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政策

時間:2022-02-19 0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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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政策

區農機部門、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工作,與種植業、畜牧、水利、林業等部門協調溝通,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要嚴格按規定開展政策宣傳、補貼對象確定、公示公告、購機核實、檔案登記匯總、結算報賬及項目監管等環節工作。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切實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財農[]號)精神,財政部門要安排一定的管理經費,主要用于檢查驗收、政策宣傳、信息檔案建立、公示等組織管理方面的支出。我區財政比較緊張,農機管理部門要積極向呼和浩特市財政部門申請給予適當支持,嚴禁擠占挪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補貼資金用于工作經費。工作經費落實情況作為第二批中央補貼資金安排的依據之一。

為進一步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領導,確保工作順利進行,成立農機購置補貼專項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農牧水務局,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農機補貼日常工作的開展。

(二)規范操作,嚴格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區、市有關規定,充分尊重農民意愿,讓農民自主選機購機,自主談價議價,不得強行向購機農民推薦產品。補貼產品與市場銷售產品須保持同地、同期的同一價格,嚴懲借助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亂漲價行為。嚴格落實補貼對象公示制度,實現購機申請、審核、公示、結算、檔案管理等信息化網絡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假借或利用其他農民等補貼對象身份購機,一經查實,永久取消該家庭成員和實際購機者受益權。受益者兩年不得轉賣或轉讓所購農機,特殊情況需要轉賣或轉讓的,須經區農機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否則取消五年申請購買補貼農機的資格。

(三)加強引導,宏觀調控。農機購置補貼既是強農惠農政策,又是一項產業促進政策,通過補貼政策的實施,切實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提高薄弱環節農機化水平,全面提升農機化發展質量;要扶持農機大戶、農機專業合作社,培育農機化主體;要結合當地農牧業生產實際需求,按照春夏秋主要農時季節,有效合理使用補貼資金;要突出設施農業機械設備、節水灌溉設備、馬鈴薯全程機械化作業機具、畜牧業機械、保護性耕作機械、和還草工程項目的補貼。農機管理部門要深入搞好農機裝備需求調研,科學分析現狀與不足,為補貼政策持續深入實施提供有效支撐。

(四)嚴肅紀律,加強監管。要進一步嚴格紀律,不折不扣執行國務院“三個禁止”、農機購置補貼管理“五項制度”、農業部規定的“八個不得”和“四嚴禁”要求,嚴禁借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搭車收費、巧立名目亂收費、擅自將服務性收費變為強制性收費。農機管理、財政、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強化購機補貼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確進度要求,落實督查任務和責任。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加大對農機管理部門、相關企業監督力度,提高監管實效;強化紀檢監察部門對購機手續簽訂環節、購機補貼監察員對購機銷售環節督查。財政、農牧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大力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發現問題嚴厲查處,決不姑息。

(五)加強宣傳,搞好服務。農機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各新聞媒體,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的宣傳工作,特別是要做好農民的宣傳引導,讓農民了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容、程序、目錄和要求,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