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現代公共文化論文
時間:2022-11-25 02:59:54
導語:農村現代公共文化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地區差距基本消除,中、西部和東部一樣享有基本相同公共文化產品供給和服務;社會階層差距基本消除,人人都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目標得到實現。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和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夢”。
二、構建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幾項主要任務
推進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戰略任務。下面主要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著重闡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期構建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必須抓緊抓好的深化改革幾項主要任務。
(一)建立協調機制,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建設
《決定》指出: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必須“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統籌服務設施網絡建設。”設施網絡建設是硬件基本建設,是剛性要求。要建立協調機制,努力建設形成比較完備的國家、省、市、縣、鄉鎮、村六級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國家制定方針政策,提出目標要求,進行國家的投入;省市落實國家方針政策,制定地方法規和措施,保證建設經費;地市級進行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規劃和部署,加強對農村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指導;縣級建設好圖書館、文化館并指導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的建設,努力形成級級相聯、環環相扣的設施建設網絡。特別要著重抓好農村基層縣、鄉、村三級公共文化服務的硬件平臺和設施網絡建設。第一級是縣級文化設施和場所的建設與服務。按照國家的要求,縣應具備文化館、圖書館和文化活動廣場等基本設施。縣文化館要體現實用性、普及性和綜合性的特點,開展經常性的文化活動。圖書館要增添新書和報刊雜志,加強數字化建設,體現現代氣息,改善閱讀條件,提高服務質量和利用率。縣城一般應具備有開展演藝、集會、群眾文體活動的文化廣場或禮堂,同時成為群眾日常休閑娛樂的場所。此外,紀念館,文物館,博物館和民俗館等可依據自身的資源和條件來建設,不必樣樣齊全,但要有自身的優勢和特色。同時,縣級要指導下級的文化設施建設,要注重以服務人口為依據,完善農村公共文化設施的建設和配置標準。第二級是鄉鎮綜合文化站的設施建設與服務。農村鄉鎮是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重點,長期以來,設施建設薄弱,欠賬很多。一些地方沒有公共文化設施,有些公共文化設施“空殼化”嚴重。鄉鎮綜合文化站應建有圖書室、放映室、培訓教室等基本設施,有文化專干和相關服務人員。圖書室要定時開放,設施不得挪作它用。廣播室在農村具有特殊的功能,是農村中有較長歷史的群眾喜愛的文化傳播工具,保留下來對傳播本地信息和文化具有重要價值。培訓教室可與鄉鎮會議室等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其綜合效應。有條件的鄉鎮,一般還應建有群眾休閑娛樂、體育健身的游藝室、健身房等。農村遠程教育是現代新興的文化服務設施,在新農村建設中具有誘人的前景,鄉鎮應加強管理,充分發揮遠程教育的功能。《決定》特別強調:要整合多種設施,建設好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因此,建設高質量的鄉鎮綜合文化站尤為重要。第三級是村文化活動室的建設與服務。村文化活動室在一些農村并沒有普遍設置,已有的大多規模小,設施缺乏,利用有限。可以采取政府投一點,集體出一點,農民湊一點,把活動室建立起來,這樣村文化活動才有基本的載體。村文化活動室可與村會議室、農家書屋、廣播室等結合起來,成為農民開會學習、看書讀報、棋牌活動的場所。由于農村居民的分散性和作息的不規則性,流動服務就成為十分重要的服務形式。這就要求建立從上到下的流動服務網絡,配備必要的流動文化設施,多配置一些流動圖書館、流動舞臺車、文化大蓬車等深入到各村服務,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服務瓶頸。
(二)按照標準化、均等化的要求,實施農村重大文化惠民工程
