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統建設意見

時間:2022-03-13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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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統建設意見

**省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用系統)建設自20**年啟動以來,二期工程已基本完成。目前有26個省級部門陸續向系統提供數據,130多萬條信息進入系統數據庫,網站點擊率達103萬人次,全天候無償為社會公眾提供查詢服務。信用系統的建設和開通在引導企業誠信、促進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建設誠信**諸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當前,系統建設仍面臨數據覆蓋面小、質量不高、更新不及時等突出問題,直接影響系統數據的可靠性、時效性和權威性,影響系統作用的有效發揮。

為推進我省信用系統建設,進一步發揮信用系統作用,引導企業走誠信經營的良性發展道路,改善投資環境,打造“信用**”,促進我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信用系統建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依法采集、向全社會提供準確、全面、及時、權威的企業信用數據,可幫助企業降低成本、減少風險、防范商業欺詐,激勵企業誠信經營,提高全社會誠信水平。推進信用系統建設,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舉措,是政府經濟管理方式轉變的重要體現,是政府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的重要內容,是打造“信用**”、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信用系統建設工作,20**年決定由省工商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參加,共同建設我省企業信用數據管理中心和網絡平臺,20**年省政府頒布了《**省行政機關征集與披露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95號),建立了省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在省工商局設立了省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公室(簡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同時承擔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責。省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信用系統建設工作,認真執行《**省行政機關征集與披露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95號令),加強信用系統建設。

聯席會議要充分發揮作用,擬訂我省信用系統建設規劃,根據省政府第195號令制定信用系統管理、維護相關制度,對信用系統建設、管理中的重大事項進行組織協調。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參加信用系統建設的各省級部門)認識,要認真執行省委、省政府決定,履行省政府第195號令規定的職責,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各成員單位要把信用系統建設擺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確分管領導,落實工作機構和專職人員;要結合本部門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目標、方案和措施;及時與省信用管理辦公室溝通,協商解決系統建設中的具體問題,依托省政府電子政務外網,按照“客觀、準確、公正、及時”和“維護企業合法權利,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原則向信用系統平臺提供數據和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合法性、時效性負責;形成“領導重視、責任落實,分工協作、有序聯動,提交數據、準確及時,資源共享、服務社會”的工作機制。

省信用管理辦公室是我省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我省企業信用信息網絡的建設、維護、管理,組織實施信用系統企業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披露。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要積極主動加強與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的聯系和協調,及時掌握動態,通報情況,幫助各單位解決系統建設中的具體問題,督促各單位落實省政府、聯席會議確定事項并就系統建設、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和建議。

二、突出重點,狠下功夫,限時破解難題

(一)擴充數據數量,提高數據覆蓋率。企業信用信息數據整合集中工作實行部門負責制。按縱向歸口集中,橫向比對、交換、整合的原則由各部門自下而上逐級歸集整合數據并按統一的數據交換標準,及時、準確地向省信用系統數據交換平臺提交真實、合法、完整的企業信用信息。參加信用系統一、二期建設的部門,對屬本部門所掌握的應提交但還未提交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要安排專門人員進行清理,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整合集中,于10月30日前完成數據的全面整合集中和提交入庫工作。特別是數據源在國家部委局機關以及未實現省、市(州)、縣數據大集中的單位應積極采取措施,力爭按時完成。對確實無法按期完成的,要提出專題報告,說明原因,擬訂數據入庫時間表,送省信用管理辦公室,省信用管理辦公室提出意見報省政府。

(二)嚴格數據標準,提高數據質量和可利用率。數據標準不統一,直接影響數據質量和可利用率。企業信用信息須包含與企業營業執照完全一致的企業名稱、企業登記注冊號和企業組織機構代碼。信息所含企業名稱不完整、不規范或缺少上述要素的,信息提供部門要在10月30日前進行補充完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服務;省質監局要盡快將“組織機構代碼”提交到信用系統資源中心數據庫。

(三)及時準確上傳數據,確保數據按時更新。各部門要加強對提交數據的審核,確保數據的準確性;要根據對企業的行政許可審批、實施監管職能等所發生的變化及動態數據予以適時更新。其中企業基礎信息、組織機構代碼等應及時更新,其他信用信息具備條件的也應及時更新;暫時不具備條件的應根據不同情況,按年、季、月更新,應在每月25日前提交上月更新數據。確有困難的,須提出數據項的具體更新時間安排及理由送省信用管理辦公室審核同意并備案。

(四)加強數據采集設備管理,保證信用系統的正常運行。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信用系統數據采集設備使用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保管維護。要保證數據采集前置機等相關設備正常接入電子政務外網,保證設備24小時正常運行和與**省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數據資源中心的網絡暢通。

三、加強基礎建設,確保信用系統持久運行,功能發揮

(一)加強制度建設。隨著系統建設兩期工程的結束,數據的更新、系統的維護越來越成為一項日常性的工作。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要及時研究擬定“數據提交制度和紀律”、“數據采集設備使用管理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經聯席會議審定后實施;要建立系統建設和管理維護的工作通報制度。省政府將不定期對系統建設和管理中的階段性任務進行督查督辦和工作通報,適時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范圍。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要主動會同省監察廳、省政府督辦室做好信用系統建設有關工作。

(二)制定《**省企業信用信息目錄》。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要牽頭協同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開展調查研究,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需要、政府監管需要和法制原則,加緊擬訂《**省企業信用信息目錄》,形成我省企業信用征信數據指標體系,為信用系統數據全面、完整和規范提供保障。

(三)完善信用信息技術標準。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研究制訂符合我省實際并能與國家、兄弟省區市對接的企業信用征信技術標準,為下一步實現國家、部門、地區之間數據資源的廣泛應用、交換共享奠定基礎。

(四)適時啟動第三期建設工程。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要在總結一、二期建設工作經驗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立即著手擬訂三期建設方案,盡快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