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綜合管理意見

時間:2022-03-26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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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綜合管理意見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鞏固國際礦冶文化旅游節成果,構建與建設大城市相適應的城市長效綜合管理工作機制,加快推進城市現代化進程,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為目標,以解決管理工作中職能交叉、權責不明、管理缺位、督辦不力等問題為突破口,創新體制機制,完善責任體系,強化督查考核,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大城市管理新格局,努力營造干凈整潔、協調有序、安全便利、舒適宜居、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重心下移、責權一致和講求實效的要求,進一步確立城區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導地位,明確市、區、街道(鎮)和社區(村)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職責,形成以市為核心、區為重點、街道社區為基礎的分工科學、責權明確、務實高效、運行有序的管理體制。

堅持整體聯動的原則。各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要求和有關城市管理標準,切實履行責任,認真抓好本級、本部門城市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城市管理有關問題,加快形成市區聯動、部門聯動的統一協調機制。

堅持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按照城市維護作業物業化的要求,全面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提高維護效率,形成“政企(事)分開、管養分離、政府主導、企業經營、市場運作”的城市管理新機制。

堅持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強政府與市民的溝通,引導廣大市民增強社會公德和城市文明意識,形成“宣傳輿論有力、市民認識統一、公眾廣泛監督、社會同創共建”的城市管理氛圍。

二、管理的主要內容、標準及責任分工

各區政府、各部門除嚴格依據職責做好相關城市管理工作外,針對職責交叉、權責不明,跨行業、跨部門的突出問題,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市容環境衛生水平

推進主次干道精細管理,改善背街小巷環境,清除暴露垃圾。落實清掃、灑水、保潔、垃圾收運等作業規范,控制城市道路灰帶,確保道路、交通護欄、人行道干凈整潔;查處社區內違規飼養家禽家畜、種植蔬菜行為。完善背街小巷和城鄉結合部位環衛設施,落實保潔制度,推行市場化保潔機制,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整體水平。

各區政府(開發區)對轄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總責。

市城管局負責對全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實施檢查、督辦、考評。

(二)加強施工渣土及工地管理

推行“準入許可、源頭專控、車輛專管、運輸專線、消納專點”的管理模式,形成源頭控制有力、運輸監管嚴密、消納處置有序、執法查處嚴厲、道路保潔及時的建筑渣土全程管理機制,從根本上解決渣土運輸污染環境問題。建立運輸單位資質審定、公司專營化運營和車輛密閉運輸制度。根據建筑垃圾的組成特點,制定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強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強化建筑垃圾分類工作,穩步推進建筑垃圾綜合化利用。加強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范設置圍墻、隔離護欄等,及時清除施工場地外亂堆亂放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禁止場外施工。加大工地管控力度,合理配備沖洗設備,從源頭上控制施工車輛帶泥上路和拋灑。

市城管局負責渣土運輸許可及渣土運輸拋灑執法管理工作,按照有關技術規范做好渣土運輸車輛密閉加蓋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清洗渣土污染的道路,對情節惡劣的暫停渣土運輸。

市建委負責建設工地內文明施工,保證車容整潔,車輛無帶泥現象。

市城管局、交通局、公安交警支隊負責對渣土運輸車輛違反規定運輸行為進行整治。

(三)加大集貿市場規劃建設和管理力度

進一步加快集貿市場建設和改造升級步伐,全面加強集貿市場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取締私設及亂設攤點,保證集貿市場周邊道路暢通、環境衛生,無出場經營、場外屠宰,無亂搭亂蓋、亂堆亂放等破壞周邊市容環境衛生的違章行為。

市商務局牽頭各城區負責集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制訂市場改造建設標準和要求,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提升檔次、強化管理的原則,加快建設和改造市區各類集貿市場。

市城管局負責集貿市場周邊亂搭亂建經營網點、水產污染路面、堵塞通道等整治,保證市場周邊道路暢通。

市規劃局負責會同各區政府(開發區)做好集貿市場的規劃布點,對新開發項目和舊城改造項目要規劃建設配套市場。

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市場內部環境和流通秩序的監管。

(四)加強臨街立面景觀管理

城區主要道路兩側的建(構)筑物立面應保持建筑風格與街景整體色調協調、整齊美觀,符合統一規劃的設計要求。不得亂設成內置防盜網、空調架、晾衣架;同一地段相連的戶外廣告設施和牌匾必須成組設置,規格統一,制作精良,不得裸露支架;依附于建筑物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不得影響建筑物立面形象,高度和寬度不得超出建筑物立面。各類廣告及門店牌匾必須定期翻新;加強臨街沿線桿線管理,不得亂牽亂掛。加強夜景亮化的監督、檢查,確保亮燈率、完好率達到95%以上。按照點線面相結合、高中低相呼應、公益亮化有品位、商業亮化有動感的思路,形成規模宏大、色彩豐富、點線結合、動靜相宜的亮美夜景。

