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憲法價值初探
時間:2022-11-11 05:01:52
導語:現代憲法價值初探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本文作者:王崇英工作單位:江南大學法政學院
在當今世界政治多極化、經濟全球化、科技快速化發展的態勢下,中國怎樣加快法律現代化的進程,適應經濟全球化和科技快速發展的趨勢,這不僅需要我們對現代中國憲法價值予以關注,而且需要我們正確認識中外憲法價值取向的關系,明確現代中國憲法價值變化的基本方向,推動以憲法為基礎的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一、憲法價值的基本涵義
從詞義上看,憲法價值,即指憲法的功能和效用。從具體的內涵上看,憲法價值主要表現為工具價值和目標價值。憲法的工具價值,從一般意義上講,國家法律體系的各部門法其中包括憲法,都是為國家經濟、政治、文化服務的政治工具。就憲法來說,它是國家的根本法,首先是通過它來體現國家的根本經濟、政治、文化制度,然后又要通過它來保障它所規定的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有關基本制度。這表明,憲法除了體現掌握國家政權階級的階級意志外,還要保護掌握政權階級的利益,是一種重要的政治保護工具。憲法的目標價值,是指通過憲法功能和有關法律保障體系的作用所要達到的最終目標。從憲法是一種政治工具這一意義來講,它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制定憲法的目的,在于有法可依,并以它為基礎制定和修訂各部門法,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依法調整國家生活中的各種社會關系,以此達到鞏固社會經濟基礎,發展社會生產力,保障權力主體(人民)的利益,并依靠權力主體(人民)建設法制國家,達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目標。現代中國憲法價值,既包括了工具價值,也包括了目標價值,并在這兩種價值的有機統一和相互作用下,推動中國現代法治和現代化的發展。
二、現代中外憲法價值取向的比較
現代憲法價值取向的一個新特點,是如何既體現憲法的工具價值,又體現憲法的目標價值。在這兩種憲法價值互動的過程中,中外憲法價值的取向存在許多相似之處:其一,重視憲法的基礎作用,促進國家法治化。總體來說,西方國家比較注意憲法工具價值與憲法目標價值之間的聯系,注重憲法根本法的地位,較早地走上了依憲立法、依憲行政、依憲司法的法治化道路。現代中國也越來越重視憲法的價值,特別是重視憲法工具價值到憲法目標價值的轉變。這在我國現行憲法中有所體現,它不但確認了自身的根本法地位,要求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5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6序言),而且在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中,明確地把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進了憲法。這表明我國已經步入了以憲法為基礎進行法治建設國家的行例。其二,重視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人權。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是憲法價值的核心體現。一般來說,西方國家在憲法中比較強調人權,注重以個人為本位的權利。目前,世界各國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有所規定或體現。就以中國現行憲法來看,從第33條到第51條,都是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這充分體現了我國憲法對人權保障的重視,同時也說明了中國憲法體現的價值與國際人權的要求相一致。23年9月13日德國總統約翰內斯#勞訪華過程中在南京大學作現代社會法治建設的演講時曾說:中國的憲法中包含有廣泛的自由和權利,且在內容上完全可以同西歐或國際人權目錄相比擬;言論出版自由、集會與結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憲法第35條和36條))))所有這些以及更多的內容在憲法中均有闡述。[1]其三,重視法治行政,制約國家權力。法治行政和制約國家權力,是憲法價值的又一特征。許多國家經過長期的法治建設,基本確立了法治行政,并以此達到制約國家權力,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確保公民依法享有的廣泛權利和自由。中國在這方面也有長足進步,從2世紀9年代起,已制定和修訂法律法規有數百條,中國公民的權利和自由與行政部門的關系日漸得到了法律的規范。越來越多的中國公民運用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請求法院對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裁量,這均顯示了中國實行法治行政和對國家權力的具體制約。當然,現代中外憲法價值的發展除了有相似之處外,也存在一些差異:其一,在法治化上,由于主要受社會經濟條件和歷史條件的制約,各國法治化的進程不盡相同。一般來講,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其法治化的歷程較為久遠,它們在立法和實施法律上日漸完備,積累了一些法治的成功經驗。而中國,法治化建設起步不久,就從新中國依憲法治的第一部5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6算起,不到5年,若從改革開放后的現行憲法算起,才2多年。因而,其法治化的歷程還很短,在法治方面不僅立法不夠完備,而且經驗也不夠豐富。其二,在人權觀上,眾所周知,西方國家將人權視為以個人為本位的權利,強調人權的基點是個人,突出個體人權。在中國,我們強調人權是具體的,既承認個體人權,也突出集體人權,更重視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特別是生存權,這是社會主義國家的獨特貢獻,中國政府歷來強調生存權是首要的人權,這是人權保障的基點。其三,在國家權力制約上,西方國家憲法一般確立三權分立的權力模式,立法、行政、司法三項權力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制約。但在中國,不實行三權分立的權力模式,而是通過憲法確立國家權力機關為立法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受國家權力機關監督,這是一種國家權力統一的內在監督模式,或稱自身監督模式。同時,中國憲法又明確規定人民有權對國家權力機關進行監督,這是一種外在監督模式。這些表明,我國對國家權力的約束,實質上是一種內外結合的二元約束模式。
三、我國憲法價值取向的基本原則
在世界憲政潮流中,現代中國憲法價值取向的基本原則,既不是全盤西化的憲法價值取向,也不是封閉的本土化憲法價值取向,而是開放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憲法價值取向。具體表現為:其一,中國現代憲法價值取向原則之一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本土性原則。主要表現在:一是中國憲法價值的生命力在于適應具有正當性的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關系的新要求,為解決現實社會問題提供合理而豐富的法律理論依據。在現實社會中,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給憲法理論注入了新鮮血液,帶來了勃勃生機,同時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在這中外文化碰撞與融合的時代,確立中國憲法價值的主體地位是十分必要的。二是中國憲法價值本土性要求我們積極開創具有中國特色的憲法理論與實踐。這種理論與實踐必然是一種以中國憲法價值主體為核心的解決中國社會現實問題的憲法理論體系。三是中國憲法價值本土性要求在吸取外國憲法價值的時候,基點是如何保持中國特色。其二,中國現代憲法價值取向原則之二是順應世界發展趨勢的開放性原則。隨著世界政治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中國現代憲法價值取向必定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封閉則導致落后,這對我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顯然十分不利。因此,這要求我們,一是必須把中國憲法價值視為世界憲政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要把自己排斥于世界憲政文化之外。二是及時了解世界憲法價值的新發展,借鑒外國憲法價值的新成果,不斷豐富和發展現代中國憲法理論,同時也要讓世界了解中國憲法價值。三是從世界發展的角度思考世界面臨的憲法價值問題。例如,隨著信息革命、技術革命、生物學革命的興起,一方面人們的物質和精神需求得到極大滿足,另一方面人類又面臨著環境、人口、糧食、能源以及戰爭等問題的困擾,這些都應給予關注和研究。
