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干部征管工作調研報告
時間:2022-11-10 10: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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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們就稅收征管工作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并抽查走訪了多家企業,較為全面地掌握稅收征管工作的情況,分析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措施建議。現將調查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稅收征管工作的現狀
近年來,財政、國稅、地稅部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稅收征管法》,積極發揮稅收調控作用,堅持依法治稅,夯實稅源基礎,強化征管措施,大力組織收入,實現了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為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付出了辛勤努力,工作成效明顯。
(一)征管基礎得到夯實
各級政府及部門十分重視稅收工作,積極持、協助稅務部門依法征收稅款。國稅、地稅部門通力協作,建立稅收分析例會、聯合辦證(換證)、聯合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征管信息共享等制度,為組織稅收收入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征管措施得到強化
國稅部門對重點企業實施輔導式預警機制,對一般納稅人和所得稅按帳結算企業實施稅負率利潤率警戒線監管,對小規模企業實施最低銷售額管理,對個體工商戶實施電子定稅。同時,積極發揮稅務稽查職能,打擊各類違法活動。地稅部門強化行業性管理,根據不同行業和稅種特點分別出臺管理辦法,積極在小規模企業和個體行業推行納稅評估,完善評估指標體系,設立指標警戒值,促進被評估行業稅款大幅增長。
(三)納稅服務得到優化
政府及稅務部門積極采取多種措施,通過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納稅咨詢服務、發放稅收資料、舉辦輔導培訓等有效途徑,廣泛進行稅法宣傳教育,普及稅法知識,增強納稅人的依法納稅意識。積極發揮稅收調節經濟、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認真做好稅收優惠和減免工作。以規范服務為重點,簡化內部辦事環節,實行“全天候”服務、延時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為納稅人營造高效率、低成本的辦稅服務環境。
(四)隊伍管理得到加強
國稅部門建立稅收執法責任實時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體系,依托信息化加強對稅收管理員的績效考核;地稅部門建立完善稅務執法行為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出臺了考核辦法。積極采取各種監督制約措施,抓好稅務干部黨風廉政教育,從嚴整治行業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稅務部門的形象。
二、存在的問題
(一)依法治稅環境亟需改善和優化
當前,多數納稅人對國家稅法理解不夠,偷稅、漏稅的現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有些企業納稅申報不實,企業虛虧實盈。社會化綜合治稅體系還無法真正形成。稅負不公現象仍有存在,造成企業不公平競爭,影響了企業納稅積極性。
(二)稅收征管存在一定的薄弱環節
現行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稅務稽查等監控手段,由于本身不夠完善、嚴密,加上稅源面廣量大、情況復雜,缺乏其他相關的配套措施,很難達到監控稅源的理想效果,導致出現一些漏征漏管現象。
(三)中小企業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
雖然推行了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但諸多措施在實際工作中并未有效落實,中小企業經濟稅源運行質量難以保障,特別是所得稅管理質量普遍不高。
(四)稅收管理員職責沒有完全履行
每次稅源清查,都能清理出一部分稅源,清理出的稅源中,大部分是日常未能有效監管的稅源,這從一個側面也反映了日常巡查巡管流于形式,沒有真正落到實處,導致了稅款的流失。
(五)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不夠
主要表現在稅收執法上避重就輕,對稅收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按照一般違法行為定性處理;對稅收違法行為達到移送稽查處理的不移送,進行變通處理;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評估、檢查工作上,通過納稅評估該進行深入檢查的,僅僅是走納稅評估程序,進行補稅、加收滯納金了事,沒有按規定履行檢查程序,該處罰的沒有進行處罰。
(六)稅務干部隊伍建設尚需加強
有些稅務干部服務意識欠強,作風欠實,征納雙方關系不夠和諧;有的與企業老板交往過密,存在辦人情稅、關系稅之嫌;有的依然利用職務之便暗地向企業推銷保險、產品,由親屬兼任會計,影響稅務干部的形象。
三、加強稅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議
(一)加強稅收法治建設,進一步優化稅收環境
稅務部門要牢固樹立稅收法治觀念,真正做到依法治稅、依法征管。要加大稅法宣傳力度,突出宣傳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進一步增強全社會依法誠信納稅意識、提高稅法遵從度,引導和規范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要加強財務和納稅輔導,不斷完善發票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統,督促有條件建帳的企業及時建帳,從源頭上堵塞監管漏洞。要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切實增強為納稅人服務意識,規范納稅服務內容,完善納稅服務措施,簡化辦稅程序,積極做好對納稅人依法退稅、免稅、協調發展等工作,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
(二)堅持組織收入原則,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水平
要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正確處理依法治稅與組織收入、收入數量與質量之間的關系,不斷增強組織收入工作的科學性。要科學調整宏觀稅負水平,加大組織收入力度,努力把經濟發展的成果真實準確地反映到稅收收入上來。要挖掘潛力,及時清理各類欠稅,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稅種、重點環節的征管力度,加強對個體企業和非建帳企業的管理,確保稅收收入均衡入庫。要進一步加強稅務稽查,依法打擊偷、逃、抗、騙稅行為,堅決堵塞收入流失漏洞,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源流失。
(三)加強稅源控管,強化基礎信息管理
要嚴格稅務登記管理,對在稅源清查中發現的沒有納入大集中系統管理的納稅人,要按照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并納入大集中系統管理。在嚴格執行各項數據管理辦法、操作規范的基礎上,建立數據監控機制,進一步強化數據監控職能,提高數據的分析、利用水平,使大量閑置的數據成為稅收征管的資源。
(四)大力推進稅源精細化管理,提高征管質量
依托大集中管理系統,深化“以地控稅”管理,完善“以地控稅”管理平臺建設。積極開展稅源專項清查,澄清稅源底子,強化源頭控管,夯實稅收征管基礎。集中督導餐飲、住宿、娛樂、租賃等服務業稅收管理,實現控管到戶,逐步規范。深入抓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重大建設項目稅收管理措施,切實加強房地產、建筑安裝等重點行業、重點稅源項目的稅源監控。加大征管案源移送稽查的力度,對于管理工作中發現的偷逃稅嫌疑的線索,征管單位必須及時提供給稽查部門,形成征管、稽查的良性互動,促進征管質量的提高。
(五)健全工作協調機制,構建社會綜合治稅體系
綜合治稅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綜治協調是整個工程的基礎,要夯實這一基礎。要進一步健全工作協調機制,要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各級領導小組都要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及時通報社會綜合治稅進展情況,并通過聯席會議協調處理各類重大問題。健全聯動機制,首先要信息共享,有關部門處理涉稅方面事項不得隱瞞,要及時向稅務部門傳遞,供稅務部門參考;其次協助稅務部門抓好稅收征管,通過委托代征代扣、聯合辦公等手段,在一些關鍵環節卡住口子,促進稅收應收盡收;三是做好稅收工作的保障。公檢法部門要為稅務部門提供司法保障,對少部分抗稅,偷稅的企業要嚴打,對部分違規避稅的企業要嚴查。
(六)完善考核體系,建立科學嚴密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機制
結合稅收征管模式、稅制模式和經濟現狀,不斷完善征管質量考核辦法,不斷創新、改革征管質量考核、檢查形式,合理設定考核內容,采用切實可行的考核方式,制定力爭反映征管實際水平、利于征管質量提高、推動依法治稅的征管質量指標測評體系和考核制度。對基層征管部門、稅收管理員的征管質量情況實施等級管理,對于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地區、不同能級的稅收管理員制定不同的考核目標,并實施相應的獎懲。同時,積極開展征管質量評價活動。進一步完善稅收信息化考核,加強納稅評估,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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