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局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意見

時間:2022-07-06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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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局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意見

為貫徹落實《辦公廳關于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問題的復函》、《*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服務外包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根據“發展高端、承接離岸、完善功能、集聚總部、區域合作”的總體思路,以及“因地制宜、整合聚焦、先行先試、注重公共服務”等原則,現就促進本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機制

建立由分管副市長領導,市商務委牽頭,各相關委辦局共同推進的服務外包工作機制。

二、財稅政策

(一)率先推進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政策。貫徹實施國辦函〔2009〕9號文件,結合實際,制定落實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征營業稅。

(二)給予服務外包發展專項資金扶持。

1.落實國家服務外包專項資金的配套資金。本市服務外包重點企業在獲得國家專項資金支持的同時,凡符合政策規定的,可以享受本市的政策扶持。

2.大力支持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對服務外包企業錄用新員工、吸納見習學員,對培訓機構培訓服務外包業務人才,凡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的培訓支持。

3.對服務外包公共信息、技術、培訓等服務平臺建設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

4.對服務外包企業取得國際資質認證,開展品牌建設,開拓國際市場,參加出口信用保險,參加境內外各類相關展覽、國際推介會等,符合規定的,給予適當支持。

5.對符合本市服務外包發展方向的離岸、總部型服務外包企業,給予適當支持。

三、人力資源與勞動保護

(一)鼓勵服務外包人才開發和培訓。

1.做好服務外包領域急需的新職業開發工作。開展服務外包行業人才現狀和需求調研,適時編制服務外包人才開發專項目錄,引導服務外包人才的培養和集聚。

2.開展多種方式的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引導服務外包企業與職業院校開展校企合作培養工作。鼓勵本市勞動者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的服務外包培訓項目,按規定給予一定培訓費資助。

3.積極開發服務外包職業見習基地。對參加服務外包職業見習的學員,按規定由市失業保險基金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發放生活費資助。

(二)制定和落實服務外包人才優惠政策。推薦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人才享受本市人才發展資金的資助和獎勵。對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從事服務外包行業且專業對口的人員在戶籍辦理及居住證申領方面,給予便利。對服務外包企業中符合條件的外籍從業人員,給予辦理居留許可證和多次出入境便利。

(三)支持服務外包人才創業。服務外包人才(包括留學生)在滬創辦服務外包企業,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09〕1號)的相關規定,享受融資擔保、場地扶持、培訓補貼等政策。

(四)實行綜合工時制。對符合條件且勞動用工管理規范的服務外包企業,因生產經營特點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部分崗位,經市商務委核準,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可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的工時工作制。

四、金融服務

(一)加強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

1.完善政府部門、金融企業、服務外包產業基地以及服務外包企業間的聯動機制,構建多層次的服務外包企業融資體系。

2.鼓勵金融機構加強金融創新,加大研究開發力度,豐富符合服務外包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

3.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進行資產重組、收購兼并,支持有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

4.制定符合服務外包產業特點的保險險種,鼓勵服務外包企業辦理出口信用保險。

5.設立“服務外包外匯業務綠色通道”,為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提供辦理相關外匯業務的便利,簡化服務貿易售付匯手續,在核準其“跨國公司資質”申請后,允許其向境外關聯公司支付代墊、分攤費用。

(二)優化金融機構業務流程,將非核心業務外包,促進金融服務外包在岸業務的發展。

五、其他服務

(一)建立和完善與服務外包產業特點相適應的檢驗檢疫通關管理監管模式,提供相應的檢驗檢疫通關放行便利。

(二)給予服務外包企業前置審批和工商登記便利。放寬服務外包企業名稱登記條件,允許從事服務外包的企業申請冠以“服務外包”、“外包服務”等相關字樣的企業名稱。在服務外包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上,允許明確“服務外包方式”。

(三)強化服務外包發展的法律保障,鼓勵服務外包企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出臺加強本市服務外包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指導意見,積極提供*市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將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列為*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享受相關政策;將服務外包業務中取得重大社會或經濟效益的知識產權項目,列入政府獎勵范疇。

(四)加強服務外包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加強服務外包示范園區及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內信息基礎設施的專業規劃編制和配套建設,鼓勵電信運營商進一步優化服務架構,調整服務品種,為有特殊需求的服務外包企業設計相應的通信產品,提供國際互聯網優化通道。

(五)貫徹中共*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市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委辦〔20*〕24號),研究制定商業信息數據安全保護規定和本市服務外包產業相關安全標準。

(六)鼓勵政府和企業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將數據處理等不涉密的業務外包給專業企業。

(七)籌建*服務外包協會,充分發揮企業間信息交流、中介協調、規范自律等作用。支持中國服務外包研究中心建設,加強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規劃、政策研究,制定服務外包企業認定等有關標準。

各區、縣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服務外包產業扶持政策以及相關實施辦法,促進本區域服務外包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