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概念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2 20: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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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稅務征收管理社會化
論文關鍵詞:征管社會化;政府公共管理;現代稅收
論文摘要:稅收征管社會化是現代稅收管理的三大特征之一,是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稅收現代化的重要標志。相對于稅收征管社會化而言,稅收征管專業化的提法容易使人產生誤解,值得商榷。提出并促進稅收征管社會化,是順應歷史潮流、促進社會發展、推動現代稅收征管民主、公平、法治的重要措施,是建設公共財政、建設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
一般認為“稅收征管社會化”主要是針對個體私營稅收征管和基層協稅護稅問題的。其實,稅收征管社會化概念有著更為深刻的內涵,它是順應歷史潮流、促進社會發展、推動現代稅收征管民主、公平、法治的重要措施,在新一輪稅制改革中具有重要意義。
一、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的一個方面
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指稅務部門在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將一部分征管事項的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歸還納稅人,積極發揮社會中介組織、公民和其他機構在稅收征管中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稅收征管,以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建設和諧征納關系的行為或過程。它是政府公共管理行為社會化的一個方面,是全球性政府職能社會化趨勢和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結果。稅收征管社會化包含對基層個體私營經濟中零星稅源管理、稅收代征代管和社會化協稅護稅等方面的內容,但不僅局限于這些方面的內容,它還包含有更廣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內涵。
(一)當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趨勢
稅務行政效率評估發展
稅收行政效率評價是稅務部門建立在一定評價方法基礎上,運用一定的指標體系對稅收征收過程及其結果進行概括性、系統性的評價。最早論及稅收征管效率的學者是18世紀古典經濟學派的創始人—亞當•斯密,他在其代表著作《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一書中提出:在征稅過程中,應盡量減少不必要的費用開支,須設法使人民所付出的盡可能等于國家所得到的收入。19世紀末,德國新歷史學派的主要代表———阿道夫•瓦格納,在對亞當•斯密的理論作了繼承和發展的基礎上,提出稅收行政原則:認為稅收征收管理的費用應力求節省,以增加國庫的實際收入。同時他指出,征收費用不單純指稅務稽征的費用,納稅人因納稅而直接負擔的費用也包括在內。亞當•斯密和瓦格納所提出的“便利、節省”原則,實質上就是稅收的征管效率原則,在20世紀70年代以前,它是評價稅務行政效率的最主要方法。進入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上許多國家逐步開展以績效評估為核心的稅收行政效率評價,這類以成本—績效為基礎的評價體系與新公共管理運動的發展以及各國政府對納稅人權利的日益重視密切相關。一方面,西方發達國家掀起的公共管理理念反映在稅收征管活動中,要求稅務機關實施結果導向、關注績效的稅收管理方式;另一方面,隨著納稅人權利意識的普遍提高,他們對稅務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期望稅務機關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有效地組織稅收收入等。最近幾十年來,這種評價體系也隨著人們對公共部門績效理解的深入而在不斷豐富和發展。[1]
一、以征管效率為核心的單一目標評價方法及指標設計
在20世紀70年代以前,稅務行政效率研究基本上嫁接管理學效率研究的概念、模式,這種以征管效率為核心的稅務行政效率評價體系基本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為基礎,這種評價方法將稅務部門的人力資源投入視為稅務管理活動的成本,將稅務部門籌集的稅收收入作為稅務管理的收益,兩者指標的比較值為稅務行政效率。
(一)評價方法及內容
稅收行政效率一般包括征管制度效率和征管機構效率兩個方面。征管制度效率則指稅收征管的有效性,即稅收征管制度及實施對于提高納稅人遵從稅法的影響力及稅務管理人員對稅法的執行程度。征管機構效率是指稅務部門以較少的征管費用和執行費用籌集較多的稅收收入。[2]
(二)指標設計及含義這類評價方法主要用稅收征收成本率、人均征稅額、稅收成本收入變動系數等指標來加以評價。
網上商店稅收征管論文
論文關鍵詞:網上商店稅收征管研究
網上商店商務活動是電子商務一種,所謂電子商務目前較為權威的概念是世界電子商務會議闡述的概念,是指對整個貿易活動實現電子化。從涵蓋范圍方面可以定義為:交易各方以電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過當面交換或直接面談方式進行的任何形式的商業交易;從技術方面可以定義為:電子商務是一種多技術的集合體,包括交換數據(如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獲得數據(共享數據庫、電子公告牌)以及自動捕獲數據(條形碼)等。
按電子商務應用服務的范疇大致分為四類,即商業機構對商業機構的電子商務(B2B),商業機構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商業機構對政府管理部門的電子商務(B2G),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C2C)。
