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20 09:25:00
導語: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國務院及省政府對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各項要求,緊緊圍繞振興*老工業基地這一主題,堅持綜合整治,標本兼治,治本為主的原則;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的原則;堅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資源保護、資源開發并重的原則,集中整治,依法查處,逐一整改,加強管理,嚴格規范,完善制度,維護正常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實現全市礦產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二)工作目標。以治理鐵、砂石和粘土礦為重點,利用兩年左右時間、分3個階段全面深入地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使無證勘查開采、亂采濫挖、浪費破壞礦產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等違法行為得到全面清理;違法案件得到及時查處;礦山安全事故及破壞生態環境現象明顯減少;礦山布局不合理的狀況得到明顯改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模化、集約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儲量動態監測和核查工作全面到位,資源利用進一步合理;基層監管到位,投資環境改善,做到礦權人依法辦礦,執法人依法管礦,實現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生產安全、社會經濟和諧發展,為*老工業基地振興提供有效的資源保障。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從重處罰無勘查和采礦許可證的勘查、開采行為。對無證、吊銷或注銷礦權的,公安部門應停止其火工器材供應,電業部門應停止供電,其他有關部門要吊銷或注銷相關證照。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鄉(鎮)所轄區內半年內發生兩起以上(含兩起)無證非法采礦的,要追究當地鄉鎮領導的責任;凡發生無證照非法采礦經營持續半年以上未處理的,要追究縣級政府領導的責任。
(二)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采取嚴厲措施,依法查處礦山越界開采行為,尤其是石場、磚廠越界開采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和礦產品。不按勘查設計施工、不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開采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要堅決予以關停,吊銷或注銷相關證照。采取破壞性方式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逐一排查礦、山非法轉讓行為,嚴格檢查各種證照。凡擅自變更探礦權、采礦權主體的,要對轉讓方進行處罰,對受讓方按無證勘查、開采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或注銷相關證照。
(四)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加大對礦產資源環境保護的監管力度。對在各類保護區內的禁采區進行開采的礦山企業,由當地政府予以關閉。對嚴重污染環境,嚴重破壞植被,非煤礦企業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由當地政府予以關問,有關、部門吊銷或注銷相關證照。
(五)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本著"誰許可、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選(洗)礦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對無合法礦石來源、無主體礦山、無政府部門許可的"三無"選(洗)礦企業要堅決取締。
(六)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開展煤炭回采率專項檢查。凡回采率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的,要依法予以處罰,直至吊銷采礦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要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監察,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違規開采的煤礦企業,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銷或注銷相關證照。
(七)各有關部門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礦產資源開發管理中的各項審批工作進行全面清理檢查。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參與辦礦等各類違法違紀案件。
(八)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涉黑、涉惡、無證野蠻開采案件,對涉案人員要依法嚴懲。
(九)有關部門要加強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測,嚴格執行儲量年報核查制度。凡未完成年度儲量報告的,一律不予年檢;對瞞報少報儲量消耗,偷、漏國家相關稅費的要如數追繳,并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或注銷相關證照。
(十)有關部門要對古生物化石資源的保護情況進行一次深入清查,全面落實化石資源保護措施,強化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對非法盜挖、破壞和販賣古生物化石等違法行為要嚴厲打擊。
(十一)有關部門要對挪用礦產資源補償費和"兩權"價款行為進行查處。要對礦山企業欠繳礦產資源補償費和"兩權"價款進行追繳和查處。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10月上旬前)。開展宣傳和發動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建立由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的專門工作機構,抽調得力人員,落實工作經費。
(二)集中整頓階段(10月中旬-20*年7月底)。集中力量全面整頓,對存在問題的企業限期整改,及時處理違法行為,全面完成整頓任務。
(三)檢查驗收階段(20*年8-10月底)。各地區自檢后,市政府組織檢查驗收。對檢查驗收不合格的,暫停辦理勘查、采礦審批手續。
四、有關要求
(一)為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整頓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整頓的組織領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負責協調、指導和日常工作。各地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地區的整頓工作。
(二)在整頓工作期間,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省政府的有關要求,密切配合,同時做好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
(三)各新聞媒體和宣傳部門要做好輿論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群眾和礦業權人的法律意識,為整頓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 上一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分析論文
- 下一篇:財政支持新農村建設探究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