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2-09-30 0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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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區旅游黃金周期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建立科學、高效地處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辦法》《市文化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

1.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救援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社會動員,科學應對;屬地救援,就近處置;及時報告,信息暢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區行政區域內旅游景區黃金周期間突發的事件應對工作,因特殊天氣、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所導致發生的旅游消費者傷亡及被困等事件的應急處置。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指揮體系及職責

2.1.1旅游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設立區旅游黃金周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

總指揮由區分管文旅部門副區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區文旅局局長、區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分管旅游行業安全副局長擔任。

指揮部下設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文旅局,辦公室主任由文旅局局長兼任。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文化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發改局、區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區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市公安局分局、區交通局、區氣象局、區交警大隊、區消防救援大隊、區融媒體中心、區供電公司、鄉鎮辦。

2.1.2旅游黃金周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見附件3)

2.2應急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指揮部下設六個組,分別是搶險救援組、治安警戒組、醫療救護組、綜合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后工作組等應急工作組,并按照指揮部的安排和各自的職責,相互協調,密切配合,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1)搶險救援組

組長:區文旅游局負責人

成員單位:區文旅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分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事發地鄉鎮辦。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交通、通信和裝備等資源調配,查明突發事件性質、影響范圍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制訂應急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對旅游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2)治安警戒組

組長:市公安局分局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分局、事發地鄉鎮辦。

職責:負責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現場治安警戒、人員疏散、秩序維護、交通疏導等工作,保障應急救援高效有序進行。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成員單位: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市公安局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事發地鄉鎮辦。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現場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落實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等措施。

(4)綜合保障組:

組長:區發改委

成員單位: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工信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區氣象局、區供電公司、事發地鄉鎮辦。

職責:負責提供應急救援資金、物資及裝備,做好道路、水電及通信設施搶修和氣象應急保障等工作。

(5)新聞報道組

組長:區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6)善后工作組

組長:區文化和旅游局

成員單位: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委臺辦、市公安局分局、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事發地鄉鎮辦。

職責:負責遇難人員的身份確認和遺體處置、家屬接待以及賠償、撫慰、撫恤、理賠等工作;涉外、港澳臺傷亡人員以及家屬的聯絡、撫恤、賠償工作。

3監測和預警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建立健全旅游黃金周信息監測體系和信息報告制度,完善預測預警機制。貫徹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了解掌握旅游經營單位和旅游團隊相關信息,加強監測和分析,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監測信息。

3.2預警級別

根據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可能對旅游消費者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分為一級(特別嚴重)、二級(嚴重)、三級(較重)、四級(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預警信息系統

3.3.1接警

區旅游黃金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鄉鎮辦旅游黃金周應急領導機構分別設立接警中心,公布值班電話。

3.3.2預警信息通報

交通、氣象、自然資源、林業、衛健等有關部門在交通、氣象、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預警信息時,應及時向區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報。

3.4預警信息處理

區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公民、法人關于黃金周突發事件報警和收到交通、氣象、自然資源、林業、衛健等單位通報的預警預報信息后,應立即進行險情確認,組織專家組成員,結合預警的情況,對報警信息進行風險評估,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5預警

一、二級預警信息,由省人民政府或者授權省氣象、交通、自然資源等部門在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可能影響的區域內。三、四級預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授權市氣象、交通、自然資源等部門在旅游黃金周可能影響的區域內。

預警信息應通過官方網站、電視臺、報紙、廣播及公眾易查的媒體渠道對外。對特殊人群、特殊場所應當采取針對性的告知方式。內容應包括風險類別、提示級別、可能影響的區域、起始時間、注意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

3.6預警行動

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應當根據即將發生的旅游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加強監測、分析、預報和預警工作,做好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的準備工作。

旅游景區應當根據風險級別采取以下措施:一級預警,旅游景區整體關閉停業,組織已在風險區域的旅游者撤離,并撤離所有無關人員;二級預警,旅游景區整體關閉停業,組織已在風險區域的旅游者撤離,并撤離所有無關人員;三級預警,旅游景區根據情況關閉相應的經營項目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對可以開放的經營戶也要做好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旅游者的安全提示;四級預警,旅游景區根據情況關閉相應的經營項目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對可以開放的經營戶也要做好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旅游者的安全提示。

3.7預警解除

有事實證明旅游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原部門應當宣布解除預警,并解除已采取的有關措施。

4應急響應與處置

4.1事件分級

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按性質、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響,一般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見附件4)

4.2信息報告與先期處置

4.2.1事件信息速報

(1)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發生后,旅游景區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2)景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區文化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應急管理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旅游團隊在外地發生突發事件的,旅行社負責人同時向發生地文化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報告,情況緊急或者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旅游突發事件時,現場有關人員可直接向區文化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或發生地文化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報告。

(3)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應對事件信息進行核實與分析,組織或協同、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對旅游突發事件遇險遇難人員的救助和應急處置,并及時將處置工作信息上報區政府和市文化和旅游局。

(4)當發生港澳臺和外國旅游者傷亡事件時,接待旅行社和事發地文化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第一時間將事件發生的詳情報告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并及時通報區委臺辦等相關部門。

