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安全制度通知

時間:2022-03-18 0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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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安全制度通知

各市局:

為了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監管,切實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省局決定參照食品安全承諾的有關做法,在部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推行安全使用承諾制度,現通知如下:

一、安全承諾制度是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成功經驗,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推行安全承諾制度,既是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途徑,又是隱患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安全監察機構工作到位和責任到位的具體體現。各級質監部門要周密安排,精心謀劃,認真組織實施。

二、結合國家關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去年我省特種設備事故規律,省局決定在下列單位率先推行安全使用承諾制度:

(一)小型汽水兩用鍋爐使用單位;

(二)常壓鍋爐使用單位;

(三)嚴重事故隱患單位。

三、安全使用承諾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質監部門向小型汽水兩用鍋爐使用單位、常壓鍋爐使用單位發放安全責任告知書,告知書應由兩名以上安全監察人員送達,送達時安全監察人員應向使用單位負責人宣讀告知書內容,并由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拒絕簽字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將情況記錄在案。

(二)在用特種設備存在以下嚴重事故隱患之一的,質監部門在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和作出相應行政處理的同時,應要求嚴重事故隱患單位簽定隱患整改承諾書:

1、使用的特種設備未辦理使用登記手續的;

2、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

3、使用的特種設備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裝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裝置失靈的;

4、使用超期未檢或者經檢驗檢測判為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

5、超過設備規定參數范圍使用的;

6、使用有明顯故障、異常情況的特種設備,或者使用經責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特種設備的。

(三)小型汽水兩用鍋爐使用單位、常壓鍋爐使用單位和嚴重事故隱患單位按照本文要求樣式(見附件)分別簽定小型汽水兩用鍋爐安全使用承諾書、常壓鍋爐安全使用承諾書和嚴重事故隱患整改承諾書。承諾書一式三份,一份由使用單位張掛在生產經營場所,另兩份由使用單位所在地的基層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和當地質監部門分別歸檔。其中對于涉及嚴重事故隱患的,還應按有關規定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四)公眾聚集場所的小型汽水兩用鍋爐使用單位還應在經營場所顯著部位張掛使用登記證、司爐作業證、檢驗合格證和安全承諾書。

四、推行建立安全承諾制度是20**年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地要結合貫徹《安徽省鍋爐安全監察若干規定》和20**年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力推行安全承諾書制度,確保到今年年底,完成我省小型汽水兩用鍋爐使用單位和常壓鍋爐使用單位100%安全責任告知書發放工作,小型汽水兩用鍋爐使用單位和常壓鍋爐使用單位100%簽定安全使用承諾書,嚴重事故隱患單位100%簽定隱患整改承諾書,100%公眾聚集場所的小型汽水兩用鍋爐使用單位做到四證(使用登記證、司爐作業證、檢驗合格證和安全承諾書)張掛明示。

五、各地應結合安全監察信息網絡建立承諾企業的檔案,注意做好有關告知、承諾資料的建檔、歸檔工作,并根據情況變化做好動態調整與變更。

六、在推行安全承諾制度的工作中,各地要注意發揮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作用,檢驗機構安全監察技術支撐作用,加強與當地安監局等部門的工作協調與配合,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重視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