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征管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7 1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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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征管

稅務征管科情況報告

不知不覺,時間過得真快。中專的學習、生活就要結束了經過兩年多專業知識的學習,這個學期我終于要進行畢業實習了

被學校安排到東山區稅務局征管科實習。征管科實習,27日。踏出校門步入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征管科是稅務檔案的管理部門,里面的檔案資料征是各部門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等的歷史記錄。檔案管理,聽起來讓人覺得很輕松,因為當今社會電腦相當普及,任何資料都智能系統化。來之前也是這樣想的可當我來到這里真正接觸這項工作時才知道,事實并不是那么回事,因為有些東西電腦根本就做不到

正好遇到征管科資料倒庫。資料倒庫這個工作不只工作量大(因為這個科的資料特別多—有兩個資料室,剛來實習。每個資料室都放滿了資料)而且很復雜—首先要把資料裝箱,然后進行交換,交換完后就要把它上架,上完架后還要給資料編新位置碼。特別重要的因為保管的都是納稅人的檔案,絕對不可以泄漏出去的因此,這項工作除了要有吃苦耐勞的精神,還要有專心致志的工作態度,更重要的要有很高的警惕性。

資料的分類、裝訂、歸檔、查閱、變卦、移外區、管理等問題一直困擾著管理人員。雖然隨著社會的發展,臨時以來。市國稅系統在征管方面進行了改革,很多方面都已躍上了新了臺階,走在時代的前沿。去年全市國稅系統征管數據大集中和稅庫聯網,今年的辦公自動化的推廣等等,標志著我市國稅系統信息化建設的進步。然而稅收征管資料管理模式仍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存在各種問題,處于落后的局面。所以,認為有許多地方都要迫切進行改進:

一、資料管理要科學

就會影響工作效率,資料管理如果不規范、不科學。甚至給工作造成很大的主動。比如說稅收征管資料轉送到經辦人那里后,按要求經辦人應及時進行整理、分類、歸檔、上夾的但由于現在各管理分局特別是小規模管理分局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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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征管科述職述廉

在即將過去的2011年里,作為征管科信息化建設戰線上的一名工作者,在市局計算機管理處、縣局黨組、征管科的英明領導下,緊緊圍繞“理清思路,抓住重點,把握方向,著力構建知識共享和打造高效工作平臺,穩步推進信息化建設工作上一個新的臺階”的工作思路開展工作,一年來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也還有很多工作沒有做好,下面對自己這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總結,希望在座的同仁給予批評指正。

一、全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夯實基礎工作,構筑暢通平臺。

一是在2月底,完成縣局到稅務所廣域網絡改換工作。縣局到各所總共10網點的網絡運營商由廣電改為電信后,網絡通信故障大為減少,內網絡環境得到有效改善,全年因運營商線路故障原因引起的網絡通訊故障僅3起,且都得到了及時有效解決。

二是根據市局要求完成了全局內外網的完全隔離,開通機關大樓22個網點光纖上互聯網工程,其余各所也通過ADSL方式開通2-3臺計算機能上互聯網,既解決了各單位上互聯網查詢資料、獲取信息的通道問題,又解決了數據信息的安全問題。

三是在4月中旬,完成到市局網絡雙線路改造工程。改造后的網絡到市局帶寬由由2M增大到8M,運行速度大大提高,且雙線路同時運行,一條線路出現故障后自動切換到另一條線路,確保了到市局網絡24小時不間斷,網絡改造后縣局到市局網絡沒有出現一次通訊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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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征管與服務兼顧的思考

征納和諧是當前稅收工作的重要目標之一,是推進和諧社會的內容之一。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嚴格征管既是稅務機關的權利也是義務,而納稅服務稅務機關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如何在稅收工作中做到嚴格征管與優質服務兼顧,實現二者的有機統一,在服務中執好法,在執法中服好務,在矛盾與分歧中營造共建和諧的局面,是當前稅收工作中不容忽視不可避免的課題。

