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考核制度

時間:2022-06-14 1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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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效地評價我鄉各村、各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成績,積極推進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開展,根據國家八部局《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辦法(試行)》要求和天祝縣食安委《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食品安全責任制實行層次考核辦法。鄉政府(鄉食品安全委員會)對各村和鄉畜牧站、衛生院等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條考核指標

(一)鄉食品安全委員會根據鄉政府工作要求和目標責任書的內容,結合實際工作確定被考核單位的考核目標。考核目標制定要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既要有原則內容又要有量化指標。

(二)各村委會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標: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量化指標完成情況、經費保障及宣傳情況、群眾對食品安全工作滿意度情況。

(三)鄉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考核指標:按照各自的責任書內容進行。

(四)考核實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并納入年終政府對各部門工作考核。

第四條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求真務實,評價標準科學規范;

(二)客觀公正,評價結果真實可靠;

(三)以評促管,堅持監幫促相結合;

(四)統一認識,宣傳與教育相結合;

(五)注重實效,狠抓落實與責任追究相結合。

第五條考核辦法和時間

(一)實行“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終考核”的考核辦法。半年督查和年終考核由鄉政府(鄉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對各部門、各村的食品安全指標執行情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復核,提出考核結論意見,報鄉政府審定。

(二)考核時間:每年元月底前完成。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書簽字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自然責任人。

第六條考核工作程序

(一)被考核單位自評。各村委會及鄉屬有關部門分別在當年度的7月l0日和下年度1月10日前,將本單位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的自檢報告報鄉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組織考核。鄉政府(鄉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對各村委會及鄉屬有關部門進行統一考核。

(三)考核方式

1、聽匯報。聽取村委會和鄉有關部門落實食品放心工程的情況及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完成情況的自查匯報。

2、召開座談會,聽取政府有關部門、協會、學會、種養殖專業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有關人員對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3、實地檢查。抽查農產品種養基地(場)、食品生產、加工、零售企業、農貿市場、集體食堂,明察和暗訪相結合。

4、查閱相關資料。查看有關檔案、文件、記錄及各項制度等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的相關資料。

5、綜合考評。按《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逐項打分,最后匯總。

(四)考核等級

l、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實行100分制,.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結果得分在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以上為良好,60分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2、一票否決。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分監管環節和監管類別予以追究。有鄉食品安全委員會決定給予一票否決,取消食品安全評選資格,并報請鄉黨委、鄉政府取消雙文明考核評先資格或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取消單位年度評先資格。

第七條獎懲

1、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對于在年度考核中做出突出成績,工作完成出色考核獲得優秀等次的,進行表彰獎勵;考核不合格的,由其主管食品安全的領導作出檢查,并在全鄉予以通報批評。

2、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予以責任追究;對問題比較突出的村委會或者部門提出書面整改要求.并將整改效果作為下年度考核的重點內容。

第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