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占道攤位規劃
時間:2022-02-09 0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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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推進暖心便民工程建設,切實解決部份以攤位為謀生手段的下崗、失業及困難群體的生活,方便廣大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按照“疏堵結合,科學規劃,合理設置,規范管理”的原則。現將市區20*年占道攤位設置規劃如下:
一、攤位設置規劃
市區所有占道攤位的種類為早點攤(放心早餐、街設早點)、香煙攤、修理攤、夜市、本地農戶農產品臨時交易點等5類,共設置攤位總數為680只。其中,南湖區342只,秀洲區125只,經濟開發區213只。
二、攤位設置要求
市區道路設攤管理要遵循“突出重點、分級負責、規范管理”的原則,按照管嚴市中心、城市出入口、重要路段、地段,管好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的要求。一是設攤人員必須是本市下崗、失地、殘疾、生活困難人員。辦理好衛生許可證、健康證、攤位證等有關證照。攤位的占地面積不得超過2平方米。所有攤位要美觀、整潔、衛生,與周邊環境相協調。二是經營業主不得擅自移動設攤位置,不得轉租轉借攤位,不得將攤位移作他用,不得超范圍經營。三是攤位的設置在人行道側石后退1米,不占用盲道,不影響非機動車通行;距道路交叉口20米。
三、攤位設置管理
一是部門聯動,為民服務。各區(分)局要邀請各相關職能部門到街道實行“一站式”攤位的審批方式,辦理好各項手續,盡可能方便群眾。二是規范管理,責任到位。各區(分)局要對規劃內設置的攤位管理采取定人、定崗、定時(早點攤每天上午8時30分開始撤攤,9時前撤攤完畢,禁止超時經營)、定位(在規劃位置內擺放),亮證經營(健康證、衛生許可證、攤位證等)。秀洲區局轄區范圍內的洪高路夜市(每天僅限17時至22時設攤經營,只允許設置水果、服裝、副食品、小百貨攤位)。經濟開發區分局轄區范圍內的兩處本地農戶農產品臨時交易點內(只允許本地農戶經營自產自銷的疏菜、瓜果等,嚴禁設置無證熟食、燒烤、小吃等其它攤位)。洪高路夜市和兩處本地農戶農產品臨時交易點,要進一步明確管理單位,強化責任,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做好撤攤后攤位周邊的環境衛生。三是制定措施,強化檢查。各區(分)局要針對各自的實際,加強檢查督查,制訂各類攤位管理考核辦法,加大對各類攤主經營行為的考核力度。對違反攤位管理規定的攤主,經教育勸告無效的,依法予以處罰或取消攤位。四是落實規劃,整治到位。各區(分)局要嚴格按照規劃規定的攤位數量,對未在規劃內的無證攤位,協同建設、公安、工商、衛生、煙草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集中整治,依法取締。鼓勵街設早點攤,改行經營放心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