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環衛及建筑市場管理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25 0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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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環衛及建筑市場管理調研報告

隨著城市化發展步伐的加快,我縣縣城建成區面積逐年擴大,城市基礎設施和服務配套功能不斷完善,城市管理機構日趨健全,綠化、亮化設施建設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但距建設成為具有現代化氣息邊境旅游小城市的目標仍有差距,需要不斷借鑒內地先進縣(區)的發展的模式和管理方式,并加大資金投入和加強隊伍建設。現將我縣城市環境衛生及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城市環境衛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設局環衛站和城建監察大隊負責。環衛站有在職在編職工19人,聘用臨時工5人,并成立城衛服務部,實行企業化運作,聘用清掃、清運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對縣城建成區的綠化、亮化和環境衛生進行管理;城建監察大隊有在職在編監察員7人,聘用臨時協管員15人,主要對城市建設專業規劃管理、市政設施營運安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進行監察,負責整治市容市貌,占道經營、車輛亂停亂放等。

二、主要問題

(一)城市管理人員不夠,工人工資待遇不保障。

由于在職在編人員遠遠滿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經請示縣人民政府批準,招用了82名臨時工人(男職工34名,女職工48名),其中環衛站6名(女職工3名),城衛服務部61名(女職工44名),城建監察大隊15名(女職工1名)。因縣財政困難,城衛服務部每名臨時工財政撥付工資僅520元/人·月,城衛服務部補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資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遠遠達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資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開支難以保證,致使管理隊伍不穩定。根據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發生勞動關系的用工方必須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且必須交納五項保險(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辦此事,并根據相關規定作出罰款要求。經核算,男職工每人每月應交納各項保險客為495.224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63.004元,個人應負擔132.22元);女職工每人每月應交納五項保額為507.224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75.024元,個人應負擔132.22元);每年僅保險一項支出就達506097.972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72820.212元,個人負擔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資過低,難以承擔個人應繳部分,因此,適當提高工人工資和解決五項社會保險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資金投入不夠,相應裝備不保障。

一是城衛服務部收集、裝運城市生活垃圾的裝備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輪車收集,用拖拉機、農用車清運,導致收集不及時,清運不干凈,甚至因清運過程中裝車不封閉,到處潑灑而導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區沒有設立垃圾集中處理點(垃圾中轉站),清運車輛全城流動收集清運,不但清運不及時,且發生大量燃油費,加之未通過擠壓處理的垃圾體積大,運輸困難,運往垃圾處理場后堆放占地面積大,難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資金來清推垃圾處理場才能保障連續堆放;三是城衛服務部雖實行企業化運作,但實行有償清運的收費標準過低(2007年4月已廢止,新的收費標準請示未批準),每年收取的垃圾清運費僅257840元,各種補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資、車輛燃油、設備維修需開支561529元,城衛服務部無力改進裝備和提高工人工資待遇;四是旱季綠化苗木萎死嚴重,現有的一輛灑水車因使用年限過長,難于保證正常作業,加之城市綠地面積成倍增加,新實施的綠化帶較多,旱季因澆水不夠而旱死的綠化苗木較多,出現連年補苗,連年死苗的現象。五是路燈線路老化嚴重,大量原裝老式路燈仍在使用,全城約7000米(農貿市場至白糖廠路段兩邊)路燈線路風化、氧化嚴重,各種廣告燈、牌搭接路燈線路加重負荷,斷線、燒線連連發生,老式路燈耗電高、壽命短、維修費用高,部分路段時有局部停電、熄燈現象出現;六是沒有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建設停車場,部分商業集中地段和農貿市場、學校、醫院等車、人集中地點沒有停車場,街道施畫的臨時停車泊位十分有限,難以滿足日漸增加的車輛停放需求,車輛亂停亂放現象仍然難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設施集中的地方沒有安裝電子攝像設施,夜間監察難以取證,大量環衛、綠化、路燈設施被盜和受損。

(三)城市公共配套設施建設不夠,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無景,有路無燈的現象。

環城路、帕當路、城東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實施綠化和安裝路燈。經測算:實施環城路、帕當路亮化工程,需安裝路燈158盞(含線路),需資金53萬元(其中環城路需安裝路燈84盞,需資金29.4萬元;帕當路需安裝路燈74盞,需資金23.68萬元);實施城東路烈士墓至白糖廠段和帕當路環島至帕當一組路段綠化工程需投入資金31.5萬元(其中實施帕當路綠化帶總面積2604m2,需資金11.7萬元;城東路種植行道樹2144.6m,需行道樹716株,需資金19.8萬元)。

(四)框架結構房屋設計含鋼量偏大,建筑工程造價偏高

2003年以來我縣采用了新的計價程序,2005年國家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的進一步投入,將該費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價,具體取費標準是由人工費和機械費的18.75%計取,稅金也上調了3個百分點,2008年1月1日起執行的新人工綜合工日單價由原來的27.72元/工日調整為34.77元/工日,造價也隨之上調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設計采用國家新規范《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其附錄a中我國主要城鎮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設計地震分組之規定,××縣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30g。為提高我縣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國家對建筑設計相關規范的修改,從2001年后我縣全面實行2001版新規范,在1989版老規范基礎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鋼量,一棟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鋼量也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隨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縣地處邊疆,鋼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須從省城運來,由于思瀾公路的擴建、油價的上漲等導致鋼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節節飆升,我縣的工程造價又一直未嚴格實行統一管理,從而造成了我縣建筑工程造價有所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積極向縣委、政府、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爭取成立城建監察局和公共事業管理局為縣建設局下屬的副科級二級局,通過提升機構檔次來增加人員編制,解決城市管理人員不夠和工資待遇低的問題,并將工人工資和五項保險納入財政預算(其中城建監察局將規劃中隊、市容中隊、城建中隊全體人員納入核定編制;公共事業管理局將環衛站、

城衛服務部全體人員納入核定編制)。

(二)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合理規劃出垃圾中轉站和停車場建設地點,積極爭取劃撥建設用地,結合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項目的上報實施,積極爭取實施垃圾中轉站建設項目(約需建設資金100多萬元),并多方籌措資金購置2輛封閉式垃圾清運車和1輛灑水車,在城區街道生活垃圾集中點設置垃圾臨時堆放貨箱,在綠化帶上鋪設旱季澆水管網。注冊成立物業服務公司為環衛站下屬企業,組建30—50畝的綠化苗木基地,保證城市綠化用苗的供給。

(三)加強與公安交警、運政部門的協調配合,理順城市公共客運,車輛亂停亂放,非法營運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靈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縣人大通過的城市公交車輛管理辦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運收費辦法》于2007年4月到期后,通過市場調查和走訪附近縣(區),提出新的收費辦法和標準上報物價部門,盡快召開聽證會,確定新的收費辦法和標準,并擴大清運范圍,把農貿市場、新開發區及城鄉結合部部分農村納入城市保潔范圍,逐步規范城市生活垃圾清運管理工作。

(五)由政府牽頭并聯合相關部門控制好建筑材料價格。

(六)根據《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云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切實加強工程造價統一管理的通知》精神,嚴格按照《通知》上的條例對我縣的造價市場進行管理,控制好我縣的工程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