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細化管理行動方案

時間:2022-10-11 03: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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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細化管理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縣城市精細化管理實施方案》,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根據《省城市品質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2年)以及省市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城市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建設高品質精致城市的總體目標,重點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堵點、難點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內涵品位,優化城市發展環境,努力實現城市管理“全國有影響、全省有位次、全市創一流”的奮斗目標,為奮力譜寫新時代“生態美、百姓富、實力強”的高質量轉型發展新篇章奠定堅實基礎。

二、重點任務

深入開展“2021年城市建設管理提質年”,堅持用繡花功夫管理城市,精準方略建設城市,開展“城市精細化管理十大專項行動”。

(一)“兩下兩進兩拆”整治行動

1.管線下地和廣告下墻。清理空中“蜘蛛網”,城區所有公共空間設置的弱電線路、電力電纜全部入地,各類架桿表箱進行合并集中設置;限期整治有礙市容的配電箱、變壓器、各類通信通訊信號柜箱體,能入地的全部入地,該合并的全部合并,確保市容整潔,道路暢通。全面清理清除樓體立面各類雜亂設置的廣告牌匾、招牌標識、燈箱道旗等,做到違法設置清除下墻、雜亂設置清除下墻、一店多牌清除下墻、安全隱患清除下墻、亂貼亂掛清除下墻、影響市容清除下墻;規范整治門頭牌匾、燈體裝飾等,確保樓體建筑干凈整潔,大方得體,規范有序。對縣城規劃區內,特別是公園、廣場、商場、學校、主次干道兩側、高速路出入口、縣城出入口的建筑施工圍擋,要統一顏色(灰色國標色卡SB05-1426-2001)、統一高度、統一材質標準。(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工科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縣融媒體中心、縣供電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信公司)

2.停車進庫進位。科學編制城區停車場專項規劃,長遠規劃停車場(庫),徹底解決城區內“停車難”問題。在確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結合實際,科學合理設置城區主次干道停車位,最大限度增加停車位。拆除違規設置的停車障礙物。今年推進5個老舊小區停車泊位擴容建設,引進社會資本新建改建停車場4個,新增停車位450個。推動沿街臨路機關單位將富裕車位向社會開放,最大程度滿足社會車輛停放。(牽頭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縣交警大隊、新城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縣社區服務中心)

3.拆除違建和圍墻。以“拆違”為先導,依據《城鄉規劃法》等有關規定,集中整治縣城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居民違規自建房、部分綜合樓超建面積等違規建筑;整治在街道、巷道、廣場、市場、車站及單元樓頂違規建設的商亭、彩鋼房、活動板房、遮陽棚臨時建筑或其它設施;整治主干道、河堤、河道沿線、環景點、城鄉結合部的違規建筑、殘墻斷壁、廢棄建筑。徹底消除縣城規劃區內居民違規自建房、部分綜合樓超建面積等違規建筑;徹底拆除街道、巷道、廣場、市場、車站及單元樓頂的商亭、彩鋼房、活動板房等違規臨時建筑或其他設施;徹底拆除主干道、河堤、河道沿線、環景點、城鄉結合部的違規建筑、殘墻斷壁、廢棄建筑,達到道路暢通、拆違透綠、環境整潔。按照景觀協調和安全管理的原則,臨街圍墻宜拆則拆、宜留則留、宜改則改,拆除城區臨街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的圍墻(圍欄、圍擋)。拆除城市公共建筑區域的封閉式圍墻,對所拆除單位或居民區等區域的圍墻要做好內部景觀與外部景觀的銜接設計,不能拆除的可將封閉式圍墻改造成通透式圍墻,透出內部綠地景觀,達到城區建筑立面整潔美觀、特色鮮明、風格協調。(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責任單位:新城鎮人民政府、縣社區服務中心、縣水利局、縣公安局、臨街各單位)

(二)城市市容市貌整治行動

整治城區早點夜市、游商游販、臨街門店違反“門前五包”規定、占道經營和馬路市場等行為,整治城區臨街施工現場亂堆亂放以及在城區道路兩側堆放砂石料和其他物料行為,整治揚塵污染,加大建筑工地渣土車輛整治力度,確保無帶泥上路、拋灑滴漏現象發生,消除城市臟亂差,確保市容市貌整潔有序。加強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安全隱患排查,限期限時解決路面破損、坑洼不平、井蓋缺失、污水滿溢等問題,保持城市道路無缺損、無沉陷,人行步道鋪砌平整、無松動、無破損,切實消除道路設施安全隱患,保障群眾腳下安全。加強對城市照明設施巡查維護,及時修復燈桿傾斜、路燈損壞、燈泡缺失、配電箱損壞等問題,加大因極端天氣導致路燈短路、破損等問題的巡查維修力度,提高道路照明設施亮燈率,點亮城市街頭巷尾,保障群眾夜間出行安全。(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縣民政局、縣衛體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融媒體中心、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信公司、縣郵政公司、縣供電公司)