各城區(開發區)負責轄區范圍內臨街建筑物立面整治工作,保持整潔美觀。

市規劃局負責做好新批臨街建筑物立面景觀把關工作,規范設置好空調架、外陽臺等立面附著設施。

市城管局負責拆除違規設置的門店牌匾、防盜網、曬衣架和亂搭的建構筑物,負責清除臨街墻面、線桿等公共設施上的各類“牛皮癬”小廣告。

市公安局負責依法取締制販假證窩點,嚴厲打擊制販假證行為。

市建委負責全市亮化的牽頭管理和檢查、考評工作。

(五)綜合整治違法占道

按照主干道嚴禁、次干道嚴控、背街小巷規范管理的要求,全面清理主次干道擺攤設點經營行為。以主次干道、窗口地區、消防通道為重點,開展占道整治行動,取締占道攤點,制止出店經營,清除亂擺亂放;加強路面巡查,落實守點布控,依法查處違法占道行為,確保道路環境整潔有序。

各區政府(開發區)負責合理建設一批創業特色街,為困難群眾開辟新的創業空間;設立夜市規范經營點,實行規范管理的夜市攤群統一經營設施,統一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定時、定點規范經營。

市城管局負責組織、指導、督辦全市違法占道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占道經營治理力度,對無序擾民的亂擺亂占行為堅決取締,從嚴管理。

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隊負責按《市城區節假日臨時占道促銷宣傳及開業慶典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嚴格占道審批。

(六)加強城市道路井蓋管理

對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類井蓋登記造冊,各類井蓋美觀、無缺損。

市建委市政部門負責綜合管理、檢查全市各類井蓋缺損和周邊沉陷問題,協調、督促相關權屬單位負責及時更換、修復缺損井蓋和周邊沉陷。

市公安局負責依法打擊盜竊井蓋的違法行為。

(七)強力整治違法建筑

全面加強違法建筑巡查管控工作,健全市、區、街辦(鎮)、社區(村)四級防違控違責任網絡,對違法建筑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控制,對新建、搶建的違法建筑一律予以拆除;嚴格查處未按規劃審批建設的違法建筑和隨意改變規劃用途的違法建筑。

各區政府(開發區)對其轄區范圍內控制和查處違法建筑工作負總責。

市規劃局負責違法建筑的認定工作,對違法建筑是否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提出處理意見。

市城管局負責檢查、督辦、考評全市控違查違工作,配合城區做好違法建筑依法拆除工作;負責依法查處城市規劃區內違反城市規劃管理方面的違法建筑。

市公安局負責依法維護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現場的秩序,及時制止和查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等違法犯罪活動。

國土、水利、林業、建設、房產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違法建筑的控制和查處等相關工作。

(八)加強市區湖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開展城中湖泊(磁湖、青山湖)環境整治,整治違法建設、違法填湖行為,清除岸坡及湖面垃圾雜物,實施岸線保護,建設環湖景觀路。

市水利水產局負責城中湖的藍線劃定等相關工作。

市建委園林部門負責制定磁湖周邊環境綜合治理規劃、計劃和標準,劃定湖泊綠線,完善湖泊界樁,負責組織實施轄區湖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水體潔化工作,清除水面漂浮物;負責岸線保護和環湖景觀路維護;負責藍線內填湖等行為的管控,市政部門負責環湖截污管網和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監管。

市城投公司負責環湖景觀路建設。

青山湖建設和管理工作由港區政府負責。

(九)加強“門前三包”(包綠化、包美化、包亮化)管理

“門前三包”責任書簽訂率達到80%以上。樹木花草生長良好,市政設施完備;立面整潔、無亂掛亂畫;門前無亂停亂放、出店經營、擺攤設點現象;亮化設施運行正常,按時開啟,無缺損。

各區政府(開發區)負責“門前三包”的具體組織實施。

市城管局負責立面整潔管理和查處影響環境秩序的行為。

(十)加強小餐飲和夜市的管理

城市小餐飲、夜市衛生達標并符合行業規范。按照“取締一批、規范一批”的原則,對中心城區主次干道、居民小區餐飲業油煙污染進行清查和整治。按照“三有”(有防污染措施,有垃圾收集容器,有專人負責衛生)、“四不”(不影響市容、不影響交通、不損壞公共設施、不擾民)、“五統一”(統一經營地點、統一經營時間、統一經營設施、統一經營標識、統一經營標牌)的標準,設置一批臨時規范經營點,就近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點入內經營,對未經允許擅自設置的,堅決予以取締;打造一批餐飲特色街區。

市商務局牽頭負責研究擬訂小餐飲和夜市的合理布局和統一規劃定點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制訂小餐飲和夜市的行業標準規范;

市城管局負責查處小餐飲和夜市油煙污染等影響環境秩序行為;

各區政府(開發區)負責轄區內小餐飲和夜市經營點設置和餐飲特色街區建設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加強“五業”整治

對主次干道從事修理、補胎、洗車、加工、收購“五業”的行為進行全面整治。清理整頓各類回收站點,規范回收市場經營秩序,取締中心城區內主次干道等部位周邊設置的廢品回收站點,確保“五業”經營行為規范。