一、辯證認識和理解稅收征管與納稅服務的關系

稅收征管是稅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對稅收工作實施管理、征收、檢查等活動的總稱。納稅服務是指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以貫徹落實國家稅法,更好地為廣大納稅人服務為目的,通過多種方式,幫助納稅人掌握稅法、正確及時地履行納稅義務,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項綜合性稅收工作。

從唯物辯證法的角度講,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作為稅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矛盾的統一體,具有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貫通的性質,共存于稅務行政行為之中。二者之間具有很大程度的同一性:一是目標一致。稅收征管的根本目的是通過落實國家稅收政策為國聚財,為經濟建設服務,為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服務,為建設和諧社會服務。嚴格征管的目標,就是以稅收法律法規為準繩,促使納稅人正確履行納稅義務,打擊和糾正稅收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競經濟秩序,實現法制、公平的稅收環境。優質服務的目的同樣是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采取各項有效措施,構建全方位、多層次、開放式的納稅服務體系,增強征納雙方的良性互動,促進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和能力的提高,營造一個法治、公平、文明、和諧、高效的稅收環境,從根本上引導納稅遵從,促使納稅人自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稅收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二是二者相互滲透、缺一不可。從稅收征管與納稅服務的含義和內容可知,二者貫穿于稅收工作的始終。稅收工作是征管與服務兩種行為的載體,離開了稅收工作就談不上征管,也談不上服務。稅務機關作為稅收行政執法部門,在稅收工作中征管與服務的主體都是稅務機關,客體都是納稅人,納稅服務行為必然寓于稅收征管過程當中,“在執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執法”是二者相互滲透的具體體現。因此,二者顯然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關系。三是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稅收征管的過程,也是為納稅人服務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征管與服務兩種行為都體現著法律的尊嚴和稅務機關在公眾中的形象。稅收征管與納稅服務水平的高低,影響著納稅人對稅收的遵從度。征管水平高,有利于消除納稅人對稅法的抵觸情緒,改變納稅人對稅收的消極態度;同時服務做得好,不僅有利于密切征納關系,對征管也有促進作用,稅法宣傳到位了,納稅人理解了,一方面提高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和辦稅能力,另一方面稅法實用性的準確度提高了,征管質量自然也就上去了。因此,稅收征管與納稅服務兩種行為之間的相互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

當然,二者之間也有不同之處,如基本含義、內容、原則等都有各自的界定,但它們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在稅收實際工作中不能將二者對立起來。

二、當前稅收征管與納稅服務存在不和諧的現象及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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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征管科實習述職小結

非常感謝學校和東山稅務局給了這次難得的實習機會。這次實習,最后。給了一個鍛煉的機會,讓我從中得到很多珍貴的經驗,可以講是受益良多啊!所以,今后,會繼續努力,不時豐富知識,不時積累工作經驗,不時提高工作能力,爭取做一個對社會在貢獻的人。

不知不覺,時間過得真快。中專的學習、生活就要結束了經過兩年多專業知識的學習,這個學期我終于要進行畢業實習了

被學校安排到東山區稅務局征管科實習。征管科實習,27日。踏出校門步入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征管科是稅務檔案的管理部門,里面的檔案資料征是各部門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等的歷史記錄。檔案管理,聽起來讓人覺得很輕松,因為當今社會電腦相當普及,任何資料都智能系統化。來之前也是這樣想的可當我來到這里真正接觸這項工作時才知道,事實并不是那么回事,因為有些東西電腦根本就做不到

正好遇到征管科資料倒庫。資料倒庫這個工作不只工作量大(因為這個科的資料特別多—有兩個資料室,剛來實習。每個資料室都放滿了資料)而且很復雜—首先要把資料裝箱,然后進行交換,交換完后就要把它上架,上完架后還要給資料編新位置碼。特別重要的因為保管的都是納稅人的檔案,絕對不可以泄漏出去的因此,這項工作除了要有吃苦耐勞的精神,還要有專心致志的工作態度,更重要的要有很高的警惕性。

