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三無對象保障工作通知

時間:2022-06-19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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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三無對象保障工作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

為切實保障社會散居“三無對象”合法權益,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依據省民政廳《關于開展全省城鎮三無人員和城鄉孤兒普查發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認定標準

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精神病人:(1)有區常住戶口的城鎮居民;(2)無法定撫養、贍養人,或者雖有法定撫養、贍養人,但法定撫養、贍養人無撫養、贍養能力的;(3)無勞動能力的;(4)無生活來源的(低保收入不計算在內)。

老年人原則上指年齡在60周歲及以上的;殘疾人指持有二級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的殘疾人。18周歲以下孤兒及18周歲以上仍在校就讀的孤兒,依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文件執行。

二、明確審批程序

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資格申請審批,履行以下程序:

(一)申請。由本人向居住地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因智力殘疾等無法表達意愿的,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親友等其他人員代為提出申請,并填寫《區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申請表》,同時提供下列證明材料:(1)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本人近照1寸免冠照片3張。(2)有殘疾、疾病的提供殘疾證及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份。(3)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3份。其中住房屬私有房產的,需出具房管部門發給的私有房屋產權證;屬租住公有住房的,需出具房管部門發給的房屋使用證。(4)申請人擁有其它個人財產的,需出具財產清單(或由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組成財產清理小組負責清查登記)。(5)申請人如有法定扶養、贍養或撫養義務人以外的非直系親屬,其非直系親屬需出具對申請人財產和贍養等事宜的處理意見書。(6)區民政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經社區居民委員會入戶調查,并與申請當事人見面,經社區民主評議,對符合條件的,在社區居民委員會公示;無異議的,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所在街道辦事處審核。

下列人員不得申請:(1)將私有財產變賣并揮霍一空的;(2)各類服刑、勞動教養期內人員;(3)參與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組織,從事影響社會穩定活動的;(4)參與盜竊、搶劫、破壞公共設施,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5)參與或組織各種形式賭博、、、吸(販)毒活動的;(6)拒絕配合社區居民委員會和管理機關進行調查、核查的;(7)將私有財產贈予他人的(贈予市、區慈善總會除外)。

(二)審核。街道辦事處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報區民政局審批。

(三)審批。區民政局對符合條件的,與申請人簽訂區城市“三無對象”保障協議,申請人所在的社區、街道監證。協議簽訂后,發給《老年福利證》。因智力殘疾等無法表達意愿的申請人,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親友代簽保障協議。

各街道、社區要分別建立“三無對象”檔案(紙質和電子),并報區民政局備案?!叭裏o對象”檔案是“三無對象”身份的原始憑證,作為永久檔案保存。

三、明確“三無對象”基本生活費標準

自年起,為全區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發放基本生活費。

(一)發放標準。經研究決定,我區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基本生活費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同時建立基本生活費標準自然增長機制。

(二)資金發放。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按季度發放基本生活費。

(三)動態管理。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基本生活費發放實行動態管理,各街道要深入調查了解城區散居“三無對象”保障情況,及時上報區民政局,按程序和規定及時辦理增發或停發手續。區民政局每年12月份將對城市“三無對象”進行審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回《老年福利證》,終止保障:(1)有了法定撫養、贍養、扶養人且法定撫養、贍養、扶養人有撫養、贍養、扶養能力的;(2)重新獲得生活來源的。

四、明確責任

(一)責任主體。區民政局主管全區的城市“三無對象”保障工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社區居民委員會對轄區內的限制或喪失行為能力的城市“三無對象”有監護義務。

(二)社會監督。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保障的申請條件、程序、民主評議、保障標準和資金使用情況等,各街道、社區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財產管理。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財產由本人與區民政局以協議形式明確財產歸屬及使用辦法,所有社會散居城市“三無對象”去世后的財產按協議管理。按協議管理的財產歸屬區政府的,用于發展的老年福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