(三)城市環境衛生提標整治行動

加強廣場、公園、背街小巷、老舊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高速路口等區域環境治理,解決垃圾亂扔、污水亂倒、沿路兩側亂堆(柴草堆、土堆、糞堆)等問題;排查整治垃圾場(點)、公廁,以及農貿市場、養殖場、屠宰場等周邊環境衛生問題,消除病毒細菌滋生、交叉污染等隱患,提高城市公共衛生水平。整治建筑垃圾亂傾倒行為,要求生活垃圾定時清運、日產日清、密閉運輸、無害處理;合理配置環衛資源,強化城區農貿市場、超市商場、娛樂場所和餐飲服務業等重點部位垃圾管理;抓好城區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分類處置,實現全覆蓋;定期對城區道路進行灑水沖洗降塵作業,保持城市環境衛生干凈整潔;要全面清理縣城段河道、河堤沿線垃圾亂倒亂扔,水面垃圾漂浮,建筑物墻面亂涂亂畫,防護、保潔、亮化、公共衛生間設施損壞、有異味,綠化帶花草樹木不全、隨意采折等問題。(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新城鎮人民政府、縣社區服務中心、縣水利局、縣植樹綠化服務中心、北高速聞垣路段中心)

(四)城市更新整治行動

持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2021年棚戶區改造,開工建設安置房1058套。加快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步伐,啟動8個綜合小區及道路改造。完成5個小區的節能改造。完成七一西路、舜王南大街、電力路和人民路1.1萬平方米人行道改造。實施濱河東路(友誼路-安子嶺)3.3公里排水防澇工程。實施城區新城大街、公園路、歷山路、七一路等路段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工程17公里。改造東環路和友誼路路燈190盞。對東環路、七一西路、電力路、濱河東道和八一路路段的綠化進行提檔升級更新改造。(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社區服務中心、新城鎮人民政府等有關單位)

(五)創優城市交通環境整治行動

開展文明交通勸導和規范執法,在人行道劃設停車位,安裝隔離樁。加大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秩序管理力度,補齊城區交通秩序短板弱項,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文明出行意識,使城區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以上。重點整治小型機動車亂停亂放、占用公交車位、人行道(施劃的停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等;小型機動車闖紅燈、隨意停車、隨意調頭、不禮讓行人、駕乘人員不按規定系安全帶、并排停放、隨意拋物、長時間占用停車位等;大型物流貨車、渣土車、垃圾車及鏟車、鉤機、裝載機等大型施工機械在城區道路兩側與人行道隨意停放;利用車輛擺攤設點銷售物品;待銷售(包括二手車)車輛占用道路或停車位;各類車輛闖禁行、闖限行、冒黑煙、拋灑等;二輪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亂停亂放等;二輪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隨意停車等;騎乘摩托車、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等;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闖紅燈、亂停亂放、隨意停車等;酒(醉)駕、無證、無牌、飆車、飛車等。(牽頭單位:縣交警大隊,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

(六)城市餐飲業污染整治行動

開展亂倒餐廚垃圾環境大整治活動,加強餐飲業污染管控;對城區燒烤進行嚴格管控,嚴禁使用木炭、煤炭燒烤爐具,城區所有飯店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確保油煙達標排放。(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七)城市噪聲污染整治行動

加強城市噪聲專項整治,以整治醫院、居民生活區及周邊噪聲污染治理為重點,重點整治影響居民和校園周邊正常生活、學習和休息的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土石方運輸、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設和工業企業生產等產生的噪聲。(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分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公安局)

(八)城市文明養犬整治行動

加強城市犬類管理,全面規范市民養犬行為。集中整治居民無證私養家養寵物在街道、河道及公共場所亂竄、亂放、亂拉等問題;嚴厲打擊違規養犬、隨意遛犬、犬只隨處便溺等行為,避免大型犬、流浪犬傷人和犬吠擾民等現象;居民攜帶寵物出戶的,應當配備牽引帶和清潔用具,并定期進行狂犬病防疫,違者按《市養犬管理規定》予以處罰。(牽頭單位:縣公安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畜牧獸醫發展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衛體局)

(九)城區校園周邊環境整治行動

規范城區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明確工作職責,強化協同管理,及時排查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加強城區校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協調宣傳工作;整治校園周邊違規擺攤設點、車輛亂停亂放、消防安全隱患、網吧娛樂經營、噪聲污染治理、餐飲衛生監管、攤點食品安全、治安秩序管理,有效治理校園及周邊各種社會亂象,切實消除校園及周邊各類安全隱患,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切實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推進高質量的“平安校園”創建,確保校園周邊外部環境井然有序。(牽頭單位:縣委政法委,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司法局、縣住建局、縣交警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文旅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縣衛體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

(十)文明街(路)創建提升行動

以鞏固提升省級文明縣城創建成果為抓手,聚焦城市精細化管理,積極開展“文明街(路)創建”提升行動。

1.交通嚴管示范路(人民路)。嚴禁各類大型貨車及渣土車行駛,引導非機動車與機動車有序停放,對亂停亂放不聽勸阻車輛予以強行拖離,保持交通護欄干凈整潔,護欄廣告無破損;做好衛生清掃保潔管理,嚴禁小商小販違章占道私設攤點,嚴禁未經批準擅自開挖道路與懸掛橫幅標語等行為,確保路面干凈、市容整潔。(牽頭單位:縣交警大隊,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農機發展中心、縣發改局、縣工科局、縣農村經濟事務中心)

