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企業反腐倡廉建設思考

時間:2022-10-12 09:17:00

導語:糧食企業反腐倡廉建設思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糧食企業反腐倡廉建設思考

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中紀委十七屆二次全會明確提出,“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我們要深刻理解黨的十七大精神和黨中央的工作部署,結合國有糧食企業實際,認真總結經驗,堅持改革創新,完善思路措施,努力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不斷建立健全國有糧食企業懲防體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一、通過深化改革,形成國有糧食企業內部制衡

實現權力的科學配置,形成內在的相互制衡,是防止權力失控的根本途徑。

1、加快股份制改革。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加快國有糧食企業股份制改革,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是做大做強國有糧食企業的必由之路。

2、完善企業內部制衡。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規范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權利和職責,在公司內部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圍繞國有糧食企業的用人權、財權、物權和事權,從操作層面上實行適度集權、合理授權和分級管理,完善企業內部制衡體系,防止權力濫用。

3、發揮黨組織的作用。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支持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企業內部推行競爭上崗,能者上,不能者下,建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

二、不斷強化教育,筑牢國有糧食企業道德防線

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牢固樹立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是抵御和防止腐敗的堅實基礎。

1、突出教育對象。堅持以企業領導人員和有業務處置權的重要崗位人員為重點。堅持教育與管理、自律與他律相結合,利用廉政黨課、集中學習、專題培訓、電化教育等方式,不斷增強法律意識、紀律意識和廉潔意識。改進教育方式,創新工作載體和活動方式,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貼近工作實際,更加及時鮮活、具體實在、長效管用。

2、努力規范職業道德。大力加強作風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結合貫徹落實《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建立健全具有時代特征、符合崗位要求、易記能做、便于考核的職業道德規范。堅持不懈,循序漸進,逐步深化職業道德意識,促進職業道德養成。

3、積極倡導廉潔文化。加強國有糧食企業廉潔文化建設,積極培育以“廉潔從業,誠信守法,行為規范,道德高尚”為核心的企業廉潔文化理念,把企業廉潔文化作為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融入企業管理,在思想上筑牢堤防、在行動上廉潔自律,形成良好廉潔氛圍。

三、實行人本化管理,健全國有糧食企業激勵機制

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人員管理辦法,提高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人本化管理水平,是抑制腐敗誘因的重要條件。注重把對人的管理作為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內容和決定因素,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從精神和物質上為預防腐敗提供保障。

1、從精神方面為預防腐敗提供激勵保障。既要注重激勵機制的內在因素,運用企業的發展和成就激勵員工,還要將實現員工自身價值與企業發展前景緊密聯系起來。

2、從物質方面為預防腐敗提供物質保障。完善國有糧食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全面實行年度經營業績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責任制,建立健全國有糧食企業經營者的有效激勵和約束機制。規范國有糧食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制度,理順分配關系,合理確定企業領導人員薪酬與職工工資水平的比例。

3、同步并舉實行激勵與約束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激勵與約束有機結合的預防腐敗保障作用,在強化監督約束權力運行,規范員工從業行為的同時,實行激勵與約束同步并舉的“雙輪驅動”。

四、加強制度建設,規范國有糧食企業運行機制

用完善的制度規范權力運行,用嚴格的程序規范從業行為,是減少腐敗幾率的保證條件。要通過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國有糧食企業的制度體系,發揮制度防腐的作用。

1、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制度建設要系統、切實可行、有效管用,提高制度的科學性,強化系統制約。要建立健全決策制度,健全完善并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規定,加強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深化廠務公開;要完善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大宗糧食的收購和輪換必須掛牌招標和拍賣,資產租賃操作必須公開招租和公開競價,嚴禁個人說了算,嚴防暗箱操作,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控制經營風險;要完善財務內控機制,嚴格執行《會計法》,杜絕做假賬,完善企業預決算管理、會計核算監督、財務動態監測、國有產權管理、大額資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要規范職務消費行為,完善收入分配、薪酬管理等制度,探索科學合理的股權、期權激勵辦法,促進國有糧食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

