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和諧執法年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16 09: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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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市城市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實施精細化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為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打造文明和諧執法品牌,推動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進程,我局決定在2011年開展“和諧執法年”活動。為保證活動順利實施,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全省和諧城鄉建設為契機,緊緊圍繞“愛崗敬業、執法為民、服務社會、促進和諧”的執法宗旨,牢固樹立“親情執法、熱情服務”的執法理念,積極倡導文明執法、和諧執法,為建設創新開放宜居幸福的現代化新做出新貢獻。
二、工作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和諧執法年”活動,牢固樹立親民意識、服務意識、形象意識,徹底消除城管執法工作中的不文明現象、不文明行為,實現執法效能和市民滿意度“雙提升”,建立和推行“親情.幫扶.執法”的新型城管執法模式,努力打造文明和諧城管執法新品牌。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學習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制定周密的學習計劃,組織所有執法人員對相關政策、法律法規、有關知識進行全面、系統、深入學習,強化專業技能培訓,學習掌握做群眾工作的方法和藝術,全面提升執法水平和化解執法矛盾的能力。
(二)建章立制,規范約束執法行為。修訂完善《文明和諧執法基本標準》,認真落實《文明和諧執法基本標準的語言肢體動作要求》,熟練掌握和使用規范化語言,嚴格執法人員敬禮、亮證等執法程序,鍛煉養成和諧、文明、規范的執法語言和行為習慣。
(三)健全監督考核機制、提升執法效能。一是強化內部監督。把文明和諧執法工作列為專項考核內容,重點對崗位工作時間、履行職責效率、處置違章違法效能等方面進行監督考核,堅持實行日督查、周檢查、月考核、季公布、年總評,對日常的考核成績進行逐月累加,結果作為年底評先選優的依據。二是強化社會監督。制定《執法局關于聘請城管執法監督員的實施意見》,通過社會監督員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文明和諧執法活動實施有效監督。三是強化輿論監督。加強與電臺、電視臺、報社等新聞媒體的聯系溝通,建立起與新聞媒體的互動機制。邀請有關媒體定期參與日常執法行動,對重大專項執法行動全程跟蹤,真實客觀報道執法全過程,提高執法的透明度。四是認真落實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結合市領導批示件及行風熱線、12345市長公開電話、建委12319投訴電話等渠道,跟蹤督辦舉報投訴問題的處理,提高處置效率。對敷衍塞責、處理不及時、落實不到位、工作效率低、造成多次舉報的,嚴格依照規定追究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導致矛盾激化、群體上訪的,給予嚴肅處分。
(四)創新工作模式,打造“親情+幫扶+執法”的城管執法品牌。親情,就是堅持以人為本,愛民為民,在思想上把群眾當親人,貼近群眾、貼心服務,在執法工作中做到換位思考,文明執法,是活動的主線。幫扶,就是對能自覺遵守城管法律法規、支持配合執法工作、身體殘疾或家庭生活困難的業戶進行引導、規范,幫助其解決生產、生活困難,是活動的體現。執法,就是堅持“勸導、警告、處罰”的三次處罰原則,即對第一次違規者勸導,對第二次違規者警告,對第三次違規者依法予以罰款、沒收等行政處罰,是活動的底線。具體操作:
1、調查摸底。以每名隊員的執法區域為單元,對轄區內從事室外經營活動的攤主、臨街小門市經營業主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填錄《室外經營業戶基本情況統計表》和《臨街門市經營業戶基本情況統計表》。
2、建立臺賬。各執法大隊對每名隊員摸底情況進行集中匯總、分類、登記造冊,建立臺賬。每名隊員要了解詳實的基礎資料,做到耳熟能詳。
3、確定幫扶對象。主要從自覺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家庭負擔重、因病致貧、生活困難、身體殘疾、下崗職工等困難業戶中確定。
4、幫扶方式。(1)經濟救助;(2)攤位異地安置;(3)聯系再就業;(4)在節假日促銷、慶典、清倉等占道審批時減免相關費用;(5)聯系公共信息欄和電子信息屏廣告,協調產權單位適當減免相關費用。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動員階段(2月11日―2月20日)
召開“和諧執法年”活動動員會議,進行全員發動、全面部署。各科室、執法大隊結合活動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同時啟動宣傳報道程序,營造濃厚輿論氛圍。
(二)集中學習階段(2月21日―2月28日)
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市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市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罰款處罰標準》、《文明和諧執法基本標準》和《文明和諧執法基本標準的語言肢體動作要求》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舉辦文明和諧執法專題講座、案例分析、法律輔導、執法服務標兵宣講活動。要通過寫體會、談心得、知識競賽、模擬執法演練、法規考試等多種形式,使每一個執法人員都能轉變思想、轉化角色,設身處地站在群眾的立場看問題,用愛心去管理城市,服務百姓。
(三)全面實施階段(3月1日―11月30日)
每季度末(3月、6月、9月、11月)全局要組織一次對整治流動攤點、規范臨街店鋪經營的觀摩,中隊出點、大隊觀面,相互之間總結交流經驗,查找不足和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整改措施,推動活動有序開展。對典型執法現場、重大執法行動邀請城管執法監督員、各新聞媒體參與執法活動,全程監督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為。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一是各大隊、機關各科室進行總結自行驗收,之后由局黨委組織專門班子進行考核驗收。
二是局黨委組織召開總結大會,對“和諧執法年”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評選和表彰“和諧執法標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和諧執法年”活動,是落實全市城市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實現在文明和諧執法上創新突破的重要舉措,對于改進執法方式、轉變工作作風、打造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的高素質城管隊伍、提升執法效能和群眾滿意度、推動城管執法事業健康發展都有重要現實意義。要充分認識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實增強工作的緊迫感,把活動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周密籌劃,認真組織,務求實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局分管領導負責活動的全面指揮、調度、協調、監督和考核,各相關科室應積極參與配合。各執法大隊要成立專門工作小組,負責抓好具體工作任務的落實。
(三)明確責任分工。1.督查科負責“和諧執法年”活動的總體協調和日常檢查考核,每季度組織一次觀摩交流和小結,年終形成活動總結報告。2.執法管理科負責對“親情+幫扶+執法”的城管模式進行指導,落實幫扶措施和開展相關執法活動,并留存活動相關圖片、影像資料。3.宣傳法制科負責與各媒體聯絡,做好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社會監督員的聯系、組織協調工作。4.辦公室負責協調調遣活動開展所需車輛,協助宣傳法制科搞好宣傳報道,并在年終形成年度優秀工作成果申報材料。5.政工科負責對活動中涉及隊風隊紀方面進行督導考核,定時向行風辦、紀檢組匯報行風建設、廉政勤政工作情況。6.財務裝備科負責執法取證設備采購以及活動所需經費。7.各執法大隊結合實際認真制訂方案和具體計劃,把任務分解到中隊、落實到個人,精心組織,抓好落實。
(四)廣泛宣傳報道。制定《“和諧執法年”宣傳報道方案》,在電視臺、電臺、報社等新聞媒體開辟專欄,全方位宣傳報道“和諧執法年”活動開展情況,做到電視有像、報紙有文、電臺有聲。利用政務信息、執法簡報等途徑,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及時匯報、傳遞活動動態信息,尋求廣泛的理解和支持,為活動開展創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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