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特征成因和防控探討
時間:2022-07-13 15:26:32
導語:非法集資特征成因和防控探討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非法集資的案件也在不斷增多,其中很多案件涉及范圍之廣、金額之大,聳人聽聞,對社會穩定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加之當前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豐富了非法集資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打擊非法集資的難度。我國現在正處于經濟改革的深水期,面臨很多機遇和挑戰,在金融改革制度和金融監管方面存在一些漏洞,為非法集資提供了環境條件。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國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重點打擊非法集資等金融犯罪活動。本文針對非法集資的特征和成因以及防控措施進行研究,詳細分析非法集資的相關理論,闡明非法集資的成因和危害,進一步介紹非法集資防治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防控措施,為打擊非法集資提供理論參考,在一定程度上加深我國學術界對非法集資的研究程度,全面促進我國非法集資防控發展。
關鍵詞:非法集資;特征;成因;防控研究
1非法集資相關概述
1.1非法集資的概念
對于非法集資的概念在法律上最先出現名詞解釋是在1996年《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這一法律文件中,文件中對非法集資的解釋是: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在沒有得到有關機構允許的前提下擅自募集社會資金的行為。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非法集資一般包含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等內容。我國將非法集資歸屬于地下金融的范圍,并且不斷加強立法,增強國家對于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1.2非法集資的特征
一是非法性。非法性體現在:行為人沒有得到國家機關的允許開展集資行為;行為人利用虛假資質條件獲得國家機關的允許開展的集資行為或者是通過正常途徑得到國家機關允許之后沒有按照審批允許的方式募集資金的行為。由此可見非法集資行為的非法性體現在流程違法或者是實體違法等方面。二是特定性。非法集資相關法律規定基本上都是針對金融管理秩序方面,包含的罪名也都與金融活動有關,由此可見非法集資是和貨幣或者金融活動有關的犯罪行為。三是多樣性。非法集資的手段多樣,有些是具備合法手續利用名人效應等手段騙取資金;有些是利用虛構的業務項目騙取資金;有些是利用低投入高回報的噱頭騙取資金;有些是通過混淆投資理財觀念迷惑群眾從而騙取資金。
1.3非法集資的危害
一是造成大規模經濟損失。非法集資得來的資金一般不是用于投資或者是生產,通常情況下一部分用于兌現行為人前期集資承諾,方便為之后擴大集資做準備,大部分是被隨意揮霍,投資的社會群體很難得到收益,會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一般非法集資活動前期會給投資人一定的返利,吸引投資者繼續投資,以此擴大集資規模。很多投資人并沒有強硬的專業知識,往往被這些蠅頭小利吸引,降低自身的警覺性,進行不理智投資,甚至有些人會貸款投資,一旦非法集資資金鏈斷裂,就會給投資者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很多投資者會因為非法集資失去積蓄、房產、親屬關系甚至走上不歸路。一些企業也會成為非法集資的目標,由于缺乏足夠的風險意識、盲目追求高收益,導致資金鏈斷裂,甚至走到破產倒閉的局面。二是增加群體性事件發生概率。當前由于互聯網發展迅速,犯罪分子經常使用互聯網手段開展非法集資活動,導致非法集資活動涉及范圍越來越廣、涉及的人群也越來越多,社會影響惡劣。非法集資活動呈現跨地域、跨階層的特點,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非法集資的危害性,一旦非法集資的騙局被揭露很容易會引發大規模的群體事件,對社會穩定產生很大的影響。另外,一些投資者參與非法集資的過程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會造成相應的民事糾紛,甚至很多投資者為了追回自己的資產會選擇不恰當的極端手段,給社會安全帶來影響。一些投資者向政府施壓,希望政府解決問題,嚴重影響公共秩序。三是擾亂經濟市場的正常秩序。近幾年來非法集資涉及金額越來越大,大量的資金在短時間內聚集到行為人手中,這些資金本來應該用于正規金融機構和實體經濟,一旦參與非法集資之后就會脫離正規金融機構的管轄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正規金融機構的集資能力,影響國家經濟建設活動,妨礙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