2、完善權力運行程序。推進權力運行程序的制度化,增強制度的程序性,強化規范制約。對于企業重要經營管理活動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產權交易、資本運營、投資決策、營銷采購、財務資金、選人用人等重要事項的權力運作,要力求規程具體、程序嚴謹、罰則分明,在制度設計上盡量減少不確定性或自由裁量寬泛的弊端,不給腐敗現象滋生留下空間。用責任落實制度,增強制度執行的公開與透明度,加強檢查和懲處違規行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強化剛性制約。

3、加強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對企業領導人員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特別是執行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和遵守“七個不準”的情況每年進行一次集中檢查,把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情況納入企業黨風建設目標考核,作為企業領導人員考察、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據。

五、通過有效監督,遏制國有糧食企業腐敗可能

切實加強監督,是減少腐敗機會、有效預防腐敗的關鍵所在。國有糧食企業要注重把監督融入企業經營管理,作為管理的重要環節,針對權力運作的關鍵部位,重點對制度落實情況實施有效監督。

1、發揮監督的控制與糾錯功能,減少腐敗的機會。通過對用權行為重點的監督檢查,推動決策和執行環節的權力規范運作,形成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束權的工作機制。建立報告制度,加強國有糧食企業重大事項及財務狀況的監督,使主管部門能及時掌握企業重大事項及財務狀況。建立通報制度,及時糾正不合規問題,修訂完善制度規定,維護規章的嚴肅性,增強制度的執行力。完善廠務公開制度,增強企業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接受各方面的監督,落實職工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2、發揮監督的約束和防范功能,對腐敗形成遏制。要堅持把監督滲透到企業改革發展各個階段和生產經營的關鍵環節,與企業管理體系相融合,依靠有序管理和有效監督,有效約束違規違紀現象。在當前,著重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監督:一是嚴格執行大型國有糧食企業產權不向企業管理層轉讓的規定,規范中小型國有糧食企業管理層收購行為;二是國有糧食企業嚴格執行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價格收購政策,防止在種糧補貼中弄虛作假,損害農民利益;三是防止擅自動用各級儲備糧,拒不執行或擅自改變各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輪換計劃和動用命令,影響國家宏觀調控,或在糧食統計工作中虛報庫存,套取國家財政補貼的行為;四是在國有糧食企業重組改制過程中,防止不落實中央有關政策規定,挪用、侵占分流職工生活費、安置費,損害職工合法權益,中飽私囊侵吞國家或企業資產;五是國有糧食企業領導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同業經營或關聯交易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獲取非法利益,或為配偶、子女、親屬等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3、發揮監督的懲戒和警示功能,對腐敗形成威懾。嚴肅查處國有糧食企業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查辦在企業重組改制、產權交易、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中隱匿、私分、侵占、轉移國有資產的案件,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違規交易、以權謀私、非法獲利等侵害國家、企業利益和職工權益的案件,切實做到違者必究,對腐敗形成威懾力。

六、加強風險預測,提高國有糧食企業風險防范

提高風險預測水平,是提高有效預防腐敗能力的重要標志。國有糧食企業要注重把防范腐敗風險納入企業風險管理之中,建立預警防范機制,增強有效預防腐敗的主動性和預見性,降低反腐敗成本。

1、加強組織領導。企業領導帶頭遵守和執行制度,樹立“制度為上”的意識,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嚴格按制度辦事,做到有章必循,違章必究。建立廉潔約談制度,對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扯袖子、早打招呼,使反腐倡廉工作逐步從亡羊補牢轉向未雨綢繆,實現對腐敗問題的超前防范,消除和減少企業改革發展中的消極因素和不利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2、加強效能監察。充分發揮效能監察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監督作用。針對生產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效益、效率、質量、安全等問題,圍繞基建項目、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營銷采購、安全生產等開展效能監察,促進企業反腐倡廉工作與經營管理工作全面融合。

3、運用監督結果。要使監督檢查切實有效,防范未然,必須將監督結果同獎懲和追究掛鉤,做到執紀必嚴、違者必究,追究到位、懲戒有力,發揮懲處的治本功能,擴大監督效果,達到預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