四、我國憲法價值取向的選擇模式
在中國法治現代化的過程中,對憲法價值的選擇,是取本土性還是世界性,或者是二者的結合?這只能依據中國的國情,依據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的條件來考慮。從人類法治現代化的模式來看,常常有三種模式:一種是世界性模式,其特點是在法治現代化進程中注重世界性而忽略本土性;一種是本土性模式,其特點是在法治現代化進程中孕育于本土傳統憲政文化母體之中;再一種是本土性與世界性模式切合中的自主變革模式,其特點是現代化將世界性模式作為參照物引入本土,既保持本土憲政文化的優良傳統,又吸收世界憲政文化的新鮮血液以此促進現代化的發展。這三種模式,其結果有三種:一是完全外域化,忽視本土化;二是完全本土化,忽視世界現代憲政文化;三是使本土性與世界現代憲政文化保持良好結合,并在不喪失本土憲政文化特點的基礎上創造現代新憲政文化。當然,中國現代憲法價值的取向應選擇第三種模式。我們之所以要作這樣一種選擇,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從歷史上看,我國憲政歷史近一個世紀,新中國的憲法和憲政文化的發展也已近半個世紀,畢竟有著自己本土憲法和憲政文化的特色,必須保留具有中國特色的憲法價值觀念。二是從目前我國經濟、政治、文化層面上看,中國是一個主權國家,必須保持中國的獨立性和自主性。但是又必須看到這樣一個特征,即中國經濟還欠發達,反映這種經濟特征的政治和文化還須得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這就意味著中國還需要繼續改革和開放。因而,現代中國憲法價值取向的模式,只能是一種本土性憲法價值與世界性憲法價值的良好結合。
五、我國憲法價值取向的基本內容
當人類社會跨入21世紀,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時候,在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的國際形勢下,現代中國憲法價值的基本取向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立足中國現實,始終堅持三個代表,順應時代潮流,吸收世界上先進的憲法價值,完善我國法治建設,加快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其主要內容是:其一,落實憲法保護和鞏固社會經濟基礎,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基本價值。當代中國,在憲法的指導和保障下,就是要大力發展生發力,促進中國經濟發展。我國雖然已經建立了獨立的和比較完整的國民經濟體系,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顯著增強。但是,我國生產力還較落后,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還沒有改變,地區差距擴大的趨勢尚未扭轉,自然資源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國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些都需要我們既要堅持我國現行憲政體制,繼續發揮我國憲法經濟價值的作用,又要吸收他國憲法經濟價值的優秀成果,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不斷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加入世貿組織后的新要求,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基本實現工業化,大力推進信息化,加快建設現代化,這是現代中國憲法價值取向的基本點。其二,全面實現憲法的先進文化價值。憲法的文化價值究竟是什么?在當代中國,憲法文化價值充分體現為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體現為是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先進文化。這就要求在面對世界范圍各種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蕩時,既著眼于世界文化發展的前沿,又剔除國外滲透進來的腐朽沒落文化,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愛好和平、團結統一、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就是要求蕩滌那些迷信、愚昧、頹廢、庸俗等色彩的落后文化,堅持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在我國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不斷掌握科學知識和科學方法,弘揚科學思想和科學精神;就是要求立足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反對和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加強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誠信為重點的公民道德建設,引導人們在遵守基本行為準則的基礎上,追求更高的道德目標;就是要求大力發展教育、科技、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努力繁榮先進文化。這些要求已經反映在中國憲法中,是憲法文化價值的重要取向。其三,始終堅持憲法以民為本的社會價值。人民利益是人民本位憲法價值的集中體現。同志在5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8周年大會上的講話6中深刻地指出:任何時候我們都必須堅持尊重社會發展規律與尊重人民歷史主體地位的一致性,堅持為崇高理想奮斗與最廣大人民謀利益的一致性,堅持完成黨的各項工作與實現人民利益的一致性。[2](P22)這三個堅持和三個一致性,充分體現了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憲政國家,堅持人民本位的憲法價值,始終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歸宿,在社會不斷發展的基礎上,使人民群眾不斷獲得切實的經濟、政治、文化利益。當前,必須堅決反對對黨和國家的事業不負責任,對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不負責任,只對自己或親屬或小團體負責的官本位意識。[3](P653)使現代中國憲法的重要價值體現在充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并妥善調整人民利益同國家利益之間的各種關系之中。
- 上一篇:社會主義憲法價值的位序探索
- 下一篇:小議憲法價值的規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