網上商店這種通過互聯網平臺銷售商品的商務模式,現在一般將其歸屬于B2C或C2C。人們俗稱的網上商店多指C2C電子商務。隨著計算機的普及,網絡技術的發展,這種商務模式在我國也迅猛發展,雖然它只占電子商務市場份額的一小部分,但稅務、工商行政、法律等行業監管問題隨之而來,負面影響也逐漸放大,人們最關注的引起最多爭議的主要是C2C模式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問題。目前對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在稅收征管上幾乎是空白,造成國家稅收流失嚴重。筆者想就C2C模式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對策作下探討。
一C2C電子商務的規模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09年1月13日的《第2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底,我國網民數達2.98億,使用計算機的人數超過美國成為全球第一位。而在全部網民中有通過網絡購物的比例高達三成。根據同年2月25日,在北京召開的“淘寶現象研討會”上披露,2008年我國網絡零售行業首次突破了三個“1”——全國網絡零售消費者數量突破了1個億;交易額突破了1千億元;在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所占比例超過了1個百分點。有專家預測最晚到2012年,我國的網購市場交易額有望突破1萬億元大關,將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5%--8%。
網店稅收征管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網上商店稅收征管研究
網上商店商務活動是電子商務一種,所謂電子商務目前較為權威的概念是世界電子商務會議闡述的概念,是指對整個貿易活動實現電子化。從涵蓋范圍方面可以定義為:交易各方以電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過當面交換或直接面談方式進行的任何形式的商業交易;從技術方面可以定義為:電子商務是一種多技術的集合體,包括交換數據(如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獲得數據(共享數據庫、電子公告牌)以及自動捕獲數據(條形碼)等。
按電子商務應用服務的范疇大致分為四類,即商業機構對商業機構的電子商務(B2B),商業機構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商業機構對政府管理部門的電子商務(B2G),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C2C)。
網上商店這種通過互聯網平臺銷售商品的商務模式,現在一般將其歸屬于B2C或C2C。人們俗稱的網上商店多指C2C電子商務。隨著計算機的普及,網絡技術的發展,這種商務模式在我國也迅猛發展,雖然它只占電子商務市場份額的一小部分,但稅務、工商行政、法律等行業監管問題隨之而來,負面影響也逐漸放大,人們最關注的引起最多爭議的主要是C2C模式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問題。目前對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在稅收征管上幾乎是空白,造成國家稅收流失嚴重。筆者想就C2C模式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對策作下探討。
一C2C電子商務的規模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09年1月13日的《第2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底,我國網民數達2.98億,使用計算機的人數超過美國成為全球第一位。而在全部網民中有通過網絡購物的比例高達三成。根據同年2月25日,在北京召開的“淘寶現象研討會”上披露,2008年我國網絡零售行業首次突破了三個“1”——全國網絡零售消費者數量突破了1個億;交易額突破了1千億元;在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所占比例超過了1個百分點。有專家預測最晚到2012年,我國的網購市場交易額有望突破1萬億元大關,將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5%--8%。
當前網商稅收征管思索
網上商店商務活動是電子商務一種,所謂電子商務目前較為權威的概念是世界電子商務會議闡述的概念,是指對整個貿易活動實現電子化。從涵蓋范圍方面可以定義為:交易各方以電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過當面交換或直接面談方式進行的任何形式的商業交易;從技術方面可以定義為:電子商務是一種多技術的集合體,包括交換數據(如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獲得數據(共享數據庫、電子公告牌)以及自動捕獲數據(條形碼)等。
按電子商務應用服務的范疇大致分為四類,即商業機構對商業機構的電子商務(B2B),商業機構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商業機構對政府管理部門的電子商務(B2G),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C2C)。
網上商店這種通過互聯網平臺銷售商品的商務模式,現在一般將其歸屬于B2C或C2C。人們俗稱的網上商店多指C2C電子商務。隨著計算機的普及,網絡技術的發展,這種商務模式在我國也迅猛發展,雖然它只占電子商務市場份額的一小部分,但稅務、工商行政、法律等行業監管問題隨之而來,負面影響也逐漸放大,人們最關注的引起最多爭議的主要是C2C模式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問題。目前對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在稅收征管上幾乎是空白,造成國家稅收流失嚴重。筆者想就C2C模式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對策作下探討。
