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健康發展探析

時間:2022-08-17 03: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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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健康發展探析

【摘要】從整體上來看,我國醫療保障制度仍然存在某種不足或者問題,針對這樣的情況,就需要把握問題的根源,切實有效地提出更科學可行的應對策略,針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進行不斷的完善和優化,加快社會醫療保障的立法步伐和醫療保險改革力度等,使相關問題得到有效處理,確保醫療保障制度能夠實現健康穩定的發展,為我國國民生活質量的提升做出應有的貢獻。據此,下文重點探討和分析當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相對應的應對策略,希望本文的簡要分析能夠為相關從業人員提供一定的借鑒和參考。

【關鍵詞】完善法治;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健康發展

在新時代背景下,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不斷推進,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已經初步構建起比較新型的醫療保障制度和體系,針對相關方面的法律法規進行不斷的完善和優化,力爭在最大程度上推進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實現健康發展。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現行的醫療保障制度和體系仍然不夠健全完善,對此,需要針對相應的法治進行不斷的完善,通過法律法規和制度的推進作用,使我國醫療保障制度能夠實現健康發展。

一、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盡管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有了比較長的發展歷史,在實踐的過程中不斷改革創新,已經取得了很大的發展,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是從整體上來看,在醫療保障制度實行方面仍然不盡人意,在運行的過程中有很多問題和不足存在。針對這樣的情況,就需要著重把握相關問題的根源,進行深入的分析和思考,進一步理清今后健康發展的思路,以此使其實現更加良好的發展。現階段從整體情況來看,我國醫療保障制度中的具體問題有下面幾點內容:(一)社會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狹窄。從整體情況來看,我國的醫療保險覆蓋率比較低下,相對來講,在各類社會保險類型中有最低的參保率,從結構上看,我國基本醫療保險涉及國有企業和某些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其他多種類型的企業職工或者個體以及弱勢群體等等,并沒有真正意義上被這種社會醫療保險覆蓋,絕大多數的社會成員并沒有納入到醫療保障制度體系范圍之內,因此可以看出,整體的醫療保障制度并不夠健全完善,沒有真正意義上惠及所有人民,能夠享受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人群和范圍相對來說是比較有限的,所以在這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二)并沒有真正意義上有效形成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盡管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基本逐漸成型,但是在具體的開展過程中還有某些問題。