資料的分類、裝訂、歸檔、查閱、變卦、移外區、管理等問題一直困擾著管理人員。雖然隨著社會的發展,臨時以來。市國稅系統在征管方面進行了改革,很多方面都已躍上了新了臺階,走在時代的前沿。去年全市國稅系統征管數據大集中和稅庫聯網,今年的辦公自動化的推廣等等,標志著我市國稅系統信息化建設的進步。然而稅收征管資料管理模式仍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存在各種問題,處于落后的局面。所以,認為有許多地方都要迫切進行改進:

一、資料管理要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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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征管科長競聘演講稿

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全體同志們:

大家好

首先,感謝市局黨組和同志們給予我這次展示自我的機會和舞臺。我演講的題目是“競爭上崗、全面創新”。我叫XXX,中共黨員,大專文憑,會計師、稅務師,XX省國際稅務學會理事。**年在XX縣參加稅務工作,**年調入原市稅務局,**年調入現在市地方稅務局。

回顧本人近年來的工作情況,可以總結為四個方面。

第一盡職盡責為地稅的建設和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XX地稅組建初期百業待興,針對征管工作上下空白的實際,本人牽頭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狠抓了征管基礎建設。經過八年時間的努力,使全市地稅的征管建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并且不斷走向規范、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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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所征管范圍通知

為降低稅收成本,突出城市稅收征管主體地位,逐步打造稅收專業化、精細化管理模式,縣局決定對各稅務所的征管范圍進行相應調整,具體征管范圍調整如下:直屬稅務所:負責中央、省、市駐我縣企、事業單位,縣城縣級行政、企、事業單位和全縣車輛稅收的稅收征收管理工作。朗池地稅所:負責流二橋街、磨子街、正東街、正西街、外西街至西干道(天勝大酒店)以街道中心線為界以北地區的個體工商戶、鎮級企業(不包括建筑安裝及房地產企業)及綠井鎮(含原封竇鄉)轄區內的地稅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城郊地稅所:負責流二橋街、磨子街、正東街、正西街、外西街至西干道(天勝大酒店)以街道中心線為界以南地區的個體工商戶、鎮級企業(不包括建筑安裝企業)及濟川鄉、東升鎮(含原鹽井鄉)、城南鎮轄區內的地稅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建安(駱市)地稅所:負責全縣的建筑安裝、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房地產一體化管理所涉及的稅種的地稅征收管理工作。小橋地稅所:負責小橋鎮(含原鐵頂鄉)、靈鷲鄉(含原陡坑鄉)、帶河鄉、四喜鄉、雙溪鄉及駱市鎮(含原沿碼鄉)轄區內的地稅稅收征收管理工作老林地稅所:負責老林鎮、涌泉鄉、玲瓏鄉、木埡鎮、龍伏鄉、雙林鄉、明德鄉、清源鄉、木頂鄉及黃渡鎮轄區內的地稅稅收征收管理工作。雙流地稅所:負責雙流鎮(含原金堂鄉)、消水鎮(含原琵琶鄉)、柏林鄉、合興鄉、三元鄉、普嶺鄉、悅中鄉、六合鄉、太蓬鄉及孔雀鄉轄區內的地稅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回龍地稅所:負責回龍鎮、綠水鎮(含原文殊鄉)、豐產鄉、增產鄉、青山鄉、福源鄉、三興鎮、安固鄉及清水鄉轄區內的地稅稅收征收管理工作。新店地稅所:負責新店鎮、法堂鄉、蓼葉鄉、高碼鄉、大廟鄉、通天鄉及安化鄉轄區內的地稅稅收征收管理工作。星火地稅所:負責星火鎮(含原聯升鄉)、西橋鎮、茶盤鄉、涼風鄉、柏坪鄉及七澗鄉轄區內的地稅稅收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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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稅務稅收征管論文