《決定》強調指出: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必須“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從總體上看,我國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起步晚,不規范、不標準、不均等的問題突出,越到基層越差。一方面,政府對文化的投入不足,建設本身就不標準、不規范,發展不平衡;另一方面,又存在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問題。加大農村重大文化工程實施的力度,實施重點文化惠民項目,以點帶面,是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推進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大舉措。一是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必須繼續深入推進。廣播電視是農村最重要的文化陣地,看電視、聽廣播是農民最日常、最普遍、最喜愛的文化娛樂活動。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已實施多年,取得顯著實效。“十二五”期間就是要重點解決20戶以下已通電自然村的覆蓋,基本實現戶戶通,全國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達99%,消滅“盲村”,從根本上解決偏遠地區收看、收聽廣播電視難的問題。二是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必須深入實施。網絡是現代最重要的文化工具,是發展最迅速、勢頭最強勁、農民最歡迎的農村文化服務形式。農村實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主要是實現農村服務網絡全覆蓋,通過有線電視、直播衛星、通信網、互聯網等多種方式進入農村居民家庭,“十二五”期間入戶率要達到50%。實現縣縣建有支中心,村村建有基層服務點,為農民群眾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的數字服務。三是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必須保持強勢。電影是在農村最早流行、深受農民喜愛的現代藝術,已成為農村文化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二五”時期,農村數字電影放映工程將實現農村流動銀幕達到5萬塊,每個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場數字電影,每學期農村中小學生觀看兩場愛國主義教育影片,實現電影放映數字化。四是農家書屋建設工程必須全面推進。“農家書屋”是解決農民讀書看報難、在行政村建立的、農民自己管理的、為農民提供實用報刊、音像電子產品、閱讀視聽條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務設施。它堅持政府扶持、社會捐助、統一規劃、分頭實施的方針,建立出版物更新配送系統,實現覆蓋全部行政村。“十二五”時期,主要要進一步提高配送圖書質量,建設一批內容豐富、服務規范、農民滿意的農家書屋。五是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工程必須不斷提質。鄉鎮綜合文化站作為服務當地農村群眾的綜合性公共文化機構,其改革發展的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的要求和標準,配齊專職人員和相應的設備,針對鄉村的特點和農民的需要,積極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提高農民的滿意度。
(三)建立群眾評價和反饋機制,加大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力度
《決定》強調提高公共文化機構的服務能力,指出:必須“建立群眾評價和反饋機制,推動文化惠民項目與群眾文化需求有效對接。”然而,在過去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較普遍存在重硬件輕軟件、重投入輕效果、重供給輕需求、重形式輕內容的問題,其結果雖然耗費了相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農民卻并不十分認可和歡迎。比如,政府有的供給與農民的實際需求脫節,不是農民所求所需所盼,使有些一廂情愿的投入“打水漂”;有的理論宣講、科學普及、法制講座、精品推廣,效果不如人意;有的節會、活動常常虎頭蛇尾、有始無終;有的公共文化活動組織得轟轟烈烈,場面形式大,但內容注水,群眾喜愛的實際內容少。文化,特別是公共文化,本是群眾共同創造和享用的文化,如果脫離群眾的需求和實際,其公共性和生命力就非常有限了。加大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力度,必須建立群眾評價和反饋機制,解決供需脫節的矛盾。首先要充分發揮公共文化機構的單位在公共文化產品創作和服務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其服務能力。公共文化機構和單位對農村公共文化服務應承擔主要的責任,要深化改革,深入基層傾聽農民呼聲,完善公共文化產品的創作和生產機制,提供適合農民需要的、對生產生活有指導作用的、優質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其次,要健全市場化提供機制,推廣政府購買、集中配送、連鎖服務等公共文化產品的提供方式。對于農村的送戲下鄉、送書下鄉等服務,并非都要直接由公共文化機構和單位來提供,市場可能更能準確反映農民的需求。只要物美價廉,采用市場購買等不同提供方式都是可以探索的。再次,要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形成良性競爭、多元互補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決定》特別強調:“引入競爭機制,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社會組織與農民聯系密切,對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要給予更多的關注和更大的支持。支持各種民辦圖書館、博物館在農村的發展,鼓勵社會向農村捐贈圖書、進行文藝演出,扶持文化企業以連鎖方式加入基層農村網點建設等,切實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的社會化發展。