一C2C電子商務的規模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09年1月13日的《第2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底,我國網民數達2.98億,使用計算機的人數超過美國成為全球第一位。而在全部網民中有通過網絡購物的比例高達三成。根據同年2月25日,在北京召開的“淘寶現象研討會”上披露,2008年我國網絡零售行業首次突破了三個“1”——全國網絡零售消費者數量突破了1個億;交易額突破了1千億元;在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所占比例超過了1個百分點。有專家預測最晚到2012年,我國的網購市場交易額有望突破1萬億元大關,將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5%--8%。
網上零售市場中C2C這種電子商務模式的產生以1998年易趣成立為標志,它以方便、快捷、交易費用低而受到人們的歡迎,規模呈幾何式擴大,C2C雖然只占國內電子商務市場份額的3.1%,但卻占網上零售市場的93.3%份額。目前采用C2C模式的主要有易趣、淘寶、拍拍等公司。僅以國內最大的C2C電子商務網站淘寶網為例,其去年交易總額突破999.6億元。這一數字已高于傳統的零售賣場華潤萬家、家樂福、物美,成為中國第二大綜合賣場。但是到目前為止,這個巨大的市場卻還沒有被納入國家的稅收體系。
網店稅收征收管理問題研討
網上商店商務活動是電子商務一種,所謂電子商務目前較為權威的概念是世界電子商務會議闡述的概念,是指對整個貿易活動實現電子化。從涵蓋范圍方面可以定義為:交易各方以電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過當面交換或直接面談方式進行的任何形式的商業交易;從技術方面可以定義為:電子商務是一種多技術的集合體,包括交換數據(如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獲得數據(共享數據庫、電子公告牌)以及自動捕獲數據(條形碼)等。
按電子商務應用服務的范疇大致分為四類,即商業機構對商業機構的電子商務(B2B),商業機構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商業機構對政府管理部門的電子商務(B2G),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C2C)。
網上商店這種通過互聯網平臺銷售商品的商務模式,現在一般將其歸屬于B2C或C2C。人們俗稱的網上商店多指C2C電子商務。隨著計算機的普及,網絡技術的發展,這種商務模式在我國也迅猛發展,雖然它只占電子商務市場份額的一小部分,但稅務、工商行政、法律等行業監管問題隨之而來,負面影響也逐漸放大,人們最關注的引起最多爭議的主要是C2C模式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問題。目前對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在稅收征管上幾乎是空白,造成國家稅收流失嚴重。筆者想就C2C模式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對策作下探討。
一C2C電子商務的規模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09年1月13日的《第2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底,我國網民數達2.98億,使用計算機的人數超過美國成為全球第一位。而在全部網民中有通過網絡購物的比例高達三成。根據同年2月25日,在北京召開的“淘寶現象研討會”上披露,2008年我國網絡零售行業首次突破了三個“1”——全國網絡零售消費者數量突破了1個億;交易額突破了1千億元;在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所占比例超過了1個百分點。有專家預測最晚到2012年,我國的網購市場交易額有望突破1萬億元大關,將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5%--8%。
網上零售市場中C2C這種電子商務模式的產生以1998年易趣成立為標志,它以方便、快捷、交易費用低而受到人們的歡迎,規模呈幾何式擴大,C2C雖然只占國內電子商務市場份額的3.1%,但卻占網上零售市場的93.3%份額。目前采用C2C模式的主要有易趣、淘寶、拍拍等公司。僅以國內最大的C2C電子商務網站淘寶網為例,其去年交易總額突破999.6億元。這一數字已高于傳統的零售賣場華潤萬家、家樂福、物美,成為中國第二大綜合賣場。但是到目前為止,這個巨大的市場卻還沒有被納入國家的稅收體系。
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建設論文
摘要:以“彤彤屋”網店偷稅為例,在分析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征管的影響下,探討了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原則,最后提出了建立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設想。
關鍵詞:電子商務;彤彤屋;稅收征管
1案例簡介
數以萬計的網絡小店里,“彤彤屋”曾不過是滄海一粟毫不起眼,現在這個廉價嬰兒用品網店卻讓眾多賣家如雷貫耳。網店主人2007年因“彤彤屋”偷稅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由此成為我國網店偷稅第一案的主角。
按照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統計數據計算,截至2007年6月,我國網民人口總數已高達1.62億,僅次于美國,其中約有25.5%的網民使用網絡購物。淘寶網截至2007年3月,淘寶網的會員數已達到3510萬,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10萬人,其中新增企業用戶僅2000多家,即絕大多數新增用戶是個人。淘寶網2007年第一季度的網絡總成交額則已超過驚人的70億元,如果按照國家對商業性小規模納稅人核定的4%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繳而未繳的稅額近3億元。僅“彤彤屋”一案中,上海市稅務部門核定的稅款少繳額就約11萬元。
2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征管的影響
電子商務環境下稅收問題研討論文
[論文關鍵詞]電子商務稅收政策
[論文摘要]電子商務的發展給建立在傳統貿易方式和有形交易對象基礎之上的稅收政策帶來巨大的挑戰。本文主要討論了電子商務環境下稅收所得來源地、課稅對象的性質、納稅人的身份、國際稅收管轄權的界定變得模糊不清,使稅收征管難度加大、國際避稅加劇等一系列問題,并積極探索適合我國電子商務現狀的稅收對策。