與傳統的“稅收信息化”提法不同的是,電子稅務側重于稅務職能的網絡化、電子化和虛擬化,它的主要對象是面向各納稅主體;而稅收信息化主要指稅務機關利用信息技術實現與政府相關部門、稅務部門內部以及與納稅人之間的信息溝通與交流,達到信息資源共享、業務活動協調運作的目的。可以說,電子稅務既是稅收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稅收信息化的高級表現形式。電子稅務的成功實施必須以良好的稅收信息化基礎設施和人才為支撐。

其實,“電子稅務”并非全新的話題。我國的《“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中明確指出“要進一步完善納稅申報制度,加快應用計算機進行稅收征管的步伐”。2001年5月1日實行的新《稅收征管法》在總則中指出:“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這使電子稅務的思想在法律上得以確立。

二、實施電子稅務的意義

(一)顯著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稅收征納成本

實施電子稅務最重要的意義在于電子稅務能顯著地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降低稅收征納的成本。主要表現在:(1)電子稅務突破了時間與空間的限制,可以讓納稅人隨時隨地通過電腦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并可通過網站獲得稅務機關的相應服務,既節省了報稅納稅的成本,又可方便、快捷地辦理涉稅事務。(2)電子稅務使得稅款征收和稅款劃解從傳統的手工化、紙面化操作向電子化、無紙化轉變,由新穎的電子化票據代替傳統的紙面實物票據,這必然會降低稅務機關的征稅成本。(3)實施電子稅務必然帶來稅務檔案的電子化。電子化稅務檔案既能保證納稅檔案的完整、系統,又能讓稅務人員按其不同的需要極其方便地調閱。如可以按納稅人的經濟性質、不同稅種、納稅人的業務特點等分別生成不同的稅務檔案,供調查、研究使用。(4)電子稅務的實施和各種稅收征管軟件的運行,必然會提高稅收征管數據的質量,提高稅收征管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從而對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納成本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二)電子稅務有利于稅務公開,更好地實現法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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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稅務征管質量思考

一、正確分析稅收征管基礎工作存在的問題和現狀

(一)稅源監控尚不到位

稅源監控是實現稅收精細化、信息化,全面提高稅收科學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環,然而,簽于基層局的管理現狀,仍不容樂觀,還存在諸多不盡人意之處:一是戶籍管理不完全規范。有些地方的承包承租戶和專業市場及地處街頭巷尾的業戶仍未按納稅人個人辦理稅務登記。二是納稅評估質量不高。雖然納稅評估工作廣泛開展,但由于缺乏科學合理的評估模型和評估軟件,納稅評估僅依靠手工操作,效率明顯不高,有些地方出于管理要求而應付甚至走過場。三是普通發票管理有欠缺。注重普通發票領購的管理,忽視普通發票開具和核銷的管理;注重對納稅人使用普通發票的管理,忽視對稅務機關內部代開發票的管理。四是分類的稅源監控制度未建立健全。注重重點稅源戶的監控管理,忽視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五是重視對有證個體工商業戶的管理,忽視非正常戶及未達到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業戶管理;未建立梯級或適應不同類型納稅人稅源監控的制度,從而使稅源監控難以完全到位。

(二)征管信息數據不能充分利用

目前各項稅收業務軟件互不相容,相關信息數據不能充分共享,征管信息數據不能充分利用。由于數據未能整合綜合利用,仍然存在征管運行不完全順暢的問題。一是征管范圍劃分不合理。直屬分局既管有重點稅源大戶,又管有承包承租戶和小稅種納稅人,可謂“眉毛胡子”一把抓,不符合稅源分類管理的思路,而基層所無論是企業還是個體戶基本上是管理“芝麻”小戶。二是征管機構職責劃分不明晰。基層管理機構日常稅務檢查的具體范圍往往與稅務稽查的職責交叉重疊,或者說一身兼兩用;同時管理機構的納稅評估與稽查局檢查的實施程序基本一致,將日常檢查、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混為一談,嚴重地攪亂了稅收管理秩序和分工。三是征管查三系列相互監督的機制不健全。征管查之間相互監督的內容、相互監督的方式、相互監督發現問題的反饋和解決途徑不明確。