(四)建設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廣泛開展農村群眾文化活動
《決定》要求“整合基層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體育健身等設施,建設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文化活動。群眾文化活動就像流動的血脈,保持著農村文化的鮮活性和持久的生命力。要按照“宏觀布局、統籌指導、抓住重點、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以導向性、示范性、帶動性、可持續性為原則,努力形成點面結合、上下聯動的農村群眾文化活動的方式和長效機制,推動農村公共文化服務活動的廣泛開展。為此,一要以村鎮文化為載體,組織開展群眾樂于參與、便于參與的文化活動。如重大節慶的文藝表演、民間藝術活動、文藝比賽活動等。支持農村文化大戶、文化能人、民間藝人等依法組織興辦各類文化團體,開展自娛自樂的文化活動。二要加強政府的組織和引導,推動群眾性文化活動經常化。要依托公共文化機構和單位,推動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送歡樂下基層”等活動經常化,組織好群眾文藝精品在農村的巡演和展演,開展老年合唱、農民才藝表演等公益性文化活動。三要深入開展農村文化志愿活動。鼓勵文藝工作者、熱心公益文化事業各界人士以自己才藝為農民服務,鼓勵大學生到農村從事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把服務活動送到農村。四要注重走與文化市場結合、互動的道路。無論什么時候、政府的投入,買單總是有限的,提供的文化服務也是有限的,而農民的文化需求總是不斷擴充著的,要從根本上滿足農民需求,還需要有市場的途徑。不能把公共文化服務等同于“免費”服務,只要具有公益性質,不以贏利為目的的服務就要大膽采用和納入。五要特別加強文化人才和文化隊伍建設。發展農村公共文化事業需要一批有熱情、有專業、有素養的文化人才和文化隊伍。這支隊伍應該具有各色文化人才,如組織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專管干部、專業藝術人才、文化專業團體、專門服務人員、業余文化骨干以及業余管理人員、輔助人員等。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待遇和條件,穩定、培育和發展一支專兼相結合的農村文化隊伍。
(五)明確功能定位,充分保護和挖掘農村優秀民族民間文化資源
公共文化事業建設的一項重要職責功能,是保護和利用民族民間文化資源。《決定》強調和要求“明確不同文化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推進各項文化事業的發展。我國傳統文化源遠流長,文化資源豐富多彩,農村的民族民間文化資源尤其豐厚。但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我們身邊的很多傳統習俗、神話故事、民俗風情、民間工藝、村寨園林、古鎮祠堂、風味餐飲等民族民間文化資源都在消失,甚至遭到人為損害和破壞,“鄉愁”成為突出的問題。保持好、利用好這些寶貴的文化資源,是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不可忽視的重要任務。農村公共文化事業必須深深扎根于當地的民族民間文化,才會根深葉茂,充滿生機與活力。無論從內容到形式,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只有與當地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結合,才能為老百姓口授心傳、喜聞樂見。這就要求我們在推進農村文化服務體系的過程中,要正確處理好農村文化資源保護和開發的關系,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有效開發,合理利用。一方面必須注重保護,堅持“保護為主”,保護好當地農村的民族民間文化資源。保護好農村的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其歷史風貌、文物建筑、風土人情,防止損毀和破壞;保護好農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做好名錄工作,加強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工作,從以往單個性的項目保護,逐步走向整體性保護、科學保護和依法保護;保護好“聚族而居”的古村落文化、民間工藝、地方戲曲等,使民族民間文化資源得到有效的延續和傳承。另一方面,就是要深入挖掘,利用好當地農村的民族民間文化資源。深入挖掘民族節慶文化內涵,為農村提供公共文化服務資源,如汨羅龍舟節、濰坊風箏節、吳橋雜技節、凱里蘆笙節等的開發利用就作了很好的示范。深入開掘文物建筑、風土人情、名人古籍,培育一批文化名鎮、名村、名園等,增強農民熱愛家鄉的自豪感。深入開發豐富的民間文化資源,如民間故事、民間傳說、民間工藝等,發展鄉村特色文化服務。所有這些都可極大豐富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內容,夯實服務活動的歷史和社會基礎。
三、構建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基本思路和原則
面對目前廣大農村的“空心化”、“邊緣化”的加劇,加強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顯得尤為緊迫。為此,文化改革發展中必須堅持以下基本思路和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