首先,農村人口醫保問題仍然比較嚴重,未得到真正意義上的解決和處理,還存在比較明顯的欠缺,其次,當前醫療保障體系中相關層次的運行,并沒有完全的納入到正軌,所取得的成效并不是特別顯著,在具體的保障體系運行過程中,沒有完全的落實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等一系列相關內容在某些環節和層次仍然不夠完善,還需要進一步的加強和優化。(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等相關方面并沒有真正意義上配套從根本上來講,醫療保障制度能否平穩有序地進行,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能否取得應有的成效,這是需要著重關注的焦點問題。當前我國醫療衛生體制里面主要涉及醫院的補償機制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等。醫院補償機制是醫院為了獲得應有的收入所表現出的收費方式。當前我國的醫院體制還受到計劃經濟體制的十分深刻的影響,就醫院性質來說,主要包括兩種類型,分別是公立醫院和非公立醫院,而我國醫院大多數都是福利性的,經費來源往往是通過政府財政撥款,醫院所涉及的日常消費和支出成本等,要通過醫院服務收費補償,因此醫院對于利益方面并沒有比較明顯的動機。當前,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推進,政府對國有企業的補償機制和政策也出現了巨大的變化,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實際的補償規模,由此導致醫院的收入來源要通過經營來獲取相對應的利益,維持其生存發展,在這樣的情況下,醫院方面的經營動機,往往表現在追求經濟效益方面,為了更加快速的發展起來,政府允許醫院通過藥品銷售獲取差價,通過這種方式對其進行補償。醫院方面往往因勢利導,追逐利潤,給患者開大處方,或國外進口高價藥。又加之藥品生產和流通環節有一定的問題,由此導致藥品定價虛高的問題普遍存在,這對于消費者來說造成十分嚴重的利益損害,使藥品生產和流通等相關方面的問題和弊端充分顯現出來,這對于我國的醫療保障和保險制度的平穩運轉有巨大沖擊。醫院,醫保機構和患者三者關聯性比較混亂,沒有切實理順也是特別重要的問題,為了使醫療費用增長情況得到有效控制,政府相關方面了相對應的規范醫院行為的文件等等,對某些核心環節做出了明確的要求,采用對醫院約束力更大的“總額預算制”。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這種結算方式使定點醫院的壓力急劇增加,甚至導致醫院和醫保機構存在沖突的問題,而兩者的沖突也造成參保患者的不滿,他們普遍認為盡管參加了醫療保險,但是從根本上來講,并沒有得到充分的醫療保障,而這樣的情況使他們不能對醫保有更大的信心,在安全感方面嚴重欠缺。(四)政府對醫療資源投入不足。從世界范圍內來看,我國的公共健康支出在比較低等的水平,國家衛生醫療資金投入嚴重不足,從宏觀層面來看,導致醫療保障資金嚴重不足,存在很大的短缺,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進一步加大醫療保險基金的壓力,與此同時也會導致很多地區的醫保基金逐年超支的問題。除此之外也要充分看到,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越來越嚴重,而這樣的情況對于我國的醫療保險基金也會造成日益增大的壓力,老齡人口越來越多,使得醫療保險基金的需求也持續上升,而供給醫療保險基金來源在就業人口中所占據的比例日益減少,如此一來就會在很大程度上嚴重降低醫保基金數額,使其基金短缺的問題變得更加嚴重,而每個在職職工所要負擔的醫療保險責任越來越大,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進一步加劇醫保基金籌集的有限性和醫療需求無限性兩者的矛盾是彼此的矛盾越來越嚴重,所產生的后果可想而知。綜合上述內容可以充分看出,國家財政對于醫療資源投入不夠充足,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醫療保險制度的有序進行,醫療保險基金始終在一種捉襟見肘的狀態。同時沒有按照患者的醫療需求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配,使得資金流向成本更高的大醫院,如此一來就會使本就比較欠缺的醫保資金無法實現高效率的利用。