(三)納稅服務層次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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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干部征管工作調研報告

近期,我們就稅收征管工作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并抽查走訪了多家企業,較為全面地掌握稅收征管工作的情況,分析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措施建議。現將調查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稅收征管工作的現狀

近年來,財政、國稅、地稅部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稅收征管法》,積極發揮稅收調控作用,堅持依法治稅,夯實稅源基礎,強化征管措施,大力組織收入,實現了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為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付出了辛勤努力,工作成效明顯。

(一)征管基礎得到夯實

各級政府及部門十分重視稅收工作,積極持、協助稅務部門依法征收稅款。國稅、地稅部門通力協作,建立稅收分析例會、聯合辦證(換證)、聯合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征管信息共享等制度,為組織稅收收入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征管措施得到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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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規費征管體制調整稅務籌劃研究

摘要:2018年7月,《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出臺。此《改革方案》于2019年正式啟動,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方式進行了調整,將失業保險費等諸多項目納入了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的范疇。本文從社保規費征管體制調整背景下出發,將博弈論引入稅收籌劃過程中進行分析,探討社保規費征管體制調整對企業稅負的影響,構建企業和稅務機關的博弈分析模型,針對納什均衡的最優解。最后,試圖基于社保規費征管體制調整背景,為企業稅收籌劃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社保規費征管;企業稅務籌劃;稅務部門;社會保險

一、引言

社保費征收的方式多種多樣。迄今為止,我國最為常見的模式有三:其一,由社保部門征收;其二,社保部門只承擔核定金額的工作,具體征收工作交由稅務部門;其三,稅務部門全權負責。2018年頒布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率先提出使用第三種模式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以期提高社保資金的征管效率。《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將這一提議進一步明確,并計劃于2019年初開始實施。此種改革將終結持續了多年的社保費“分征”制度,對企業稅務籌劃產生一系列重要影響。目前,中國已有22個省的社保征收工作在不同程度上由稅務部門負責且過渡平穩,企業負擔大幅增加負面問題暫時并無體現。然而,企業關于該項改革的隱憂仍客觀存在。因此,本文從社保規費征管體制調整背景下出發,將博弈論引入稅收籌劃過程中進行分析,探討社保規費征管體制調整對企業稅負的影響,并為企業合理降低。

