屋的消防、治安、流動人員信息逐一核查,發現錯誤或已變更的信息,及時在信息系統和文字檔案中修改或注銷;對新登記的出租屋,分別填寫××市《出租屋棟(套)情況表》、《流動人員信息登記表》,并將有關數據錄入信息系統。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當場教育承租人改進;隱患嚴重的開出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作出整改。根據“洗樓”獲取的新數據逐戶登記造冊,完善分類分級管理的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強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水平。
(三)進一步加大“托管式”管理模式的推廣力度,引導更多出租屋納入有序管理。
“托管式”管理模式是實踐證明是最適合當前城中村出租屋管理工作實際,最具推廣價值的出租屋管理模式。為進一步有組織、有計劃地引導“城中村”出租屋從分散性經營管理向專業化、規范化的托管式經營管理模式過渡,××街從2007年初起在全街范圍內宣傳推廣“托管式”管理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建立起“政府指導、政策扶持、市場運作、監管到位”的“城中村”出租屋經營管理的新格局。但“托管式”管理模式畢竟是近年才培育出的新型管理模式,如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樣,人們對它的認識需要一個過程。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推廣工作力度。如通過有關新聞媒體向社會做好廣泛的宣傳工作,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相應的廣告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通過各村公司、社區居委會配合做好所屬干部、群眾的宣傳發動工作,引導干部群眾加深對“托管式”管理模式的經營管理方式以及實際效果的理解和認識,為順利推進“托管式”管理模式營造良好氛圍,為其正常運作奠定良好基礎。
(四)加強指導,政策扶持。
出租屋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性、政策性都很強的社會系統工程,工作難度大,街道工作壓力大、任務重,同時還牽涉到租賃各方的經濟利益。政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指導,將出租屋管理工作納入政府日常工作,經常研究分析出租屋管理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定期組織開展經驗交流,總結、推廣、宣傳先進工作經驗,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針對城中村出租屋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出臺更具指導性、操作性的管理規定、辦法。對于出租屋數量大、流動人口多的街道,在定員編制上實行政策傾斜,適當增加若干事業編制,并適當劃撥辦公經費,為精細化管理、服務提供政策保障。
- 上一篇:室內設計與空間環境研究論文
- 下一篇:人口城市化現狀情況調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