電子商務是20世紀90年代初期開始在美國、加拿大等國興起的一種嶄新的企業經營方式。它是一種基于互聯網、以交易雙方為主體、以銀行電子支付和結算為手段,以客戶數據為依據的全新商務模式。易趣首席運營官鄭錫貴在第八屆中國國際電子商務大會(2005)舵手論壇上的演講中講到,1999年全球電子商務銷售總額達到了2400億美元,2001年約達到5000億美元,2003年增至1.6萬億美元。根據知名的市場研究和管理咨詢機構——賽迪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的《2006年第一季度中國電子商務市場研究報告》中的數據,得出2004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累計達到4400億元人民幣,2005年電子商務交易額為7400億元,電子商務季度增長率維持在12%以上。正因為如此,電子商務正被越來越多的人看作是以信息產業為先導的新經濟中又一個經濟增長的亮點。電子商務表現出來的無紙化、無址化、無形化、無界化、虛擬化等特征,從理論上和技術上給建立在傳統貿易方式和有形產品交易對象基礎上的稅收政策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一、電子商務帶來的稅收問題
1.電子商務環境下稅收所得來源地難以確定
現行稅制判斷是否應課稅的前提是經營者必須在該國設有常設機構,并取得歸屬于該常設機構的所得,從而由該國政府行使地域稅收管轄權進行征稅。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傳統的常設機構概念的適用性受到了嚴重限制。而電子商務活動是在一個虛擬的市場上,企業網上貿易活動沒有有形的“場所”和人員“出場”,稱之為“無址”,產品或勞務的提供也不需要企業的實際出現。這些都在客觀上使得在傳統經濟模式下的常設機構、經營活動所在地或勞務活動發生地等概念變得模糊不清,從而使稅務機關無法確定其所得的來源地,對其征稅也就缺乏法律依據。
網店稅收征管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網上商店稅收征管研究
網上商店商務活動是電子商務一種,所謂電子商務目前較為權威的概念是世界電子商務會議闡述的概念,是指對整個貿易活動實現電子化。從涵蓋范圍方面可以定義為:交易各方以電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過當面交換或直接面談方式進行的任何形式的商業交易;從技術方面可以定義為:電子商務是一種多技術的集合體,包括交換數據(如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獲得數據(共享數據庫、電子公告牌)以及自動捕獲數據(條形碼)等。
按電子商務應用服務的范疇大致分為四類,即商業機構對商業機構的電子商務(B2B),商業機構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商業機構對政府管理部門的電子商務(B2G),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C2C)。
網上商店這種通過互聯網平臺銷售商品的商務模式,現在一般將其歸屬于B2C或C2C。人們俗稱的網上商店多指C2C電子商務。隨著計算機的普及,網絡技術的發展,這種商務模式在我國也迅猛發展,雖然它只占電子商務市場份額的一小部分,但稅務、工商行政、法律等行業監管問題隨之而來,負面影響也逐漸放大,人們最關注的引起最多爭議的主要是C2C模式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問題。目前對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在稅收征管上幾乎是空白,造成國家稅收流失嚴重。筆者想就C2C模式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對策作下探討。
一C2C電子商務的規模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09年1月13日的《第2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底,我國網民數達2.98億,使用計算機的人數超過美國成為全球第一位。而在全部網民中有通過網絡購物的比例高達三成。根據同年2月25日,在北京召開的“淘寶現象研討會”上披露,2008年我國網絡零售行業首次突破了三個“1”——全國網絡零售消費者數量突破了1個億;交易額突破了1千億元;在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所占比例超過了1個百分點。有專家預測最晚到2012年,我國的網購市場交易額有望突破1萬億元大關,將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5%--8%。
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建設論文
摘要:以“彤彤屋”網店偷稅為例,在分析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征管的影響下,探討了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原則,最后提出了建立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設想。
關鍵詞:電子商務;彤彤屋;稅收征管
1案例簡介
數以萬計的網絡小店里,“彤彤屋”曾不過是滄海一粟毫不起眼,現在這個廉價嬰兒用品網店卻讓眾多賣家如雷貫耳。網店主人2007年因“彤彤屋”偷稅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由此成為我國網店偷稅第一案的主角。
按照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統計數據計算,截至2007年6月,我國網民人口總數已高達1.62億,僅次于美國,其中約有25.5%的網民使用網絡購物。淘寶網截至2007年3月,淘寶網的會員數已達到3510萬,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10萬人,其中新增企業用戶僅2000多家,即絕大多數新增用戶是個人。淘寶網2007年第一季度的網絡總成交額則已超過驚人的70億元,如果按照國家對商業性小規模納稅人核定的4%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繳而未繳的稅額近3億元。僅“彤彤屋”一案中,上海市稅務部門核定的稅款少繳額就約11萬元。
2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征管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