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剩余勞動力現狀試析論文
時間:2022-02-12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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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數量比重方面
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數量多,比重大。以2001年為例,云南省共有農村勞動力1971.0萬人,以目前農村一般生產能力衡量,按勞均負擔耕地4畝計算,全省4386.6萬畝耕地需要農村勞動力約1096.6萬人,農村剩余勞動力約有874.4萬人,無論是在全省總人口、農村人口還是在農村勞動力中所占的比重,均高于全國及西部同類指標。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在全省總人口中的比重為20.39%,而全國及西部農村剩余勞動力在總人口中的比重分別為12.54%和12.35%,前者比后兩者分別高出7.85個和8.04個百分點。同樣,農村剩余勞動力在農村人口中的比重,云南省為27.14%,高出全國(20.12%)及西部(16.02%)各7.02個和11.12個百分點;農村剩余勞動力占農村勞動力的比重,云南省高達44.36%,均高于全國(33.18%)和西部(30.36%)同類指標,分別高出11.18個和14個百分點。
而且,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在全國及西部農村剩余勞動力中的比重,均高于云南省總人口、農村人口及農村勞動力在全國及西部的比重。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在全國農村剩余勞動力中比重為5.47%,而云南省總人口、農村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在全國的比重分別為3.36%、4.05%和4.09%,前者比后三者分別高出2.11個、1.42個和1.38個百分點。同樣,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在西部農村剩余勞動力中的比重為19.43%,也高于云南省總人口、農村人口及農村勞動力在西部的比重,分別高出7.67個、7.96個和6.13個百分點。可見,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數量多,比重大。
二、產業分布方面
2001年,云南省第一產業產值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為21.7%,而第一產業中就業的勞動力卻占就業勞動力總數的73.6%,這一比重在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中是最高的;第二產業產值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為42.5%,而第二產業中就業勞動力比重只占9.0%,這一比重在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中占倒數第二位,僅高于西藏(6.5%);第三產業產值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為35.8%,而第三產業中就業勞動力比重卻只占17.4%,這一比重在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中是最低的。可見,云南省產業結構的變動與勞動力轉移的關聯度不夠,二者未能實現協調并進。
近年來,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行業分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轉移到第三產業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占轉移總數的比重呈上升趨勢,轉移到第二產業的比重呈下降趨勢,轉移后仍從事第一產業的比重較低(見表1)。
從表1中可以看出,1998—2002年,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大部分轉向第三產業,且占轉移總數的比重呈現出上升趨勢,由1998年的51.70%上升為2002年的67.90%,上升了31.33%,成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主要產業,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作出了巨大貢獻;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后從事第二產業的人數占轉移總數的比重略呈下降趨勢,由1998年的42.61%下降為2002年的27.62%,下降了35.18%,轉移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已經由先前從事第二產業為主轉向從事第三產業為主;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后繼續從事第一產業的人數占轉移總數的比重較低,平均只有5.02%,說明第一產業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空間和潛力較小。
三、文化水平方面
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文化狀況可以從對轉移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調查中看出來(見表2)。
從表2中可以看出,通過對134名農村轉移勞動力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出,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文化程度以小學和初中為主,分別占到了32.09%和50.75%,文化程度普遍較低。而且,掌握專業技術的勞動力少,接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只占9.70%,整體專業技術水平低。
四、跨省轉移方面
根據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在2000年11月1日,全國共有流動遷移人口1億4千萬人,占全國總人口(1242612226人)的11.6%。其中,跨省轉移人口為42418762人,占總人口的3.41%。其中,江西省跨省轉移人口占全省總人口的比例最高,為9.11%,其次分別為四川?。?.42%)、安徽省(7.33%)和湖南?。?.81%)。而云南省跨省轉移人口為343542人,僅占當年總人口(42360089人)的0.81%,此比例僅高于西藏自治區(0.76%)、北京市(0.68%)和廣東?。?.51%),在全國排倒數第四位。
同樣,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跨省轉移人數占農村剩余勞動力總數的比例也較低,遠遠低于四川省、重慶市和貴州省同類指標(見表3)。
從表3中可以看出,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跨省轉移比重太低,僅為4.67%,而四川省、重慶市和貴州省此比重分別高達約50%、57.7%和63.9%。云南省這一比重僅為四川省的9.34%、重慶市的8.09%和貴州省的7.31%,均不到1/10。另外,2002年,在本省內轉移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占當年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總數的85.82%,而轉移到省外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只占當年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總數的14.18%。
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跨省轉移比重低,有地理位置的原因,即地處高原,交通不便,也有少數民族人數比重大等原因,但最主要的還是思想觀念問題。云南省大多數農村剩余勞動力流動意識不足,還存有濃重的“離鄉不離土”、“凍死餓死不出門”、“在家千日好,出門諸事難”、“家鄉寶”等傳統保守觀念。
五、回流現象方面
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后回流現象嚴重。這主要是由以下幾方面原因造成的:
第一,城市打工沒有固定性。由于城鄉二元分割的戶籍制度以及由此帶來的社會保障制度,對進城農民帶有一定的歧視性,使進城農民不能獲得與城里人一視同仁的待遇,未能獲得相同的生存權和發展權,而使進城農民沒有工作保證。同時,還要承擔各項高昂的費用,使他們對在城市里繼續打工存有后顧之憂,不得不重新回到農村。許多進城農民帶有濃厚的傳統觀念,他們思想觀念封閉、保守、安于現狀、不圖進取、害怕冒風險,父母擔心子女去城里打工會學壞,也擔心他們會上當受騙、不安全,另外,有些人擔心女孩子外出打工后,村里的男孩子找不到媳婦,因而強烈反對女孩子外出打工。加上不習慣城里生活,吃不慣城里的大米,只想吃家里的洋芋,這些因素都使得進城農民不愿意在城市長期固定下來。有許多進城農民尚未等到工程結束,就返回了農村。
第二,大多數勞動力轉移為近距離、季節性外出打工。有相當多的轉移勞動力隨著季節的變動而在務農與務工之間變動,進入農忙時期,就回到農村務農,農忙過后,又回到城里務工,過著“亦農亦工”的生活,使得勞動力轉移的穩定性差。據統計,20世紀末,全省農村流動人口300萬,其中,在城市暫住性打工人數達180萬人,占到了農村流動人口總數的60%。由于季節性往返,使得勞動力大多為近距離、在本省內轉移,跨省轉移人數比重低。1995年,在返回農業的勞動力中,由本省返回的就占92%,而由省外返回的只占8%左右。
政府組織的勞務輸出多具短期性。如政府組織進行的修水庫、水電站、治理污染、北京奧運項目、上海世博項目(資料來源于省記委訪談)等勞務多具臨時性,工程項目一結束,需要維護的勞動力很少,大多數勞動力又不得不恢復到以前的剩余狀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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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省統計局.云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M].2003.
[4]云南省西部大開發辦公室.中國西部大開發——云南發展研究[M].昆明:云南大學出版社,2002.
摘要:云南省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方式與途徑大致與全國相似并同步進行。但到目前為止,與全國相比,其轉移的效果效率并不理想。其特點,主要表現在:數量多,比重大;產業分布不合理;文化水平低;跨省轉移比重低;回流現象嚴重,轉移有效性差等方面。
關鍵詞:云南;剩余勞動力;現狀;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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