二、社保規費征管體制調整給企業帶來的影響

(一)社保規費征管調整內容。我國社保涉及兩個主要問題。首先是社會保險的繳納問題。參照現行的社保法規,我國社會保險的繳納合規相對要求較高。一方面,全員交社保。即只要與公司存在雇傭關系的勞動者,都必須繳納社會保險。另一方面,繳納社保的基數較大。根據現行標準,我國社保繳納金額以工資總額為基數,而工資總額的外延極廣,涵蓋了基本工資、津貼、各項補貼和獎金提成等多項內容[1]。換言之,只要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且公司將報酬以貨幣的方式發給勞動者,通常均可定義為工資。另一個問題則是關于社保的管理和征收方式。關于社保的三種征收方式,前文已有詳細說明,此處不再贅述,僅對各征收方式在我國是實施比例進行概覽。目前,我國絕大多數省份的社保征收仍未脫離社保部門,社保局的作用極為重要。具體地,全權由社保部門負責(模式一)與社保局和稅務部門分權(模式二)的地區約各占半數,而遵照第三種模式征收社保費用的僅有廣州和廈門兩個城市。(二)稅務部門在社保規費征管方面的優勢。第一,社保費的數額是以企業工資總額為基數的。相較社保局,稅務機關應需要征收所得稅,顯然能夠更為及時和準確的把握企業的工資狀況[2]。換言之,將社保規費的征收工作劃歸稅務機關,本質上有效減少了政府部門的重復勞動(社保局不必進行二次統計),同時提高了社保繳費金額的真實度和精確性(扣除所得稅的工資薪酬可直接作為繳納保費的基數)。如此一來,社保規費征收的效率和質量均得到提高。第二,稅務機關在征收各類稅費的工作者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其征管能力往往更強,手段更為成熟,機制更為完善,工作人員更為專業。因此,將社保規費的征收轉移到稅務機關,能夠更好的構建服務型政府,為公眾帶來便利。此外,社保局在征收保費一事上已經體現出一定的弊病[3]。由于經驗的相對不足和執行力量的薄弱,近年來我國的社保部門已經出現了一些社保費征管領域的瀆職案例,且數量呈現出遞增趨勢。因此,將此項工作交付給在征收監管上均更為強力的稅務部門具有極大的迫切性和現實意義。(三)社保規費征收劃歸稅務部門對企業的主要影響。首先,企業必須直面繳納社保規費的壓力。目前稅務機關的征管能力毋庸置疑,明顯強于社保部門,加之稅務部門往往能夠全面掌握企業的各項注冊信息和經營狀況,一旦稅務征收社保由代收變為本職工作,那么一些在過去逃避或部分逃避社保繳納的企業將遭受極大的沖擊[4]。企業中,人力成本的規劃至關重要,也是人力資源部門的主要工作。社保現今在企業的人力成本支出中占有較大的比例,因而許多企業試圖在不違背法律和成本最小化之間尋求兩全,試圖找尋其中的平衡點。具體而言,部分企業可能會聯合員工(達成某種共識甚至倒逼)共同規避社保規費的繳納,這一現象集中體現在勞務派遣和人力資源服務外包行業。據統計,這兩類企業員工的參保率不僅不足半數,且多以最低工資標準為繳納保費的基數。蓋因這類企業利潤薄弱,只能依靠此種方式維系生存。而員工為維持現有的營生(或將保費轉換為其他更容易變現的福利),也會選擇與企業共謀。綜合上述分析,在社保局主導社保規費征收的背景下,逃避繳納社保費的現象廣泛存在。其次,社保規費的繳納將日趨嚴格與嚴謹。稅務系統的完善,意味著較高的控制力和較少的漏洞,試圖造假和隱瞞的企業將無機可乘。過去社保規費由社保局征收,征收前需要將社保信息與稅務機關的稅后工資進行比對(若二者分權則稅務部門需要通過社保部門獲取社保繳納的相關信息),這個過程多有冗雜且極易出現紕漏,在造成重復工作的同時也降低了征收的效力[5]。改革后,企業將若再有不交或少交社保規費的行為,將非常容易暴露在稅務機關的監管之下,繼而名聲掃地,甚至影響其后續的經營和發展。最后,也是最為明顯的一點,企業負擔變大,員工的實際收入可能會降低。這一影響在前文多有表述,此處進行更為量化的說明。近年來,我國用于養老金補貼的財政支出與日俱增。相關調查表明,2016年,我國已有七個省份的養老金系統難以為繼,全國的空賬金額高達3.6萬億。清華大學的研究則進一步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根據其統計數據,不出10年,我國養老金的缺口將增至10萬億。想要彌補如此之大的缺口,最為有效的方法就是將之前所少交甚至不交的社保規費補齊。然而,一旦政府將彌補缺口的成本攤派到企業,那么必有為數不少的企業會將其進一步轉嫁于員工,通過削減員工薪酬的方式降低其自身損失。因此,如果不能在改革的過程中給予遭受損失的企業以適當的生存空間,那么其不得不面臨破產或降低員工待遇,這很可能會造成社會的不安和市場的動亂[6]。實際上,已經,相關的惡性事件已有先例,2014年的重慶富士康員工罷工事件就起源于員工加班收入減少的勞工沖突。在社保規費征收的改革中,我們必須對可能發生的類似情況進行預判并提前采取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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