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會計委派制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16 0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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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國有企業普遍存在財務會計監控機制松懈,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等問題。會計委派制的實行,從新的角度對國有企業運用國有資產進行監督與管理,從而解決了舊的會計管理體制下產生的各種問題。在詳盡地描述會計委派制之后,以事實論證了我國國有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成效。同時聯系其在實踐中的缺陷提出完善辦法以使會計委派制在實際經濟生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關鍵詞:會計委派制;國有資產;監督
現階段,我國國有企業會計監督力量弱化,信息虛假,財務收支混亂,使國家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為了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理好國有企業會計工作秩序,規范國家財經紀律,建立和完善良好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全國許多省、市、地區相繼在國有企業展開以會計委派制為主要形式的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改革,經過幾年的國有企業的試點和總結,會計委派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引起了各級黨政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
1會計委派制內容
會計委派制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憑借管理職能對企業事業等單位的總會計師、財務總監、會計機構負責人和主管會計進行委派的一種制度,在現階段,對國有企業進行會計委派,亦即是由國家資產管理機構向國有企業派駐會計人員,委派人員代表國家資產管理機構對國有企業的各項經營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他們的各種人事考核、任免、獎懲、工資和福利待遇均由委派機構按不同形式進行管理[1].從目前的國有獨資、股份等企業的會計委派形式來看,主要有2種國有企業的會計委派模式:
1.1國有大中型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
這種委派方式是指國家以所有者身份憑借其對國有企業的絕對控股或控制地位,向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占主導地位的企業直接派出財務總監的一種管理制度,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實踐中發展起來的用以強化出資人財務監督的公司治理結構的創新措施。委派對象為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總監,委派部門為財政或財政與國資局(國資公司)聯合委派,財務總監以國有股東代表人身份進入監事會、向出資人負責,獨立行使財務管理監督權,并列席公司董事會。財務總監的工資、津貼及獎金納入財政預算,設立工資基金專戶,由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和發放。
1.2國有企業主管會計委派制
委派對象主要是財會負責人,主管會計,有的還包括出納,委派部門是財政和主管部門,一般由政府發文,財政委派,管理體制是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委派、分職任免”的辦法,對會計人員的人事檔案,職務任免晉升,工作調動統籌實行統一管理。現在一般中小城市都采用這種方式向中、小型國有企業委派。
2會計委派制在我國國有企業中的實施及成效
2.1在對國有企業實施會計委派過程中,向國有企業委派財務總監是廣大大中型國有企業集團的主要做法。
深圳在全國率先進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為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性,采取向國有大型企業委派財務總監。它的具體做法是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代表政府組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由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經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同意向國有企業委派財務總監。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對財務總監通過公開招聘和考核來選擇,財務總監進入公司董事會。并且還對財務總監的任職資格做了嚴格的要求,政治、業務素質俱全,還要具備財會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8年以上的財務管理工作經驗并擔任一定的領導職務。通過這種方式,完善了深圳國有資產的管理模式,通過層層授權建立責任制度,解決國有資產“責任缺位”問題,體現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所有權,放開經營權,行使宏觀調控權的改革要求,保證了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增值。
財務總監制的主要成效是:財務總監在人事關系上、經濟上獨立于企業,具有獨立性,能較好地服務于產權所有者,財務總監根據授權能對企業實施財務監督,參與企業經營決策,其監督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全過程,這種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的動態監督,并寓于管理和服務中,從而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企業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使得出資人的財務監督更加及時有效,并促進了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對違法違規的行為起到了較好的監督作用,防止了國有資產的流失,同時委派財務總監的做法不影響到企業按照現行《會計法》、《公司法》自主經營,企業的一切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2.2對國有中小型企業委派會計負責人,這一方式在全國試行范圍較廣,這里以湖北的做法為例。
