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責黨建會議制度

時間:2022-10-28 0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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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職責黨建會議制度

一、縣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縣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縣委負責全縣黨的建設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機構,在縣委和縣委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本著有利于開展黨的工作、有利于發揮黨組織作用的原則,其主要職責為:(1)宏觀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關于加強黨建工作的指示,按照縣委的要求,對全縣基層黨建工作進行總體規劃和組織實施。(2)綜合協調。協調各單位履行黨建工作職責,研究部署階段性黨建工作任務,形成齊抓共管合力。(3)督查考評。健全完善黨的建設工作責任制,加強督查和考核,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典型。

二、縣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縣委辦:負責縣委黨建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傳達和催辦落實縣委領導同志關于黨建工作的批示;組織安排縣委領導同志參加重要黨建工作活動;加強調查研究,認真分析黨建工作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為縣委決策搞好服務。

2、縣紀委、監察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嚴肅性,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加強黨員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增強黨員干部民主意識、法制意識和自律意識。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認真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各種違法違紀案件,深入開展糾風治亂和行政監察。

3、縣委組織部:負責加強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指導與實施;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建設和全縣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牽頭協調全縣黨的建設工作,及時傳達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加強黨建工作的指示精神,擬訂全縣黨的建設中長期規劃、每年黨建工作的具體目標和措施。

4、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全縣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工作,配合縣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規劃、部署全縣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任務,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和改進基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經常了解和掌握黨員、干部群眾的思想動態和意識形態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對思想信息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有關建議和意見;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加強黨建工作的宣傳,并在政治方面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5、縣委統戰部: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統一戰線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我縣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系,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后備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

6、縣直機關工委:指導所屬縣直機關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政治理論學習以及紀檢監察工作。抓好機關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機關黨員干部的綜合素質和執政能力,大力推進機關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縣級機關工、青、婦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

7、縣委政法委: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抓好縣政法各部門領導干部的管理工作,協助查處涉及政法干警的重點違法違紀案件;指導督促鄉、鎮和有關部門抓好群防群治和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形成良性運轉機制,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8、縣農辦:宣傳、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對全縣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具體政策意見與工作措施;加強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健全財務監管機制和制度;研究和指導鄉、鎮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加快農村致富奔小康步伐。

9、縣總工會:負責指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非公經濟組織工會工作,建立健全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制度;加強非公經濟組織職代會建設,推行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

10、團縣委:督促指導抓好團組織建設,協助基層黨組織管理共青團事務,發揮團組織作用;對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定期組織團干部的培訓和團員青年的主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團組織工作制度,做好青年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推優入黨”工作。

11、縣婦聯:督促指導抓好婦女組織建設,發揮婦女組織作用;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婦女干部的培養選拔和優秀人才的推薦工作,搞好婦女干部的培訓指導,做好婦女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婦女整體素質,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12、縣科技局:協同縣委組織部牽頭協調農村黨員、基層干部科技素質培訓工作,制訂工作規劃和階段性實施目標,并督促落實到位;普及推廣農業先進實用技術,運用多種形式在農村基層組織和黨員干部中開展科技致富活動。

13、縣工商聯:做好與非公經濟組織業主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加強業主的教育培訓工作,使廣大業主理解、支持各級黨組織在非公經濟組織開展黨的活動;指導行業商會等各類組織健全黨的組織,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

14、縣民政局: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行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居委會建設,制訂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協助抓好全縣民間組織的黨建工作。

15、縣司法局: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全縣黨員的法制意識,提高各級黨組織在決策、權力行使與監督等方面的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進一步加強法律服務業的黨建工作。

16、縣教育局:圍繞全縣黨建工作的總體要求,加強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并根據教師的職業特點,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過硬、熱愛教育事業的黨員隊伍,促進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抓好中學生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和學生黨員發展工作。

17、縣衛生局:加強衛生系統黨建工作,以黨風廉政建設為著力點,促進醫德醫風的明顯好轉和職業道德意識的進一步增強,為全縣醫療制度改革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18、縣工業經濟局:結合指導協調全縣工業經濟、第三產業、農村經濟發展等職能工作,配合抓好全縣非公有制經濟黨的建設;加強調查研究,為縣委抓好非公有制經濟黨建工作提出有益的建議;加強下屬企業的黨建工作。

19、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村干部的養老保險工作,協助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非公經濟組織貫徹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協調處理勞資矛盾,保障非公經濟組織、職工的合法權益。

20、縣建設局:做好新農村建設的村莊規劃工作,指導全縣建筑行業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對進出我縣的建筑施工人員中黨員的教育管理和培訓。

21、縣工商局:側重協助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指導個協及私協的黨建工作;結合非公經濟組織登記、年檢工作,督促具備條件的單位建立黨組織,正常開展黨的活動;協助做好黨建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

22、縣財政局、縣國稅局、地稅局:側重協助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做好各類業主的思想政治工作,宣傳黨的主張和有關要求,為非公經濟組織加強黨建工作創造條件;結合稅收征管工作實際,協助做好對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的落實。

三、縣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實行聯席會議制度,由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必要時邀請有關部門、單位領導列席。聯席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一般每年召開3次,如有需要,可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經組長或常務副組長同意后隨時召開。召開會議的時間和議題:年初召開第一次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確定全年黨建工作總體思路,部署全年黨建工作;年中召開第二次會議,聽取黨建工作抽查情況匯報,對下階段的黨建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年終召開第三次會議,對全年黨建工作進行考核評比。每次召開會議前,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有關情況及材料提前報告與會人員,并做好會務準備。會后做好督促檢查,將辦理結果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或向有關部門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