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村務思考

時間:2022-09-05 0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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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村務思考

**縣菩堤鄉黨委

實行村務、財務公開是增強村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途徑。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群眾民主意識的增強,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農村村務、財務公開,對于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維護社會穩定,努力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農村村務、財務公開的現狀

菩堤鄉共16個行政村,28個自然村、38個村民小組,農業人口1472戶,6204口人,2006年全鄉工農業總產值3142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3036元。

自**年農村實行會計統管以來,全鄉村務、財務管理工作得到明顯改善,逐步走向規范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1、村務、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各村都能推選出具有代表和權威的群眾組成“民主理財小組”和“民主監督小組”,代表群眾意愿。凡村級重大事項,如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宅基地使用、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報酬、糧食直補等所有收支都逐項逐筆公布明細帳目,讓群眾了解、監督村集體資產和財產收支情況。對村集體債權債務、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退耕還林款物兌現、以及國家資助村集體的政策落實情況也及時納入村務公開的內容,并對公開內容資料整理歸檔。

2、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通過村務、財務的公開,增加了辦事的透明度,尤其是群眾對公布的內容有疑問的,可以多種形式向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提出詢問或質詢,把確有內容遺漏或者不真實的公開內容重新審查公開,有力的促進了群眾參政議政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解決了群眾的疑難問題,還干部一個清白,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團結,融洽了黨群、干群關系。

3、民主管理得到充分體現。通過監督,提高了民主參政議政的主動性,群眾已意識到個人的權利,能積極投入到集體經濟建設的大家庭中。通過參與,為村級發展出謀劃策,使群眾擁有了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達到了得民心、順民意、促發展的目的。增長了村干部在群眾中的威信,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不斷增強。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存在的問題

1、公開的形式和手段不完善,公開僅局限于公開欄。多數村的村務公開欄制作過于簡陋,標準不一,無防雨棚,形式較為單一,張榜公開、會議公開、印制“明白紙”公開等經濟實用的公開方式沒有廣泛采用,優其是菩堤情況特殊,個別村包括2—3個自然村,且間隔距離遠,公開只局限于中心村,自然村群眾根本不知道或不了解。有的公布內容字跡潦草,群眾看不清,公開留于形式。

2、公開的內容與事實不相符。個別村上存在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上,只經過兩委會討論后就定案,把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對公開項目內容和決策事項進行審議表決的關鍵程序取消了,這樣就可能產生優親原友和私自霸占,干部內部私下協商。這些內容很少公布或者糊亂編造些內容存檔,以便于上級檢查。而群眾看到的公布內容往往是無關痛癢的事項或不真實的事項,莫不關心。久而久之,就淡化了群眾對公開的重大事項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級實行的是表面文章,內部消化,很可能滋長了村組干部的私欲和貪欲,進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3、公開制度缺乏長效的監督機制。民主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由于常年不更換,有礙于情面,職責發揮不力,對村集體的財務計劃或審核財務帳目及相關經濟活動的事項,有異意不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提交,使村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得不到充分發揮。群眾發現有疑問時,不知道向誰詢問質詢,即使詢問了,也沒有人及時解釋或答復。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1、群眾的民主意識不夠強,覺悟較低,不能很好的發揮個人權利,對村集體這個大家庭不重視。只注重了發展個人眼前利益,沒有意識到或不理會大集體帶動發展的重要性,思想落伍,發展眼光短淺,這也不排除菩堤特殊的地理位置客觀因素的影響。

2、監督的有效機制不健全。上級部門的檢查只留于形式,只對公布的內容做以檢查,而不去理會其事前、事中、事后的連伸,不去走訪群眾,了解情況,只是口頭提出幾點建議或要求,而沒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監督管理制度來規范村務、財務公開,使得公開的內容、程序、真實性大打折扣,起不到應有的效果。

3、村干部的責任心不強,素質較低。由于農村工作的相對繁雜,使得干部放棄了經常性的學習,對黨和政府的政策、法規不能及時掌握,只習慣了“一言堂”或“一家之主”的領導方式,對黨和人民的責任心嚴重失衡,缺乏民主。常此下去,為民服務宗旨意識將會被個人的發財夢逐漸取代。

三、今后應采取的措施

針對我鄉目前村務、財務公開存在的問題,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抓起。

1、加強教育,強化農村干部的責任心和為民服務意識。結合先進性教育和現期開展的“三項活動”,集中組織農村干部定期學習相關知識和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統一干部思想,提高認識。通過學習,使他們熟悉和掌握《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同時要通過爭先進、樹典型等比賽活動,增強集體榮譽感,提高公開的質量和能力,使此項工作能長期有效的開展下去。

2、建立健全公開制度。

(1)完善村務、財務公開的內容。凡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明確要求及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和群眾要求公開的事項,都應堅持公開,并且要把財務公開做為村務公開的重點。

(2)規范公開形式和程序。各村要統一村務公開欄設置規格和公開形式,每個小組(分散小組)都能落實,并對公開的情況向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延伸。對需公開的內容都須經民主監督小組把關審定后方可公布,對財務公開還需經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后派專人公布,并備案存檔。

(3)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各村都應設立專門的意見箱,對群眾有質疑的問題或反映的遺漏或不真實的問題,能及時向村委會反應,并更正或解答群眾,以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規范民主決策和責任追究制度。凡村級重大事項都須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吸收群眾代表參與進行討論決定,并向村民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對決策的事項不能隨意更改,確因需要更改必須重新召開會議討論決定,并備案存檔。對私自更改決定事項的人,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責任追究。

3、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要健全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會議制度,實行重大事項“一事一議”,民主決策,讓村民群眾當家作主。做到財務收支嚴把“三關”,即民主理財小組集體會審關,村主任和支部書記雙審雙簽關,鄉鎮會計核算中心審核關。全面推進村財民理鄉監管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村委會向村民會議報告制度并接受村民質詢制度。

4、加強領導,嚴格督促檢查。鄉黨委政府要把村務、財務公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為一項常規性工作,把推進村務、財務公開與農村改策、發展、穩定相結合來抓。首先要嚴格執行會計活動,按時報審村級收入與支出,認真執行收支兩條線。對群眾反映的經濟問題要及時由鄉農經站清查并將結果向群眾公布;其次是對需要公布的內容將成立專門的機構跟蹤檢查其公開的時限、內容是否詳實、程序是否規范、群眾有無質疑等方面向事前、事中、事后的連伸,促使村務、財務公開不斷走向規范化軌道,促進農業農村各項事業全面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