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企業(yè)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時間:2022-07-02 10: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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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企業(yè)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根據縣消委會關于印發(fā)《深化“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自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在開展小生產企業(yè)安全專項整治,為抓好工作落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摸清小生產企業(yè)場所底數和消防安全狀況,集中整治一批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集中采取一批針對性物防技防措施,集中開展一系列消防宣傳,集中培訓一批從業(yè)人員,明確和落實小生產企業(yè)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礎建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切實提高小生產企業(yè)場所火災防控水平,保持小生產企業(yè)火災形勢穩(wěn)定。

二、整治對象

小生產加工企業(yè):生產車間員工100人以下的服裝、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紡織、印染、印刷等密集型小生產加工作坊。

三、整治重點

(一)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場所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所有從業(yè)人員達到會報火警,會檢查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四會”要求。

(二)場所用房符合安全標準。禁止在車庫、可燃夾芯彩鋼板房、違法建設及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建筑設置“九小”場所;住宅樓不得違法儲存和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

(三)合用場所設置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建筑,廠房、倉庫和地下建筑設置合用場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應當完全分隔,并分別設置獨立的疏散設施;確實無法完全分隔的,應符合《省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治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

(四)消防車通道符合要求。消防車通道劃有明顯標線標志;嚴禁在消防車通道停放車輛和設置影響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暢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無鎖閉、封堵、占用等現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開門,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響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嚴禁設置影響逃生、救援的封閉式金屬柵欄、廣告牌等設施。

(六)裝飾裝修使用安全材料。吊頂和隔墻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不得違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夾芯板等)裝修。

(七)消防器材設施完好有效。按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設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八)電氣設置符合安全標準。電氣線路的設計和安裝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電氣線路明敷時應穿管保護;電氣線路、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不得安裝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上。

(九)用火用電安全規(guī)范。不得擅自拉接臨時線路、管路;不得在廚房以外使用或者放置液化石油氣罐、可燃液體;動火、電焊、氣焊,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十)電動自行車停放符合要求。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內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電。

(十一)從業(yè)人員消防培訓到位。所有從業(yè)人員應當參加消防培訓,掌握基本消防常識,達到“四會”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實施協同排查,加大查處力度。堅持以鄉(xiāng)鎮(zhèn)政府屬地負責為主,對排查過程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逐個督促落實整改并及時抄送當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對確實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隱患問題突出的場所,書面抄送有關執(zhí)法部門進行督促整改落實。對構成重大火災隱患或區(qū)域性隱患問題突出的,將上報縣人民政府掛牌督辦。

(二)實行“六個一律”措施。即在居住建筑設置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yè);合用性質的“九小”場所違規(guī)住人的,一律予以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一律依法查封;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的,一律依法處罰;車輛停放占用消防車通道的,一律強制拖離;從業(yè)人員上崗前一律組織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

(三)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開展消防知識宣傳,組織小生產加工企業(yè)場所從業(yè)人員開展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掌握“會報警、會疏散、小火會用滅火器、大火會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5月10日前)。制定可行工作方案,確定工作目標及工作重點,召開動員會議,對工作進行部署安排,明確參與排查整治的具體責任人員,明確排查內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5月11日至5月25日)。按照文件要求進行排查,摸清小生產加工企業(yè)場所底數和消防安全現狀,建立相關臺賬,對發(fā)現的隱患問題,督促企業(yè)及時整改。

(三)總結上報(5月26日至5月31日)。對專項整治進行認真梳理總結,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改進工作措施,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工作機制。

(一)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認清小生產加工企業(yè)場所面臨的消防安全嚴峻形勢,將此次專項整治作為預防工業(yè)企業(yè)火災事故特別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動員部署,壓實工作責任,狠抓工作落實。

(二)力求整治實效。及時與屬地各鄉(xiāng)(鎮(zhèn))場、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互通、部門聯合執(zhí)法等機制,切實發(fā)揮條塊兩方面優(yōu)勢,形成整治合力。嚴禁搞形式、走過場,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三)強化督導問責。按照企業(yè)主體責任、鄉(xiāng)鎮(zhèn)場屬地管理責任要求,適時對鄉(xiāng)鎮(zhèn)場、工業(yè)園區(qū)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同時,要將專項整治情況納入工業(yè)企業(yè)管理年度考評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