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

時間:2022-04-06 06:01:00

導語: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

區第一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實施以來,為依法管理和利用轄區礦產資源、促進我區經濟建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區第一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規劃期已到,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資源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轉變,不斷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解決我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中存在的勘查相對落后、礦山布局不合理、粗放經營、浪費資源、破壞環境、違法違規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規劃管理暫行辦法》和《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第二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區政府決定開展第二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編制工作。

一、規劃編制的基本思路

以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為目標,在對第一輪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系統評價的基礎上,做好規劃基礎調查、專題研究、規劃大綱擬訂、規劃銜接、重大項目和政策建議論證等工作,全面、科學地開展第二輪規劃編制。

二、規劃期限

規劃以年為基期,規劃目標年為年,展望到2020年。

三、工作方式和要求

規劃編制工作采取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民主決策的方式進行。

規劃編制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專業技術性強,各地、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一是要解決落實規劃編制工作經費;二是要落實專人,負責協調規劃編制的具體工作;三是要及時研究和解決編制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四是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準確地提供相關資料和數據。

四、規劃編制的步驟和各個階段

(一)準備工作階段(年6月)

1、成立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領導小組

區政府成立由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區監察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經濟商務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和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水利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環境保護局、區旅游局、公安分局、國土資源分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規劃編制工作,研究解決規劃編制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審定規劃編制大綱、審核規劃成果送審稿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規劃編制的工作安排,掌握規劃編制工作進度,協調成員單位與規劃編制工作相關事宜,辦公地點設在國土資源分局,杜禮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2、成立規劃編制工作專班

工作專班的組成人員由國土資源分局和專業技術隊伍組成,承擔本次規劃編制的具體工作任務。

3、成立規劃編制專家組

專家組的人員由規劃編制辦公室聘請省、市有關領導及有關技術專家組成。

4、成立規劃編制聯絡組

聯絡組人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安排后報規劃編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決規劃與各成員單位所屬部門規劃的協調、銜接,并提供相關資料。

5、進行業務知識培訓

(二)規劃編制階段(年6月-11月)

1、專題研究(年6月-8月)

專題研究成果是規劃編制的指導和依據,是整個規劃編制工作的基礎,是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是否具有科學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前提條件。

(1)專題設置。本次規劃編制共設六個研究專題:一是研究如何加強地質礦產勘查,盡快提高后備資源儲量,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二是加強資源供需形勢和可供性分析,研究提出礦產資源開發的重點方向和區域,合理劃定規劃區,增強規劃空間控制能力,有效指導礦業權設置和礦產資源整合工作;三是研究提出與礦區儲量規模相適應的最低開采規模,合理利用資源;四是研究強化礦山企業資源消耗與利用的約束機制,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五是研究落實礦山環境保護措施和治理工作,促進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六是研究保障規劃有效實施的機制,實現規劃既定目標任務。

(2)資料收集。規劃編制各成員單位按編制辦公室的要求提供與規劃編制、專題研究相關的數據和資料。

(3)形成專題研究報告。按專題設置情況,由工作專班和聘請的專業技術人員對各部門提供的數據和資料進行匯總、歸類、分析,并形成相關研究報告。

2、編制規劃大綱(年8月)

在對上一輪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和專題研究的基礎上進行規劃大綱的編制。規劃大綱主要明確規劃的基本思路、框架和規劃范圍,提出規劃的重要指標和主要內容,由大綱文本、大綱說明、大綱圖件組成。

3、編制規劃預審稿(年9月)

總結和提煉規劃基礎研究成果,做好重要指標及區域布局與省、市級規劃的銜接,形成規劃初步成果并編制規劃預審稿。

4、規劃編制的咨詢和論證(年9月)

征求意見和建議,把符合我區礦產資源管理實際、能促進我區經濟發展的建議和意見體現到規劃中去,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

5、呈報規劃預審稿(年10月)

規劃預審稿完成后,由國土資源分局上報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進行預審。

6、編制規劃送審稿(年10月)

根據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對規劃預審稿提出的預審意見,將規劃初步成果進行修改和完善,形成規劃送審稿。

7、規劃成果的收集和信息化建設(年8月-11月)

規劃成果包括規劃文本、規劃附表、規劃圖件、規劃編制說明、規劃基礎研究材料、規劃數據庫等。信息化建設要求配置相應的硬件和軟件,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系統和管理平臺。

(三)規劃審查報批階段(年11月)

根據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修改、完善后的送審稿和規劃成果,由區政府初審后報上級人民政府審批。

五、規劃的公告與實施

規劃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區人民政府予以公告。規劃公告后由國土資源分局負責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