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報道規范研究論文

時間:2022-07-25 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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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報道規范研究論文

內容提要:在重大軍事報道中,軍事記者由于身份獨特,除了要遵守所有記者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之外,還必須服從于特定的行為規范。其理論依據是:軍事記者所從屬媒體的性質決定了軍事記者必須服從于特定的行為規范;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需要決定了軍事記者必須服從于特定的行為規范。而軍事記者在重大軍事報道中行為規范的具體內容有:將官方立場內化于個人意識,采用支持或更直白的角色來報道“我們的”新聞;準確定位自身職能,將信息賦予政治傾向性進行輿論引導;報道行為模式的重塑——從“信息原生態”到“戰略中心化”;“展示”與“誤導”——樹立一種新保密觀。

關鍵詞:重大軍事報道軍事記者行為規范

重大報道,是指“對重大政治活動、重要事件的報道”,“影響巨大、意義深遠、牽涉面廣的特殊報道部類”、“重大戰役性報道”,“有別于日常報道、必須精心經營的報道領域”。①由此,我們可以把重大軍事報道定義為:對影響巨大、意義深遠、牽涉面廣的重大軍事活動、重要軍事事件的報道以及與軍事相關的重大戰役性報道。主要包括軍隊典型報道、軍事演習等重大軍事活動的報道、突發性事件報道、重大政治報道以及重要的軍事新聞評論等。

軍事記者(militarycorrespondent)在英美是指新聞媒介中專門報道軍事事務的專業記者;在前蘇聯則指“軍事報刊機關的固定(編內)撰稿者,為報刊組織和準備素材,編寫文章、通訊報道等”。②在我國,軍事記者的界定則傾向于前蘇聯的概念。雖然,地方新聞媒體也有以進行軍事報道為其主要任務的記者,但由于他們不是軍人,所以并不認為是屬于軍事記者的范疇。軍事記者通常是指以進行軍事報道為其職業活動的軍人記者。

原新華社社長郭超人把重大報道比做主攻部隊和重型武器,稱之“常常起沖鋒陷陣、決定勝負的作用”,“常常對輿論產生重大和深遠的影響”。③因此可見,在軍隊新聞工作中,重大軍事報道的地位和作用是相當重要的。軍事記者首先應當服從記者行業應當遵守的普遍行為規范,而由于其身份獨特,除了要遵守所有記者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之外,還必須服從于特定的行為規范。

一、軍事記者必須服從于特定行為規范的理論依據。

1.軍事記者所從屬媒體的性質決定了軍事記者必須服從于特定的行為規范。

我國憲法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軍隊。我軍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在軍內外具有重大影響,特別是我軍的新聞輿論機關,如《解放軍報》、新華社軍事分社等,作為軍委喉舌和我軍的主要輿論宣傳陣地,它們發表的社論、評論、新聞稿件以及對每一條電訊、每一篇新聞稿件的處理,包括對國際、國內重大事件新聞稿件的處理,都會被外界看作是“軍方的表態”,而它們就是“軍方發言人”,國際國內各界人士正是通過這個“渠道”來觀察、分析、推斷我軍在重大問題上的態度,并進行政策與言行的調整。④

正因如此,從屬于我軍新聞輿論機關的每一名軍事記者,都必須牢固樹立“軍委喉舌”觀念,強化“喉舌”意識,自覺服從于特定的行為規范。在采寫每一條軍事新聞,處理每一件國內外重大事件的新聞稿件時,都應進行深入思考,看它是否符合黨中央和中央軍委制定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是否符合軍委和總部規定的宣傳口徑,是否有利于安定團結和維護國家、軍隊的形象,這是由軍隊的特殊地位和軍事新聞工作的特殊性質所決定的。

2.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需要決定了軍事記者必須服從于特定的行為規范。

在伊拉克戰爭中,美國戰地記者菲利普·斯馬克因在隨軍報道中泄露了“部隊作戰的真實時間、位置和內容”,威脅了美軍部隊安全而遭美軍驅逐,并被取消了隨軍資格。而曾因越南戰爭和首次海灣戰爭戰地報道而大名遠揚的彼德·阿內特也因為在接受伊拉克國家電視臺的采訪中說美國的伊拉克戰爭計劃已經失敗而被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解雇。這兩起事件說明:當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需要同新聞自身的規律面臨沖突時,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需要無疑是要被放在首位的。

