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研究中國城市化進程中若干問題思考

時間:2022-06-03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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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研究中國城市化進程中若干問題思考

城市規模問題是一個長期爭論的命題。我國歷來強調控制大城市規模的政策(簡稱規模政策),但是實施的過程卻往往與之背道而馳,大上海已經夠大了,偏偏又劃出了浦東開發區。進入90年代以來,各大城市無不進行城市規劃的大調整,而其總用地規模、大體上與經濟規模一樣的翻一番。一些大城市的規劃目標要進入特大城市行列,據說有20多個城市的規劃目標是“國際化大都會”。還有為數不少的中等城市規劃目標要進入大城市行列。因此,“規模政策”變成了一句空話。其實,推動城市規模發展的動力是當地經濟發展的活力、區位優勢的顯現和投資環境改善的一種合力,是難以阻擋的客觀現象,對于即將邁步進入小康社會的、有12億人口的大國,盡管城市化的主渠道是走發展小城鎮的道路,但在一個省區范圍內有一、二個特大城市,有一批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作為經濟支撐點是十分必要的。當然也不能不顧客觀條件,以不切實際的空想去代替科學的預測,更不能以大規劃之名而行大肆炒賣土地之實,或叫做“吃祖宗老本,花子孫的錢”。科學的做法應該是彈性規劃,留足余地,階段明確,分期實施,集中建設,緊湊發展。

城市化過程有起點也就有終點,不可能無限止的發展。從總體而言,當一個地區的城市化水平達到70%左右,總的城市(城鎮)用地規模也就變化不大了。因此,城市規劃必須從區域著眼,分析各種規模級城鎮吸納人口的可能性,同時科學預測其相應實現的階段性。這種規劃還應該與基本農田保護規劃相互匹配,而不是二張皮。所以,若講控制規模實質必須付以明確的時空觀念。時間應界定在我國城鎮水平接近或達到70%左右,即將進入變化曲線的第二個拐點的時間,空間則應根據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既保證我國糧食的基本自給,又使城市可以彈性發展,進行平衡和布局,尋求可以拓展的備用空間范圍。最近江蘇省率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把村鎮建設規劃區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結合起來加以劃定的工作,亦稱“二區”劃定工作,很值得各地借鑒。

布局問題。城市的布局應該有二層內涵。一是指大的地域空間內的城鎮分布均衡性問題。隨著地區經濟發展條件優劣的變化,在全國范圍內必然出現城市分布疏密差異的不均勻性。我國東部沿海省區工農業經濟基礎條件較好,加之較早獲得改革開放的優惠政策,因此近年來城市化速度也較快,同時這些地區人口密度相對較高,因此城市分布密度和規模趨向高密也是必然的。現在在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出現所謂都市綿延帶的新課題也是必然的。而大西北地區由于地廣人稀,經濟發展也受一定條件制約,即使今后城市化水平較高時,城市的分布密度也還會是偏低的。因此并不存在必須在全國范圍同步解決城市布局平衡的問題。如果實行大規模的移民政策和企業搬遷政策,強制調整人口分布密度,實踐證明收效甚微,甚至是得不償失的。隨著發達地區本身產業層次的升級,低層次產業必然發生梯度轉移,與這種轉移相伴隨的結果,或者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這種不均勻性。

就某一特定地區而言,確實存在一個城鎮體系的合理布局問題。因為不同規模級的城鎮發揮的能級作用是各不相同的。我們希望的是最大限度地綜合發揮各級城鎮的效益,因此,要尋求合理的分工,盡可能避免重復建設和效益的抵消。每個城市發展的規模,還受自然條件的制約,如水資源、土地資源——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制約,環境容量的制約等。城鎮與區域內可能形成的基礎設施網絡關系密切。如陸路、水路、航路等交通條件,通訊條件、電力供應條件等。還有城鎮本身的特色產業、旅游資源、歷史文化等等是否有優勢條件等。所以,城鎮處于特定的空間,賦予特定的發展目標,造就一個有機的、高效的、可持續發展的城鎮體系,這就是加快城鎮體系規劃的意義所在。