4.2.2報告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

(2)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影響范圍;

(3)事件涉及的旅游經營場所、其他有關單位的名稱;

(4)事件發生原因及發展趨勢的初步判斷;

(5)采取的應急措施及處置情況;

(6)需要支持協助的事項;

(7)報告人姓名、單位及聯系電話。

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首次報告可以先簡要報告,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續報。涉及國家秘密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4.3先期處置

旅游景區要在事發后迅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充分利用社會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在向區文化旅游應急指揮部報告的同時,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及時組織應急救援,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事發地旅游應急救援力量不足時,可向文化旅游應急指揮部請求支援。

現場救助應急處置措施包括:封鎖事發現場,建立現場工作區城,搶救受害人員,設立人員疏散區,對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危害情況進行初始評估,控制危險源,保護旅游突發事件現場等。

4.4應急響應

4.4.1指揮與協調

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全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應急救援工作,指導事發地旅游應急領導機構進行應急救援,協調各單位配合、支援應急救援工作。

4.4.2分級響應

應急響應等級分為四級:I級、Ⅱ級、Ⅲ級和V級,分別對應特大、重大、較大、一般旅游突發事件。特別重大、重大旅游突發事件由省、市、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同時組織實施響應;較大旅游突發事件由市、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響應;一般旅游突發事件由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響應;

當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涉港澳臺、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可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4.5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緊急處置程序

4.5.1突發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

當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危及到旅游者生命財產安全時,景區現場工作人員要立即組織旅游者采取避險措施,同時向景區負責人和旅游黃金周應急領導機構報告情況。

事發地旅游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事件報告后,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為旅游者提供緊急救援,并立即將情況報告當地旅游應急指揮部。

旅游黃金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了解核實有關信息,上報區政府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5.2突發事故災難事件的應急處置

當事故災難發生或危及到旅游者生命財產安全時,景區現場工作人員要立即組織旅游者采取避險措施,同時向景區負責人和旅游黃金周應急領導機構報告情況。

事發地旅游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事件報告后,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為旅游者提供緊急救援,并立即將情況報告當地旅游應急指揮部。

旅游黃金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了解核實有關信息,上報區政府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5.3旅游黃金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

(1)旅游黃金周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事件的應急處置

旅游經營單位在經營中,發現疑似重大傳染病疫情(病人)時,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向防疫部門或區文化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并提供景區、旅游團隊詳細情況。

當衛健局確診為重大傳染病疫情后,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按要求及時將情況上報區政府和市文旅局,同時向景區、旅游團隊經過的地方的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通報有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相關防疫措施。

(2)旅游黃金周突發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置

旅游景區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時,企業負責人和有關管理人員要立即向衛健局和區文旅局報告,及時救治中毒人員。

區衛健局和事發地旅游應急領導機構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協調衛生等部門對中毒人員進行緊急救治,認真檢查用餐場所,查找毒源,采取相應措施。同時報告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旅游團隊所處的旅游主管部門。

旅游應急指揮部接到相關報告后,要主動了解掌握核實有關信息,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并按規定逐級上報。

4.5.4旅游黃金周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危及景區旅游者(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時,旅游應急領導機構要及時向旅游應急指揮部報告,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向受害者提供救援,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4.5.5涉外、涉港、澳、臺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當發生外國和港澳臺旅游者被困、傷亡事件時,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要及時向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和組團社的旅游應急機構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救援措施。旅游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上報區政府和市文旅局,并按照《市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4.6應急結束

當旅游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有效控制,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時,宣布應急結束。

5信息

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信息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旅游應急指揮部會同區政府、宣傳部等有關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工作。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和對外信息。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旅游黃金周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善后處理意見,并上報區政府。事發地鄉鎮辦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旅游經營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6.2應急救援總結與評估

在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旅游黃金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并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7應急保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與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通訊設施系統,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暢通,各部門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

7.2應急隊伍保障

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搶險隊伍依托消防救援、武警、公安等有關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級旅游應急領導機構和旅游企事業單位要與各專業救援隊伍建立聯動機制,確保應急救援響應及時。各單位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7.3物資裝備保障

旅游應急領導機構要掌握本地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情況,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快速提供和調配現場應急救援所需資源,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實施。

7.4應急經費保障

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指揮部辦公室及其有關部門應根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需要,統籌安排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項資金和應急培訓、演練所需經費,財務部門要納入預算。

7.5其他保障

對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醫療衛生、治安維護社會動員、緊急避難場所等保障的,區政府及其有關單位應積極履行職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1)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是指黃金周期間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旅游景區消費者人身傷亡、財產損失,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2)旅游企業經營者:是指旅游景區單位;

(3)旅游者(消費者):是指具有相關旅游資質并經有關部門許可、登記成立的旅游景區組織、接待的國內外游客和旅游者;

(4)旅游者(消費者)被困:是指由旅游突發事件而導致的可能危及旅游者(消費者)生命安全的狀況;

(5)旅游黃金周:指每年法定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國慶節、中秋假期;

(6)本預案所稱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8.2.1獎勵

在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8.2.2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旅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3預案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