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五個不準紀律規定

時間:2022-03-23 03:40:00

導語:財務管理五個不準紀律規定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財務管理五個不準紀律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鎮直單位(中心)、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規范從政行為,嚴肅財經紀律,現特制定鎮直單位財務管理“五個不準”的紀律規定。

一、不準違反“零戶統管”制度開設銀行賬戶和私設小金庫。全鎮按資金性質設立四個財政專戶,即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收入繳入“零戶統管”專戶,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和村級集體資金繳入村級結算專戶,移民資金繳入移民資金專戶,上級專項資金撥入特設專戶。各單位嚴禁多頭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嚴禁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嚴禁出租、出借銀行賬戶,嚴禁私設小金庫和變相轉移資金。

二、不準“白條入賬”。各單位必須嚴格收支票據的審核把關,嚴禁白條入賬。非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票據一律不得入賬,支出票據要注明支出用途,有具體經辦人和單位負責人簽字方能入賬。

三、不準濫發獎金和津補貼。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福利政策,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在國家統一工資政策之外新設津貼、補貼、獎金項目,不得提高現有津貼、補貼、獎金的標準和水平,不得以現金或其他任何形式發放福利。

四、不準越權審批支出。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政辦發[]26號)審批和支出。預算資金、零戶統管資金、財政專項資金、移民資金、往來款項等必須嚴格實行按審批權限、按程序,按用途、按計劃、按進度撥款和使用。對二萬元以上財政撥款專項支出,必須報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執行。

五、不準違規轉讓、處置、購置固定資產。各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轉讓、處置、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報鎮人民政府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必須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各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用于購置固定資產,凡屬縣級公布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范圍和項目的,必須實行政府集中采購,任何單位不得各行其是。同時要嚴格執行工程招投標管理的有關規定。

鎮財政所每年要開展兩次財務檢查,加強財務監督。凡違犯上述規定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將依照黨紀、政紀的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