城市的結構形態問題。如果講實行城市“規模政策”難度較大,是由于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客觀經濟推動力的作用,那么,城市的空間結構形態卻是可以通過人的主觀能動來加以引導的。我國很多大城市實際是在中等城市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傳統的擴展模式是以原有城市核心區為中心向周邊不斷輻射擴散,每隔若干年調整一次城市規劃,不斷的吃掉周邊的郊區和農田,就像攤大餅一樣,愈攤愈大。這種模式造成的后果是,一原有城市內部的基礎設施每隔若干年就要擴建或更新,馬路一擴再擴,房屋拆了建、建了拆,人行道“挖挖填填、填填挖挖”,舊的管線拆不了,新的管線不斷擠進有限的地下空間,陷入一種低水平重復建設的循環之中。二,由于是一張大餅,周圍開發度較高、效益較好的農田菜地必然不斷被蠶食,即使到遠郊去復墾地也難以收到原有的效益。三,人們成天穿梭忙祿在混凝土森林之中,與大自然愈來愈疏遠。四,城市的歷史文化在不斷的拆拆建建之中逐漸泯滅,依稀可辨的也只能是在重重高樓包圍之中煢煢孓立的個別古建筑或宅院,既不協調也毫無情趣可言了。五,不間斷的舊城改造,容積率和密度不斷地提高,致使城市不堪重負。特別是作為城市市區中心的黃金地段,被折騰的強度往往也是最高的,環境污染,交通阻塞,使人有窒息之感。

因此,城市發展能否尋求新的結構形態,而且體現在城市規劃中去,是擺在城市領導者和規劃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課題。主張城市化道路以大、中城市的發展為主體的學者,特別強調城市的規模效應,而且城市愈大規模效應愈為突出。對這一命題也要辯證分析。在一定發展歷史階段,上述結論應該是對的,因為城市是集聚的產物,而規模效應與集聚機理是密切相關的。但作為城市發展僅僅是以傳統的空間集聚方式為模式,那么,發展到極端必然會向其相反方向轉化。因為這種連片空間的集聚必然構成愈來愈大的封閉體系,集聚所帶來的正面效應逐漸為同時產生的負面效應所抵消,甚至后者超過前者。為克服這種現象,早在本世紀初,就有幾位城市地理學和城市規劃工作的先驅者,提出過改變城市結構形態的明智之見。例如俄國的彼得·克魯泡特金在《田野·工廠和車間》一書中指出“新的快速交通和通訊手段的出現,以及地區的并網發電等,會使小的社區在主要技術設施和便利方面與過分擁擠的城市相媲美”?!靶〕擎偫锏娜藗兛梢灾苯咏佑|,并享受城市和鄉村兩者的優點。”英國的埃比尼澤·霍華德最早提出的“花園城市”的構想,美國著名的城市與區域規劃的先驅劉易斯·芒福德在評價霍華德時指出“他提出一種新的城市發展形式來醫治城市市中心的腦溢血病和城市邊遠地區的癱瘓病?!薄盎羧A德懂得,緩解城市的擁擠情況,不是靠大城市的郊外居住區所能解決的,而應該把城市的所有功能疏解開來。他拒絕向郊區發展這種臨時性的過渡方式,而要尋求一種城市與鄉村穩定持久的結合,而不是脆弱的連結。”如果在世紀之初城市規劃的先驅者心目中的理想城市還難以變為現實,那是因為人類還缺乏足夠的科學技術的支撐,還無力擺脫那種機械的、連片空間集聚的無奈。那么,面臨新世紀的到來,特別是現代基礎設施網絡建設的高速發展,如高速公路網、高速鐵路網、信息高速公路網以及門類齊全的各種服務網的建設已不是神話。網絡時代和信息時代的到來使地球變小了,而人們的活動空間卻變大了。城市規劃工作的回旋余地和視野也就得以大為展開。單純實行“規模政策”所難以達到的目標,完全可以通過城市結構形態的調控來加以實現。筆者認為理想的城市實際應該是區域內的城市群,它們依靠現代網絡結構來加以支撐,各種適度規模級的城市和城鎮合理分布的網絡的結點上。形成城鄉之間不僅協調,而且具有相對穩定的關系。各城市或城市組團的內部功能明確,配套齊全,與外部網絡互為輸出入系統。變封閉體系為開放體系(或稱開敞體系)。如果講控制規模,就應該著力控制老城市的中心區規模,改造舊城主要在城市質量上、文化底蘊上下功夫,而切忌盲目在數量上作打算。發展城市新的組團,要嚴格保護和合理調整周圍的農田、果園和林地,城郊的農、林、牧業應該較早實現高效、高質,成為“都市農業”。這種形態,非但不被城市所排斥,恰恰是構成城市良好生態的有效組成。建設步驟上要集中力量逐個進行,使之建成一片、配套一片,發揮一片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