1.4非法集資的成因
非法集資的成因很多,有市場經濟主體的因素,也有金融制度、法律體系等方面的因素。從市場經濟主體的角度來分析,主要是由于中小企業自身管理制度存在缺陷,而且考慮到中小企業的性質和實力,很多正規金融機構為了規避風險給中小企業貸款的意愿不強,因此中小企業比較容易成為非法集資的目標。另外,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經營管理制度不規范,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隨意性,為非法集資提供了機會。除此之外,投資者的功利性心理也會導致其風險防范意識降低,過度追求高收益而降低了對風險的防御意識,導致非法集資屢屢得手。從金融制度的角度來分析,我國的金融管理制度比較嚴格,沒有獲得國家機關的允許不能開展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的業務,否則就是違法;另外,在嚴格的金融管理制度下,企業自主融資的門檻比較高,會受到很多限制,尤其是中小企業很難得到正規金融機構的大規模資金支持,很多中小企業會選擇向民間金融機構貸款,存在很大的風險。
2非法集資防治存在的問題
2.1各部門之間缺乏聯動配合
承擔非法集資監管任務的部門很多,比如地方金融監管機構、銀監局、保監局、人民銀行和公安局等,但是這些機構在非法集資監督管理的過程中存在工作碎片化的情況,沒有積極配合協作,導致沒有形成監督管理合力,防范效果有限。例如銀監局、保監局和地方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缺乏溝通配合,日常負責非法集資監管工作的更多是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和公安局,在很多省市這幾家監管機構沒有建立統一監管體系,彼此各自為政,沒有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導致非法集資防控工作質量效果有待提升。
2.2風險防御意識不充分
一般來說非法集資活動隱蔽性很強,很多從事非法集資的新型金融企業都有正式合法的資質背景,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很難準確掌握其非法集資的犯罪行為,只能在騙局被戳穿的時候才能介入,但在此時已經喪失了防控的主動權,防控效果有限。加之投資者往往存在功利心理,對非法集資的組織者有很高的信任度,給非法集資蒙上了一層保護色,使得地方金融機構很難發現非法集資活動。如今信息技術發達,很多非法集資活動利用信息技術形成了形式多樣的詐騙模式,很難在法律層面進行界定。由于這些原因導致非法集資活動具備較高的隱蔽性,投資者很難發現騙局,因此對其防御意識不強,容易造成經濟損失。
2.3監督管理不到位
雖然近幾年我國對于非法集資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強,對于非法集資的監管也成為地方金融監管的主要工作內容,但是隨著非法集資手段的不斷升級,在監管方面仍然需要不斷完善。比如,對于利用高科技從事非法集資的組織者,地方監管機構還不能完全識別,因此不能有效地進行防御和監管。另外,地方金融監管機構科技手段不足,無法對重點企業進行實時監控,之前使用的非現場監控系統使用方式比較粗放,只能針對一些基本數據進行監控,缺乏各部門交易數據,導致監控效果有限。目前,金融機構非法集資的手段豐富,一些金融企業市場踩著非法集資活動的邊線開展金融業務,給地方金融監管帶來了很多麻煩。
2.4社會大眾對非法集資缺乏正確的認識
社會大眾群體中很多人對非法集資并沒有深度認識,對于一些基本的金融知識也不甚了解,可能會認為這些非正規的金融機構和銀行一樣,覺得將自己的資產交給這些金融機構打理就像存進了銀行,并且可以得到超過銀行利率的收益。另外,一些投資者只是側重于高額的投資回報而忽視了投資的風險性,沒有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社會大眾自身法律意識比較薄弱,無法憑借自身的法律意識判斷非法集資活動,另外,一些人對于非法集資抱有僥幸心理,只看到高額的投資回報率而忽視投資的非法性。
2.5金融市場發展不完善
中小企業成為非法集資目標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小企業市場資金供需不平衡,存在融資難的問題。由于我國之前實行計劃經濟的影響,在金融市場政策規定方面比較嚴格,中小企業自主融資的渠道比較狹窄,而且中小企業自身實力比較弱、規模小、銀行等正規的金融機構考慮到貸款的風險會出現“惜貸”“懼貸”的情況,為了滿足自身的融資需求,中小企業很有可能會選擇通過民間資本募集資金,容易成為非法集資的目標。另外,我國金融機構推出的金融產品有限,各個金融機構推出的產品存在同質化的現象,產品創新不足,無法為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產品。我國資本市場的成長性不強,導致資本市場調節作用有限,無法通過市場作用有效監督和防御非法集資行為。
3非法集資的防控措施
