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車管理方案
時間:2022-11-06 0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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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管理,解決出租汽車行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我市出租汽車行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根據自治區建設廳等7部門《關于開展自治區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新建城〔20**〕14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市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名單附后)。
二、工作重點及職責
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按照《通知》要求,明確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專項治理工作。
(一)嚴格清理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出讓政策,規范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
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81號)要求,全面清理我市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出讓政策。除嚴格執行《**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關于有償出讓的規定外,不得再出臺新的有償出讓政策。對確實需要新增出租汽車,并依據《條例》規定有償出讓經營權的,要按照公開透明、公正有序的原則,對經營權有償出讓的數量、金額、期限、審批程序、出讓金用途向社會公告。逐步推廣采用以服務質量為主要競標條件的經營權招投標方式,建立科學合理的出租汽車經營權配置機制。
市交通局對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質押、權屬關系等要進行全面的清理和規范,妥善處理好歷史遺留問題,對非法轉讓的,要予以糾正。
(二)嚴格清理針對出租汽車的各項收費,切實減輕經營企業和經營者負擔。
市發改委要認真清理已經取消的出租汽車收費項目,對符合規定的收費項目,要本著確保出租汽車穩定運營的原則,重新從低核定收費標準。
市財政局對涉及出租汽車的政府性基金,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全國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財綜〔20**〕6號)的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項目,擴大征收范圍和提高征收標準。
市地稅局要建立規范公平的出租汽車行業稅收環境長效機制。
各單位不得強制攤派、不得強制出租汽車企業和經營者購買指定產品。
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要在8月底前聯合向社會公布清理后的涉及出租汽車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依據。
(三)認真開展打擊非法運營專項整治行動,維護出租汽車市場秩序。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執法局、市工商局要會同自治區交通規費征收稽查局采取聯合執法方式,按照自治區打擊“黑車”等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的安排和部署,全面清除全市范圍內非法營運的轎車、客貨兩用車、無營運證照、偽造營運證照的客運車輛、駐點營運的異地出租汽車和其他從事非法營運的車輛,堅決查處和打擊有組織的“黑車”營運團伙。
市工商局要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第370號)和《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對各類非法營運行為進行查處。
市監察局、糾風辦要嚴肅查處黨政機關、政府職能部門及事業單位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私養“黑車”非法營運、充當“黑車”“保護傘”的公務人員。
市屬監察、糾風、城建、交通、財政、發改(物價)、公安、工商、稅務、行政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建立健全打擊“黑車”等非法營運執法隊伍和工作長效機制,相互配合,統一行動,使出租汽車營運環境和客運市場秩序明顯改觀。
(四)規范出租汽車企業和經營者經營行為,保障出租汽車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和經營者是市場的經營主體,應承擔相應的市場風險和責任,要做到與出租汽車從業人員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和經營者要切實按照國辦發〔20**〕81號文件規定,依法與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理順勞動用工關系,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報酬、保險福利、休息休假等合法權益。
市勞動局要依法監督出租汽車企業、車主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加大對勞動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保障出租汽車從業人員勞動報酬、保險福利、休息休假等權益得到落實,明確出租汽車行業工時制度。
市交通局要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經營行為,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堅決制止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和經營者利用出租汽車經營權,以車輛掛靠、一次性“買斷”、收取風險抵押金、財產抵押金、運營收入保證金以及高額承包等方式向從業人員轉嫁投資和經營風險。
掛靠企業代征代繳的各項稅費,必須向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出具明細表和收費憑證,不得增加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五)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管理和從業人員素質。
要加強教育培訓工作,市交通局要認真開展對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的上崗培訓,加強管理和從業人員敬業愛崗、遵紀守法等法律法規教育,提高從業人員愛崗敬業、優質服務、見義勇為、奉獻社會的道德修養,健全出租汽車從業人員投訴受理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出租汽車行業存在的焦點、熱點問題,及時化解矛盾,通過行業隊伍建設和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引導從業人員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意見和建議,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7月28日-7月31日)。
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安排部署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專項治理工作。
第二階段:全面整治階段(8月1日-8月20日)。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市屬監察、糾風、城建、交通、財政、發改(物價)、公安、工商、稅務、行政綜合執法等部門統一行動,相互配合,圍繞專項治理的5個重點工作,按照工作職責,認真開展整治工作。
第三階段:自查整改階段(8月21日-8月31日)。
由領導小組組織市屬監察、糾風、建設、交通、財政、發改(物價)、公安、工商、稅務、行政綜合執法等部門對出租汽車行業全面整治階段工作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督促整改。檢查結束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專項治理工作文字匯報材料于8月31日前報自治區清理整頓出租汽車等公共客運交通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四階段:檢查驗收階段(9月1日-9月30日)。
迎接自治區清理整頓出租汽車等公共客運交通領導小組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各單位要切實建立健全專項治理長效管理機制,不斷鞏固專項治理工作成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方針,以落實國辦發〔20**〕81號文件為主線,以減輕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的負擔為切入點,解決出租汽車行業的突出問題,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促進我市出租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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