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中層干部交流
時間:2022-09-23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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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市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機關中層干部交流工作,激發機關中層干部隊伍活力,進一步盤活、用好機關中層干部資源,充分發揮機關中層干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效能。
一是構建鍛煉平臺,進行“培養交流”。為了解決機關中層干部崗位交流跨度小,經歷、社會閱歷單一和工作經驗缺乏等問題,采用大規模選派掛職鍛煉的方式,最大范圍的對市、鎮機關培養潛力大、各方面素質比較好的優秀年輕干部進行培養性交流,讓他們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線摔打磨煉、增長才干。2005年初,經過各單位民主推薦和組織部門挑選,組建四支隊伍,選派88名同志,下派到工業園區、濱江新區、街道社區以及經濟薄弱村進行掛職鍛煉。至**年底,為園區引進20多個外資民資項目,投資額2300多萬元;為經濟薄弱村扶持特色農業項目20多個,落實幫扶資金700余萬元,較好的實現了交流鍛煉干部與促進經濟發展的互動雙贏。
二是引入競爭機制,進行“競崗交流”。著眼于解決機關中層干部工作動力不足、進出口不暢、年齡老化的問題,積極推行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先后出臺了《**市黨政機關中層干部競爭上崗暫行辦法》、《**市事業單位競爭上崗暫行辦法》、《**市市級機關部分中層職位跨部門公開競崗實施辦法》,規定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除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競崗的職位、涉及國家安全和重要機密的職位、任職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以外,都應通過競爭上崗方式確定人選;在競崗運作的機制上注重明確中層干部、中層職位及其相應的權力、職責,強調人崗相適原則,確保競爭結果實現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最佳結合;在參與競崗對象的范圍上不唯臺階,不唯資歷,打破了論資排輩的傳統觀念,同時通過施行聘任制,放寬人員身份性質,進一步拓寬競崗對象范圍,擴大組織部門選人視野;在競崗形式的選擇上堅持從實際出發,以“適時、適量、適合,調優、配強”為原則,積極推行缺額競爭上崗、全員競爭上崗、跨部門公開競崗等形式,使人才資源在競爭中合理流動,不斷得到優化配置。自1999年以來,共拿出625個職位,4335人參與競爭,618人通過競爭后上崗,其中缺額競爭上崗人員106名,全員競爭上崗人員491名,跨部門公開競爭上崗人員21名。
三規定任職年限,進行“任期交流”。參照領導干部任期制的相關規定,提出機關中層干部凡在同一單位同一職位任職滿10年的必須實行輪崗;在管理人、財、物或具有行政執法、行政審批權的科室(部門)任正職滿5年或正副職相加滿10年的中層干部,有計劃地實行輪崗,打破了中層干部崗位終身制,解決了“一崗定終身”、“不是提拔就不流動”的問題。同時規定凡中層正職男滿54周歲、女滿52周歲,中層副職男滿53周歲、女滿51周歲的,一般應在當年免去(解聘)現職,轉任同級非領導職務,從而空出職位,使優秀的年輕干部及時得到合適的崗位鍛煉成長。四是實施民主評議,進行“強制交流”。針對中層干部任職后自我放松、不思進取,任職前后判若兩人等問題,積極推行民主評議干部制度,構建中層干部民意“否決”機制。合理確定參與評議的人員范圍。以中層干部所在單位領導、本科室同事以及服務對象代表為評議主體,對“不稱職”率達20%的,進行交流或降職。自2003年以來,共對32位中層干部進行了調整,進一步激發了機關中層干部的危機感、緊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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