建立和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是黨和政府的重大責任。《決定》指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要“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原則,推動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推動黨政部門與其所屬的文化企事業單位進一步理順關系。”構建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政府必須明確責任定好位,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公共文化服務是基本民生,本來就是以政府部門為主來提供的。各級政府必須在深化改革中,強化和落實政府責任,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的職能,充分發揮政府在保障農民基本文化權益上的主導作用。首先,政府必須承擔好第一責任。因為公共文化服務的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使之不能贏利、不能缺失、不能厚此薄彼。在現代市場經濟利益分化、多元化的條件下,唯有政府才能超越局部利益,把公共利益作為首要價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因此,中央明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公共文化服務建設作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任務,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營造環境,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3]建設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需要,也是衡量政府治理能力和決策水平的重要標志。政府應全面主導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資金投入、設施建設、資源配置、服務內容,以及人才、技術和政策保障等各方面的工作,負責協調整個工作的落實和推進。其次,政府必須把提供公共文化服務作為農村文化建設第一位的工作。加強農村公共文化服務,是實現農民基本文化權益的主要途徑,是第一位的工作。雖然文化產業也是滿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途徑,但在基層農村它不是主要方面。近年來,隨著文化產業的發展、文化消費市場的活躍,以及文化產業對農村經濟的促進和提升作用,政府發展文化產業的熱情高漲,這是值得肯定和鼓勵的,但決不能由此而削弱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第一位的地位。投入是目前興辦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關鍵,政府必須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要實施財政支文“三個高于”的要求,確保每年財政支文資金增量高于上年,預算內資金用于農村文化建設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用于改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資金高于上年。確保新增財政支出和固定資產投資更多地投向農村文化建設,確保重點文化建設工程的資金需求能夠到位。再次,政府必須發揮好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第一推動力的作用。政府的工作水平,直接決定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質量。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把公共文化服務作為基本民生,納入議事日程;組織上要加強領導,明確領導人、責任人,有專人負責專門抓;工作上要強力推進,采取各項有效措施,把工作抓緊抓實;政策上要全力支持,實行政策傾斜,給予資金、人才和技術各方面的保障;考核上要有硬指標,分解和明確具體的任務,列出時間表,保證如質如量完成。
(二)堅持改革創新
《決定》強調,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必須“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引入競爭機制,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改革體制,創新機制是推進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根本出路。要著力抓住農村公共文化服務中的突出問題,不斷推進制度創新、機制創新、管理創新和發展模式的創新,真正推動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科學發展。從創新發展理念,破解發展難題,創新工作思路而言,要著重實現以下幾個轉變:一是在工作路向上,實現從實踐推動為重點向政策制度建設與實踐推動并重轉變。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實際工作,初期主要在于實踐推動,但當前則更需要有科學理論作指導、以科學制度作保障、以科學方法來推進。一方面要注重在實踐中探索規律,總結實際工作中的好經驗、好作法、好模式作為實踐的指導;另一方面要注重理論探討,著眼于制度建設,政策支持,進行頂層設計,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推進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工作。