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暢通方案
時間:2022-10-31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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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我縣城市交通結構,積極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建設部城建司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年暢通工程工作的通知》(公交管〔**〕86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公安局等部門關于**年城市道路交通暢通工程實施及考核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2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暢通工程的實施,是一項系統的具體工程,點多面廣、涉及部門多。為切實加強對實施暢通工程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大足縣城市道路交通暢通工程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雷兵兼任主任,具體負責暢通工程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標
按照市政府辦公廳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優化城市交通結構,提高通行效率,努力實現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工作目標。**年11月底前我縣城市要達到D類城市優秀管理(二等)水平。
三、實施范圍
縣城城區全部建成道路;龍中路為暢通工程“文明示范路段”。
四、工作措施
(一)解決交通突出問題,促進交通可持續發展
加大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管理,在道路施工、改造過程中要實現道路設計、施工、管理一體化目標,建立有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有關工作規定程序。加大經費投入,加快交通設施建設。加大管控力度,實現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各行其道,規范行人的交通行為,加大對超速行駛、違法超車、不按規定亂停亂放和隨意上、下客人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優化點、線、面交通信號管控,提高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動、靜態的實時性、準確性。
(二)積極發揮各職能部門的協調作用,切實搞好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
我縣是**市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試點縣,各職能部門要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總體要求,以“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為總體目標,通力協作,切實做好此次創建活動。一是要把解決影響交通安全問題作為突破口,努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采取有效措施,杜絕群死群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二是要緊緊圍繞“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契機,在實施暢通工程的整體效果上取得成效,狠抓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薄弱環節整治,將交通管理工作推上一個新臺階;三是增設和完善各類交通標志標線、標牌、交叉口渠化、隔離和信號燈等控制設施;四是適時開展專項整治,有效治理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等違章占道行為;五是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的交通法律法規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大力發展公共交通,落實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
認真貫徹落實總理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指示和建設部《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見》(建城〔2004〕38號)、《城市公共電氣車客運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我縣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各項政策措施,建立規范的公共財政補貼制度和補償機制,加大對公共交通基礎設施的資金投入,加強城市公共交通法制建設,加快公共交通場站建設,定期對《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的實施以及違反規劃行為的處理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四)完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為駕駛人提供通行便利
按照《關于完善和規范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的意見》(公交管〔**〕23號)要求,把完善和規范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工作作為今年實施“暢通工程”的深化點著力抓出成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標準(GB5768),參照《城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置指南》、《推薦新增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種類》,對我縣現有交通標志標線進行全面排查、清理、規范,進一步完善道路指路系統,使標志標線設置科學、合理、人性。重點解決駕駛人識別困難、路段標志設置不醒目(包括被遮擋)、駕駛人不易發現、指路標志不連續不系統、禁令標志預先提示不夠等問題。結合“雙超”、“危險化學品運輸”專項整治行動,科學、合理設置限速、禁行等標志,為車輛通行和交警執法提供依據;加強對城市中心區以外道路,尤其是城郊道路標志標線的設置和完善工作,減少交通事故;對主干道沿線及縣城區占道洗車場(點)、影響主干道行車視距的廣告牌進行清理整治;充分挖掘路邊停車資源,完善路邊臨時停車標志標線設置,解決好城區出租車停車點與群眾乘車方便之間的矛盾。
(五)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降低周邊城鎮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加大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的力度,把預防城郊結合部、周邊城鎮道路交通事故作為深化實施暢通工程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大城郊結合部和周邊城鎮交通管理設施的投入,創造良好的交通通行條件;提高城郊結合部和周邊城鎮道路見警率,加大管控力度;加強交通秩序整治,規范行人的交通行為;加大對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降低事故發生率;完善相應的限速、減速設施,減少事故隱患點;進一步完善交通事故救援綠色通道,建立交通、醫療、消防、救援等機構聯動機制,努力降低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死亡率;力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2%,杜絕轄區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六)建立高效的現代警務機制,充分發揮交警路面管控效能
將緩解交通擁堵、預防交通事故納入深化實施暢通工程的主要目標來抓,建立高效的現代警務機制,有效地運用現有警力資源,充分發揮交警路面管控效能。推廣交通管理勤務責任區制度,優化警力配置;摸清本地交通擁堵,事故多發路段的時空分布規律,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快速、機動、靈活的疏堵和處理交通事故勤務機制;建立科學的勤務考核制度,提高見警率、管事率;把打擊盜搶機動車犯罪活動納入交警日常勤務工作中,調整勤務機制,擴大管控面、做到在被盜搶車輛出城主要道路、易發生盜搶案件的停車場等重要部位有交、巡警巡邏,有技術手段實施監控,能及時給刑偵部門破案提供有關信息;大力整治“雙超”違法行為,將其列入全年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要求,規范民警執法行為、執法語言、執法程序以及接處警工作。
(七)增加科技投入,提高道路交通科學化管理水平
增加路口燈控率,加大路口、路段違法行為自動監測設備置率,提高動、靜態交通誘導的實時性、準確性,為處理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提供依據。增加路面執法裝備投入,配備高質量的測速、酒精檢測等裝備。加快“交通違法信息業務系統”和“交通違法信息異地交換系統”建設,實現異地駕駛人、機動車違法信息的交換,為路面執法提供技術支撐,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為“創建平安大足”和經濟建設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五、評價考核方法
評價圍繞“交通有序暢通,管理科學高效,執法嚴格文明,服務熱情規范,宣傳廣泛深入,設施齊全有效”的總體目標,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評價指標體系》為主要依據。各部門應參照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工作,做好各類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于**年11月底前進行自評,將自評材料和背景資料報送市暢通工程辦公室進行初評。作為年度目標考核依據,未完成創建任務或按照公安部、建設部和市政府辦公廳的要求,被一票否決的,相關部門相關考核分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