在華盛頓的新聞媒介研究所擔任主管之一的卡普勒說:“當美國出現國家安全問題的時候,會有各種對媒體的限制,而且媒體基本上都遵守了這些限制”。⑤而“美國之音”的一位記者說,平時政府好象并不直接指揮新聞報道,但他們在寫新聞時“就象媽媽正站在身后注視著我們寫作業”。⑥這就說明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需要為記者尤其是軍事記者的行為規范劃出了一道“警戒線”。倘若記者違反規定,觸犯了這條線進入了禁止進入的“禁忌之區”并導致損害國家利益,就要受到嚴厲的處罰。在這種無形的約束力之下,軍事記者一般都能做到在自我監督下自覺遵守特定的行為規范。

在我國,軍事新聞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喚起全民族的國家安全意識。作為一名軍事記者,“首先必須牢固樹立大國防觀和大安全觀,必須學會從國家安全利益的立場和角度考慮并確定新聞選題”,“軍事新聞必須在嚴格限定的范圍之內操作,從國家安全利益出發,必要的紀律和限定是無法回避的”,“軍事新聞信息的內容、時機、方式、方法、規模等等,都要服從國家安全的需要”。⑦

此外,我國的軍事記者首先是一名軍人,是參與重大軍事活動的一員,而并不是以“純客觀”姿態超然獨立于事件之外的,所以必然具有強烈的政治傾向和政治色彩,這同地方媒體和國外媒體的記者是有所區別的。這也決定了他們必須服從于特定的行為規范。

二、軍事記者在重大軍事報道中行為規范的具體內容。

1、將官方立場內化于個人意識,采用支持或更直白的角色來報道“我們的”新聞。

在報道行為方式中,有兩種基本的沖突。一種是“客觀主義”,要求記者努力對被報道的事件保持超然的態度,不站在任何立場之上;另一種是“忠誠新聞”,要求記者以官方論調重新定義自我形象,從“官方目擊者”的角度對新聞事件進行“關切和認知”。而我軍的性質決定了全軍一切新聞輿論機關都應當成為黨中央、中央軍委在軍隊中的重要喉舌,因此我國的軍事記者必須將“忠誠新聞”作為自己的報道行為方式。然而,為了不引起國外受眾的懷疑和逆反心理,達到傳播效果的最大化和最優化,又必須淡化新聞報道中的官方色彩。這就要求軍事記者并不以“官方發言人”自居,而是將官方立場自覺地內化于個人意識,把報道帶有濃厚愛國情感的“我們的新聞”作

[page_break]為自己的行為規范,具體表現為新聞選題和新聞事實的選擇之上。立場意識作為行為規范還表現在重大軍事報道作品中應處處洋溢著強烈的愛國主義感情,字里行間應處處體現著對祖國強烈的憂患意識和責任感,應經常把對祖國、對軍隊的思索滲透到作品中去。

2、準確定位自身職能,將信息賦予政治傾向性進行輿論引導。

新聞傳播具有強烈的階級性、極高的輻射性和廣泛性。它是超越時空、國界的“射程最遠的大炮”。它所傳播的新聞事實,所報道的新聞人物,所發表的新聞評論,都有鮮明的政治傾向性和針對性。穆青同志曾強調說:“我們的軍事宣傳,不能夠離開我們全黨和全國的大局,不能離開政治形勢,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政治上服從黨在當前最主要的政治任務。要很好地宣傳黨的政策,配合全國的政治形勢去報道”。⑧從報道者個體的角度出發去理解這一點,首先必須準確定位軍事記者的職能。軍事記者最主要的職能和使命就是服務,為國家以及國家利益服務,為國家當時的政治形勢需要服務。軍事記者在其報道過程中的所有行為都應該緊緊圍繞這個職能和使命展開。在重大軍事報道中,新聞信息本身是不帶有政治色彩的,但作為一名軍事記者,從自身職能使命出發,就不能僅滿足于有聞必錄和有聞必報,而要通過新聞選題以及新聞事實的選擇,賦予所傳播的信息以政治傾向性,配合當時的政治形勢,進行輿論引導。

3、報道行為模式的重塑——從“信息原生態”到“戰略中心化”。

“軍事新聞必須講政治,但軍事新聞不能等同于政治新聞,更不能將軍事新聞全盤政治化;軍事新聞離不開軍事工作,但軍事新聞決不能等同于軍事工作和部隊工作宣傳?!雹彳娛滦侣劜粌H要面對國內的受眾,更要面對全世界的新聞信息市場。特別是重大軍事報道中的新聞,已經不是“純新聞”,也不僅僅是正常的有主題新聞,而是帶有非常明顯的戰略色彩,新聞宣傳被賦予了直接的戰略任務。因此,軍事記者在塑造重大軍事報道的行為模式時,不能僅滿足于信息的原生態展現。作為軍事戰略和外交戰略的組成部分,重大軍事報道不僅需要積極的、直截了當的“配合”,有時還須主動“出擊”,將戰略意圖訴求作為新聞傳播致效目的實現的中心。軍事記者要善于從全球視角的高度來觀察和研究發生在身邊的重大事件,把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和清晰的戰略意識貫穿于整個報道過程之中。

