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職業道德分析論文

時間:2022-01-26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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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職業道德分析論文

一、法官職業道德建設的意義

(一)法官的職業道德是實現司法公正的前提。法官的職業道德要求法官誠信,正直,公正,以及社會責任感。這些品格是司法公正的根基。法官是實現司法公正最關鍵的因素。無數事實表明,唯有誠信正直的法官,才能擔當起司法公正的重擔。法官應當忠實誠信。法官應當忠實于國家和人民,法官應當忠于憲法和法律,只有這樣,法治的秩序才能得到維護,才能公正司法,判決的正當性才能得到保障。法官應當忠于職守,忠實履行審判職責,必須熱愛審判事業,具有高度的責任心。

(二)法官的職業道德是維護司法權威的重要保障。司法權威是指司法使人信服并服從的力量和威望。由于受現實諸多因素的影響,我國司法的權威并沒有完全樹立起來。現實中少數法官不嚴格執法,利用手中的特權辦“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弄虛作假,枉法裁判,損害了司法權威的樹立。而法官的職業道德要求法官必須嚴格依法審理和裁判案件,做到審判程序合法,裁判結果公正,確保裁判的每起案件經得起法律的推敲和歷史的檢驗。法官是公平正義的傳播者。加強法官職業道德建設,展現法官人格的高尚性,保持其裁判的正當性和權威性,人們對于法官自然具有信任感和依賴感,法官“德化于社會”的作用就真正發揮出來。

二、目前法官職業道德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法官的道德素質卻令人堪憂,法官面臨嚴重的信任危機,據統計,1998-2002年全國法院系統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及刑事處分的1998年為2512人,1999年為1450人,2000年為1338人,2001年為1080人,2002年1至7月有378人,5年中,全國法院系統處分“害群之馬”6700余人。據統計,在2004年,全國法院有461人因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被查處,這不能不令人深思。我認為造成法官職業道德素質令人堪憂的原因如下:

(一)人情文化問題。“講人情、拉關系”之人情文化傳統在我國是如此歷史悠久,影響深遠,以至于人人都耳濡目染,無師自通,深諳此道。作為一種傳統的精神,它幾乎已經到了根深蒂固的程度。“人情”在中國文化中是規范人與人社會行為交往的一個重要尺度。“講人情”成為必要的一項人際交往法則。這種現象在司法領域的體現就是“拉關系、走后門”之類的司法腐敗。這種“人情案”、“關系案”問題,歸結為法官職業道德的缺失。

(二)司法不廉問題。現實中有的法官在司法活動中吃、拿、卡、要、玩,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當事人及社會民眾對司法感到失望,有損于司法權威的樹立。

(三)整體素質問題。目前法官整體素質不高的根本原因是進入法官隊伍的門檻過低,沒有嚴格的準入機制。目前法官主要來源于四個方面:(1)大、中專畢業分配(2)軍隊干部轉業。(3)法院以外的系統調配。(4)從社會上吸收利用,并且后三者的人數遠超過前者的人數。

(四)監督機制問題。法官職業道德的監督和處置制度不健全,缺乏科學的法官道德評價與獎懲機制,不能形成對法官有效的監督與約束。

三、法官職業道德問題的解決途徑

(一)加強思想品德教育,讓法官首先成為正直誠信的人。良好的道德品質不是天生的,必須加強對法官進行“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小事做起的道德修養教育。在道德修養問題上,要從我做起,嚴格要求自己,不要因為他人沒有做到而原諒自己。在思想品德修養上,既要重視大的方面,也不可忽視和放松小事。

(二)加強職業道德和法律知識教育,讓法官成為忠實法律、秉公斷案的好法官。法官在做一名品格優秀的好人之后,必須接受與其身份職業特點相應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知識學習,才能當好“正義的守門人”。第一,必須加強法官對《準則》的學習,掌握哪些該作為哪些不該作為,使自己在執法中的行為規范有依據可循,并自覺地約束自己的行為。第二,必須加強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學習。法官應受過系統的法學教育,應該接受良好的職業訓練,應該通曉法律,閱歷豐富。

(三)加強反腐倡廉工作。司法是社會正常秩序的最后一道保護屏障,司法一旦與腐敗結緣,社會秩序就會陷入不公、不正、不義之中,失去了健康有序,失去了公平正義。加強反腐倡廉工作,就是必須以最大的決心、最大的力度、最硬的措施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懲治、堅決清除害群之馬,確保隊伍廉潔;同時堅持司法為民,以公正、高效、廉潔司法的實際行動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塑造人民法院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四)完善監督與懲戒機制。監督在法官職業道德建設中至關重要,只有堅持教育、管理、監督相結合,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才能保障法官職業道德建設的健康發展。應該把對法官職業道德納入崗位目標考評體系,制定法官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建立法官職業道德考核檔案。還應該建立法官業外活動指引規范,加強對法官“八小時以外”和參與社會活動的約束,避免法官業外活動對法官的公正司法、清正廉潔和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產生不良影響;我國目前尚未建立法官職業道德懲戒制度,法官只有違法違紀才受到處分。對法官隊伍違反職業道德,損害法官形象的的行為,應加以懲戒。法院系統以及有關機關應從懲戒機構、懲戒程序、懲戒方式、救濟程序等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科學的法官職業道德懲戒機制,切實推進法官職業道德建設。

摘要:法官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是正義的化身。法官是社會矛盾糾紛的終局裁判者,在保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過程中起著最后一道屏障作用,法官職業道德的好壞關系到國家的司法職能能否正常發揮。

關鍵詞:法官;職業道德;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