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收入保障玉米收入保險實施方案

時間:2022-08-24 04: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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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收入保障玉米收入保險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服務好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鞏固脫貧攻堅的重大任務,充分發揮“保險期貨”金融主體職能作用,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結合大連商品交易所“農民收入保障計劃”,經研究,決定在我縣開展玉米收入保險,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鄉村振興戰略,切實維護農民收入,以玉米產業帶動為依托,以實際需求為出發點,助力我縣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強化協作,共同做好我縣玉米收入保險工作。

三、保險方案

(一)投保要求

凡玉米種植的所有者、管理者均可作為投保人,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玉米(以下簡稱“保險玉米”),作為本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向保險人投保:

1、經過政府部門審定的合格品種,符合當地普遍采用的種植規范標準和技術管理要求;

2、玉米品種必須在當地種植一年以上;

3、種植場所在當地洪水水位線以上的非蓄洪區、行洪區;

4、生長和管理正常。

投保人應將其所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條件的玉米全部投保,不得選擇投保。

(二)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當約定理賠周期內因產量或價格變化造成保險玉米實際收入低于約定收入時,視為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負責賠償。

所涉及的玉米價格以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數據為準。

(三)保險金額

1081(元/畝)

(四)賠償處理

賠償金額=(約定收入-實際收入)×保險面積

(五)保險費率

5.55%

(六)保費

60(元/畝)

四、保費補貼

大連商品交易所承擔40%,縣財政承擔20%,農戶自繳40%。全縣建檔立卡易返貧人員自繳保費部分由承辦保險公司承擔。

五、資金申報及撥付

承保工作結束后,承辦保險公司應及時將相關資料進行匯總,統一報送縣農業農村局和財政局,審核后,及時將配套資金撥付到承辦保險公司專用賬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玉米收入保險由縣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各職能部門積極配合,各鄉鎮(辦)政府要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把此項工作作為落實國家惠農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明確工作責任。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財政補貼資金撥付等工作,并對財政補貼資金進行監管;農業部門負責項目宣傳、業務承保、專家鑒定、防災防損、查勘理賠、組織培訓等全面工作;承辦保險公司要按照監管部門要求規范經營,強化內控管理,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切實發揮保險職能作用。

(三)強化具體落實。各鄉鎮(辦)要高度重視,積極行動,配合承辦保險公司做好核準數據、協助做好農戶投保、防災減損、查勘理賠等具體工作,精心組織,加快進度,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四)嚴格監督檢查。承辦保險公司對玉米收入保險要嚴格按照保險條款進行賠付、不得隨意更改理賠標準,堅決杜絕拖賠、欠賠、無理拒賠,同時要簡化理賠流程、減少兌付環節,并接受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縣農業農村局要對各鄉鎮(辦)及相關單位服務工作進展及成效進行考評督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此項工作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