4、“展示”與“誤導”——樹立一種新保密觀。

保密,也是軍事記者在進行重大軍事報道中的行為規范。有時孤立地報道一個軍事活動,本身看起來似乎不會泄密,但很可能會暴露整個軍事活動和意圖,破壞整個戰略部署,尤其表現在對重大演習的報道上。長期以來,對保密的規定主要包括:嚴格遵守上級機關所規定的各種宣傳口徑;堅持必要的請示報告和送審制度;對一些重要資料如部隊番號、參訓人數、調防轉移、新式武器裝備的研制、戰略戰術手段的變化等進行信息封鎖等。

然而,在當今信息社會,一定規模部隊的集結、投放,以及重大演習的戰場態勢、新型導彈的試射等,是很難逃過空間衛星的偵察的,因此以往消極“保守機密”的觀念就顯得陳舊了。信息時代的保密觀與工業化時代的保密觀已經有了很大區別,我們應當適應信息時代的特點,樹立新保密觀和新輿論戰略觀。“正確處理輿論斗爭與掩蔽斗爭的關系。要通過專家認證,認真分析劃清保守機密的范圍,明確新聞采訪和公開報道的范圍。這在實施積極威懾輿論戰略中是十分必要的?!雹?/p>

“和平時期的軍事新聞通過對軍隊建設狀況的反映,可以展示軍隊的實力,使敵方不敢輕易發動戰爭,這就是一種經常性的新聞威懾?!雹显谝恍┳髌分薪洺?梢钥吹竭@些有意“展示”的畫面:“一門門榴彈炮、滑膛炮、加榴炮、火箭炮、自行火炮昂首挺胸”,“那機動靈活的反坦克導彈,那騎鯨蹈海的艦艦導彈,那笑傲蒼穹的地空導彈”……(見賈永《世紀大閱兵》)軍事記者應當把握好“保密”與“展示”的平衡,通過重大軍事報道告訴全世界人民,和平其實是一種力量。

在重大軍事活動的信息無法進行封鎖的情況下,有意地進行“誤導”,將關注的焦點轉移到已設計好的“重要情況”上來,從而掩蓋真實的戰略意圖,也是新保密觀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新華社軍分社在1996年3月25日播發的一條消息《我軍在臺灣海峽舉行三軍聯合作戰演習》為例。當時的歷史背景是,李登輝大肆鼓吹“臺灣是與大陸對等的政治實體”,為臺獨勢力加油鼓勁,與此同時美國的一些反華勢力也趁機火上澆油、煽風點火,影響十分惡劣。為了狠狠打擊臺獨分子的囂張氣焰,我軍在臺灣海峽舉行了三軍聯合作戰演習,對臺獨分子進行有力的威懾。而這篇消息主要是通過對演習場景的全面描繪來展示我軍訓練改革和戰法研究成果,通篇未提“李登輝”或“美國”字眼,但實際的戰略意圖就是要對臺方及美方施加壓力,只不過是消息的主要事實吸引了受眾的注意力,掩蓋了真實的戰略意圖,在一定程度上進行了保密。

當前,一些軍事記者在重大軍事報道中還并沒有樹立嚴格的規范意識,僅僅是把原本屬于規范的內容當作對自身的普通要求來對待,這是錯誤的認識。要想在未來的重大軍事活動甚至戰爭中進行準確、規范的新聞報道,從現在開始就要培養和建立嚴格的行為規范意識。

注釋:

①《重大報道對策》P2,陸小華主編,新華出版社2000年1月第一版

②《戰時新聞傳播諸論》P128,展江,經濟管理出版社1999年12月第一版

③同①

④《軍隊新聞工作》P16,盧志超、徐乘主編,解放軍出版社1994年3月第一版

⑤《“9·11”后看美國的“新聞自由”》,康興平,《新聞記者》2001.1

⑥《美國新聞傳播政策的自由理念與擴張取向》,郎勁松,《國際新聞界》2002.4

⑦《國家安全利益大格局下的軍事新聞宣傳》,黃國柱,《中國記者》2002.8

⑧《穆青新聞作品研討文集》P535,徐人仲、李年貴主編,新華出版社1998年1月第一版

⑨同⑦

⑩《新戰爭狀態下的輿論戰略》,楊民青,《中國記者》2002.3

⑾《試論軍事新聞的本質屬性》,王林、文武英,《軍事新聞論壇4》P71,解放軍出版社2000年12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