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稅款征收管理制度

時間:2022-01-06 09:28:00

導語:出租房屋稅款征收管理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出租房屋稅款征收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大本區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征管力度,加強社區建設和外來人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和《北京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京地稅征〔2003〕685號),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區個人出租房屋的稅款征收,采取委托代征代繳方式,由區地稅局委托各街鄉征收上繳。

第三條委托代征的范圍,包括個人出租房屋應繳納的各項稅費。

第四條委托代征辦法。區地稅局與各街鄉簽訂《委托代征稅款協議書》;各街鄉按照屬地原則,征收上繳。

第五條各街鄉代征的各項稅費應單獨記賬核算,集中上繳入庫。

第六條建立激勵機制。區財政局根據區地稅局和各街鄉提供的代征稅款完成情況,將實際入庫的代征稅款形成的區財力全部返還給街鄉,專項用于各街鄉社區建設及外來人口管理工作。

第七條此項收入不納入街鄉體制財力計算,每年年底單獨與各街鄉結算兌現。

第八條凡個人在本區范圍內出租房屋而發生的應稅行為,均適用本辦法。對于個人違法建筑進行出租的,不適用本辦法,而應由相關部門進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