二是在設施建設上,實現從以“建”為重點向“建、管、用”并重轉變。近年來,我國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進展很快,農村基本文化設施已初步覆蓋,如何管好用好這些設施亟需改革創新,不能“只蓋廟,無和尚”。應在進一步優化設施建設的基礎上,在“管”和“用”上下功夫,實現三者并重,提高設施建設運轉和服務的效能。三是在公共文化供給上,實現從“單向輸送”向“雙方互動、供需對接”的轉變。以前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主要是由政府主導自上而下進行輸送供給,農民只能被動照單全收。這就需要建立農民公共文化需求的表達、信息反饋的機制,對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方式進行創新,實現資源配置的科學化、高效化。四是在工作方式上,實現從抓“點、線”為主向抓“點、線、面”并重轉變。“十一五”時期,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主要是“點、線”的方式,注重重點突破,由中央到地方“一竿子插到底”。但這容易造成地方“等、靠、要”的思想。今后,應在繼續抓好“點、線”的基礎上,強化“面”的工作,以“點帶面”、“以線連通”,整合基層文化資源,使公共文化服務普惠到全體農民。五是在體制機制上,實現從增量改革為主向增量與存量改革并重轉變。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動力和活力不足,關鍵是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力度不夠。增量改革還是體制內的敲打,存量改革才是對體制的突破。必須加快推進農村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的改革,政府要增加投入,單位要轉換機制,增強活力。同時要深化勞動、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競爭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和崗位目標責任制,提高服務意識和公共文化服務的工作水平。
(三)堅持統籌兼顧
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最薄弱、最復雜的領域,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原則,實行政策傾斜和重點支持。《決定》指出,必須“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以激發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為中心環節,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只有堅持統籌兼顧,正確處理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和發展中的若干重大關系,“保基層、強基礎、建機制”,增強發展后勁,才能推動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持續健康發展。一要統籌城鄉文化建設,加快城鄉文化一體化發展。我國城鄉二元結構造成城鄉公共文化服務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和不均等,城市無論公共文化資源的配置和文化產品與服務的享用都占有絕對優勢。實現城鄉統籌,加大對農村公共文化建設的幫扶力度,要求城市要通過贈予設備器材和文化產品、共享文化資源、開展業務合作、培訓文化從業人員、進行工作指導等方式,對農村開展對口支援,幫助解決農村公共文化服務中的一些實際問題。同時,城市要引導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民營機構、私營企業主、外資項目等,采用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共文化事業的發展。二要統籌區域公共文化發展,縮小地區間的差距。我國東、中、西部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區域間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和不均等。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就應結合各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實施不同的支持政策,加大對中、西部的支持力度。推動完善公共財政投入機制,以財力重心下移為重點,加大中央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和省向縣一級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建立農村貧困地區公共文化財政保障制度。三要統籌各方面的文化資源,提升綜合利用的效能。要調動政府、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等的積極性,整合利用各種文化資源,擴大公共文化服務資源的來源,強化配置力。比如,加快農村公共文化產品的生產,整合服務“三農”的文化資源的力量,出版部門應大力開發出版服務“三農”的圖書,實行優惠,或免費送書到農村;報刊要辦好農村版和地方報,使報刊更好更直接為農民提供服務;廣播電視要辦好為農民服務的頻道或專欄,多拍農村題材的電視劇、廣播劇;電影、劇團要多組織到農村進行經常性的放映和演出,提供受農民歡迎的文化服務。四要統籌近期效果和可持續發展,實現實用高效的持續發展。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的潤物細無聲的工作,發展中要特別關注發展的質量、效益和后勁,堅持可持續發展,不能只顧一時的短期行為和效果。建立長效機制,實現可持續發展,關鍵是要充分調動農民自辦文化的積極性,提高農民自我創造、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只有當農民自創、自建、自辦成為農村文化建設的主體和主力時,農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才能從根本上扎根并成長壯大起來。