湖北對國有企業委派的會計人員主要是財務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有的還包括出納。委派部門主要為財政部門與企業主管部門。管理體制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委派,分職任免”的方法,并對委派人員的晉升,工作調動,考核等實施統一的管理。據統計荊門市2001年1-8月,通過委派會計審核不合理開支690份,金額108.4萬元,審核不合理預算支出560余萬元,抵制“三亂”380多次,金額63.6萬元。湖北松滋市一燈泡廠委派人員查出銷售科71萬元的體外循環資金,其中31萬被個人挪用[4].主要成效是擺脫了會計人員與單位之間的依附關系,使會計人員的工作相對獨立,穩定了會計隊伍,會計人員的地位和待遇有所提高,有利于充分發揮會計人員的職能作用,強化會計監督職能,保證企業財務活動的合法性,增強了會計人員職業責任感和監督意識,對維護財經紀律和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發揮了很大作用。同時,委派單位領導遵守財經紀律意識明顯增強,向企業亂收亂攤派行為得到遏制。
3會計委派制在實行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上面不同形式的會計委派制的實踐都可以從不同的方面驗證會計委派制的可行性與必要性。但通過比較與實踐過程的分析,也出現了很多不足與需要完善的地方。
3.1思想認識不統一
(l)對實行會計委派制,很多地方有抵觸情緒。一旦會計委派制全面推開,已經從原有體制缺陷中獲利的階層必定會設置種種障礙,維護其已經獲得的不正當利益,阻礙會計委派制的實行。(2)對委派會計的性質認識不清,有些單位把會計委派制當作政府的一種純粹干預。
3.2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不規范
(l)現有的法律法規中對會計委派制的依據不足。(2)缺乏統一的管理制度,近幾年,各地為了保證這一制度的順利實施,有的規定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委派,有的規定對所有的單位的會計人員實行統管統派,制度五花八門,難以進行宏觀的統一管理。(3)委派缺乏統一的管理機構。有的是會計局,有的是財政部門,還有的是由幾個部門聯合管理,甚至成立臨時小組等。(4)委派人員的職責范圍缺乏統一規定。第五,委派人員的考核制度、管理制度有待規范。
3.3酉己套措施滯后
(l)委派人員的身份定位不明確。(2)委派會計的工資福利待遇懸而未決。各個地方發放制度不統一,影響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3)委派人員的素質函待加強,合格的委派人員應具有較強的素質,要通曉國家政策和法規,掌握會計和審計的專業知識,熟悉企業的生產特點和工藝流程。但是現有的委派人員對于上述知識的掌握參差不齊,需要加強委派人員的后續教育。
4完善會計委派制若干看法
4.1加強對會計委派制的宣傳,提高各級領導對會計委派制的重視程度
會計委派制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范圍廣,社會影響力大,是經濟和人事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僅靠財政部門的努力并不能創造實施會計委派制的必要條件,諸如有關實行會計委派制的許多立法問題,部門之間權力劃分與協調配合問題,委派會計的地位及待遇問題等等,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通過持續不斷的宣傳,引起各級領導,尤其是高層領導人的充分重視,既要解決宏觀的協調問題,又要解決具體單位領導的支持與配合問題。
4.2建立和完善會計委派制相關的法律保障體系
(1)要修訂與之相關的《公司法》、《企業法》等財經法規,對有關職責權限進行明確的界定和劃分,明確會計職權,明確委派會計人員具有管理和監督的雙重身份。
(2)《會計法》要明確允許各級財政部門制定靈活多樣,切實可行的會計管理模式。在財經法規中突出會計工作的重要地位,實行政企分開,政府更應該通過對會計人員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統管統派,以消除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遏制由會計行為所滋生的各種奢侈浪費及腐敗行為,使會計改革及會計操作步入良性運作的軌道。
4.3加強對委派會計的管理、明確會計職權,確保依法成立委派會計的專門管理機構
目前對委派會計的管理,各試點地區基本上處于各行其是的狀態,或管理混亂,或管理失控。究其原因,除了缺乏管理經驗外,沒有專門的委派會計管理機構是重要原因之一。建議各地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盡快成立會計管理局,管理區域會計人員的應聘、委派事宜。具體是制定應聘、委派計劃,辦理與各單位申請聘用會計人員的協約書,約定會計人員工作范圍、內容和各自的權利義務以及應承擔的責任;規劃會計人員的培訓、發展與預測供求情況,負責考核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思想素質;認定會計人員的上崗資格、頒發相關證件等工作。
4.4健立健全委派會計再監督制度,尤其是加強社會監督機制
會計委派制這種全新的會計管理模式,不失為解決目前會計領域出現的一些問題的有效舉措,但不是醫治會計信息失真的靈丹妙藥,因此要加強會計監督體制的建設。
(1)加強會計監督體系建設。完善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和企業內部監督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要盡快加大國家監督的力度,嚴懲違法者,同時加強注冊會計師的執業監督,使社會監督真正成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經濟警察”。
(2)建立委派會計人員的激勵機制,把會計人員的工作成果與經濟利益掛鉤,形成對會計人員可靠利益保障機制,充分調動會計人員的監督積極性。
5結論
會計委派制在現階段是規范我國國有企業會計工作秩序的有效手段,是改革舊的國有企業會計人員管理體制,建立一個有效的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會計監督體系。從而從根本上克服以往會計管理體制中的種種弊病,強化對國有資產的監督與管理,全面改善我國國有企業會計信息大面積失真,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發展。我國國有企業應該大力推行會計委派制,雖然在試行過程中有許多不足之處,但經過不斷地探索與完善,相信會計委派制在現階段在改善我國國有企業財務管理混亂,會計信息失真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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