3.1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完善監督體系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是我國在社會主義市場背景下實現合理資源分配的基礎,我國金融制度對民間資本條件比較苛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間資本融資需求,而且為了追求穩定,金融機構創新能力不足。為了進一步保障我國金融改革發展,政府需要加強對金融市場的引導和服務,利用社會資源為經濟建設服務,給予民間資本更多發展空間。首先,利用金融法律政策為指導,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盡量滿足民間資本的需求,憑借法律手段為金融市場以及我國社會主義金融建設保駕護航。強化地方金融監管的技術投入,升級網絡信息技術手段,成立網絡技術小組,挑選具備金融知識和計算機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加入。政府加大非法集資的處罰力度,對潛在的犯罪行為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3.2加強法律體系建設,強化政府的金融主導作用
目前,我國非法集資防控方面的法律體系建設不完善。首先,在非法集資定義方面還存在爭議,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其次,我國法律體系方面的漏洞導致非法集資案件界定比較麻煩,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打擊效果。因此,要提升非法集資防控效果,需要從根源上做好防控工作,加強相關法律體系建設。國家需要在立法的層面上完善相關規定,補充有關非法集資的法律條款,減少爭議。國家針對民間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房地產行業等領域加強管理力度,確保這些領域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要求開展業務活動。明確各級政府在非法集資防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確政府責任義務,發揮政府金融主導作用,層層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有效防治非法集資活動。
3.3加強民間融資監管力度,完善市場體制
國家設立民間金融制度規則,完善民間金融準入、退出制度,給予民間金融機構合法地位,根據民間金融機構的性質、資產條件、從業人數等條件進行分級,對于資質條件比較好的金融機構實行市場準入政策、對于資質條件一般但是潛力較強的金融機構實行消極自由政策,構建全面成熟的民間金融體系;另外,按照法律要求完善民間金融登記制度,地方政府設立民間融資管理服務中心,對地方民間金融機構進行監督。設立民間金融登記管理機構,負責為民間金融機構登記,制定科學合理的登記標準,在法律層面上賦予民間金融機構登記工作相應的法律地位。加快民間征信體系建設,將民間金融機構加入到征信體系中,對民間金融機構的借貸信息進行監督,提升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對民間金融機構的監督質量。
3.4加大對非法集資的打擊力度
非法集資對于國家和社會安全來說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因此,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對非法集資的懲處力度,做到盡快立案、盡快查實、盡快審理,降低非法集資帶來的危害,盡量追回投資者的損失。有關部門按照法律規定查辦案件,明確非法集資的犯罪事實和主體刑事責任,著力開展案件偵查活動,提升有關部門財產追繳的能力,盡量降低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4結語
在當今時代非法集資已經成為社會熱點問題,給社會安全帶來了很大的危害,很大程度上影響我國正常的社會秩序。加之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為非法集資提供了更加先進的科學手段,也給有關部門的查處防控工作帶來了障礙。憑借互聯網的無邊界性,非法集資在短時間內可以聚斂更多資金,并且憑借先進的技術手段躲避追蹤,導致很多投資者血本無歸。鑒于非法集資的嚴重影響,我國應當加強對非法集資的防控力度,認真研究非法集資產生的原因,采用多重手段提升非法集資的打擊防控力度。政府在社會群體中加強非法集資的宣傳力度,提升社會大眾金融素養,促使社會大眾深刻了解非法集資定義和防范措施,提升社會大眾對非法集資的防范意識,盡量避免社會大眾掉入非法集資陷阱,進一步維護我國社會秩序安全。
參考文獻
[1]周宇.我國非法集資特征、成因及防控研究[D].合肥:安徽大學,2017.
[2]劉秀.非法集資的防范與治理[D].濟南:山東大學,2020.
[3]唐再明.非法集資犯罪成因與防控研究[D].湘潭:湘潭大學,2013.
[4]車亮亮.民營企業非法集資犯罪問題研究[D].成都:西南石油大學,2016.
作者:李琴 單位: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上一篇:系統分析的旅游演藝產品開發驅動機制
- 下一篇:人文關懷在老年冠心病護理中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