(四)堅持農民主體
《決定》旗幟鮮明地指出: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農民是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對象和受益者,也是農村文化建設的主力軍,是農村文化活動的主體。農村公共文化必須服務農民,同時也要依靠農民。農民是推動農村文化發展繁榮的基本力量,蘊藏著極大的創造精神和參與熱情。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從引導農民參與來說,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要著力實現以下幾個轉變:一是由“盼”文化向“辦”文化的轉變。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廣大農民經濟上富起來了,吃穿不愁,求知、求樂、求美成了農民的普遍要求和期盼,不僅要“富口袋”,也要“富腦袋”。當代農民需要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要俏”,需要通過文化美化生活,追求時尚,使自己生活更加豐富美好;“要笑”,需要享受喜聞樂見的文化生活和文化服務愉悅身心,笑逐顏開,活得開心;“要跳”,需要唱歌跳舞,參與文娛和體育活動;“要鬧”,需要熱熱鬧鬧,通過參與各種文化活動,痛快地抒發感情;“要造”,希望得到公益性文化的學習和培訓,造就新的素質。這就要求政府與群眾上下結合聯手辦文化,將期盼和需求變成現實。辦文化,農民要唱主角,要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只有政府官辦,沒有農民自辦,是缺乏持久生命活力的。如果只“盼”不“辦”,有要求,沒行動,繁榮農村文化就是一句空話。二是由“送”文化到“種”文化的轉變。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過去主要是“送”文化的形式,如送戲下鄉、送科技下鄉、送電影下鄉等為農民服務。這種送的形式不僅要保持并加大力度和覆蓋面,同時要更注重“種”文化的形式。即在農村“種”下公共文化服務的種子,增強自身的“造血功能”,使農村文化之樹不斷生根、開花、結果。“送”是引導,“種”是根本;“送”是短期,“種”是長遠;“送”是雪中送炭,“種”是錦上添花。“種”文化首先要培育農村文化人才。由農村自辦文化必須有人來辦,有較專業、農民歡迎的文化人才。要重視和培養各類文化人才,如農民演藝人員、畫家、歌唱家、文藝創作人員、民間藝人等。同時,要積極培育新型農村文化團隊主體,支持農民興辦各類文化團體,為開展農村文化活動夯實基礎。而且,還必須建立農民自辦文化的長效機制,使農村文化活動能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三是由“借”文化到“掘”文化的轉變。農村文化活動不能只簡單借用或復制城市文化活動的內容和形式,而應該深入開掘本土的文化資源和項目,保持農村文化的本色和特質。現在我國許多農村的文化建設大體上就是模仿城市文化的套路,把城市文化的內容和形式搬到農村來。城市流行什么,農村也追逐什么;城市熱衷什么,農村也力推什么;城市忘記什么,農村也缺失什么,造成城市、農村文化建設“一窩蜂”、“一斬齊”的現象。比如,放電影,把都市白領喜歡的電影搬到農村;把城市的娛樂文化、休閑文化、對歌星的追逐、搞笑等也搬到農村;把明星演唱、歌舞節會等也簡單移植到農村。這固然有緊跟城市、追逐時尚,縮小城鄉差距的一面。但總體上,由于缺少鄉音、鄉風、鄉韻,農民對此并不認同和感興趣,很難在農村流傳。要改變這種狀況,一定要由“借”文化轉到“掘”文化上來。事實上,各地農村都有深厚、數不清的文化資源、項目、名品等可供開發、挖掘和利用。如開發本地的文化資源,劇目、歌舞、年畫、風情、習俗、工藝等,形成特色文化產品,可以大放異彩;開發挖掘文化項目,如白族的對歌、土家族的哭嫁、藏族的鍋莊舞等等,不僅農民需要,也會廣泛吸引具有鄉愁情結城里人;開掘本地的文化精神和傳統,如晉商的誠實守信、辛勞勤奮,浙商的經世致用、義利并生,徽商的勵精圖強、不畏艱苦,粵商的自由開放、務實創新等,可形成本地獨特的文化軟實力。四是由“樂”文化向“用”文化的轉變。農村公共文化具有娛樂和教化等多種功能。現在有一種傾向,就是對其教化育人功能重視不夠,而文化的娛樂功能被放大。過度娛樂化、休閑化的文化成為目前農村文化活動的主要方式,文化被詮釋為樂一樂、笑一笑、鬧一鬧,輕松一下。比如,一些經典無人問津,流行通俗文化卻大行其道;歌廳、卡拉OK室、娛樂室、棋牌室、洗腳城等遍地開花、人聲鼎沸,而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等門可羅雀、形單影只;低俗表演、搞笑文化、網吧電游充斥農村街頭,但嚴肅文化、經典劇目、高雅藝術在農村少有市場。因此,提升農村文化的質量和品位,需要努力實現由“樂”文化向“用”文化的轉變。文化的根本在于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發揮文化的教化功能,可以做到寓教于樂,寓教于行。娛樂功能是直接的、表面的、形式的,而教化功能則是實質的、內在的、根本性的。農村文化建設的娛樂功能是不可缺少的,否則難以吸引農民參與;但僅僅娛樂是不夠的,必須牢記其根本,充實文化內涵,用文化教化人、培育人,從整體上提高農民的素質。
作者:周正剛單位:中共湖南省委黨校
- 上一篇:基層圖書館公共文化論文
- 下一篇:東北地區文化發展論文