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局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時間:2022-03-23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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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局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區體育局工作人員行為,提高素質,創造一個文明祥和、秩序井然的工作環境,樹立體育系統工作人員良好形象,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工作人員應遵守的一般行為規范:

1、遵紀守法忠于職守

2、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3、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4、團結協作互相尊重

5、注重學習提高素質

6、鉆研業務務實求進

7、愛護公物勤儉節約

8、廉潔奉公艱苦奮斗

第三條對模范履行行為規范的工作人員,給予榮譽和獎勵。

第四條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并處罰1000元。

1、一年內無故遲到、早退、缺勤現象發生3次的;

2、利用工作場所玩游戲,上班隨意串崗的;

3、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無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五條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誡勉談話,并處罰2000元。

1、一年內無故遲到、早退、缺勤3次以上的;

2、因工作失誤造成一定影響和經濟損失及影響體育局聲譽的;

3、經查實在工作時間干私活、玩撲克、打麻將、炒股、不服從工作安排以及消極怠工的;

4、違反本守則有關內容造成較大影響的,或雖經口頭警告,同一事項仍未改正的。

第六條下列情況給予適當行政處分,并處罰5000元。

1、經查實有詆毀他人、制造矛盾等現象,破壞單位團結造成影響的;

2、工作中玩忽職守,給單位財產和人員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3、違反本守則第五條雖經一次誡勉談話,同一事項仍未改正的;

第七條下列情況移交司法處理。

1、經確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權貪污、索賄、受賄等違法行為的;

2、損害單位利益并觸犯刑法的。

第八條本著一級對一級負責原則,落實獎懲責任。

1、獎勵由各科、室、基層單位負責人報分管領導,經主要領導同意,重大獎勵報局長辦公會議批準;

2、屬口頭警告范圍的,由各科、室、基層單位負責人進行口頭警告教育,責令其改正,并填寫口頭教育登記表;

3、屬誡勉談話范圍的,由各科、室、基層單位負責人向體育局領導提出,由分管領導或紀檢組長進行誡勉談話;

4、屬行政處分范圍的,由各科、室、基層單位負責人報體育局領導,經黨組會議討論確定;

5、相關領導有管理責任而未履行職責的,應負連帶責任,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誡勉談話并作相應處理。

6、罰款按區紀律檢查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區體育局工作人員守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