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共保險評估機構的構想
時間:2022-11-16 0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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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的保險理賠機制運行多年來對保證各家保險公司為客戶合理公正賠付發揮了重要而積極的作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用。但是隨著我國保險事業的迅速發展現行理賠機制已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常常導致保險業出現理賠評估有失公正、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賠付糾紛難以及時有效協調等突出問題。為此筆者建議依法設置獨立于保險公司之外的專業理賠機構。
一、目前我國保險業評估存在的問題
年月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可以聘請依法設立的獨立的評估機構或者具有法定資格的專家對保險事故進行評估和鑒定。”然而到目前為止我國仍沒有一家“獨立的評估機構”各保險公司均自設評估部門負責對保險事故進行評估。這樣在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當中很容易產生三個方面的矛盾一是保險與被保險人之間的矛盾。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原本屬于一種買賣關系出于各自利益的考慮在處理保險事故上往往雙方持不同的態度。從保險公司來講總想通過客觀評估和正確鑒定盡量減少賠付以提高自身效益對被保險人來說有時難免夸大損失以便獲取更多的賠付。雙方關注的焦點是對事故的評估和鑒定而評估和鑒定均由各保險公司自己承擔導致被保險人容易對保險公司的事故評估鑒定產生懷疑態度。二是專業與非專業的矛盾。各保險公司盡管都成立了評估鑒定機構但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因為種種客觀因素對涉及各行各業的評估業務不可能都熟練掌握所以在對保險事故的評估過程中有時難以保證做到客觀公正。三是提高保險公司經營效益與成本過高的矛盾。各家保險公司現行的事故評估與鑒定工作操作復雜運行困難重復投入的問題十分突出人為地增加了保險公司的費用支出致使保險公司成本過高經營效益受到一定影響。
以上三個矛盾不僅影響著理賠工作的正常開展而且也不利于保險業的有效監管。因此成立一個與當前保險業發展相適應而又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保險公共評估機構勢在必行。
二、構建保險公共評估的意義所謂保險公共評估機構就是由中國保監會確認資質的、獨立于保險公司以外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保險事故評估中介機構。
成立保險公共評估機構的意義主要在于一是有利于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評估與鑒定工作的集中管理。成立保險公共評估機構不僅可以使保險部門充分利用評估結果對事故作出公正、準確鑒定而且減少了中間環節有利于保險監管部門加強行業管理。二是有利于妥善解決保險人與被保險者之間的矛盾。保險公共評估機構是一個獨立的專門機構在對事故進行評估和鑒定過程中不受保險公司和被保險方的制約和支配能夠在“客觀、公正、公開、有效”的原則指導下作出科學、準確的評估和鑒定從而使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消除誤解化解矛盾。三是有利于提高專業人員業務素質。中國保險事業的迅猛發展保險市場內涵日益豐富對保險公共評估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保險公共評估有利于造就一支“忠于職守、求真務實、既懂保險專業理論知識又熟悉保險法規”的專業保險隊伍從而保障保險事業更好地發展。四是有利于保險公司規范經營行為和加強廉政建設。由于諸多原因的影響國內保險市場一度呈現競爭無序、保險企業經營效益低下的局面嚴重制約了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削弱了國內保險企業在國際保險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特別是在對保險事故進行評估和鑒定的過程中常常出現執行制度不嚴的現象有的從業人員甚至內外勾結制造假賠案導致保險公司內部道德風險不斷發生。成立保險公共評估機構將會有效地杜絕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為保險企業加強廉政建設提供制度保障。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三、設立保險公共評估機構的模式構想
針對保險公司現行理賠運行機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在設立保險公共評估機構時必須充分體現“權威性、公正性和服務性”原則堅持做到“規范化、系統化、專業化”標準以促進保險業持續、健康、高效發展從而使保險業能更有效地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
所謂權威性就是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如中國保監會應依法授予保險評估機構對境內所有保險公司的保險標的損失進行評估的權力各保險公司原有的評估定損部門一律撤消保險公司不再具備保險賠付的評估職能。
為實現保險評估機構的公正性有關部門應制定出專門的保險評估法規規范公共評估機構的職業行為使之不受保險人或被保險人任何一方制約。
保險公共評估機構必須獨立承擔一切民事法律責任對自己的評估行為負完全責任。保險評估機構要建立一支高素質、專業化、機動性強的評估隊伍實行全天候服務。在負責出險標的評估過程中要做到快捷認真、詳盡周到充分體現公平高效的服務宗旨。
公共評估機構應實行垂直領導建立自上而下相互銜接的系統化管理體系根據各地保險市場的現狀設立相應的分支機構。
作者:陳家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