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增強財政專戶監管通告
時間:2022-05-31 1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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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財政資金監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政資金管理的通知》(財辦[]1號)、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的通知》(財庫〔〕3號)精神,參照省市做法并結合我局實際,經研究決定,對財政專戶實行歸口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財政專戶歸口統一管理
對財政各類專戶資金實行“集中管理、分賬核算、統一調度”管理,即將本局各財政專戶收歸國庫股統一管理,財政專戶資金的支配使用權和管理權屬于各業務股室,國庫股負責財政專戶資金的審核撥付及財政專戶資金的會計核算和歸檔工作。財政專戶歸口管理從2012年月日起執行。
二、財政專戶交接程序
各業務股室嚴格交接手續,規范移交程序。各財政專戶業務股室務必在結清年度賬務的基礎上辦理賬戶移交,并由移交方編制移交清單,移交內容應包括總帳科目余額匯總表、銀行存款明細余額表、銀行對賬單、重要空白憑證等相關資料;交接雙方需在局內監督部門的監督下,認真清點移交資料,雙方確認無誤后,與監交人三方簽章、各自留存移交清單。年度以前年度形成的會計檔案由各相關業務股室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保管。
三、財政專戶的管理和使用
1、國庫股負責管理財政專項資金賬戶、收支核算及資金撥付等業務,配備專人分別擔任財政專戶的會計和出納,負責辦理銀行往來業務及財政專戶的管理和核算。為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和及時準確核算,國庫股根據會計原始憑證和專項資金調度單等有關材料,及時編制會計分錄,登記帳簿,并按資金性質進行收支和債權債務、銀行存款明細核算。
2、財政專戶資金堅持按項目、按預算、按進度、按指定用途的原則撥款。各業務股室使用財政專戶資金時提出意見,填報《財政專戶資金調度單》(一式兩份),注明支付資金的收款單位名稱、金額、賬號、開戶行名稱、用途等要素,經分管領導、局長審核簽字,再根據已批復的調度單在財務軟件上開具撥款單后,同時將相關撥款資料提交國庫股審核支付。
3、國庫股在接到各業務股室提交的《財政專戶資金調度單》等資料時,應核對銀行存款余額,及時按要求進行撥付,并將《財政專戶資金調度單》回執一份交由業務股室備查。同時,按照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財政專戶資金的會計核算和歸檔。
4、國庫股要及時編制各種專項資金的收入憑證,收入摘要應含銀行進帳單的日期、項目和金額。各業務股室應根據自身業務分資金性質設置臺帳。
5、財政專戶資金的各種專項業務報表及單項決算,由各業務股室負責編報。
6、每月初國庫股及時與銀行對賬,并將各財政專戶資金資產負債表提供給各業務股室進行對賬,并履行簽字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反饋。
7、外債業務中以外幣核算的,由外債股根據上級要求或有關文件規定換算后書面通知國庫股進行帳務處理。
8、社保及其他資金的保值增值業務(包括到期定期存款的處理)由業務股室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報領導審批后交國庫股辦理。
9、由于各種專項資金的存款利息的處置有各自的文件規定,年末時,各業務股室應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對利息的處置提出意見(上繳金庫或轉入基金、結余等)報領導審批后交國庫股辦理。
10、各業務股室和國庫股要積極配合審計及上級等部門對財政專戶的監督檢查工作,國庫股負責資金收支事項的解釋,各業務股室負責業務事項和債權債務的解釋。
四、其他未盡事宜有待在執行過程中進一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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