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成因及治理措施

時間:2022-10-29 02: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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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成因及治理措施

1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成因

1.1干部法制意識不強。行政事業單位一般是全額財政撥款,財政撥款或政府非稅收入是小金庫的主要來源之一,這就導致行政事業單位成為小金庫的高發地。單位的一些領導干部法制意識薄弱、思想不端正、心存僥幸,這是形成小金庫的根本原因。這些人往往只考慮個人利益或小團體利益,打著為職工謀福利或方便工作的幌子實施暗箱操作,私設小金庫。個別人為了自己的利益還無視法律法規,或強迫或授意財會人員操作小金庫,形成私人錢柜。1.2單位內控制度不全。被發現有小金庫的行政事業單位通常沒有建立良好的內控制度與辦法,沒能發揮應有的監控作用,為形成小金庫提供條件。與此同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在不侵犯領導層以及大多數人員利益的前提下才發揮一定的作用,造成小金庫內部治理在觸犯領導層的利益時很少有控制效果。1.3治理懲處力度不夠。國家對私設小金庫的處罰以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為主,對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私設小金庫的行為采取把資金追繳國庫和給予行政處罰等,處置相對輕微,導致被檢查者認識不到個人的過錯,認為這只是普通的過錯,違法成本和所獲利益相比更低,加大懲罰難度。加上群眾監督被忽視,弱化治理力度,難以根除行政事業單位的小金庫問題。

2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的治理措施

2.1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干部法制意識。要想除掉小金庫這一頑疾,就必須從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主觀認識上狠下功夫,加強對他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防治小金庫的政策法規知識與財經法紀等的宣傳、培訓,完善建立警示教育制度,提高廣大領導干部尤其是單位主要領導的遵紀守法意識,增強防治小金庫的積極性、自覺性。換言之,針對領導干部實施正面引導,樹立榜樣,使其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從思想上清楚認識到私設小金庫會把自己推向犯罪深淵,因觸犯法律被處罰。讓領導干部特別是單位負責人接受小金庫危害教育,認識到單位是否有小金庫和自己是息息相關的,用好手里的決策權,從典型案例和身邊發生的人與事中認識到搞小金庫是違法違紀的行為。還要適當拓寬學習和宣傳教育的范圍,在教育領導干部的同時向其他人員宣傳財經法規、管理政策以及監督舉報方式等,促使全員行動起來,懂法、守法,讓私設小金庫這股不正之風無縫可鉆。2.2深化制度改革,加強單位內部控制。行政事業單位要針對小金庫問題從多方面入手,深化內部控制制度改革。第一,加強部門預算制度的建立與執行,在收入上嚴格實行預算內外資金統管,在支出上嚴格根據部門支出與項目支出合理分配,編制詳細的預算,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公平的定員定額標準,消除私設小金庫的思想和心理。第二,改革資金繳撥制度,進一步規范國庫集中支付。即健全管理信息系統,清理單位銀行賬戶,依托銀行間實時清算系統,嚴格審核、統一發放工資,解決賬外設賬以及多頭開戶、公款私存等問題。第三,完善并落實收支兩條線制度,全面分離票與款,除去小金庫資金來源。第四,快速改革會計管理制度,改變會計人員原有的附屬地位,加強會計監督,有效除去虛假會計信息,杜絕產生小金庫的體制因素。第五,疏導結合,在遵循大原則的前提下盡可能出臺實用政策,例如根據法律規定明確單位招待費用的列支比例,體現財經法規的合理性、實效性,促使資金能夠在正常渠道形成良性循環。2.3完善監督機制,加大治理懲處力度。加大對小金庫行為的懲處力度可以更好地發揮防范教育的作用,查處案件則是關鍵性的防治策略。當有群眾舉報小金庫時,務必要認真嚴肅對待,嚴厲懲處涉案人員,以便激發群眾監督的積極性,讓小金庫案件來源更廣。如果確認當事人有違法犯罪行為,應將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同時依法追究說情者、袒護者的責任,保證治理小金庫問題的效果。因此,應通過各種舉報制度與辦法提升監督檢查力度,也就是行政事業單位要及時公開財務收支狀況,主動接受群眾監督。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審計、財務等部門務必要強強聯手,開通信函、電話、郵件、來訪等恰當的渠道,方便群眾舉報小金庫,監察部門則要認真對待舉報,專門成立登記與受理小組,基于群眾的舉報明察暗訪,發現一件就解決一件,破壞行政事業單位形成小金庫的土壤。另外,要保護好舉報者的各種信息,讓群眾對舉報有信心和安全感,主動參與其中,加大對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的監督檢查力度。

3結語

治理行政事業單位的小金庫是一項艱巨的、需要長期堅持的工作,需要抓住重點、標本兼治,切實從領導干部學習教育、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以及外部監督檢查等方面清理整治小金庫,解決私設小金庫的問題,致力于在防治小金庫上取得新的成效,嚴懲貪污腐敗行為,持續提高行政事業單位的廉政建設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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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韓春梅.淺析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的形成及其危害與對策[J].經貿實踐,2017,(13):55.

作者:張新葉 單位: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