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失地補償,不應是一次性的

時間:2022-02-11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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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失地補償,不應是一次性的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大量的農村集體土地被征用,失地農民越來越多。他們不同于普通農民,他們要么面臨選擇新的職業,要么面臨失業。在辦理農轉非手續后,這些農民應該成為市民,但面臨著思想意識、就業能力和生活方式的轉化。在城鎮化過程中解決好失地農民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關鍵性問題。

現在不少地方對失地農民的安置方式多采用一次性補償,一次性安置。但實踐證明,這種方式存在嚴重的缺陷,可能形成隱形的衰落式的就業。長遠來看,完成失地農民的職業轉換和身份的轉化是解決失地農民問題的良策。

失地農民與發展的城市是一體的關系,而不是簡單地買賣土地的雙方。對待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不應當僅僅作為一次安置,也不要把安置簡化為一次性補償。因為失地農民的職業轉換是一次繼續社會化的過程,是放棄以往的生產方式、重新學習工業文明的過程。解決了失地農民的職業轉換,就可以使他們與城市實現共同發展。城市化的主體在獲得他們土地使用權的同時,如果僅僅是支付使用土地的費用,顯然是不夠的,還肩負著幫助失地農民繼續生存與發展的責任。

各級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就業體系,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被征地農民就業。用地單位要把適合被征地農民就業的工作崗位,優先安排給被征地農民。要積極把未就業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再就業服務體系,提供職業培訓、就業政策咨詢、用工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服務;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他們參加引導性就業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就業技能和就業競爭力;積極向他們提供就業援助和創業指導。

失地農民轉為城市居民是城市化面對的首要問題。失去土地,如果沒有城市居民的身份,其生活可能會暫時性失去保障。農民轉換為城市居民,農業也已退讓給第二、第三產業,農村社會管理體制也不再適應村治管理,而應轉變為城市式的管理。小陳老師工作室版權所有

在城市化過程中,伴隨著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以及不同利益主體的種種可能的沖突。兩種文明的沖突在農民的就業中充分顯現,工業文明相對于農業文明更要求分工協作,更有技能性、紀律性、規范性、制度性。農民的思想觀念可能會不適應工業文明和城市文明,如果不改變農民的觀念,提高他們的素質,即使安置他們就業,他們也會在市場經濟的競爭中處于劣勢。接受工業文明的規則是失地農民繼續社會化的重要內容,也需要城市化主體給予持續性政策的支持。引導失地農民逐漸接受新的文化,從思想和素質上實現轉變才能讓他們能夠有能力變被動為主動,迎接城市化進程,實現身份的轉化。

城市化主體肩負著引導失地農民繼續社會化的責任,失地農民問題本來是一個階段性問題,通過實現失地農民職業的轉換和身份的轉化,城市化主體可變阻力為動力與失地農民一起來推進城市的發展,實現農民和城市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