2.城市管理示范街(新城大街、舜王大街)。按照“一店一招、美化亮化”要求,設置整齊、協調、美觀、安全的店招牌匾;全面落實“門前五包”,與店面業主簽訂目標責任書;開展清除“牛皮癬”專項行動,及時清除沿街建筑立面亂寫、亂畫、亂貼的小廣告;規范流動攤販、早點夜市、便民經營疏導點管理,依法取締未經批準占道經營、擺攤設點、喇叭叫賣等擾民行為;對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整治;做好衛生清掃保潔、垃圾日產日清;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徹底解決影響市容環境的“臟亂差”現象。(牽頭單位:住建局。新城大街責任單位:縣自來水公司、縣文旅局、新城鎮人民政府、縣信訪局、縣林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工會、縣委黨校;舜王大街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融媒體中心、縣司法局、縣衛體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縣人社局、職中、中學)

3.軍警民共建文明路(黃河路)。開展為臨街商戶“送溫暖、做好事”活動,把黨的溫暖送給人民群眾;每月至少組織兩次上街集中整治市容市貌活動,把軍警民共建共管城市理念深入人心;同時加強城市綜合治理,引導市民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實現全民城管,推進城市管理社會化。(牽頭單位: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責任單位:縣政協辦、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縣水利局、縣民政局、縣移民事務中心、公路段、北高速聞垣路段中心、縣人武部、縣公安局、縣武警中隊)

4.文明衛生示范街(中條大街)。嚴格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制,開展市容環境衛生整治行動,確保衛生清潔、車輛有序停放、公共設施完好無損、綠化檔次提升、環境整潔美化、市容管理全面提升;街道護欄公益公告要充分展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文明縣城創建、城市精細化管理等主題內容,確保更新更換到位;沿街各單位、商鋪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市民文明公約》,對隨地吐痰、遛狗、亂扔垃圾、車窗拋物、占道經營等不文明行為進行制止和勸阻,加強宣傳教育,督促市民養成良好文明衛生習慣;每月至少組織開展2次志愿者服務活動,確保服務質量和效果。(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縣人大辦、縣殘聯、縣稅務局、縣教育局、縣行政審批局、縣社區服務中心、縣醫保局、縣能源局、同澤物業公司)

5.德育教育示范路(青年路、七一路、歷路)。組織新建小學、七一小學、初中、移民初中廣大中小學生,發揮少先隊員、共青團員模范帶頭作用,自覺做到“三不”: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違反交通規則;“五要”:要尊重他人、要文明用語、要講究衛生、要遵守秩序、要樂于助人;“七講”:講文明、講禮貌、講公德、講秩序、講衛生、講守法、講奉獻。通過“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等形式,樹立城市管理和衛生意識。(牽頭單位:團縣委、縣教育局。青年路責任單位:團縣委、新建小學、縣供電公司;七一路責任單位:團縣委、七一小學、縣審計局;歷路責任單位:初中、移民初中)

6.巾幗文明巷(府前巷)。組織成立巾幗衛生志愿服務隊,向本街道小區住戶宣傳創建文明街道的重要意義,提升市民創建文明街道意識;定期對街道立面、路面、兩邊綠化帶的環境衛生進行清理;引導周邊群眾維護好環境,并監督轄區內小區住戶居民、涉及單位工作人員的車輛進行有序停放。(牽頭單位:縣婦聯)

三、整治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即日起—6月10日前)

各牽頭單位召開專項整治協調專題會議,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印發宣傳資料,對整治活動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和市民對“城市建設管理提質年”重要意義的認識,形成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為整治活動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6月11日—10月底)

嚴格實行目標責任管理,細化工作措施,摸清底數清單,建立整改臺賬,由各責任單位組織力量逐一攻克難點,對需要整治的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對象開展集中整治,實現管理無縫隙,責任全覆蓋,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體系,確保城市建設管理提升年活動順利推進。

(三)鞏固提升階段(11月份—12月底)。

縣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將對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及時反饋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舉一反三,查缺補漏,剖根究源,限期整改,全面提升整治成果。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日常管理,確保制度與措施落實到位,防止不良現象反彈。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城市精細化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切實把城市建設管理提質年十大專項行動抓好抓實,要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抓落實的領導責任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重要問題,強化責任,統籌推進,抓出成效。

(二)有序推進實施。各牽頭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出臺專項實施方案,摸清問題底數,建立城市精細化管理十大專項行動任務清單,明確時間進度、完成時限和責任部門,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部門聯合,形成整體工作合力,有序推進提升行動,各有關單位要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報縣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三)加強督導考核。組建以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為主導,兩代表一委員和社會熱心人士為輔助的督查隊伍,以督查倒逼責任落實。對領導重視、行動有力、成效明顯的,予以通報表揚;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予以通報批評、約談和問責。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定期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各單位年度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