市城管局牽頭,市交通局配合制訂“五業”合理布局和行業標準規范。

市城管局負責查處“五業”影響環境秩序行為。

(十二)加強交通環境秩序整治

加強停車場(站點)的規劃、建設、管理;加強長途客運站、碼頭等交通窗口地區環境秩序綜合整治,確保地面干凈、立面整潔、秩序良好。

市規劃局負責全市停車場(站點)的規劃及擅自改變規劃行為的認定和管理工作。

市交通局牽頭,市公安交警支隊配合,負責加強長途汽車站運營秩序管理;負責治理營運車輛違法經營行為。

市公安交警支隊負責治理摩托車、面包車、殘疾人代步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市公安交警支隊牽頭,市城管局配合,負責車輛違規停靠行為的查處。

市城管局負責改變停車場規劃的查處工作,負責檢查、督辦、考評全市交通窗口地區環境秩序綜合整治工作。

三、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一)建立城市管理高位協調體制。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城管委),城管委主任由市長兼任,副主任由市委副書記、市委宣傳部長、分管副市長兼任,成員由市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各區區長(開發區主任、東方山風景區管委會主任)組成,主要負責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發展戰略,研究城市管理相關問題,決定城市管理重大事項,協調各成員單位落實管理職責,并負責城市綜合管理的目標考評。市城管委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城管辦),在市城管局辦公,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長兼任,具體負責城市綜合管理的組織指導、協調督辦、考核評價及市城管委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發現即處機制。市城管辦組建一支專職綜合巡查督辦隊伍,及時巡查發現全市存在的城市綜合管理問題并予以處置,對相關的110接警、網絡信訪中心、媒體曝光、上級督辦等城市管理事項,每日收集匯總后分類進行辦理;構建城管執法隊員、環衛保潔員、“門前三包”管理員、各區網格化管理員、沿街業主單位負責人“五位一體”的城市管理責任體系,確保責任到人,任務到人。各區、開發區、各相關行業要結合實際,建立巡查機制,切實解決好職責范圍內的城市綜合管理問題。

(三)建立工作會議調度機制。市城管辦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通報成績排名、講評城管工作;市城管委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檢查城市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市城管委主任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城市綜合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推進工作落實。

(四)建立數字化城市管理機制。結合TD電子政務建設,建立與大城管相適應的數字城管和全市城市管理指揮調度系統;加快網格化管理進程,將城市道路附屬的井蓋、管線等設施及城市綜合管理的投訴受理、協調督辦、檢查考評等工作納入信息化管理,構筑市、區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共享的城市綜合管理信息網絡平臺,形成上下聯動、左右互動的綜合管理網絡體系。

(五)建立經費保障機制。每年對城市管理各行業的工作量、運行成本進行核算,建立完善工作量和經費同比例增長機制,建立城區城市管理資金正常投入機制。市財政在城市維護費計劃中設立城市綜合管理專項經費,用于處置責任交叉、跨行業、跨部門或領導同志直接交辦的突發或重大城市管理問題所需經費支出,保證市城管辦日常工作經費。各區、開發區、各有關部門應安排相應城市綜合管理經費,用于配套解決有關城市綜合管理問題。落實執法裝備更新及隊伍建設相關經費并視實際需要保持適度增長。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城市管理中涉及的罰沒收入、使用權出讓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市財政部門委托各職能部門征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

(六)建立分類考評獎懲機制。將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將城市綜合管理工作內容按責任納入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年度管理目標。對市容環境衛生、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集貿市場建設管理等內容實行專項檢查考評。綜合道路清掃面積、繁華程度和社區環境衛生等因素,科學設置檢查考評系數,建立完善科學合理的督檢考評獎懲機制,進一步完善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辦法,完善日檢、暗查、月綜合考評、督辦相結合的考評方式。進一步充實督檢力量,建立多層次的督檢專班。進一步加大獎懲力度,采取從責任單位扣款和市級配套的辦法建立獎勵資金,其中年設立600萬元城市管理獎勵資金,以后根據實際情況,逐年適當提高獎勵標準,獎優罰劣,嚴格兌現,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實行嚴格的末位問責制。建立社會監督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定期在新聞媒體公布考核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區(開發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從人力、物力、財力上支持城管事業發展,確保城市綜合管理工作取得實效。各區(開發區)要相應建立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由區長(管委會主任)任主任,統籌安排、協調組織轄區內城市綜合管理工作。要明確各區(開發區)行政主要負責人為轄區城市管理第一責任人,充實城市管理力量,保證城市管理工作經費。

(二)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強化大局意識、協作意識、服務意識,增強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與工作溝通,有效組織本系統的城市綜合管理工作,及時協商解決影響市容環境和市民生活的熱點、難點問題,形成協調互動的良好工作局面,確保城市綜合管理整體合力的充分發揮。

(三)發動社會參與,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城市管理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力度,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公益活動,不斷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文明意識和衛生意識。要廣泛發動社區、社會單位、廣大市民參與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積極監督各區、各部門的工作落實情況,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管理城市、共同建設和諧城市的良好局面,實現城市環境的持續改善和公共服務水平的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