二、完善法治,促進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健康發展的對策

(一)完善相應的法治,為醫療保障制度健康發展提供法律支持。當前,我國醫療保險是三方付費制,因此要針對需方、供方、保方等三個方面進行切實有效的規范,使其責任,權利和行為等進行標準化的管理,特別是針對醫院的行為監管要有效加強,從根本上有效控制好不合理醫療收費的問題。對此,就需要在法律層面進行切實有效的建立和落實,為醫療保障制度有序推進提供法律基礎。對于醫療服務的供方,嚴格醫保定點醫院、定點零售藥店的準人資格,醫保經辦機構通過與定點醫院、藥店簽訂具備法律效力的合同,作出規范化的管理。針對需方,要通過相應的法律法規,使就醫行為得到充分的規范和約束,有效利用分類給付的方式,進一步提升個人費用意識。在基金上交層面,要確保其按時足額交納到位,使醫保基金能夠有更為長久穩定的來源,融資渠道更為暢通,這樣才能確保醫療保險管理機構良性運轉,同時要在實踐的過程中進一步規范和優化各項行為操作,以相應的法律法規為準繩,按照既定的規則和規范嚴格操作,認真落實各項職權,完成應有的任務。另外,要按照法律途徑和辦法,有義務針對自身的管理業績向社會公示,并隨時隨地接受公眾的查詢以及社會監督等等。(二)政府相關方面要進一步持續加大對于醫療服務領域的資金投入。政府在醫療服務領域的資金投入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對醫療服務供方也就是醫院方面的投入,第二方面是對于其他醫療保障制度的投入,例如針對靈活就業群體,弱勢群體以及農民新合作醫療的投入等等。針對醫院方面的投入,政府要結合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提升財政資助的比例,在補償機制方面要突破傳統的“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著重做好醫療保障的投入,并進行科學合理的分工,而不是經濟依靠中央財政撥款。對于所投入的資金使用要進行嚴格細致的監督管理,從根本上充分確保資金能夠在醫療保險參保人的服務上面得到有效應用。針對職工醫保范圍之外的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各級政府也要結合實際情況投入相對應的資金,與此同時,在醫療救助制度等方面要盡可能有效采用多種籌資方式,政府應切實履行職責,要結合實際情況,針對貧困地區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以此充分確保農民能夠得到應有的醫療保障,從而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有序運行夯實基礎。(三)確保醫保、醫療、醫藥“三改聯動”,進一步創設出使醫療保障制度健康發展的和諧環境。在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中,主要包括三個組成部分分別是醫療、醫保和醫藥,要確保三者有效融合,協調運作,這樣才能使整個醫療系統更健康穩定的運行,為人們提供更加優質的基本醫療服務,使人民群眾的健康得到有效維護。在整個醫療系統中,醫療、醫保和醫藥三者是互相促進,有機統一的整體,有著密切的聯系,三方面要齊頭并進,有效聯動,實現同步改革和發展。首先,政府要科學合理的定位相對應的公立醫院或者其他的非盈利性醫療機構,進一步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完善和優化相對應的補償機制,使其更切實合理,切實突破傳統意義上的“以藥養醫”模式。其次,政府要從宏觀層面考慮問題,對于醫藥的生產,流通等各個環節進行綜合衡量,確保各個環節更科學合理,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基準,從根本上處理藥價虛高等相關方面的問題。第三,要針對醫療保險中的供、需、保等相關方面進行切實有效的理順和處理,使其互相協調,這樣才能盡可能用比較低廉的價格,獲得更為優質的醫療服務,充分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于基本醫療服務的內在需求,使醫療改革目標得到充分實現。(四)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的健康發展,形成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為了使商業醫療保險實現健康發展,要從兩個方面有序推進。首先,要針對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范圍進行充分的明確和有效劃分,進一步明確補充醫療保險要通過商業醫療保險來有效經營,針對這樣的情況,就需要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針對社會保險的經營范圍進行有效明確,針對社會保險管轄范圍內的商業保險不能插手,針對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之外的領域,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不能參與。其次,要從根本上切實有效的落實各類商業醫療保險,使相應的政策能夠得到大范圍的推行,同時進一步加大監督管理的力度,針對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不斷的完善和有效落實。

三、結束語

通過上文的分析和探討,我們能夠充分看出,要想使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實現健康穩定的發展,就需要進一步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此提供法律基礎,充分確保各項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同時要充分認識到醫療保障制度健康發展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性工程,涉及各個領域和多個部門,專業等等,實現協同發展,建立健全相對應的管理制度,使各個環節能夠得到有效落實,在更大程度上科學合理的配置醫療衛生資源,使醫療保障的各個關系能夠有效改善,加快醫療保障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為推進醫療保障制度實現良性發展夯實基礎。

參考文獻:

[1]王東進.全民醫保在健康中國戰略中的制度性功能和基礎性作用(下)[J].中國醫療保險,2016(12):9-11.

[2]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衛生和計劃生育統計年鑒2016[M].北京: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出版社,2017.

[3]滿洪杰.泰國《全民健康保障法》及其對我國醫療保障立法的啟示[J].法學論壇,2016(4):140-150.

[4]楊玲.美國、瑞典健康保障制度比較及對我國的啟示[J].學習與實踐,2006(10):105-108.

[5]顧雪非.從醫療保障向健康保障邁進[J].中國衛生,2016(7):74-75.

[6]顧雪非.該關注醫保的健康屬性了[J].中國衛生,2017(2):73-74.

[7]林莉,王振維.基于復雜適應系統理論的創新團隊內部運作機制探析[J].中華醫學科研管理雜志,2009,22(3):131-133.

[8]謝春艷,胡善聯,何江江,等.整合保健:英國經驗對我國社區衛生服務改革的啟示[J].中國衛生政策研究,2012,15(9):40-44.

[9]張研,張亮.醫療保障體系與服務供給體系的摩擦與整合[J].中國衛生經濟,2017(1):21-23.

作者:馬平 單位:中共淮安市委黨校法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